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分红协议书

入股协议书

甲方:王侠成 身份证

乙方:刘均安 身份证

丙方:王侠银 身份证

甲乙丙三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诚信、协作、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立此协议。甲乙丙三方均按以下条款,执行职责,履行义务。

甲方于 年 月 日独立投资于地理位置优越,发展潜力巨大。

由于甲方发展需要并应乙方丙方诚恳请求。经三方同意,甲方授权乙方丙方入股本商行。

入股方式:

1甲方投资 万元总资产,资产拥有权、转让权、决策权的一切权限始终归甲方所有。

2甲方投资 万元总资产为参与方式。乙方加入不列入原始股,依入股基数为投资风险股,原始股始终归甲方所有,投资股只能作为投资可与甲方分享纯利润分红不享有资产占有权。

3乙方一次性投资交纳投资股股金 元给甲方,授权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为甲方投资股东,乙方在此期间可享受与甲方每年纯利

润分红。享受相应权益、承担相应义务、同时承担股东责任。 丙方一次性投资交纳投资股股金 元给甲方,授权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为甲方投资股东,丙方在此期间可享受与甲方每年纯利润分红。享受相应权益、承担相应义务、同时承担股东责任。

4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相应权益:

1乙方丙方可享有每年纯利润分红。

2乙方享受纯利润分红同时可享受独立业绩提成。

3经甲方授权乙发可享有对商行的管理权及监督权。

4经甲方授权同意后乙方可享有对商行的执行权和日常工作处理权。

5乙方丙方对甲方有监督、建议权。

6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的相应义务:

1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积极协助商行落实各项措施。

3全力保障商行正常运营。

4完全配合甲方执行工作。

5每月账务有甲方保管、监管。每年核单后签字分红。

7红利分配:

1每年3月为红利分配月。

2每年总营业额扣除所有相应费用,是当年纯利润。

8禁止行为:

1乙方丙方不得在入股期间与任何个人或团队在本商行经营范围、区域内做与甲方业务相竞争工作。

2乙方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活动。

9违约责任:

1乙方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及时支付资金,若指定时间内资金不到位,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对其损失进行赔偿或以减少其持股比例 10其他事项 1本协议到期日前半年甲乙丙三方必须决定是否合作事宜,作出书面建议。 2本协议期满后不影响三方以存劳动关系。

3本协议为一式三分,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4以上规定若有修正,按甲乙丙三方同意后修改。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公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第二篇:股权协议

股权分红协议

甲方:***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技术人员)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系甲方的技术人员, 为甲方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支持作出了重要贡献,为鼓励乙方为甲方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价格。每年甲方给乙方以年度税后可分配利润的10%分红。

第二条:分红条件。1、乙方需与甲方签订技术保密协议,完成规定的技术开发规划,并按技术开发规划的进度安排,完成技术开发项目。2、公司税后有可分配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3、乙方离开甲方,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三条:分红股权约定。乙方在甲方的分红,是没有任何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10%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10%的股权。

第四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需要变更时,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执两份

签字及日期

干股(虚拟股)分红协议书

甲方:XXX,X,汉族,身份证号码: ;住址: ,系 店个体经营者。

乙方:XXX,X,汉族,身份证号码: ,住址 。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开办的 店的贡献及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干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名词定义(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虚拟股(干股):指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

店(个体经营者)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2、分红:指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

二、分配方式

1、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每年分配给乙方共20%的虚拟股(干股),即甲方将年终税后净利润的20%分给乙方。若乙方在工作中的经营管理能力得到甲方认可,并每年为甲方取得税后净利润 万元及以上,则甲方每年分配给乙方的虚拟股(干股)可以提升至30%,具

体约定双方可另行协议。

2、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3、乙方取得的甲方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该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20%的股权,不得以此虚拟股(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亦不能以其虚拟股(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4、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或者其他任何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离职的,基于本协议的奖励性质,双方认可:乙方无论何种原因离开甲方,则本协议自动失效。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的分红不用退还,但当年的分红不再分配给乙方,其分配比例归甲方所有。

5、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干股)同时,仍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待遇领取劳动报酬。

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获得虚拟股(干股)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投入。

2、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的工作,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

3、 在执行协议过程中, 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或其附属文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 由此发生的损失, 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从事或为他人从事与甲方构成竞争的业务。

5、甲乙双方对甲方的盈亏状况进行监督,每月一小节,每季度中结,年终总结,以统计出实际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乙方对甲方所报的合理开支应充分尊重,予以认可,若有遗漏,允许甲方在分配之前补充。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四、协议期限

1

2、协议到期终止后,甲方根据协议期限内的经营情况决定是否签署新的虚拟股(干股)分红协议。

五、协议解除情形

1、 因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

2、乙方在本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经甲方同意的,双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

3、除以上两款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本协议也随之终止。协议终止后的其他事项按本协议第二条第4款的规定处理。

4、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六、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许可。若乙方故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本协议内容,则需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十万元。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相关争议,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规定

1、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