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吉林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

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6-13来源:

吉林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吉教联字[2012]38号

各市(州),各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编办,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xx年)》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2号)文件要求,继续推进我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特岗计划”目标和实施原则

实施“特岗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农村教育,破解城乡教育二元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战略性举措。其宗旨是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老化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统筹规划、创新机制、合理配置、科学管理”的要求,遵循以下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特岗计划”实施工作。

1.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相结合。“特岗计划”应在省统一为各地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内实施。设岗县(市、区)须存在师资力量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等困难,能确保3年内通过自然减员、清理挤占教师编制等方式,为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继续任教的特岗教师,在核定的编制内安排教师岗位,并正式聘用。今后城市、县镇学校招聘教师时,应优先补充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

2.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相结合。设岗县(市、区)要在统筹安排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优先解决城镇义务教育学校超编人员的基础上安排“特岗计划”,城镇义务教育学校超编人员尚未解决的,暂不设岗。逐步解决农村学校教师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缩小城乡教师资源差距,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的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

3.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队伍总体建设规划相结合。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目标、人员编制情况、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和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求,总体规划新师资的补充,统筹考虑地域、学科、学段及教师学历、年龄、素质等因素,合理设置教师岗位,科学配置教师资源,构建教师队伍补充的长效机制。

4.实施“特岗计划”要认真执行国家文件精神和相关政策。在国家允许的县(市、区)落实国家特岗教师指标,在其它县(市、区)匹配地方特岗教师指标,并视情况在部分地区同步实施国家和省级“特岗计划”。特岗教师补充原则上以县以下农村初中为主,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小学,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也可安排;设岗相对集中,县(市、区)按需求成批安排。特岗教师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招聘条件、办法及程序、聘后管理等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设岗计划和实施范围

20xx年,全省共计43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计划新招聘特岗教师2978人。其中,国家“特岗计划”1478人,省级“特岗计划”1500人(以下简称“国家计划”和“省级计划”)。

共计13个县(市、区)完全实施“国家计划”,包括大安市、洮南市、抚松县、靖宇县、临江市、白山市江源区、集安市、安图县、辉南县、扶余县、永吉县、舒兰市、农安县。 共计20个县(市、区)完全实施“省级计划”,包括德惠市、九台市、榆树市、长春市双阳区、蛟河市、磐石市、桦甸市、梨树县、双辽市、四平市辽河农垦管理区、公主岭市、柳河县、梅河口市、通化县、白城市洮北区、东丰县、东辽县、长岭县、乾安县、松原市宁江区。

另有10个县(市、区)同步实施“国家计划”和“省级计划”,包括长白县、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图们市、敦化市、珲春市、镇赉县、通榆县、前郭县。

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特岗计划”与“硕师计划”结合进行,全省有8个设岗县(市、区)与符合申报20xx年“硕师计划”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签订协议并经教育部批准取得硕师资格,需占用153个“特岗计划”指标,不参加特岗教师考试,实际公布岗位2825个。

三、招聘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招聘对象以本科为主,专科为辅;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为辅;以师范类专业为主,非师范类专业为辅。已招聘的在岗特岗教师不能报考。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

2.师范分院(初等教育专业)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截至20xx年9月1日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专业的往届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生(仅限于申报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的“省级计划”岗位)。

4.参加过“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援农村项目,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5.延边大学、北华大学和吉林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中,取得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资格的人选。

6.“国家计划”岗位面向所有省内、外户籍高校毕业生,“省级计划”岗位仅面向省内户籍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热爱农村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含同类应届毕业生,下同);申报小学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申报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的“省级计划”岗位,学历可以放宽到对应专业的全日制往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人员。

20xx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根据规定按20xx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申报人员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口或相近, 其中往届毕业生须报考与教师资格证学科相对应的岗位。

3.普通话水平。申报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少数民族教师达到三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三)服务期限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根据当地学校教育教学需求可在乡镇学校之间交流。

四、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公布需求。由省教育厅汇总各地需求,经省编办确认编制情况后,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http://www.)、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hrss.)和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面向社会公布各设岗县(市、区)招聘“特岗计划”教师的学科、数量及岗位要求。

2.报名审查。应聘者首先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报名,然后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由有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笔试由省统一组织,根据考生的志愿,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设岗县(市、区)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市(州)教育局、人社局统一组织,设岗县(市、区)参与实施。

4.体检。市(州)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5.考核。设岗县对拟聘人员过去学习和工作的现实表现,特别是品行方面,进行实地考察核实。

6.确定人选。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州)汇总报省教育厅,由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同时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和“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

7.岗前培训。省教育厅组织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8.教师资格认定。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9.签订合同。拟聘人员与设岗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聘任合同,省对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作出总体规定,具体条款由设岗县(市、区)自行确定。

10.上岗任教。设岗县(市、区)安排特岗教师到设置“特设岗位”的农村学校任教。

五、组织领导机构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机构

1.“特岗计划”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等相关部门联合成立“吉林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共同领导全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省教育厅下设特岗办公室,负责“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信息沟通,日常管理和具体事务等。

2.各市(州)、县(市、区)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当地“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指派专人负责特岗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3.各有关高校成立特岗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特岗计划”的相关工作。

(二)相关部门责任分工

省教育厅负责落实“特岗计划”指标、设岗县(市、区)、设岗学校、学科及具体人数,采集录入相关信息和上报各种数据,建立特岗教师数据库;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公开招聘、岗前培训、资格认定、签定合同、跟踪服务、宏观管理等各项工作,加强对设岗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省财政厅负责统筹协调“特岗计划”的经费保障,落实资金,规范管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工作,负责督促各地落实特岗教师享有国家和省有关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支教等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省编办加强对中小学编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报省里备案,对笔试合格者进行面试和体检;负责所辖县“特岗计划”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数据;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进行一次抽查考核,年终进行考评;统筹资金,加强“特岗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及时掌握和督促各县积极做好特岗教师月工资发放,每月将工资发放情况分别报省财政厅和教育厅。

县(市、区)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规划本县(市、区)特岗教师的补充,确定教师岗位

设置与申报计划,落实相关的配套政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条件且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拟聘教师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确保持证上岗;按照招聘教师的学科和学历情况,科学配置教师,将特岗指标落实到校、到人,并及时据实上报各种数据,做好特岗教师的常规管理和考核,提供办公室和周转宿舍,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等;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发放特岗教师的工资和补贴,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特岗教师手中。

各高校负责“特岗计划”的宣传、动员、推荐、组织报名和资格确认,做好就业手续办理等工作。

六、实施办法和步骤

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我省20xx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3月—5月)

包括进行调查摸底、审核各设岗县(市、区)的设岗计划、制定“特岗计划”实施方案、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网络报名系统、组织宣传发动、开展网上报名和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二)公开招聘(6月—7月)

招聘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组织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试题命制、组织考试和录取工作,招聘办法由省教育厅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聘后管理

1.省教育厅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对特岗教师实行聘后全程跟踪管理和评估。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也要建立信息数据库,及时将特岗教师的有关情况向省教育厅汇报。

2.特岗教师聘用期间,根据本人自愿,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迁至工作学校所在县城;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特岗教师人事档案由设岗县(市、区)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服务期满后,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服务期间建立的工作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管理或由政府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其他人员的工作档案和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转到原生源所在地政府人才服务机构。

3.特岗教师聘用后的日常管理与考核主要由设岗学校和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各设岗学校要对本校特岗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存入其工作档案。

七、优惠政策及相关规定

(一)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对具备以下条件报名者在笔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下同)加5分,校级“三好学生”加2分。

3.报考原籍所在县(市、区)所设岗位的,加10分。

4.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抗洪抢险及支援地震灾区的大学生志愿者,加10分。

5.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加2分(范围可参照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政策》(吉政发[2009]8号))。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学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二)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特岗教师聘期计入工龄、教龄。聘期内在评职、晋级、评优、参加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应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

(四)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所在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按合同条款解除聘用合同。

(五)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要在核定的编制内落实工作岗位、正式聘用,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六)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服务期满且考核优秀,本人愿意继续从事基层教育工作的,如所在地同级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有空编,可优先聘用特岗教师,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七)服务期满不留基层学校工作的,由其自主择业,当地政府应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必要帮助。本人找到工作且其档案户口已转到县(市、区)的,免费办理改派手续;其户口档案关系没有转到县(市、区)的,免费办理派遣手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免费为其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八、资金保障

(一)实施“国家计划”,中央财政按规定标准补助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实施“省级计划”,省级财政比照中央财政的补助标准补助特岗教师工资性支出。国家和省支付的工资性补助与设岗县(市、区)财政据实结算,设岗县(市、区)要及时向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报送特岗教师变化情况。凡特岗教师比照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享受的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国家和省补助水平的,高出部分由“特岗计划”设岗县(市、区)承担。

设岗县(市、区)负责统筹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岗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二)各级政府在组织特岗教师招聘、选拔工作中发生的工作费用,分别由同级财政负担,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本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负责解释。

 

第二篇:黔东南州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具体招聘办法

黔东南州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

计划具体招聘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2?234号)、?贵州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黔教师发?2012?241号)和?黔东南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教师发?2012? 111号)精神,为做好我州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结合我州“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3、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且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有半年以上从事中小学教学经历)的全日制普通高

校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以上(1)、(2)、(3)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不能报考),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xx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4、对已取得20xx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8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剑河、施秉、麻江、黎平、榕江五县提前招聘为国家“特岗计划”初中岗位教师。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xx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年龄在30岁以下(19xx年5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

以上(1)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原则上须一致,(2)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原则上须是相近专业。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凡实施县级“特岗计划”小学岗位指标的县面向入学前本县户籍生源招聘。

报考者可在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

信息网()查询黔东南州、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招聘信息。

在编教师(含2009、2010和20xx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指标

(一)国家“特岗计划”

指标767名,安排在黄平、施秉、三穗、岑巩、天柱、锦屏、黎平、从江、榕江、雷山、台江、剑河、麻江、丹寨、镇远15个县。

(二)县“特岗计划”

指标348名,安排在黄平、施秉、三穗、岑巩、天柱、锦屏、黎平、从江、榕江、雷山、台江、剑河、麻江、丹寨、镇远15个县。

具体指标分配见附表1。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州、县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

村中小学校,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乡(镇)初中和中心学校,且一所学校原则上安排不少于3人。“硕师计划”研究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县“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原则上安排在乡(镇)初中和中心学校、村级完全小学,安排人数由县确定。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州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第一、二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

( .cn),点击我要报名→注册考生账户→选择设岗省份申报岗位→提交报名表成功后,下载?特岗教师报名表?并打印。同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

报名表?填写。并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将报名表交报考县教育局。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xx年6月25—27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xx年6月28—29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黔东南州教育局设在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的各县“特岗计划”招聘报名点审核确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报考国家“特岗计划”的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半年以上从教经历证明。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程

序。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查由各县教育和科技局(教育局)抽派7人,(其中纪检监察2人、3名工作人员、2名计算机操作员)于6月28日—29日到州教育局设在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的报名点负责资格审查,7月1日—7月3日各县教育和科技局(教育局)抽派7人(其中纪检监察2人、3名工作人员、2名计算机操作员),由州“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小组安排其他工作。各县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报考条件逐一进行对照审查,对报考资格审查合格者各县在6月30日下午3点前给考生发放面试准考证,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各县须建立报考档案,并认真填写附表3,于6月29日晚上24点前(以电子表格形式)上报州教育局“特岗办”(电子邮箱:zhoushizhike@126.cm)。

6月30日中午12点前“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小组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内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报考者可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内查询。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xx年7月1日—3日(完不成时间顺延)。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州教育局确定。

体检时间:20xx年7月6日—7日。州教育局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按照填报志愿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当面试合格人数低于招聘人数,则全部进入体检)。黔东南州教

育局在20xx年7月5日下午6点前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公布体检人员名单,报考者可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内查询体检人员名单。报考黄平、施秉、岑巩、天柱、雷山、剑河、台江7个县被确定为体检考生须在20xx年7月6日上午8点前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相片按体检规定到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体检(各县抽派1—2人负责组织,州教育局抽有关人员分别协助各县);报考黎平、三穗、锦屏、从江、榕江、丹寨、麻江、镇远8个县被确定为体检考生须在20xx年7月7日上午8点前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相片按体检规定到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体检(各县抽派1—2人负责组织,州教育局抽有关人员分别协助各县)。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即按“特岗计划”县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以县为单位按报考者所报考县、学段、学科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已参加面试的本科毕业生在所报考县落选的,本人写出申请于20xx年7月10日下午5点前交州教育局“特岗办”,州“特岗办”根据其申请和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州所辖“特岗计划” 岗位缺额县及时进行调剂。州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上报省教育厅,省根据各地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省教育厅协调市、州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7月10日中午12点前黔东

南州教育局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黔东南州教育局公布录取人员名单。(“特岗计划”招聘的各项信息州“特岗办”及时公布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报考者必须随时关注网上公布的各项通知、时间安排和相关信息〔特别是补录信息〕,报考时提供真实的联系电话,必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不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考生及州、县特岗办在通知其体检、补录时未接电话考生,一律视为自愿放弃面试、体检、录取资格及补录资格。)

被录取考生(含剑河、施秉、麻江、黎平、榕江五县“硕师计划”研究生)7月11日上午10点在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与“特岗计划”县黄平、施秉、三穗、岑巩、天柱、锦屏、黎平、从江、榕江、雷山、台江、剑河、麻江、丹寨、镇远15个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签订聘任合同的,一律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硕师计划”研究生在签订聘任合同时,须提交“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硕师计划”研究生,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和“硕师计划”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签约文本由省厅制样本,在贵州教育网()和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贵州省专栏(.cn)下载。各“特岗计划”县可根据本县要求对具体条款作适当调整及补充,并印制签约文本发给考生。各县“特岗计划”必须在签约文本中签定受聘人员任职学校和到校报到的日期。签约之前,各“特岗计划”县须公

布本县?特岗教师任职学校一览表?,并注明岗位学校离县城的距离,供受聘人员签约时参考。

5、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完成后, 黔东南州教育局于7月12日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公布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

6、上报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

若在第一阶段招聘指标已全额录取,录取的岗位考生都与“特岗计划”县签约,我州不再进行第二阶段的招聘工作。若第一阶段我州“特岗计划”县招聘指标名额有缺额,我州将本州 “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按附表1格式) 在7月13日报省教育厅师范处(gzsfchu@126.com;QQ:171153751),经省审核后于7月13日在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eduman)上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xx年7月17日-19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xx年7月20日-21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考县的县教育和科技局(教育局)报名确认。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

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报考国家“特岗计划”的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半年以上从教经历证明。

(4)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书。

(5)填写好的?贵州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6)“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特岗计划”县教育和科技局(教育局)(纪检监察)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特岗计划”县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于7月22日上午12点前报州教育局“特岗办”(电子邮箱:zhoushizhike@126.cm)。州教育局汇总审核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连同本州考务安排于7月

22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师范处。7月23日后,省教育厅在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和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我州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7月23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xx年9月至20xx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7月2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全州设1个考点,考点设在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州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按照填报志愿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8月5日州教育局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样式见附表3)报省教育厅师范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8月9日后在 “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必须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须在8月12日到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进行面试。面试前在8月10日接受所报考“特岗计划”县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另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安排在黔东南州教育局、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和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特岗计划”县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填报志愿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凡是被确定为体检的考生,在8月15日自带一张免冠照片按

体检规定到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体检(各县抽派1—2人负责组织,州教育局抽有关人员分别协助各县体检)。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特岗计划”县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

被录取考生于8月20日到“特岗计划”县与“特岗计划”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聘任合同的已录取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8月23日州教育局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邮寄和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师范处,经省审核后于8月24日在“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和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于8月26日—27日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州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培训地点: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培训合格后,由州教育局发给培训合格证、?黔东南州20xx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黔东南州20xx年特岗教师报到证?、培训合格证,按报到证规定的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愿放弃,“特岗计划”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教育和科技局(教育局)必须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及时上报不到岗录取签约人员,州教育局按本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报考者必须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七、组织保障

为加强20xx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黔东南州教育局成立“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小组:

组 长:张荣根 州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王兴国 州教育工委副书记

邓 明 州教育纪工委书记、州教育局纪检组

谢志军 州教育局副局长

王则淮 州教育局副局长

朱 军 州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成 员:刘荣安 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校长

吴作钊 州教育局副调研员、人事科科长 文松涛 州教育局师资教育科科长 杜玉清 州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雷定富 州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朱鸿峰

雷邦虎

潘年波

杨润华

杨秀凯

吴玉梅

杨天平

杨新明

杨胜成

杨明永

汪正元

王槐奎

刘 俊

吴佳理

胡晓平

闵文相

龙 峰

龙景植

江 军州教育局基础教育与民族教育科科长州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科长州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州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综合科科长 天柱县教育局局长 施秉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三穗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岑巩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榕江县教育局局长 丹寨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黄平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剑河县教育局局长 雷山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从江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麻江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台江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锦屏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镇远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招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教育局师资教育科,负责招聘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文松涛(兼)

办公室成员:由州教育局、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各县教育和科技局(教育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黔东南州“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在州“特岗计划”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黔东南州教育局“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小组遵照?贵州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黔教师发?2012?112号)和?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教师发?2012?111号)的有关规定和程序逐步实施。具体招聘工作在黔东南州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进行,由州教育纪工委、州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本办法由黔东南州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师范处:0851-5283622

贵州教育网:0851-5953608

黔东南州教育局师资教育科:0855-8503590

0855-8502679

0855-8507842

黄平县教育局:0855-2355756

施秉县教育局:0855-4221275

三穗县教育局:0855-4522993

岑巩县教育局:0855-3575258

天柱县教育局:0855-7522470

锦屏县教育局:0855-7221345

黎平县教育局:0855-6221525

从江县教育局:0855-6411498

榕江县教育局:0855-6622054

雷山县教育局:0855-3331358

台江县教育局:0855-5322420

剑河县教育局:0855-5221270

麻江县教育局:0855-2626880

丹寨县教育局:0855-3611344

镇远县教育局:0855-5722978

八、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州教育局、县教育和科技局(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或州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851-5282945

州教育局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855-8508961

附表1:?贵州省黔东南州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下面显示)

附表2:?贵州省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

附表3:?贵州省黔东南州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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