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十二五规划

江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

“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

江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实现富民强市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江都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市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我市现代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一五”时期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显著成绩,为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就业再就业和就业培训成效明显。一是市场就业机制成熟运转。市人力资源市场定期举办招聘活动和各类专项招聘会,13个镇级人力资源市场联动举行,统筹城乡、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成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的主要阵地,每年举办定期招聘会50期,专项招聘会13期,提供岗位8000个以上,每年约2300多名求职者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再就业。二是各项就业优惠政策及时兑现。4年累计发放《再就业优惠证》3888人,为496名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发放企业吸纳补助175.84万元,为316人发放政府购岗补 1

助405.37万元,为478名“4050”人员支付岗位补贴资金231.58万元,从20xx年开始,到20xx年底,为1696名自谋职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643.33万元。三是培训规模不断扩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大力开展再就业培训, 4年累计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1544人,本地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 人,外来农村劳动力培训4019人。 从20xx年开始,到20xx年底,开展SYB创业培训2858人。

2.技能人才培养稳步推进。一是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有一定的提高。创新职业技能鉴定模式,实行企业内部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截至20xx年底,全市持有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51000人,持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3000人,技师和高级技师2000人,高技能人才达5000人,占职工队伍总数的 %。二是职业培训体系趋向完善。以公共就业培训机构为主体,多种形式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的职业培训体系逐步成熟,到20xx年底,共有公共就业培训机构1 个,社会力量办学机构11 个。四是技工教育事业稳步发展。20xx年,技工学校成功创建成省级重点技工学校,年平均招生突破300人,在校学生达1000人左右,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95%以上。

3.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一是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继续推进“五险齐扩”,协调推进五项保险扩面, 2

截至20xx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总人数分别达到114898人、117926人、58000人、93705人、41832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9871人,农村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85000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67000人。二是社会保险基金积余趋向合理,基金备付能力进一步增强。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截至20xx年底,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积余分别为95600万元、9692万元、660万元、1339万元、2026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积余9526万元;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积余18400万元。三是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完善规范。“十一五”期间,完成了养老金计发新老办法对比衔接,修改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政策,调整了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制定出台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和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社会保险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上健康运行。四是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4年间,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不断调增,到20xx年,人均养老金达到1062元/月,养老金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总额提高,农村养老保险建立发放增长机制。五是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到20xx年底,全市纳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为27372人,社会化管理率达100%。

3

4.劳动关系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普遍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类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劳动合同签订率为87%,集体合同签定率达98%,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劳动制度走向成熟。二是强化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完成两网化建设,形成了以专职监察员为主体、兼职监察员为辅助的多层次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劳动保障监察制度不断完善。4年间,共主动监察各类用人单位3281户,受理举报案件1778件,结案率保持在96%以上。年检各类用人单位11147户,补签劳动合同29239份,追发劳动者工资1179.79万元,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12户,开展社会保险稽核360户,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334.7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日渐完善。“十一五”期间,劳动保障、工会组织和企业家协会三方协调机制作用不断加大,仲裁员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调解仲裁办案流程不断规范、质量明显提高,有效地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4年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47件,调解245件,裁决283件,仲裁结案率达96%。

5.劳动保障能力建设得到加强。一是劳动保障基层平台建设不断推进。13个镇级人力资源市场全部建成,劳动保障社区服务站功能不断健全,村级平台建设全面展开,社保经办实行移动征收,劳动监察建立起网格网络“两网化”监察 4

格局,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监察实现阵地前移、服务延伸,市、镇、村三级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网络不断完善。二是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成效明显。“金保工程”建设不断推进,“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和劳动力市场管理信息系统逐渐完备,信息共享、安全可靠的全市统一的劳动保障信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劳动保障业务计算机管理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统一门户网站正常运行,为公众提供政策、业务咨询服务。

二、“十二五”时期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事关107万江都人民的民生大计,全面把握“十二五”期间江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征,正确分析江都劳动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对谋划“十二五”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面临形势

1.建设和谐新江都,实现跨越发展,对劳动保障事业统筹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十二五”期间江都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就业、社会保障、劳动者权益和收入分配,涉及人的基本生存和发展,事关经济良性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因此,市委、市政府对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更为关注,要求劳动保障事业必须把扩大就业、鼓励创业作为首要目标,积极探索 5

更为有效的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长效机制,进一步努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更加和谐有序的劳动关系,切实解决事关人民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2.经济的快速增长,产业结构调整,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发展提供了支撑。经济发展是促进就业和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保障。“十二五”时期,国家长三角发展战略实施和市政府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为我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发展契机和新的动力,加之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城乡居民消费结构逐步升级,苏中机场修建启用和宁启铁路复线动工,区域优势进一步发挥,具备了在更高水平上推进“三化”互动、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条件,为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3.城镇化建设加快,城乡差别缩小,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和谐发展提供了条件。“十二五”时期,我市将加快城镇化发展进程,构建“一核二元三区四副”的城市空间布局,建立完善“中心城市—重点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的四级城镇体系,到20xx年全市城镇人口将达到60万人,城镇化率将达到60%。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将更有利于培育创业机会,激发创业潜力,拓宽就业领域,增加就业容量,吸纳 6

更多的城乡劳动力就业,这就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二)困难与问题

今后一个时期,随着社会结构的快速变动,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会不断增多,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将面临着许多的困难和问题,主要反映在:

1.就业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的矛盾仍旧比较突出。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交织在一起,另外,我市劳动力输入规模逐渐加大,每年都有 大量外地劳动力进入本市求职就业。二是结构性失业矛盾突出。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普遍偏低,不能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就业。三是就业质量不高。由于部分企业工资待遇较低,工作条件、工作环境差,社会保障待遇不能兑现等原因,部分行业职工的流动性较大,影响了就业的稳定性,从根本上制约着就业的快速增长和发展。

2.社会保险支付压力将越来越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社会保险面临老龄化、城镇化、就业形式多样化等多方面的影响。一是社会保险覆盖面不广,不少非公有制企业、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进城务工农民尚未纳入覆盖范围;二是社会保障基金压力不断增大,人口老龄化加快, 7

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人数及待遇水平逐年增加,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还未能全部做实,一些困难企业和特殊群体由于缴费困难参加不了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增长迅速。

3.劳动关系协调难度更趋加大。随着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双方利益越来越明晰,双方的主体意识越来越强化,市场化的劳动关系将更加占据主导地位。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的全球化,将对就业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就业供求矛盾尖锐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工资分配关系不合理、分配秩序不规范的矛盾仍较突出,少数用人单位随意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劳动争议案件仍呈上升趋势,劳动争议预防处理工作仍将面临较大压力。

三、“十二五”时期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确立的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奋斗目标为方向,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确立扩大就业的优先目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劳动力市场,着力改善就业环境,使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相协调;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完善社会 8

保障体系,保证各类群体之间社会保障制度的合理衔接;围绕建立“劳动关系主体自主协调、政府依法调整”的目标模式,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关系调整体制。健全扩大就业与改善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相互促进的良性长效机制,为江都跨越争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发展目标

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和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城乡充分就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收入分配比较合理、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公共服务更加健全、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新格局。

1.推进城乡统筹,促进充分就业

将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并举的就业发展战略,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进一步贯彻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基本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问题,继续做好各类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工作;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改善就业和创业环境,大力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提高就业质量,实现总量就业向素质就业的转变;加强失业调控, 9

逐步建立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采集就业岗位6万个,实现新增就业5.5万人(其中:城镇实现新增就业2.5万人,农村适龄劳动力转移就业3万人);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3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2.加强职业培训,技能型人才结构趋向优化。

进一步扩大职业培训规模,着力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技师培养为龙头,重点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及部分新兴产业的职业中,加快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建立一支规模较大、素质优良、专业齐全、梯次合理的技能型人才队伍,完善面向市场、运行有序、管理高效、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和技能型人才评价的制度政策体系。到20xx年,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5万人,占技能型人才12%,其中技师、高级技师4550人,基本形成一支以技师、高级技师为骨干,中、高级工为主体的技能型人才队伍。

3.健全统筹城乡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完善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覆盖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劳动者的城乡一体、形式多样、标准有别、互 10

通衔接,资金多渠道、运行规范化、信息网络化、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养老保险:健全城乡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实现城乡各类企业全体劳动者的基本全覆盖;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到20xx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万人,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5%。

失业保险: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对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到20xx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2万人。

医疗保险:建成服务城镇各类人员、适合不同人群特点和满足多层次医疗要求的医疗保障体系,探索城乡一体医疗保障的制度衔接,到20xx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8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达10万人,连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十二五”期间基本实现医疗保险全覆盖。

工伤、生育保险:完善覆盖城乡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和生育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到20xx年,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5万人,生育保险达10万人。 4.加强劳动关系调处,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发展。 完善劳动关系法律、法规配套政策体系,加快建立具有江都特色的劳动关系双方主体自主协商、政府依法调整的新 11

型体制,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关系调解体系。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每年立案查处案件不少于450件,结案率达100%;巡查用人单位不少于1200户,书面审查用人单位3000户以上;专项检查达4次以上,检查用人单位在150户以上;开展社会保险稽核160户以上。推进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建设,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能,进一步发挥实体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用,促进劳动关系协调稳定。加强工资宏观调控,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建立以工资协商为主要形式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

(三)主要措施

1. 推进城乡统筹,促进充分就业

(1)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坚持就业优先原则,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体系,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把扩大就业、控制失业列入政府宏观调控目标,加大促进就业资金投入,形成稳定的促进就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覆盖城乡的、普惠性的就业政策体系。

(2)围绕经济发展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容量。将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不断加大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结构的调整力度,在制定涉及全局的经济社会政策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把扩大就业作为 12

重要因素考虑,在注重提高竞争力的同时,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模式。

(3)积极鼓励创业,大力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战略。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通过扶持创业促进更多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把鼓励创业作为促进就业的重要内容,拓宽创业领域,降低创业门槛,激发创业者热情;完善鼓励失业人员创业的政府补贴制度,为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项目开发、创业贷款、税费减免、创业补贴、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加大对创业基地建设的投入力度,倡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创业基地;加强创业技能培训,建设一批创业培训示范基地,提升创业者创业能力;加强创业后续跟踪服务,提高失业人员的创业成功率和就业带动率。

(4)开展失业调控,防范和化解失业风险。健全失业预警预测系统,实时反映失业人员的动态变化,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市失业状况;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失业进行调控,缓解失业引发的各种矛盾。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切实加强对企业裁员的指导,防止失业过于集中,合理分散失业压力,减少长期失业人员数量,把失业率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限度内;积极探索对各类不裁员或少裁员的用人单位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的政策措施,帮助其组织内部富余人员开展转岗转业培训,稳定就业,减少失业。 13

(5)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管理服务制度。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登记管理制度,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工作,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引导和鼓励自主创业;加快小城镇建设,在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中,尽可能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就地消化、就地转移,促进被征地农民充分就业;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完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务工和跨地区就业合法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

(6)重视新成长劳动力就业,提高大中专毕业生初次就业能力。加强对新成长劳动力的职业指导和技能培训,完善对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管理和服务制度,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建立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确定一批毕业生见习基地,引导和鼓励未就业的毕业生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见习活动,提高就业能力。

(7)积极推进创建城镇充分就业社区,关注弱势群体就业。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依托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对就业困难群体实行跟踪服务和动态管理,实施就业援助和承诺服务,推动就业援助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对由政府投资形成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上岗。建立就业与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用促进就业的积极 14

办法提高保障水平。拉开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间的距离,形成合理配套的标准体系,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调动有劳动能力人员就业的积极性。

(8)大力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以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为主要内容的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加快村级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巩固和发展公共职介机构,支持并规范各类专业职介机构,为要求就业的劳动者全面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就业信息和职业中介服务。统一规划公共就业服务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围绕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服务对象的需求统一标准,规范和优化业务流程,做到就业服务“数据集中、服务下延、全市联网、信息共享”。按照高标准、多功能、集中式、现代化的要求,建设由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融为一体、互为补充的规范统一的“江都市人力资源市场”。

2.加强职业培训工作力度,注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1)加大就业培训力度。一是把职业培训作为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的重要手段和长效措施,完善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制度,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培训资源,结合就业岗位要求,有针对性地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培训。二是推进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创业培训机制,加强创业培训的财税、信贷等优惠政策实施力度。三是结合工业化、城镇 15

化进程,以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综合利用政府和社会培训力量,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培训工作,逐步形成政府统筹,技工学校、培训中心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和用人单位共同做好培训工作的新局面。

(2)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一是围绕我市经济发展的需要,健全以企业行业为主体、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二是建立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实施以提高技能为重点的培训工程,引导和鼓励企业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三是发挥技校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基础作用,推行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争取将技工学校建成高级技工学校。

(3)加快技能人才培训进程。一是结合我市产业优势,积极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选择部分大、中型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二是大力培养社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和知识技能型人才,形成“培养快、使用好、待遇优”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与使用机制。三是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多方选拔高技能人才。

(6)做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基础工作。一是大力开展 16

高技能人才宣传工作,通过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树立“技术工人也是人才”的现代人才观,在全社会弘扬“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崇高风尚,使高技能人才受到社会的广泛尊重。二是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资金投入,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逐步建立政府、受教育者、用人单位和社会共同负担,多渠道增加技能人才培养资金的投入保障机制。三是鼓励支持各行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竞赛活动,推动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职业技能交流活动,为技术技能劳动者成才创造条件,健全高技能人才的选拔、表彰、奖励制度,在全市营造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一步落实“培训、考核与使用相结合,并与工资待遇相联系”的政策,引导企业建立并完善职工凭职业技能资格得到提升,凭业绩贡献大小确定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增强钻研技术业务的积极性。

3.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1)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努力扩大社保覆盖面。加大宣传力度和行政推动力度,落实扩面工作责任制,推进扩面覆盖,将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全面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不断深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应统筹层次不断提高的趋势,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17

稳步推进养老金新计发办法的实施和平稳过渡,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正常调整。进一步扩大基金储备,实现省级统筹,增强保障能力,健全稽核机构,加强参保企业、职工缴费基数稽核,严格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杜绝虚报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确保基金安全。

(2)有效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的双重功能。适应多种就业形式和就业渠道多样化的发展趋势,扩大失业保障范围,规范失业保险金发放办法,拓展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的使用范围,调整支出结构,提高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的支出比例。探索失业保险基金对企业减少裁员、平稳转岗和扩大就业进行扶持的有效形式。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失业保险范畴并享受同等待遇。在条件许可的条件下,探索将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纳入城镇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3)完善医疗保险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健全多层次、广覆盖的城乡医疗保险体系,体现制度的广泛性、保障方式的多样性和参保对象的可选择性,满足不同人群的医疗需求。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鼓励和引导参保人员“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降低参保人员个人负担,扩大个人帐户支付范围,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逐步减少医疗保险制度外的医疗负担,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规范医疗保险定点 18

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资格和协议标准,实行信用等级管理。

(4)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工伤和生育保险。以高风险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大力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将城乡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强化积极的工伤保险政策,切实推行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机制,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完善规范有序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制度。建立工伤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将工伤保险网络终端延伸到协议医疗机构,探索工伤保险基金与协议机构直接结算,实行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社会化发放。实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将新生儿相关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视生育保险基金结余状况,为参保妇女实施免费健康体检,逐步提高生育保险待遇,完善生育保险结算办法,确保生育医疗服务质量。

(5)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关注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健全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探索规范完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全额缴拨、社会化发放的路子。

(6)建立健全农民社会保障,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健全被征地农民保障制度,将新征地农民按年龄、参保和就业状况,分别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完善城乡养老保险转换制度,逐步提高保障层次和保障水 19

平。

(7)加强基金征缴管理,建立全方位的基金监督体系。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强化社会保险稽核和执法监察,做到应收尽收;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内部控制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的全程监督;探索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机制,实现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规范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堵塞基金漏洞,严防基金流失;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4.进一步规范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的劳动力市场。

(1)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推动各类企业与职工普遍签订劳动合同,充分发挥劳动合同制度在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方面的基础作用。积极推进各类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广泛建立集体协商机制。进一步完善三方机制,更好地发挥三方机制在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突出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

(2)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指导。一是完善工资宏观调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作用,大力推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建设,继续完善工效挂钩办法和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工资制度。二是健全企业 20

工资分配指导监控体系。健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工资支付制度,规范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保护职工的合法报酬权益。三是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加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建设,明确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的程序,提高企业用工规范化、法制化程度;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对劳动合同进行动态管理,把劳动合同管理与企业内部劳动人事管理以及有关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劳动合同管理的作用。

(3)加强和完善劳动保障执法监察。一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继续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劳动条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等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强化日常巡视检查、举报专查和年检,加强对违法行为较多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监管。加强与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建设、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以劳动保障部门为主,有关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二是进一步提高执法工作的科学管理水平。通过重要案例讲评,全市性典型案例研讨会等形式,提高案件办理的水平和质量;通过推行信息化办公方式,提高监察工作的技术含量,继续推行企业用工诚信等级制和重大违法案件通报制。三是进一步提高监察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监察人员的教育,不断改进和完善监察 21

执法的各项工作,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4)积极推进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全面加强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建设和运行,积极推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二是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的作用,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实现劳动关系主体双方自主协商,政府依法调整。三是不断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按照合法、公正、及时的处理原则,不断改革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拓宽劳动争议处理的渠道,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构建企业内部调解和仲裁调解相结合的调解体系。

22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