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员工学历水平的实施方案

关于提升员工学历水平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高效提升粤东公司员工学历水平,进一步提升员工的适岗率,充分发挥人资效能以提升业绩,结合粤东公司员工学历结构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员工学历现状剖析

截止至20##年5月10日,粤东公司(不含项目公司)在职人员285人(不含现场销售及后勤辅助岗)。其中,本科以上85人,占27%;大专132人,占41%;大专以下102人,占32%(详见表1)。可以看出,在职人员的学历整体偏低,约32%的人员学历分布在中专技校及以下。

表1:在职员工学历结构统计表

图1:在职员工学历结构分布图

注:表1数据来自20##年5月10日粤东公司员工花名册。

与标杆企业相比,粤东公司在职员工学历水平严重偏低。从图2中,可以看出标杆企业,学历越高占比越高,呈现“倒金字塔”形状,而粤东公司却出现中间(大专)高两边低的现象。其中,本科以上占比较低,仅是粤东标杆企业的1/2,省内标杆企业的1/3;大专以下占比较高,是粤东标杆企业的3倍,省内标杆企业的10倍。

表2:标杆企业-粤东公司学历结构对比表

图2:标杆企业-粤东公司学历结构对比柱形图

注:表2中,粤东标杆企业及省内标杆企业数据分别来自龙光集团和万科集团往年年报。

从表3中,可以看出粤东公司各部门学历水平参差不齐,计划部、人力行政部(不含后勤辅助岗)本科以上学历达到粤东标杆企业水平,但大专学历与标杆企业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总经办(不含后勤辅助岗)、设计所、成本部本科以上学历达都到40%以上,与粤东企业相差不远;财务部、营销部(不含现场销售)、开发部、投资公司及招采部本科以上学历占比较低,特别是开发部及招采部,本科以上学历占比仅为6%和0%。

表3:各部门在职员工学历结构统计表

二、解决方案

人才是企业发展最具活力的因素,对企业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当前全国竞相发展的形势下,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企业人才队伍,已成为公司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刻不容缓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联合办学公司集中提高员工学历层次。积极寻找高等院校建立校企合作关系,与我公司联合办班,集中开展公司员工学历教育,努力提升企业员工素质和专业技能。粤东地区高等院校选择较少,本科以上可选择汕头大学及韩山师范学院,大专可选择揭阳职业技术学院。

(二)完善机制,鼓励支持学历教育。着眼于提高公司低学历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制定落实相关政策,公司采取报销学费,限期提高学历,学历与职称评聘、评优树模、选拔使用、工资福利相挂钩等办法,鼓励支持员工通过自学、函授、脱产或半脱产等方式提升学历层次,激发公司员工参加学历教育的积极性。

(三)拓宽渠道,大力开展全员培训。在狠抓学历教育的同时,积极发挥公司在人才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建立职工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灵活采取在职培训与脱产培训、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本地培训与赴外培训、重点培养与全员培训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带薪学习深造、公司内部培训、以师带徒培养、岗位锻炼成才、个人自学提高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全员培训。

为有效开展提升员工学历水平工作,拟将员工学历水平提升指标纳入2013年度绩效考核,并按部门、季度进行目标分解,由总经理室领导牵头抓总,人力部门组织协调考核事项,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为公司人才培训、学历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具体流程如下所示:

1、召开绩效管理委员会,确定20##年度粤东公司员工学历水平提升总体目标(建议参照粤东标杆企业,即本科以上占比≥50%,大专占比≥40%);

2、发文公布《关于提升粤东公司员工学历水平的通知》,明确员工学历水平提升指标纳入20##年度部门绩效考核,各部门须根据总体目标按季度进行分解并组织落实;

3、人力部门组织落实学历指标考核相关工作,包括收集各部门季度学历计划完成指标,统计各部门季度、年度学历计划指标完成情况,等等。

附件:《关于提升粤东公司员工学历水平的通知》

 

第二篇:关于鼓励在职员工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实施方案

关于鼓励在职员工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工作方案》(晋煤劳发【2011】1166号),根据同煤经培便字【2013】41号关于集团公司举办井下特种作业人员“初训人员培训班”的通知,结合我公司在班组长、特种工培训取证过程中受学历限制的实际情况,根据同煤经培字【2013】271号文件关于在同煤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举办煤矿从业人员煤矿主体专业大专招生的通知及同煤经培字【2013】272号文件关于20xx年煤矿班组长及特种作业人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的通知,鼓励公司在职员工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切实推进公司相关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工作,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公司从业人员队伍专业化,促进我公司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报考对象

1、现在岗、无煤矿主体专业大专毕业证书的区队长。

2、从事煤矿生产的各级管理人员。

3、现从事采、掘、机、运、通岗位上的班组长。

4、煤矿关键岗位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年龄限45岁以下)。

二、报考条件

1、必须是在职在编人员。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报考专业应与本职工作对口或相应,体现学用一致原则。

三、费用报销

1、对符合条件的员工所参加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费用,在与公司签订《协议书》后,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2、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员工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回公司继续工作,中专、专科6年内、本科8年内不得因个人原因提出调离申请。

3、如坚持要调离的,由公司支付的各项费用的总和须全部退还,并依据《专项协议书》内的相关规定,按标准支付公司违约金。

4、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不予报销任何相关费用。

(1)、未经公司相关部门及领导批准,自行参加报考的。

(2)、因参加学习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

(3)、未经批准中途退学或未取得结业、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

5、在职区队长、班组长、关键岗位及特种工未在规定时间取

得相应学历的,取消相应的聘任资格,不得从事本岗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