公司创新激励管理办法2

公司创新激励管理办法提案

一、目的

为了营造参与管理、持续改进、积极创新的氛围,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促进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的培育、总结、提升和推广,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应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三、创新类别

创新主要指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和全体员工为了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提高效益,所开展的一切有价值的、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改进方案和创造活动,创新分为合理化建议、创新成果两类。包括经营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一)经营创新,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开展的经营方法、程序、措施、渠道、制度等方面的创新。

(二)业务技术创新,指为了提升各专项业务能力、业务水平、业务指标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等;

1、业务技术创新:对业务工作中的业务流程、各种业务表格模板、制式合同、档案管理、等方面工作创造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手段、新表格,能够提高业务质量,改善业务复杂流程及开发新的业务流程的改进或建议,从而为公司节约时间成本和管理成本等。

2、创新市场开拓模式:指通过积极扩展业务范围,创造新的业务市场模式。

3、其他创新: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引进技术,以及长期未解决的关键性问题等。

(三)管理创新,指利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手段,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而提出的建议、方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制度方面:制度改进、建设等方面的创新;

2、组织方面:组织结构的调整、工作流程改造等方面创新;

3、机制方面:各种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的应用、引进、改进等方面创新。

四、创新成果评审及奖励机构

(一)公司评审委员会

总经理、营运总监、公司副总、财务总监、风控部

(二)公司评审委员会职责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布创新需求,指导公司有关机构、人员的创新工作;

2、对公司重大创新项目进行评审;

3、对有关较大、重大创新项目进行奖励。

4、对采纳的合理化建议进行奖励并组织实施;

5、根据公司创新评审委员会评定下发的创新项目,结合公司实际在生产经营中推广应用。

(三)公司设立创新奖励基金,对公司公司较大、重大创新活动进行奖励。

五、创新要求及分类

(一)合理化建议要求:

1、首创性特征明显,必须在公司范围内属于首创;

2、具有实践性、导向性、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

(二)创新业务主要要求:

1、必须是公司未实施的;首创性特征明显,必须在公司范围内属于首创;

2、经验证创造实际经济价值或取得良好管理效果的;

4、具有实践性、导向性、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

5、具有较好的效益性、工作效率、经济效益显著。

六、项目评审

(一)个人或部门根据创新分类填写

《鑫瑞公司创新建议申报表》、《鑫瑞公司创新产品申报表》、《鑫瑞公司创新成果申报表》;所有创新均必须以书面或电子资料呈报到负责人。

(二)公司各部门自行组织内部创新评审,确定合理化建议、创新成果及拟定奖励意见上报到公司行政部。

(三)公司行政部将送达的创新项目进行审核、整理,并将结果提交创新管理委员会。

(四)创新管理委员提报上来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奖励。每三个月组织对公司重大创新项目进行评审,并实施奖励。

(五)创新项目经审核通过后,可纳入公司有关正式制度、标准当中,由有关部门负责推广落实,并考核实施情况。

七、奖励标准(奖励可以为金钱,或者荣誉等仅供参考)

(一)合理化建议

金点子奖:有较大成效的,多为改良性的,奖励500-1000元; 银点子奖:一般性的,有比较小的成效,奖励300-500元;

铜点子奖:反映在个别问题点上的,效果很一般的,奖励100-200元。

(二)创新成果

方案一:

一等奖:重要的,有卓著成效的,直接效益在50万元以上,且发挥长效作用,奖励金额 5000-50000元;

二等奖:较重要的,有卓著成效的,直接效益在20万元以上,且发挥长效作用,奖励金额3000-20000元;

三等奖:较重要的,有成效的,直接或间接效益在5万元以上,奖励金额1000-2000元。

方案二:

一等奖:重要的,有卓著成效的,直接效益在50万元以上,且发挥长效作用,给予团队奖励5000,该团队将该产品试运行1年并且加以完善,给予该产品运行产生的新利润3%作为奖励。

二等奖:较重要的,有卓著成效的,直接效益在20万元以上,且发挥长效作用,奖励团队3000元,该团队将该产品试运行1年并且加以完善,给予该产品运行产生的新利润2%作为奖励。

三等奖:较重要的,有成效的,直接或间接效益在5万元以上,奖励1000元,该团队将该产品试运行1年并且加以完善,给予该产品运

行产生的新利润1%作为奖励。

(三)为了鼓励员工参与管理、激发创新潜力,凡以书面或电子版形式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提案的,即发给鼓励奖10元/件;被公司定为保留的,发给鼓励奖20元/件。保留或不采用的提议如后续得到采纳,按上诉标准给提交人奖励。

八、奖励发放办法

(一)公司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定出结果,由行政办下发奖励通知,财务部门次月随绩效发放该奖励。

(二)联名提交的提案的奖励分配采取均分原则,奖金将按联名单上的人员给予平均分配。

 

第二篇:公司创新奖励管理规定

公司创新奖励管理规定

为促进公司发展,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以便于达到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凝聚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

1.各种操作办法,制造办法,各个程序,行政效率等的改善。 2.有关机器设备,维修维护保养方法的改善。

3.有关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节约能源的办法。

4.新产品的设计,制造,包装等的改善。

5.废料,废弃能源,物质的回收利用。

6.促进作业安全,预防灾害发生等

二.评审:

1.成立技术管理创新评审委员会,其成员有技术,管理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

2.员工以书面提案的形式,上报人力资源部或投入建议箱,有人力资源部召集评审委员会成员集体研究,超过评委会总人数3/5以上人员认可的,才能申报上一级领导审批。

3.1.采用的提案,转交相关部门,有部门经理负责认真执行。 3.2.不采用的提案,将原件发还提案本人。

3.3.保留的提案,需经长时间考虑者,要先将保留理由通知提案本人(最长3个月)。

三.不于受理的提案:

1.诋毁公司或攻击个人的提案。

2.诉苦或要求改善个人待遇的提案

3.与曾被提出或被采用过的提案内容相同的提案。

四.成果检查:

1.实施的提案,每月应填写成果报告表呈上一级主管核定,经过3各月的考核,再呈评审委员会审查。

2.技术管理评审委员会根据成果报告表,再详细考察,核定。

五.奖励 :

1.提案奖励,提案被技术管理委员会认可并被上一级领导批准的,奖励50元,未采用的奖励10-20元。

2.成果奖励,审查委员会依提案成果分析,可核发60-500元奖励。

3.特殊奖励,提案采用实施后,经定期审查,成果显著的,报请核发500-10000元。

六.团体特别奖

一年内,以团队,部门为单位,每团队提案人均前三名,部门提案总数前三名,发给特别奖:

1. 第一名,奖锦旗和奖金1000。

2. 第二名,奖锦旗和奖金600。

3. 第三名,奖锦旗和奖金200。

七.提案内容如涉及到法律法规,其权益属本公司拥有。

八.本办法经批准之日起执行。

拟定:白金全 审核: 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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