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纳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楼纳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学习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教育法规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培养学生的自护能力,避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深化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制度保证,重在预防”的工作措施,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目标

1、参与并力争通过食品卫生分级量化考核,争取食品卫生达标。

2、全面落实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和校园放心店建设工作。

3、推行“五常法”食品管理模式,完成饮食放心工程示范学校创建任务。

4、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学校食品安全环境。

5、健全机制,力保学校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三、工作重点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布置、有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

2、建立和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构和人

员,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培训与安全教育,在校园内形成全员重视、人人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3、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考核。

4、实施“食品配送制度”。

5、加大食品安全设施投入,改善食品环境,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系数。

6、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积极配合卫生、工商等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学校饮食饮水中毒事件发生。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责任,层层抓落实,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危害。要建立预防应急机制,组织、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能迅速处理,把险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降到最低程度。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突出教育的长效性。

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街头食品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

会、讲座、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要加强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抵制购买流动摊点食品。增强学生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要始终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狠抓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效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提高餐饮质量。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建立经营者采购食品时索取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存贮、加工、烹饪各个环节,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严防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健康体检的把关,有效防止病菌侵入。

(3)加强事前预防工作,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要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提高警惕,预防校园侵害。切实做好食堂管理,严格控制外人进入操作间,严防盗窃和投毒事件发生,严把房门关。

4、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水平

要加强校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同时对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其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掌握卫生操作规范,避免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坚持培训上岗、执证上岗制度,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兴义市顶效镇楼纳学校

20xx年3月3日

 

第二篇:《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青岛市李沧区教体局 体 卫 艺 科 函 件 体卫艺科函件[2008]76号 ─────────────────────────────────

关于转发青岛市教育局 卫生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卫生防疫

与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局属各中小学、托幼机构:

现将《青岛市教育局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托幼机构) 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08?93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结合体卫艺科9月28日下发的《关于做好“十一”假期安全卫生检查工作的通知》(体卫艺科函件?2008?7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秋季传染病工作的通知》体卫艺科函件?2008?72号)中的有关事项及10月5日我局检查的具体内容,请认真贯彻执行,区教体局将在下周内进行抽查。

未尽事宜,请与局体卫艺科联系。

联系人:于珍红,联系电话:87899742

附件:《青岛市教育局 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08?93号)

李沧教体局体卫艺科 〇〇八年十月十三日 二

附件:

青岛市教育局文青岛市卫生局件

青教通字?2008?93号

─────────────────────────────────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卫生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卫生防疫

与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教体局、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各有关民办学校,驻青各高校:

近期,随着气温的变化,传染病流行事件和食物中毒事件又有所增加。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效遏制学校传染病流行事件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以及教育部和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关于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检查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以及晨检制度等各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

二、学校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食品卫生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职责,要亲自过问和督促学校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与措施,特别要重视对承包食堂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要将对承包食堂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纳入学校工作职责,对卫生安全不达标的承包单位(或个人)要坚决予以清退。

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传染病的防控和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单位要在近期组织一次以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排查食堂特别是承包食堂、学校食品小卖部以及学校自备水源、大桶水等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坚决消除可能造成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流行的卫生隐患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整改。

四、各学校近期要结合季节特点、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发生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防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专项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注意加强体育锻炼和营养,

保证充足的休息,提高机体抵御疾病的能力。

五、各单位要严格报告制度。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安全处)。

六、对落实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措施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对学生身体造成严重危害,以及在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未尽事宜,请与体卫艺处联系。

联系电话:82751006

二○○八年十月六日

主题词:学校 卫生 安全 通知

────────────────────────────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20xx年10月7日印发 ──────────────────────────── 打 字:赖 倩 校 对:李翠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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