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监督计划

监督号: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计划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安全监督组成员:

签收人(公章): 签收人(公章): 签收人(公章): 伊宁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年 月 日 1

工 程 概 况

建筑规模: 平方米

设计单位: 工程地址:

项目经理: 项目安全员:

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及规范,安全监督组对该工程行使施工安全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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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监督主要工作内容:

1、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标准、规范及现场落实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监督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方安全管理行为。

2、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施工现场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审批、检测、验收等有关安全持续和记录情况。

3、进行施工安全生产前提条件检查、安全达标、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评价等。

4、对施工单位落实各级管理部门安全检查整改意见情况及现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现场安全检查记录、安全管理资料进行检查。

二、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2、施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工程项目报监后,开工(挖)前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安全条件审查表》并进行自检,对检查情况各方签署意见,报安全监督小组核实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3、根据施工各阶段及工程安全管理的要求,由专职资料员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在施工现场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4、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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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工程项目要做到不少于一次的自检评分。

5、施工现场的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附着式升降手架及扣件、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漏电保护器等必须经过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发生重大事故,除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外,必须同时报告本站。

7、工程竣工时,向安全监督站提交装订成册并编页码的《单位工程竣工安全管理资料》;填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评价报告申请表》。

三、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的实施

1、接受监督任务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下达《单位工程安全施工监督计划》

2、在工程施工到以下阶段时,施工企业必须通知监督员,接受监督检查。

(1)组织施工的安全前提生产条件检查;工程开工前。

(2)基础施工阶段的检查;基础施工工程量达50%。

(3)主体施工阶段的检查:主体、 1—6 层。

(4)装饰施工阶段的检查;装饰装修工程量达50%。

3、通过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抽查,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主要形式是下达《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如事关重大,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时,下达《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停工通知书》。

4、监督人员到现场要根据现场安全情况填写《安全达标通知书》。在主体结构验收监督前,工程施工到 ±0.00 、 3-4层 、 6 层时(高 4

层建筑每到4—6层进行一次安全达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应对工程的安全情况做详细检查,对查处的问题认真整改,三方应认真填写《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申请表》及安全资料报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监督员在审核资料并在资料齐全的前提下,在资料核查表上签署意见,站领导审查后,在有关报验资料齐全的条件下,三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到现场做安全达标监督检查,安全达标时,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企业安全检查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必须到达现场参加。安全达标结束后,如现场未达标,我站当场发给企业安全检查部门、建设单位以及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未达标通知书》。通知书上有我站的规定。请认真阅读并参照执行。如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已达标,请施工单位在三个工作日内到市安全监督站领取《安全达标通知书》安全达标的结果将作为该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评价报告的主要依据,施工现场二次以上未达标的工程,我站将记录在企业不良行为档案中。

5、凡未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办理安全监督手续的工程及安全达标时已进行装饰装修的工程,一律不做安全达标,并记录在案,该工程竣工后,我站不出动具《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评价报告》。

6、施工工程竣工后安全监督评价。

(1)安全监督站接受施工企业提交的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评价申请表》及安全管理资料。

(2)安全监督员根据监督档案,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评价报告》

(3)安全监督站向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发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 5

督评价报告》。

(4)凡是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评价报告》的单位工程,该工程在质量监督站不得参加竣工验收以及工程的竣工备案。

7、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工程将评为不合格等级。

(1)施工期间项目未按监督计划要求通知我站,漏检两次以上(含两次)的。

(2)施工期间发生过四级以上(含四级)重大安全事故的。

(3)在施工过程中拒不报从安全监督与管理的。

(4)在部、自治区、市安全大建查中被通报批评的。

四、其它

建设工程的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希望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严格按照监督计划的要求,共同做好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时也请各有关单位对我们安全监督工作随时提出好的建议和批评意见,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伊宁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地址:迎宾路44号(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8359213

(本表一式四份,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安全监督站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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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意 事 项

注意事项:1、工程施工过程中,在以下阶段必须通知我站,接受监督检查:(1)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的安全生产前提条件检查;(2)基础施工工程量达50%的装饰施工阶段检查;(3)主体 层的主体施工阶段检查;(4)装饰工程量达50%的装饰施工阶段检查。2、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钢管、钢管脚手架扣件)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检查,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单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申报达标的必备资料。3、施工现场的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机械设备,应当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单,并在我站备案后方可使用,并同时作为申请主体安全达标必备资料。4、工程进行主体达标检查时,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经监督人员检查观感不合格,则停止进行达标,至更换合格安全防护用品后再进行达标检查。

5、悬挑或悬挑架必须为型钢功定桁架。6、装饰施工阶段,外脚手架拆除前须通知我站,经我站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达标评定后方可进行拆除。7、作业层应满铺脚手架。8、其他未提及事项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监督计划要求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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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表六)

工程名称:科·山水华庭二期   住宅楼          监督号:

建设单位: 新疆锦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签收人:

施工单位: 新疆鑫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签收人:

监理单位:新疆高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签收人:

安全监督小组成员:          、          、         

科长(副科长):            站长(主管副站长):

安监站(盖章)

监 督 科

20##年  月  日

     

                  

                  

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及规范,安全监督小组对该工程行使施工安全监督权。

一、    安全监督主要工作内容:

1、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现场落实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监督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方安全行为。

2、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施工现场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审批、检测、验收等有关安全手续和记录情况。

3、进行施工安全生产条件核验、安全达标、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评价等。

4、对施工单位落实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安全检查整改意见情况及现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现场安全检查记录、安全管理资料进行检查。

5、整理安全监督档案并移交归档。

二、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2、施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工程项目报监后,开工前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前提条件审查表》并进行自检,对检查情况各方签署意见后,报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核验。

3、根据施工各阶段及工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及时形成有关安全管理资料,由专职资料员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在施工现场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4、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执行,每月工程项目要做到不少于一次的自检评分。

5、施工现场的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龙门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等必须经过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除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外,必须同时报告相关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

7、工程项目竣工后,须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提交装订成册的《单位工程竣工安全管理资料》;填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评价申请表》。

三、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的实施

1、接受监督任务后3个工作日内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向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下达《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计划》。

2、在工程施工到以下阶段时,施工企业必须通知监督员,接受监督检查。

(1)组织施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工程开工前。

(2)基础施工阶段的检查:基础施工工程量达50%。

(3)主体施工阶段的检查:主体                      

             层。

(4)装饰施工阶段的检查:装饰工程工程量达50%。

3、通过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抽查,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主要形式是下达《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如事关重大,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时,下达《停工令》。4、监督人员到现场要根据现场安全情况填写《监督抽查记录》。在主体结构验收监督前,工程施工到                                  层时(高层建筑每4~5层安全达标一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应对工程的安全情况做详细检查,对查处的问题认真整改,三方应认真填写《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申请表》并报送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在审核资料并在资料基本齐全的条件下,3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到现场做安全达标监督检查,安全达标时,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企业安全检查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安全达标结束后,如未达标,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下发《施工安全未达标通知书》。如已达标,施工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到安全监督机构领取《施工安全达标通知书》。安全达标的结果将作为该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评价报告的主要依据。

5、工程项目竣工后施工安全监督评价。

(1)安全监督机构接收施工企业提交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评价申请表》及安全管理资料。

(2)安全监督员根据监督档案,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评价报告》。

(3)安全监督机构向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发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评价报告》

(4)凡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评价报告》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部门不得给该工程项目进行备案。

6、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工程将评为不合格等级。

(1)施工期间项目漏检两次以上(含两次)的;

(2)施工期间发生过四级以上(含四级)安全事故的;

(3)在施工过程中拒不服从安全监督与管理的;

(4)在部、自治区、市安全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

四、其他

建设工程的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希望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同时也请各有关单位对我们安全监督工作随时提出好的建议和批评意见。

本表一式三份,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各一份,安全监督站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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