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办失业保险金的报告

关于申办失业保险金的报告

洪山社保处失业待遇审核科:

我单位于 年 月参加失业保险,现有 人参保,每月均按时缴费,无欠费。

单位职工 因 ,被我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因劳动合同到期被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和《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该同志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条件,特申请办理失业金手续。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第二篇:失业保险金申办指南

失业保险金申办指南

编辑:劳动局就业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8-09-05 16:24:28

失业保险待遇申办指南

一、 政策依据

1、《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35号);

2、《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8号);

3、《关于实施〈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若干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鄂劳社文[2003]16号)

4、《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劳社文[2003]16号)

5、《湖北省失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试行办法》(鄂劳社文[2005]109号)

二、办理程序

(一)用人单位办理失业人员失业备案手续。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失业人员原所在单位报送的相关资料。

(三)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及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三、承办部门

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

四、责任人及时限

(一)审核用人单位失业备案手续

承办人:张艳 欧阳英姿 卜亚萍 曹运宝

时 限:按周汇总上报审批并回复失业人员原所在单位。 (二)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及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承办人:张艳 欧阳英姿 时 限:即时办理。

五、申办资料

(一)用人单位办理失业备案手续所需资料

用人单位在失业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报送下列资料:

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人员名单》;

2、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领取一次性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材料;

4、失业人员人事档案;

5、经济裁员或改组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和批复;

6、公益性岗位、下岗职工出中心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相关资料。

(二)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所需资料

1、城镇职工失业后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户籍(原件);(2)身份证(原件);(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4)《湖北省劳动者就业证》;(5)《湖北省职工失业保险手册》;(6)近期登记照3张;(7)工行牡丹卡。

2、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后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户籍(原件);(2)身份证(原件);(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4)《湖北省职工失业保险手册》;(5)劳动合同(原件一份);(6)近期登记照3张;(7)工行牡丹卡。

六、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办理失业备案手续时,需提供失业人员人事档案并办理托管手续; 2、失业人员必须在用人单位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3、必须由失业人员本人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4、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的中断就业60日之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不予办理失业登记。

七、联系电话

失业备案:6731201;失业保险金申领:6730970;档案托管及求职登记:6748942;

职业培训:675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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