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确保本单位职工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生育,防止政策外生育。

二、计划生育工作由院长担任第一责任人,副院长负责计划生育全面工作,工作人员由计生专干担任,负责本单位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统计、信息通报、相关的服务以及协助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相关的优待奖励日常具体工作。

三、党组会议每年至少四次听取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汇报,并向所在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通报情况。

四、在调入、招考、招聘干部职工(含临时工)时,应检查其计划生育证明,并按“一证先行,无证否办”原则进行办理。在与个人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双方计划生育管理职责或依法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明确双方职责。与育龄人员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按规定向其户籍地街(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机构移交计生档案。

五、积极推进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督促本单位干部、职工落实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节育措施。

六、按规定每年至少二次(间隔半年),组织本单位已婚育龄妇女到区计生服务站进行孕情检查。定期对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效果进行检查,引导政策外孕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引导因避孕节育方法发生副反应或并发症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诊治,积极开展已婚育龄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工作,保障妇女职工的身心健康。

七、做好对本单位已婚男干部职工配偶计划生育情况的反馈和监控,计生兼职人员每年至少二次与本单位已婚男性配偶(年龄在49周岁以下的)所属单位联系交流情况,做好计生调查,并由男性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孕情检查证明或男性配偶所在单位回函。

八、建立健全计生信息、档案。全体已婚育龄人员的婚姻、生育等情况的档案;已婚育龄妇女孕情检查登记册;已婚育龄妇女普查普治专用记录表;配偶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镇)计生部门计生调查回函登记册。

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本会机关干部、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各种优待和奖励。

十、按照有关规定为女干部、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干部、职工计划生育手术治疗期间的工资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开支以外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必需费用。

十一、本单位干部、职工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凭有效的手术证明,分别给予以下假期: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三日,手术后七日内不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按规定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两日;输精管结扎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十日;输卵管结扎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三十日;采用皮下埋植剂避孕的,自植入或取出手术之日起休息三天;女干部职工怀孕两个月以下人工流产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十五天;怀孕两个月以上四个月以下人工流产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三十日;怀孕四个月以上引产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四十五日;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遇特殊情况增加假期的,按施行手术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休息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十二、干部、职工的配偶施行人工流产手术的,可以享受一日的看护假;施行结扎手

术的可享受三日的看护假;经批准施行引产手术的,可以享受五日的看护假。看护假只享受一次,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十三、干部、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 十四、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干部、职工,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十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干部职工,一次性发给不低于二百元的奖励金,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10元。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如夫妻一方是干部、职工,另一方是农村居民的,由干部、职工所在单位全部负责。

十六、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干部、职工,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我市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百分之三十给予一次性奖励;无子女的职工或因独生子女死亡造成无子女的职工,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我市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百分之百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

十七、对隐瞒违反计划生育事实而被聘用或在职期间违反计划生育的干部、职工(含临时工)根据情节轻重、按人事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开除处分、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第二篇:计划生育门诊工作制度参考

目 录

目 录 ................................................................................................ 1

1.计划生育门诊工作制度 ............................................................. 2

2. 门诊(小)手术室工作制度 ....................................................... 2

3.计划生育手术室工作制度 ......................................................... 3

4.门诊手术室手术人员工作制度 .................................................. 3

5.受术者知情同意签字制度 ......................................................... 4

6.高危节育手术管理制度 ............................................................. 4

7.高危手术管理 ............................................................................ 4

8.危得病人抢救登记制度 ............................................................. 5

9.急诊出诊工作制度 .................................................................... 6

10.会诊制度 ................................................................................. 6

11.转诊制度(转科、转院制度) ................................................ 6

12.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7

13.消毒灭菌制度 .......................................................................... 7

14.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 8

15.门诊计划生育各种登记制度.................................................... 8

1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文书的书写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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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划生育门诊工作制度

1、 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热情接待群众,关心体贴就诊者,工作人员要举止庄重、衣帽整洁、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服务语言和服务行为要规范,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知识。

2、 门诊各科室内外环境应每天清扫,定期消毒,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候诊环境,保持良好的就诊秩序。

3、 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制度,凡来就诊者均按门诊登记册项目完整、准确地填写,字迹清楚,并签全名。

4、 对就诊者要详细询问病情,认真细致的检查,诊断处理恰当,用药科学合理。对需要服务站(所)手术和治疗者,由门诊医生刑具住院手续。

5、 认真、及时、全项、规范地书写技术服务各种文书。

6、 对门诊手术者,应观察2小时,交代注意事项,若无异常情况,方可离开医院,对重症、急症、体温超过38摄氏度的服务对象应优先安排就诊。

7、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 男医师对女服务对象进行妇科检查时,必须有第三者在场。

2. 门诊(小)手术室工作制度

1、手术室必须保持清洁、肃静、禁止吸烟。丹参加手术室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无菌规范,进行手术室的工作人员、参观实习人员,必须更换手术室专用的衣、帽、鞋、口罩;服务对象进行手术室,一律更换手术室的拖鞋。手术室内不可大声喧哗和闲谈、不准会客,与手术无关人员严禁入内;不得携带与手术无关的物品进入手术室。

2、手术前按手术类别准备各种器械及敷料,查验手术包灭菌在有效期内。手术后如数清点,立即清洗干净,并送消毒。污染的器械和敷料,应分别进行消毒处理。

3、坚持术前查对受术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部位等;术中细致操作,严密观察受术者体征;手术完毕后,术者应当立即完成记录,填写手术登记。

4、人工流产的药品,器械和物品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使用电动吸引器,必须先测试负压,吸宫时,负压应维持在400mmHg~500mmHg。手术操作过程中,要做到稳、准、轻、细及无菌操作,遇有疑难或意外时,立即停止操作,请示上级医师。术后要仔细检 2

查吸出的胚胎及绒毛组织是否完成整、是否与妊娠月份符合,并及时检查清理器械,处理污物。受术者术后观察半小时,无异常方可离院。

5、手术中遇有意外情况,应立即向上级医师或业务院长汇报,及时组织抢救,并作详细记录。定期分析术后感染和并发症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切口感染及其它并发症。

6、手术室抢救设备、器械及抢救药品等必须齐备,存放位置应符合卫生学要求,并始终处于备用状态。麻醉及剧毒药品应有明显查标志、专柜加锁,专人管理,使用要遵医嘱并仔细并仔细复查核对。

7、精密仪器应专人保管,手术包及器械定期消毒、定点存放,严禁使用消毒过期和未消毒的手术包和器械;手术室物资不得外借。

8、认真做好清洁卫生,定时进行空气消毒,每周彻底清理消毒1次。

3.计划生育手术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节育手术常规》及《消毒技术规范》,室内布局合理、整洁。

2、手术室内除必需用品,不得存放其它物品,各种器械专人保管,定期消毒。

3、手术室应备有氧气,抢救药品齐全,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组,不得外借。

4、受术者排尿后进入手术室查对姓名、术前三部(末次月经、末次分娩、末次手术),三查(子宫、附件、化验单),术后三查(绒毛及胚囊、出血量、受术者情况)。

5、每日清扫室内,空气消毒。每月对手术室空气进行一次细菌培养监测并记录。

6、术后记录登记表册填写完整、准确、专人保管。

7、手术后留观一小时,告诉注意事项、进行避孕指导。

4.门诊手术室手术人员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2、热情接待病人,提前作好术前准备工作。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术中禁止闲谈与手术无关事宜。关心体贴病人,交待术后注意事项。

4、作好手术记录,负责各种登记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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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持手术间整洁,各种物品归放合理有序。

6、负责带教进修、实习生、认真讲授,正确指导。

7、下班前关水、关电、关机器、关好门窗,协助手术室消毒。

5.受术者知情同意签字制度

1、凡需施行人工流产、安取环术、引产术等手术要详细告知手术的适应症、并发症及相关注意事项。

2、必须在受术者理解、明白需施行手术的过程可能发生的风险,在积极配合下签手术、麻醉同意书方可施术。

3、医护人员告知病情及手术配合相关要求时,态度和蔼,语言通俗易懂,杜绝“冷、硬、简单”。

6.高危节育手术管理制度

1、《节育手术常规》中所规定的各种禁忌症,经治疗者。

2、半年内有终止妊娠史,一年内有2次人流史或连续3年均有终止妊娠史。

3、剖宫产术后1年内,哺乳期,限用甾体类避孕药失败者。

4、生殖道畸形入盆腔包块者。

5、既往有子宫穿孔、胎盘粘连、大出血、子宫或阴道破裂修补术,子宫肌瘤切除术者。

6、子宫位置高度前倾、前屈、后倾或宫颈显露困难者。

7、脊柱圆畸形、骨盆病变、下肢病变截石卧位困难者。

8、宫内节育器异位、变形、嵌顿、断裂、带环妊娠或绝经1年以上者。

9、严重的器质病变、出血性疾病以及外科成形术后者。

10、年龄≤20岁或≥50岁。

7.高危手术管理

高危手术管理是对有高危因素的特殊管理,对有高危因素者给予最好的计划生育手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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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门诊高危筛查,文书标上高危标志,填写高危因素。

2、 术前向家属说明手术难度及后果,消除受术者顾虑,并签写知情同意书。

3、 作为重点手术,安排充足手术时间。

4、 必须由有经验的医师承担手术。

5、 充分考虑手术的困难,必要时进行术前会诊讨论,采取预防措施。

6、 术后观察2小时以上,检查无异常方可离院。

7、 术后向受术者宣传避孕知情选择知识,指导落实节育措施。

8、 疑难高危手术应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必要时住院手术。

9、 术后观察2小时,检查无异常方可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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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后落实节育措施。

8.危得病人抢救登记制度

1、出现需要抢救的危重病员时,参加抢救人员应在5分钟内到位,抢救工作应由高资医师主持,高年资医师不在时,下级医师在抢救的同时,由护士通知二线医师协助抢救工作。

2、一切抢救物品、药品、设备均有专人管理,定点放置,标记醒目,不准挪用。

3、一切抢救物品、药品、设备,每日检查核对一次,交接班清楚,物帐相符。

4、无菌物品有日期标记,过期重新消毒灭菌。

5、抢救人员按岗定点,做到严肃、认真、紧张、有序。严格遵守操作常规,严格按照各科疾病的抢救程序进行工作。

6、在紧急情况下,医师可下达口头医嘱,但护士执行前必须重述一遍药品、剂量、给药途径。

7、疑似症的抢救应及时通知上级医师和医院抢救小组成员到现场协助,其他相关科室配合。

8、派专人做好病人的连续观察记录和抢救记录,现场作出评价总结,登记在抢救记录本上。

9、抢救完毕后,有专人护送病人接受进一步处置,并同时清洁、清点各种物品、药品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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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急诊出诊工作制度

1、凡本院工作人员,得知急症呼救,不得拒绝求救,应立即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和。

2、白天急诊出诊由门诊担任,派出一名主治医师和护士(或助产士)出诊。门诊停诊期间含晚间,由住院部派出值班主治医师出诊。

3、门诊及急诊工作人员应随时作好出诊准备,救护车随叫随到,接到呼救后,必须做好10分钟内出诊。

4、完成急症出诊任务回院后,出诊负责医师应立即填写好出诊记录。

10.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或需他科协助处理的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并由科主任或住院总医师签名后填写诊单,由本科护士送到被邀请科室并作好签字登记。会诊医师要求在24小时内应诊,急会诊应立即进行。会诊时邀请科室应有经管医师或相应的上级医师陪同,进修、实习生全部参加。

3、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经治医师应作好记录。

4、全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医务科长组织全院会诊讨论。

5、院外会诊,应在科内会诊的前提下,由科主任提出申请,经医务科长同意,并与上级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经管医师、护士长和全体在班医师、进修实习生参加。

11.转诊制度(转科、转院制度)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应由院内或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并请示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提前与接受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转院的病员,应由主管医师详细汇总在本院的诊治情况,写好转诊单和转院记录,由主治医师签署后作为他院的病史材料之一供参考,转诊记录一式二份, 一份放原病历。原则上,原病历不得外借。

3、对于转诊病员,有原则上要结清在本院的一切费用,原有的药品不携带到他院使用。 6

4、病员病情重者,应由原科室派人护送,并携带必要的抢救药品,在极度危险状态下,不得转院。

5、转院前应与家属联系,取得家属的支持、配合。

6、对于转入我院的病员,应根据我院情况及对方病情,同意转入我院者,应与有关科室人同及时联系,使病员能顺利地收治。在转诊转院登记表本人做记录。

7、接受转入我院的病员,在班医师应详细了解情况,仔细查体,原转诊记录仅用为参考,并酌情立即请示主治医师,共同检查病员完成诊疗任务。

12.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对所发生的差错事故应定期讨论,总结经验并有记录。

2、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挽救,并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凡隐瞒不报者,后果由本人负责。

3、对已发生的事故根据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给予严肃处理。

13.消毒灭菌制度

1、 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消毒。凡能耐高温高压的高危险度器材,必须高压消毒。

2、 各类物品必须严格按无菌、清洁、污染、定点放置,无菌物品应有明显标记及消毒日期或过期日期,定期检查。

3、 污染医疗器材和物品,均应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灭菌。

4、 使用中的消毒剂必须保持其有效浓度,并定期检测。

5、 医务人员要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以及使用方法。按规定配制,不合格不准使用,使用时注意有效浓度,使用时间及影响因素,做好合理使用消毒剂。

6、 连续使用中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及其管道等,应定期消毒,湿化瓶应每日更换灭菌水;用毕需终末消毒,干燥保存。

7、 消毒灭菌后,应进行效果监测。

8、 严格执行灭菌技术操作规程。各种引流管,导管,吸引器,体温表,皮试针,注射器做到一人一支一管一用一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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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1、 手术室人员必须定期接受消毒灭菌技术培训,严格执行消毒灭菌标准,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2、 手术室内应定期通风每天术前和术后进行平面和地面消毒(500mg/L有效氯),保持清洁。

3、 手术前用紫外线(30W/10m2和1.5m高)(或低温等离子空气消毒器)进行空气消毒1~2小时(1.5W/m2),消毒照射时间、培养结果应分别进行登记。(30W紫外线灯累计使用不超过1000小时)。每季由县级疾控中心做一次细菌培养和空气、手术包、术者刷手后抽样检测。

4、 手术包灭菌时必须内置指示剂,指示剂未达消毒标准的手术包不得使用。

5、 无菌物品必须存放在无菌柜或无菌容器内。未经消毒标准的物品不可触及无菌物品或跨越无菌区。保持器械台整洁,持物罐(干罐)应4小时更换一次。各种容器、敷料均有明确、正规的标记机灭菌日期,每日擦拭,每周消毒、更换1~2次。

6、 使用无菌手术包时应查对名称、灭菌日期及指示剂、指示剂未达标或消毒过期等不符合无菌标准的严禁使用。

7、 受术者应按手术室人员的要求更换拖鞋、隔离衣进入手术室接受手术;手术人员应按无菌手术规范进行刷手,穿手术衣和手术操作。

8、 对受污染的物品和地面可用1000mg\L~2000mg\L有效氯浸泡、擦拭处理后清洗,对墙壁可洒消毒液后清洗

15.门诊计划生育各种登记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受术者等知情同意签字制度,抢救、会诊、转诊登记制度,差错事故报告、登记、讨论制度,定期消毒及登记制度,病历文书书写和各种登记制度。

2、门诊医疗文书必须按要求规范书写、内容详实、完整、首页应将服务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联系电话等项填写清楚。

3、各种抢救登记及时,时间记录到分钟、内容客观、真实、认真总结评估,积累经验,提高抢救的成功率。

4、转诊、会诊登记要求记录转诊、会诊原因、病史摘要。转诊单位等,由科主任提出报院部批准方可转诊,会诊由科主任组织。

5、严格差错事故督察报告登记制度,奖惩过硬,事故认真组织讨论,总结教训,杜绝再 8

次发生类似错误,否则加倍递增处罚。

6、严格清洁、消毒及登记制度,空气物品表面及各种器械按标准要求定期消毒并记录,如无记录的制度未贯彻执行按医院规章给予处罚。

1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文书的书写

1、技术服务(医疗)文书的一般要求;;

(1)住院记录一律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书写,门(急)诊文书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文书,应当经过在本机构合法执业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应当接收进修的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文书。

(2)记录应当客观、真实、准确、规范、及时、完整。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3)诊断和手术称谓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药具名称用中文或英文、拉丁文。症状、体征应使用医学专业术语。

(4)各种记录单、报告单的项目,均填写完整,水得遗漏,年龄应写实足年龄,不得写“成人”或“小儿”等。

(5)任何记录均应及时完成并注明年、月、日,并记录准确时间。如20xx年6月6日下午6时,可写作2010-6-6,18:00。各种记录告一段落或结束时,均应由记录者签名,以示负责。

2、门诊文书书写要求:门诊文书内容包括门诊文书首页(门诊手册封面)、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及各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1)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服务对象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服务对象姓名、性别、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2)初诊文书记录的主要内容:

主诉:扼要记录服务对象来就诊的主要目的或主要症状及持续时间。

简要病史:确切扼要记录现病史、避孕节育史、过敏史等,其他内容如有必要可酌情简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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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记录阳性体征及有关的、阴性体征。

辅助检查:如B超、妊娠试验等,分项列出。

初步诊断或诊断:依次分别列举。

处理方法:分别列举所用处置方法及药具,注意事项、复诊日期及随访要求等。

处方记录:应明确记载药品(品名)、单位剂量、数量、用法等。

署名:医师签署全名。

急诊文书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对收到放急诊观察室的患者,应当书写留观期间的观察记录。

(3)复诊文书记录要点:重点记录上次门诊后的病情变化、药物使用情况及不良反应、辅助检查变化;重点检查上次发现的阳性体征及新发生的体征;诊断改变者应重新记录诊断。其余内容与初诊文书记录要求。

(4)请求其他科室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文书上填写清楚。

(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会诊的文书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6)门诊服务对象需要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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