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调处申请书

关于山林被××砍伐

请求调处申请书

×××人民政府:

申请人×××,男,汉族,现年××岁,家住××省××县××镇××村,电话:×××

对方当事人: ×××,女,汉族,现年××岁,家住××省××县××镇××村,电话:×××

申请目的

请求××人民政府确认我家的山林(土地)权属,协调关于我村村民××未经本人及家人同意,擅自砍伐我家罗盘石自留山林地共计××棵树,要求我村村民××赔偿我因这次纠纷造成的经济损失××万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事实与理由

我家林地共有0.9亩,其中自留地房前屋后林地有0.3亩、自留山林地为罗盘山林地有0.5亩和松树咀林地有0.1亩。罗盘山林地的0.5亩东与我村××林地打石为界,南与××包产地为界,西与××林地打石为界(林权证上为这样写的,但事实上,应该南与××林地打石为界,西与对方当事人家包产地以罗盘石一条小路为界),北与××连界,权属及边界历来清楚,与对方当事人××家并无纠纷。

20xx年12月24日,对方当事人××以砍伐树木为由,

骗取森林砍伐证,但对我经营管理的山林的树木进行了砍伐,砍伐我山林的树木共计××棵树(以松树为主,其次是沙树,其他为杂树)。因此,引起经济纠纷。对方当事人砍伐我在该山林上的种植物,造成我家经济损失××万元。对方当事人××已将砍伐的××棵树木卖掉,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17条、第39条的规定,向××人民政府提起调处申请。

上述边界范围内山林(土地),历代为申请人管理使用,留下了明显的边界和证据,主要有:

一、有明显的山林边界。19xx年,我家开始划分林地,我家自留山林地的罗盘山林地与对方当事人的包产地相连,以罗盘山的一条小路为界,当年划分林地人员为本村××(当年的生产队队长),××(当年的社员代表),××(当年的大队文书),可以作证。我家罗盘山林地为各种树木为主的森林。对方为包产地,种植作物为主。双方各守本份,井水不犯河水,从无争议。

二、上述边界范围内的山林(土地),一直由我家行使管理权。19xx年初,我家一直管理上述边界范围内的山林到20xx年,与对方当事人没有任何纠纷。上世纪八十年代,政府号召植树造林,并制定了“谁种植,谁所有,谁受益”的政策。我家在上级林业部门的指导下,多次在上述林地范围内大规模植树,种植以松树为主,并一直管理至现在,亦未

与人发生过争执。

三、申请人一直持有《林权证》。上述山林经大规模植树造林后,为了使所种植的树林有所收益,我家以19xx年向人民政府申请颁发了《××人民政府林权证》。颁发《××县人民政府林权证》过程中,均未与对方当事人发生过争议。

综上所述,无论从历史角度还是从现实管理方面,我家对上述边界范围内的山林(土地)都有无可争辩的所有权(使用权)。请求政府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确认我家的山林(土地)权属,并为我更正《林权证》上填写错误的地方 。同时,请求上级政府依法责令对方当事人赔偿我家因本次纠纷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此致

敬礼!

呈:××人民政府

申请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执行申请书民间借款纠纷

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XXXXX

被申请人: XXXX

执行依据:内蒙古自治区XXXXX公证处(XXX)内XXX证字第XXX号公证书

请求执行事项:

1、请求人民法院执行被申请人XXX给申请人支付本金XX万元 利息XXX元,共计XXXX元;

2、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XX因民间借贷纠纷,已经内蒙古自治区XXXX公证处做出(XXX)内XXXX证字第XXX号公证书,该公证书生效以后,被申请人并没有按照约定向申请人履行借款合同所确定的义务。据此,特向贵院申请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一四年四月 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XXXX公证处(XXXX)内XXXXX证字第XXXX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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