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20xx贫困生认定学生证明材料清单

2012-2013学年贫困生认定学生证明材料清单

1、 《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需加盖乡镇以上政

府或民政部门公章方为有效)

2、 户口本复印件(家中人口3人以上的需提供)

3、 学生证或学校证明(当年度家庭成员中有兄弟姐妹同时读

书的需提供)

4、 就诊病历和医疗费#5@p(家庭成员近年患重大疾病的)

5、 低保证明(家庭成员享受低保的的需提供)

6、 孤儿、单亲相关证明

7、 残疾人证明(家庭成员有残疾的需提供)

8、 军烈属家庭证明

9、 受灾证明(当年度家庭所在地遭受自然灾害的需提供)

10、 其他导致家庭经济贫困的证明材料

11、 承担科研项目、公开发表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

奖证明

备注:1、以上“家庭成员”以户口本上登记的为准。

2、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并载入个人诚信档案。

3、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以学院通知的最后时限为准,超过最后期限不再受理。

 

第二篇:关于20xx-20xx学年贫困生认定及建档的通知

关于2012-2013学年贫困生认定及建档的通知

各院:

我校2012-2013学年贫困生认定及建档工作将在“十一”假期后开展,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更好迎接20xx年的教育评估,请各辅导员通知相关学生在假期期间下载(学生管理系统里面)《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并由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及盖章,以便为今后开展的贫困生建档及十月份的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做评选参考。

备注:因为从上学期贫困生档案整理情况来看,档案缺失现象较为严重,所以之前年份已被评为贫困生的,今年仍需重新参评并上交《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生处

2012-9-27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关于20xx20xx学年贫困生认定及建档的通知

关于20xx20xx学年贫困生认定及建档的通知

(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后,交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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