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20xx年度通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榆树泉煤矿20xx年度通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0xx年度通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为搞好我矿通风管理工作,杜绝无风、微风和不合理串联风作业,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给井下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并使我矿通风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为了杜绝20xx年度发生通风事故,结合我矿采掘接续实际情况,特编制此通风计划。 一、20xx年我矿通风工作重点:

根据20xx年采掘接续计划我矿将在20xx年5月份开展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工作。今年我矿通风重点区域有以下地点:

1、+1720、+1756水平东翼巷道;

2、主斜井延伸巷、副斜井延伸巷;

3、+1653水平西翼首采工作面;

4、+1600水平井底车场、+1600水平中央变电所、+1600水平中央水仓及水泵房;

二、20xx年通风主要工作:

1、我矿通风工作的主要特点是:

1)用风地点多、同时工作局扇数量多、局扇管理任务增加;

2)掘进工作面供风距离长、风筒管理任务增加;

3)不可避免的存在串联通风的工作面;

4)矿井调风任务重;

5)通风设施构筑任务重。

2、20xx年主要通风计划:

1)每月月初按矿井实际采掘情况制定配风计划,并严格按配风计划进行矿井配风;加强矿井测风工作,按规定每10天进行一次全矿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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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测风,根据需要随时对矿井各用风地点进行测风;

2)加强通风系统的调整工作,各采掘工作面杜绝无风、微风作业;所有巷道、硐室及采掘工作面风速不得低于《通风设计》规定风速;

3)矿井掘进工作面和硐室均不准出现循环风;

3、20xx年主要巷道贯通后通风计划:

1)+1653水平西翼首采工作面安装完毕后,对首采工作面的风量进行调整。

2)+1706水平西翼回风顺槽--+1653水平西翼运输顺槽2条上山贯通后调整通风系统;

3)+1720-+1706水平通风上山贯通后调整通风系统;

4)+1720、+1756水平东翼掘进工作面开工后计划将局扇安装在+1720水平东翼700米处供风。

三、矿井通风预测预报:

主要采取的预测预报方法有人工测风,以风表为测风的重要手段,以人工视觉和呼吸为直觉判断手段和测风站风速传感器对风流、风速进行预测预报。

(1)风速传感器:

矿井测风站安装有直读式风速传感器,利用该设备对矿井各巷道的风速进行实时监测。

(2)人工直觉监测:

通过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对井下巷道粉尘浮动观察、呼吸气体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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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使用发烟管等方法,来判断矿井通风情况。

(3)人工测风:

通风使用风速表进行现场实测、计算,来确定各工作地点的风流、风速、风量情况。

四、通风设施安装、使用

井下通风设施必须同步构筑、安装,并及时投入使用。根据矿井测风结果和矿井各作业地点的风流需要,随时进行通风设施调整。

1、井下所有盲巷、采空区必须在2日内进行永久封闭;

2、井下所有巷道在贯通前3天,确定好通风设施的构筑位置,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设备;

3、井下所有巷道在贯通后,当班立即构筑临时通风设施,严防风流短路;

4、井下所有巷道在贯通后,3日内必须按要求构筑永久通风设施,并标号、挂牌管理;

5、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通风设施的作用和使用方法。

五、日常通风管理及工作安排

一)日常通风管理

1、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结合矿井实际情况,计算全矿及各分区的风量,并将风量合理分配到各工作点,并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时有效地调节风量。

2、进行矿井风量和风速检查,掌握矿井漏风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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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矿井通风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管理;定期测定主要通风机的工况点;检查局部通风机和辅助通风机的工作状况。

4、组织通风安全各项检查工作。包括测定矿内空气成分、温度和矿井气候条件、有害气体含量、空气含尘量等。

5、按要求填写各种通风安全报表,并对各报表进行研究和分析。

6、绘制与填写通风系统图,及时掌握矿井通风网路的变化情况,在生产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及时高速矿井通风系统。

7、进行矿井井巷维护与管理,制订井巷维修计划和安全措施。

8、对通风安全仪表进行检查、维修和管理,绘制矿井安全监测控制装置布置图。

9、进行矿井通风构筑物的维修与管理。

10、对全矿消防系统、瓦斯抽放系统、注水防尘系统进行检查、维修和处理,填绘各管路系统(注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瓦斯抽放等)图,根据矿井具体条件,制订矿井防灾变(瓦斯煤尘爆炸、矿井火灾、矿井水灾)计划,确定灾变发生时人员抢救与自救措施,以及井下人员的避灾路线,绘制井下避灾路线图、检查和监督各措施的执行情况。

11、有计划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检查与测定,掌握矿井通风阻力情况,对阻力过大的区域采取相应措施。

12、定期进行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的等级鉴定工作;定期进行矿井反风演习;有计划地进行矿井主要通风机的性能测定工作。

13、有计划地收集和整理矿井通风的实际资料,为矿井今后的开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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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提供准确的基础资料。

14、每班要有专人值班,并做好通风值班记录。

15、每月组织一次通风专项隐患排查和一次通风专题例会。

二)日常通风工作安排:

①编制矿井通风设计,并根据矿井采掘实际进行补充、修改。 ②做好每10天1次的矿井测风工作。

③按矿井采掘工作面部署情况,做好矿井配风、调风工作。 ④做好每班通风值班工作,并做好通风值班记录。

⑤做好巷道贯通前的调风准备工作和巷道贯通后的调风工作,一级通风设施的同步施工、同步使用。

⑥完善并严格执行通风例会制度、通风值班制度、通风隐患排查制度、特殊时期通风措施及通风管理制度和记录填写、归档工作。 ⑦按工程进度及时填绘矿井通风系统图;

⑧每季度的反风设施检查工作和矿井漏风率测定工作;

⑨做好通风隐患整改工作和通风系统完善工作。

执行日期:榆树泉煤矿20xx年度通风计划自审批之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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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无计划停电停风时预防瓦斯事故措施

为预防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瓦斯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措施:

一、无计划停电停风

1、主扇因停电停转时,主扇司机应立即打开防爆门,以利自然通风,并迅速向矿领导、矿调度及通风、安监等部门汇报。

2、井下瓦检员应把工作面所有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并在掘进工作面巷口、采煤工作面正付巷口打花闭、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3、如井下主要巷道中呈无风状态或微风时,由值班矿长决定全矿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地面。

4、队组人员在撤出工作面时,跟班队长或班组长应清点人员,并指定专人把所有电器开关打至零位。

二、恢复送电

1、来电后,主扇司机先关闭防爆门,再启动主扇,并通知有关领导及部门。

2、主扇启动30分钟后,经瓦检员检查中央变电所CH4浓度低于0.5%且风流稳定正常,机电部门方可向中央变电所送电。

3、采煤工作面经瓦检员检查CH4低于1%,CO2低于1.5%且风流稳定正常,方可由指定人员依次由外向里逐台送电,正常工作。

如CH4超限或风量低于平常风量时,应检查通风系统。如果是风门打开,应关闭;如挡风墙损坏,应修复,待通风系统正常后,且CH4浓度降至1%以下时,方可送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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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局扇供电后,经瓦检员检查局扇及局扇启动装置附近10米范围内,风流中CH4浓度低于0.5%,工作面CH4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人工启动局扇,同时由指定人员由外向里逐台送电。

5、如工作面CH4浓度达到或超过1%且低于3%时,瓦检员可按瓦斯就地排放措施进行排放。

如CH4浓度超过3%时,应汇报有关领导及通风部门,由通风部门制定专项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按措施排放。

三、瓦斯排放顺序

1、原则上顺风流方向,由外向里逐台排放,如各台局扇均为独立通风系统时,可同时排放。

2、串联通风时,应先排放串联工作面,后排放被串联工作面。

3、具体排放顺序由通风科确定,每次通风系统变化或调整后,要重新确定排放顺序,并三班向瓦检员传达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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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一、每台局部通风机安装使用前,必须编制通风设计,经矿主管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安装使用。

二、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局部通风机必须挂牌管理并由指定人员负责。

三、局部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安设消音器和风流净化装置等。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必须小于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以免发生循环风。局部通风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风筒出口风量必须满足工作面所需风量。风筒出口距工作面距离:煤巷、半煤岩巷不超过5米,岩巷不超过8米。

四、井下所有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工作面,必须装有风电及瓦斯电闭锁装置。

五、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地点,无论是工作或交接班时间,都不准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头地点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六、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对无计划停电停风及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的,要由矿安监部门和通风部门进行追查,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责任。对有计划的停电停风,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上报批准后,方可进行停电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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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20xx年我矿通风工作重点: ........................................................... 1

二、20xx年通风主要工作: ................................................................... 1

三、矿井通风预测预报 ..........................................................................3

四、通风设施安装、使用........................................................................3

五、日常通风管理及工作安排 ................................................................ 4

附件一: ..................................................................................................... 7

附件二: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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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平安煤矿20xx年度措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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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矿井通风 ........................................... 1

㈠ 计划 ............................................. 1

㈡ 安全措施 ......................................... 2

二、防瓦斯 ............................................. 6

㈠ 计划 ............................................. 6

㈡ 安全措施 ......................................... 6

三、防治粉尘 .......................................... 10

㈠ 计划 ............................................ 10

㈡ 安全措施 ........................................ 10

四、 防灭火 ........................................... 11

㈠ 计划 ............................................ 11 ㈡ 安全措施 ....................................... 101

五、来年工作计划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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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是矿井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平安煤矿瓦斯地质条件较为简单,瓦斯鉴定结果为高瓦斯矿井,据20xx年我矿瓦斯等级鉴定:绝对瓦斯涌出量为

4.401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35..50 m3/T。经四川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中心检测,K11煤自燃倾向性等级为Ⅲ级,煤尘有爆炸危险性,不易自然。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杜绝“一通三防”事故。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度安全措施计划。

一、矿井通风

㈠ 计划

1.每年进行一次全矿井反风演习。

2.每旬进行一次矿井测风,并制定矿井每月的通风计划并进行总结。

3.1904采煤工作面预计4月份结采。风量将进行重新调整。要针对井下各点用风情况进行调节,保证矿井风量要求。各掘进地点根据工程情况进行风量调节。

4.计划20xx年4月底以前完成南大巷综掘巷道粉尘治理的建设。

5.每月由机电科机电组对主通风机检查一次。

6.反风设施由矿分管安全的副矿长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主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8、计划在20xx年6月前在190水平采煤工作面上隅角进行移动瓦斯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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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安全措施

1.主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必须能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反风量不低于正常风量的40%。

2.当矿井有新的一翼、水平投产或更换主通风机时,都应进行反风演习。

3.反风演习应选择在冬季或矿井停产检修期间进行,反风持续时间不少于从矿井最远地点撤人到地面所需的时间,但不得少于2小时。

3.装有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其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 矿井外部漏风要运用正规的皮托管或传感器等压力测定法测定,每年至少测定一次。

5.主通风机要有两条直接由变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每条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得分接任何负载。

6.通风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禁止利用主通风机房作其它用途。主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风压检测装置、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通风机应由专职司机负责运转,发现情况有异常,必须立即报告向矿长或矿技术负责人及调度室。通风机司机要熟练掌握扇风机操作的各种程序。

7.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因停风受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人员撤到进风巷中,并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主通风机停风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以便利用自然通风。

8.主通风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程序作业,加强巡检、作好设备运行记录。

9.加强供电管理,防止主通风机无计划停风,因无计划停风要即时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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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0.由于矿井为两套主通风机轮换运行,当主用风机出现故障不能运行时,立即更换成备用风机。同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

11.矿井必须备有矿井通风系统图。图中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及局部扇风机安装的地点。按季绘制通风系统图,并随井下采掘变化情况及时填补。

12.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或改变采区内局部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13.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采煤工作面与其相连掘进工作面,掘进工作面与其相连的掘进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可采用一次串联通风。凡符合以上条件、确需进行串联通风的作业地点,必须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审批。矿井开拓新水平或新采区的回风,必须直接引入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在未构成通风系统前,必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方可将此种回风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但回风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 消灭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和采煤工作面使用局部扇风机通风的现象。

14.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合理布置通风设施,优化通风网络,避免角联通风,使整个通风系统达到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要求。在开拓部署、采掘布置时,要优先考虑通风系统的合理可行性。

15.矿井在开拓开采过程中,应尽可能地均衡布置采掘工作面,避免单翼开采,从而使风量合理分配,提高风量利用率,降低通风能耗。矿井风量要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必须实行“以风定产、以风定掘”,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杜绝微风、无风作业。

16.加强巷道维修,巷道通风巷道失修率不超过7%, 严重失修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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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于3%。矿井的总进、总回风巷严禁堆放杂物, 确保其断面符合通风要求。

17.采掘工作面材料要码放整齐,并限量存放,采掘工作面巷道的有效通风断面不能小于设计断面的70%,消灭爬行巷道,减少小于或等于90度的拐弯巷道,使风流畅通,降低矿井风阻。

18.局部通风机选购时,机电部门严格审查,必须购买高效、低噪声风机,同时充分考虑功率配比合理。

19.局部通风机入井前要进行一次相关参数测试,井下运转的局部通风机每半年进行一次升井检修并作好记录。

20.开拓、准备等掘进巷道的作业规程,二次修护巷道的技安措施,必须有包括局部通风方式、需要风量计算、局部扇风机和风筒的选型、安装和使用等内容的局部通风设计,并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无局部通风设计的,煤矿不得审批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不得安排生产。长距离通风的掘进工作面,要适当更换局部扇风机以满足掘进工作面供风需要。

21.掘进巷道、回棚和修护巷道以及有人作业的独头巷道,应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扇风机通风,不得采用扩散通风。煤及半煤岩巷都应采用压入式通风。

22.局部通风机的型号及安装位置由矿安通科确定。局部扇风机要挂牌管理,由生产班组的瓦检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5.5Kw以上的局部扇风机要安装消音器或使用低噪音局部扇风机。局部扇风机安装不符合标准要求时通修组不得接风筒。

23.局部通风机必须按矿安通科指定的位置安装。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在进风巷中,距离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局部通风机与矿车的突出部分距离不小于0.2 米。启动装置应放在局部通风机吸风侧10米范围内,局部扇风机的供电线路必须从进风侧引入。

24.局部通风机要完好,辅助设备要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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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部位有衬垫。局部扇风机必须垫高或吊挂,距离轨道面或底板不小于0.3米;局部扇风机前后5米内无杂物堆积。

25.局部通风机在井下运转时间累计满六个月必须升井检修;正常运转的局部扇风机必须定期检查。

26.应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每个掘进工作面都应有一定数量的备用风筒。

27.风筒要由通修组派专人管理。风筒必须吊挂平直,逢环必吊。风筒接头严密,无破洞;合理使用变径节、弯头;风筒内有水要及时放出;任何人不得破坏风筒。

28.风筒末端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小于5米,保证工作面迎头风量充足,杜绝无风、微风作业。

29.掘进工作面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因停电、检修等原因需要停风时,要提前制定相应的停电、停风、排放瓦斯措施,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严禁人员进入。恢复通风前必须按规定进行瓦斯检查。

30.严禁使用两台以上局部扇风机联合运转;严禁一台局部扇风机向两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严禁局部扇风机吸循环风。因其它地点需要分风时,必须满足掘进作业地点供风量,否则不得分风。

31.严禁随意停开局部扇风机。

32.地面要建立局部通风管理牌板,内容包括局部扇风机型号、施工地点、安装地点、风筒长度、风筒管理人等内容,并与井下相符。井下设置局部扇风机管理牌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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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防瓦斯

㈠ 计划

1.每月根据矿井生产部署的工作安排,由安通科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编制矿井瓦斯检查计划表,按计划表安排瓦斯检查工作。

2.矿光干涉型甲烷检定器每年按要求送川北站进行检定工作。

3.矿井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 次。甲烷传感器和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每10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调校一次;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调试。

3.6月份安排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4.矿井监控系统根据巷道延伸,适当增加分站。

5.临时停风巷道的瓦斯排放和盲巷的瓦斯排放,必须按规定制定措施,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6、每月对瓦检员进行培训和教育,同时,按矿的培训计划及时送培。 ㈡ 安全措施

1.瓦斯检查工的配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和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

2.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同时备有长度大于1.5m的胶管。矿长、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安监员、采掘维队长、组长、顶板工、班长、爆破工、安全监测工、流动电钳工、及相关人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3.瓦斯检查工必须严格按瓦斯检查计划表的要求执行。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认真准确地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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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或超过处理权限时,应在瓦斯超限地点的通道入口处设置栅栏、警标。并及时向地面调度站汇报。

4.瓦斯检查工作不得发生空班(由于瓦斯检查工未上班,造成分工区域当班全部一次都未检查瓦斯)、漏检(由于瓦斯检查工粗心大意、不负责任或其他原因,没按巡回检查的规定检查,造成分工区域应检查的地点有一处或多处当班一次都未检查瓦斯)、少检(由于瓦斯检查工不负责任,没按规定的次数检查,造成分工区域一处至全部检查点所检查的次数少于规定的检查次数)、假检(瓦斯检查工没有在实地检查瓦斯,填写假检查记录、汇报假情况),并做到井下记录牌板、检查手册、瓦斯台账“三对口”(三种记录上的检查地点、检查日期、每次检查的具体时间、班次、检查的内容和数据、检查人姓名等必须完全一致)。

5.瓦斯检查工必须严格执行井下手上交接班制度。

6.通风瓦斯日报,每日必须送矿长、技术负责人、安通科长审阅。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通风、瓦斯问题,安通科应制订措施,矿技术负责人批准,进行处理。

8.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9.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0.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11.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12.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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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14.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峒室的进风侧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瓦斯浓度不超过0.5%。

15.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16.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系统中,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进风风流中装设甲烷断电仪,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17.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O%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18.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19.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订措施,进行处理。

20.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而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 h内封闭完毕。

21.掘进巷道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当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3 %或其它有害气体超过《规程》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22.长期停工停风的掘进工作面,由矿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予以封闭,在封闭前必须将其外部连接的轨道、管路、电缆切断。

23.恢复有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积存的盲巷或打开(启封)密闭时,必须事先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并严格执行。

24.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采面工作面的风量配备。当采面风巷瓦斯浓度接近1.0%或尾巷瓦斯浓度超过1.5%时,可适当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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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量。

25.采煤组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必须确保采面行人通道畅通,不得有大砂堵塞通风断面;采面净高不得低于0.7米。采面每次放炮后,必须将溜子内煤炭开出工作面,防止工作面风流绕行采空区而导致尾巷瓦斯浓度升高。

26.采面印子放炮时,每放一次必须将通道内的煤装走一部分,使风路畅通后方可放第二炮。

27.采面风巷侧充填砂带时,正对风巷风眼处必须留设一通风道。通风道宽度为0.5~1.0米。每隔4~5个风眼必须在风巷和充带通道中间再横向打一干砂密闭,要求其下宽不小于1.0米,接顶宽度不小于0.6米,中间用碎砂填实接顶。当顶板垮落高度超过1.8米,留设通风道和打干砂密闭有困难时,必须请示值班矿长同意方可不留通风道或挪动密闭位置。

28.需回收的采面尾巷,当采面风眼汇穿后,必须及时改接电缆并回收。要求风巷内最多只能有两个风眼,即必须做到“见二回一”。

29.所有采面尾巷都必须设置栅栏。用2个0.8m×1.4m 元木栅栏合并使用,全断面封闭。栅栏位置为尾巷第二个风眼后1~2棚之间,栅栏上必须挂上“严禁入内”的警标,防止人员进入尾巷。

30.每班瓦检员必须经常检查采面尾巷的瓦斯情况,确保无瓦斯超限作业。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规定采面尾巷风流中允许瓦斯浓度为1.5%以下,超过时必须进行处理。

31.采煤组尾巷作业人员必须带完好的便携仪并开机方可进入尾巷工作,所有人员在尾巷作业必须有瓦检员在场,经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同意作业后,方可进入尾巷作业。在尾巷作业时,瓦检员必须采取有效的引风方式,保证供给回收点足够的风量,防止瓦斯超限。

32.在加大工作面风量到最大后,仍不能使采面尾巷瓦斯降到1.5%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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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时,采用隔绝法或风帐法进行处理。

33.有尾巷通风的采面,要保证尾巷有足够的通风断面(已回收尾巷除外),并有足够的风量,确保采面尾巷处瓦斯不超限。

34.由采煤组负责,确保采面所有电器设备不失爆。特别是采面风眼内的五小电器及电缆,由于移动频繁,必须进行严格的电器设备防爆检查,防止出现电气火花。

三、防治粉尘

㈠ 计划

1.每月对井下各产尘点进行粉尘浓度测定、化验、分析等。

2.每季对采区回风巷、总回风巷等进行一次全断面冲刷积尘,每天对采面回风巷进行扫尘。每年对进回巷道进行一次冲刷。

3.回风巷道水管每100米处设一个三通;支巷口设一个三通,以利于安设防尘设施。

4.掘进碛头必须在碛头后50米内安设放炮喷雾装置。每次放炮前由放炮员负责将喷雾打开,放炮完毕后关闭。

5.在主要进风巷安设水幕除尘设施。

6.采面出风口50米内安设防尘喷雾装置。

㈡ 安全措施

1.维修组在风巷或运输巷施工时,所有水管都必须进行吊挂。平直巷道的弯水管必须校直,转弯处要尽量贴帮。

2.掘进工程完成后,其水管不得撤除,作为采面时的防尘管路。

3.在采面安装时,机电组负责每一台溜子机头转载点处分别安设防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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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过滤器。风巷内安设一组防尘水幕。机道转载点水幕和防尘水过滤器的维护和清洗由采煤队负责。各转载点的防尘设施必须保持完好,并与转载设备同步搬迁或拆除,不得提前拆除。

4.机电组负责将主水管接到大巷各岔口处,主水管由机电组负责设置三通和维护,通风队负责防尘水幕的维修以及采区回风巷的粉尘冲洗。风巷水管由各采掘组负责维护工作。未使用的风巷内的水管由机电组负责维护。

5.安通科负责每月对井下各产尘点进行粉尘浓度测定。每天对采面回风巷进行扫尘,每月对采区回风巷、总回风巷等进行一次全断面冲刷积尘。

6.采取放炮使用水泡泥、装岩洒水、冲洗巷帮等综合防尘措施。

7.集中产生煤尘点、装车点、转载点进行喷雾洒水降尘。

8.加强个体劳动保护,采掘维各作业点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四、 防灭火

㈠ 计划

1.每月对井上、下防火设施和消防器材检查一次。

2.定期检查井下电器设备防爆情况。

㈡ 安全措施

1.井下严禁使用可延燃橡套电缆和非阻燃风筒。

2.井下机电峒室一律不用可燃性材料砌筑,并在机电峒室内安设2—4具MFZL4型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和贮存0.2m3以上的河砂。

3.井下凡是有开关或电动机地点各安设1具MFZL4型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和贮存一定量的河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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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发生火灾时,矿井的防尘供水管道作为消防管道使用,并在水管一定距离安装水管三通,以便使用。

6.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有经批准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坚持每次工作结束后清除易燃物、可燃物等,做到人走场地清。

7.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完好标准,掘进碛头必须按规定安装“三专两闭锁”。

8.井下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

五、来年工作计划

经过20xx年1年的全面整改,矿井安全生产条件得到进一步的改善,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实行移动瓦斯抽放,有效地控制瓦斯,做到瓦斯可防、可控,做到瓦斯监控系统(除系统故障造成误报警)无报警,矿井的抗灾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各主要巷道按规定安设压风管路,各采掘工作面全部敷设压风管路,加大井下自救装置配置。加大采煤工作面二次使用的回风巷的维修和管理,进一步完善优化矿井通风系统。

制定人:夏宗全

制定时间:20xx年2月27日 审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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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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