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20xx

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20xx

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姓 名

学 号

专 业

学 院

研究方向

导 师

(导师组组长)

说明:

1.本表第一至第四部分由博士研究生和导师共同填写,请于入学

后1个月内完成并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交还博士生本人,博士生完成培养环节后将第五至第十部分填写完整并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进行毕业资格预审。

2.本表须用蓝、黑钢笔认真填写,要求书写整洁。

3.本表一式四份,原件由学院统一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进行

毕业资格审核,博士研究生、导师和学院各留存复印件一份。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制

一、博士研究生入学时科研状况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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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程学习计划(课程计划是毕业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请认真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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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研究生必读的重要书目与经典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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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科综合考试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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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导师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2

五、教学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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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会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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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听取学术报告情况汇总

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生学术报告记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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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八、科研发表情况汇总

九、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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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十、指导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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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二篇:关于完成20xx级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及导师分配的通知

关于完成2012级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及导师分配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培养工作相关规定,为做好2012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分配

1、方式: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学院指定相结合;

2、时间:12月20日前完成,并填写《贵州师范大学2012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分配备案表》(附件1),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报送至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

二、培养计划的制定

1、个人培养计划由导师和研究生共同制定。导师按照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硕士研究生本人的特点,全面考虑,合理安排,填写《贵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表》(附件2)。

2、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贵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所列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及考核方式均须与研究生培养方案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3、跨专业和同等学力报考的研究生需要补修本专业本科生主干课程,必须将补修课程的名称、学时列入培养计划,但只记成绩,不记学分,具体教学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安排。

4、研究生应按制定的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列入培养计划的所有课程和环节须考核和审查通过后,方能申请论文答辩。

5、个人培养计划一经确定,应认真遵照执行,原则上不得更改,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者,由研究生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导师(组)签署意见,学院(部)同意后报研究生处审批。

三、培养课程网上录入

1、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完成后,由硕士研究生本人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yjsc./),点击“培养课程制定”,将个人培养计划中的培养课程录入至管理系统中。

2、个人培养方案制定好后,点击“提交培养课程”。

三、其他

1、研究生必须在12月20日前完成培养课程网上录入。

2、研究生教学秘书收齐《贵州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然后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对硕士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表进行审核,审核后于12月20日前将其中一份及本单位《贵州师范大学2012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分配备案表》一并提交至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

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

20xx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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