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家具购销合同 (1)

家具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芜湖兴亿科工贸有限公司   

                                     

乙方(买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第二条 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08 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 付款方式: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20 %(不得超过20%)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四条 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 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 订 时 间:                         签 订 时 间:  

 

第二篇:购销合同1

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YF2010090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订购LED电子屏一事,签订本合同。

二、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 三、产品质量参数要求 :《LED电子显示屏通用规范》 四、包装方式:采用□纸箱 □√木箱 □木板包装 五、交货方式:1.交货时间:3个月

2.运输方式:□汽运、□航空、□快递、□√铁路。费用由 乙 方承担. 六、质保期

质保期 3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七、合同款支付

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第二年付25%,第三年付25%,如有其它结算方式另行约定。 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

品。

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更换。 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48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购销合同1

5、故障处理: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

九、调试和验收

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

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

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

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供全套的技术

资料。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一方不依约履行或单方面取消本合同,应偿付对方此合同总额的10%

的违约金。

2、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违约付款或货物到达后拒收合格产品,每逾期三天,应向乙方支付

本合同货款的5‰的违约金;如乙方违约交货,每延期三天,应向甲方支付应付货款的

5‰的违约金。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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