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健康档案工作计划

旧州镇20xx年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计划

根据县卫生局的安排部署,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县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到20xx年,全镇基本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以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城乡局面提供联系、综合、适宜、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20xx年底社区居民规范建档率达到50%以上,农村规范建档率达到50%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群规范建档达70%以上。孕产妇、0—3岁儿童规范建档率达95%以上。电子档案建档率达总建档人群的100%;健康档案合格率达90% ;健康档案真实率达100%。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1.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其它卫生服务记录。

2.建档工作方式。通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门诊、健康体检服务,医务人员入户调查等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

案。

3.确定建档对象。以孕产妇,0~36个月儿童,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慢性病人群为重点,逐步为全体居民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4.填写档案表单,发放信息卡。按照《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健康档案填写要求,填写居民基本信息,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详细说明用途与保管要求。初次建档,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表、信息卡。要求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儿童保健科室医务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建立0~3岁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专项档案;妇产科或妇女保健科医护人员在早孕诊断确认后建立孕产妇保健服务专项档案;医疗技术人员填写初建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实施健康体检并填写体检表。

5.表单记录归档。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农村可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存放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建立健康档案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定期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送已建立的健康档案,以便归档。按照自治区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实施步骤和要求,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电子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使用与居民健康管理

1.健康档案记录补充更新。社区卫生所、乡镇卫生院(村

卫生室)要在居民复诊、医护人员入户服务时,调取、查阅健康档案,由接诊医生或入户服务的人员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及时更新、补充健康档案相应内容。其它医疗机构在居民就诊、转诊、会诊时负责填写接诊、转诊、会诊等服务记录,通过例会等形式定期进行信息沟通,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对需要转诊、会诊的居民,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负责向社区转诊医疗卫生机构双向反馈。所有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已建档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诊须持健康档案信息卡。

2.及时分析居民健康问题。卫生院至少每半年整理、分析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有关信息,列出各类人群健康状况、主要健康问题、重点管理对象。项目初期以重点人群为主整理、分析辖区居民主要健康问题,书面向县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卫生院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明确主要健康管理对象、主要健康问题、干预办法。

4.实施辖区健康问题干预和效果评价。卫生院要有计划有重点地采取相应的适宜技术和措施,组织实施辖区健康问题干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咨询、预防、保健、医疗和康复等健康管理服务,并及时实施干预效果评价。

5.农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可与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相结合。利用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居民发病情况信息,进行居民健康问题分析和干预等健康管理;利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项目整理分析的居民主要疾病发生状况,指导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和比例等政策的制定,逐步提高疾病干预能力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配备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卫生院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要符合《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本项目的培训,并且成绩合格。

2.统一居民健康档案编码。采用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以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码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共享奠定基础。

3.严格健康档案使用的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为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健康档案管理和服务人员在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健康档案,其它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健康档案时,必须向健康档案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管理机构批准并经居民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健康档案要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4.严格健康档案保存与保管。要为居民终身保存健康档

案,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不得擅自泄露健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隐私信息。除法律规定必须出示或出于保护居民健康目的,居民健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不能用于商业目的。医疗卫生机构因故发生变更时,应当将所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完整移交给卫生院或承接延续其职能的机构管理,拒不执行并造成档案流失、损毁的,依法追究责任。

5.强化档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卫生院负责为健康档案管理提供必要条件,配备档案室和基本设备,按照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档案,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

黄平县旧州镇中心卫生院 20xx年10月28日

 

第二篇:公共卫生健康档案回头看工作总结

卫生院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自查回头看”小结

为认真做好20xx年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工作,总结20xx年建档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运行出现的问题并及时更正,根据 县卫生局【20xx】222号文件,关于开展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自查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于20xx年x月x日至1月x日对全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开展情况和电子档案运行质量等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现总结如下:

一、自查方法

20xx年x月x日召开全乡8个村卫生室负责人会议,安排自查工作及如何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发放新旧系统并网时的不合格档案人员名单,在此期间镇卫生院将每天下去督查档案完善情况。

根据《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要求,依照“ 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实施方案”,镇卫生院项目主要领导带队,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督查小组,对全乡8个村卫生室采取现场查看相关资料,核对数据,查看电子档案网络运行等方法开展全面核查。

二、自查内容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项目资料的搜集与规范保管情况;

2、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项目资料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分析;

3、各类重点人群完成档案数;

4、完成纸质居民健康档案的数量;

5、完善部分健康档案的工作情况。

6、收集各类人群基本信息及体检随访工作情况

三、自查结果:

各村卫生室均能按“颍上县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项目(20xx年)实施方案”要求,扎实认真的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多数村卫生室纸质档案均完成90以上,个别村居民健康档案基本完成;全乡人口42781中,已建居民健康档案,36829人,建档率86%;通过健康体检档案数33162人;只做基本信息档案数3667人;电子档案建档数24868人,电子档案建档率67.5%,儿童保健完成1435份,高血压完成1821人;糖尿病完成277份;老年人完成3118份,重性精神病完成99份,孕产妇完成375份

四、存在问题:

1、个别村室居民健康档案未按统一管理模式归档处理。

2、个别村室的不合格档案完善工作进度较慢。

3、部分村室的重点人群的电子档案录入任务进度缓慢。

五、整改要求:

按《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和《颍上县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本次督查发现的问题特提出以下整改意见:

1、加大督查力度,督促村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2、近期以加快完善不合格档案及重点人群电子档案录入为重点进行开展工作。

3、完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索引的填写,完善归档处理档案项目的填写。

4、完善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的健康档案。

5、提高村卫生室对资料收集保管使用意识,尽快完善档案并按统一模式分类管理。

卫生院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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