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遗失登报声明公示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遗失登报声明公示

1、下载填写并打印《证书补办申请报告》。

2、下载填写并打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遗失申请登记表》。

3、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彩照两张。

4、将上述材料提交湖南省建设人力资源协会。

5、在“建设人力资源网” 将本人证书遗失的相关信息进行登报公示(公示时限为15个工作日,公示费用自理。申请遗失公示)。

6、公示期满后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地市发证机关办理证书补发。

遗失公示申请办理电话: 010-56013613

个人遗失声明

[12-31]孙琼 造价员(见习证) 证遗失声明

[12-25]胡可 土建施工员(见习证) 证遗失声明

[11-25]李福贵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S) 证遗失声明

[11-20]谌永平 造价员 证遗失声明

[11-20]苏本建 土建施工员 证遗失声明

[11-13]刘锋 土建施工员(见习证) 证遗失声明

[11-12]张君燕 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证遗失声明

[09-15]丁泽辉 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证遗失声明

[09-01]龙琪 土建施工员(见习证) 证遗失声明

[09-01]李旺 土建施工员(见习证) 证遗失声明

[08-22]唐鑫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T) 证遗失声明

[07-09]刘骏 土建施工员(见习证) 证遗失声明

[07-04]廖颖 土建施工员(见习证) 证遗失声明

[07-04]高娟球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S) 证遗失声明

[06-25]丁桂林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T) 证遗失声明

[05-22]李秀珍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S) 证遗失声明

[04-23]李思辉 土建施工员(见习证)证遗失声明

[04-23]张藤 土建施工员(见习证)证遗失声明

[04-21]邹斌 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证遗失声明

[04-21]张建财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T) 证遗失声明

 

第二篇:电力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也称上岗证)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其作业的场所、操作的设备、操作内容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伤亡事故,或者容易对操作者本人、他人以及周围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起重机械操作工(含电梯工)、生产经营单位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锅炉作业人员(含水处理人员)、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制冷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矿山通风作业人员(含瓦斯检验人员)、矿山排水作业人员等。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目录规定,目前特种作业人员共有十大类。

(一)电工作业

电工作业是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具体包括: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和防爆电气作业等三小类。

(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是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具体包括: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等三个小类。

(三)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是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具体包括: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维

护、拆除作业等两个小类。

(四)制冷与空调作业

制冷与空调作业是指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具体包括: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等两个小类。

(五)煤矿安全作业

煤矿安全作业具体包括:煤矿井下电气作业、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煤矿瓦斯检查作业、煤矿安全检查作业、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煤矿瓦斯抽采作业、煤矿防突作业、煤矿探放水作业等十个小类。

(六)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具体包括:金属非金属矿井通风作业、尾矿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机操作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支柱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电气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排水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爆破作业等八个小类。

(七)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目前,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具体包括司钻作业。司钻作业是指石油、天然气开采过程中操作钻机起升钻具的作业,适用于陆上石油、天然气司钻(含钻井司钻、作业司钻及勘探司钻)作业。

(八)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

目前,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具体包括煤气作业。煤气作业是指冶金、有色企业内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作业。

(九)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是指从事危险化工工艺过程操作及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的作业,具体包括:光气及光气

化工艺作业、氯碱电解工艺作业、氯化工艺作业、硝化工艺作业、合成氨工艺作业、裂解(裂化)工艺作业、氟化工艺作业、加氢工艺作业、重氮化工艺作业、氧化工艺作业、过氧化工艺作业、胺基化工艺作业、磺化工艺作业、聚合工艺作业、烷基化工艺作业、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等十六个小类。

(十)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烟花爆竹安全作业是指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储存中的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搬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具体包括:烟火药制造作业、黑火药制造作业、引火线制造作业、烟花爆竹产品涉药作业、烟花爆竹储存作业等五个小类。

1、请问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哪些呢?是否一定要持证上岗? 答: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类别包括:电工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安全员管理、起重作业、电梯操作、压力容器、厂内机动车(叉车)、锅炉司炉、锅炉水处理、压力容器、化学危险品处理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有相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2、《安全生产法》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有哪些规定? 答:特种作业人员是从业人员的一部分,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从事的岗位,一般危险性都较大。其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

全生产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这里讲专门培训,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不论在内容上,还是在时间上,都不同于普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以保证特种作业人员达到规定的要求。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考核合格的,颁发特种操作资格证书。

未经专门安全培并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答:

(1)年龄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的其他条件。

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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