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社区矫正工作-阳光地带项目经费的报告

关于申请社区矫正工作--阳光地带项目经费

的报告

XXX街道:

近年来,在矫正服务方面,国家越来越重视运用专业的理念和方法去解决问题,社区矫正更以矫正对象为中心,关注家庭和社会环境对其的影响,积极挖掘矫正对象及其家庭的潜能,实现再社会化的过程。

我社区阳关地带项目服务于全街道26名矫正对象。项目发挥社区社会工作者的特长,利用社区资源,解决他们在认知与行为偏差、家庭功能提升与关系改善、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问题,为他们在心理、家庭、社区创造阳光地带,实现阳光人生。目前项目开展情况良好,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需要在以下方面进行完善:

1、购置项目开展所需相机一台5120元。

2、购置项目开展小组活动所需电脑一台4050元;

以上共需9170元,但因社区无经费来源,恳请街道能能积极支持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社区和谐建设,解决落实资金为感!

XXX社区工作站

2014.10.15

 

第二篇: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7月)

关于开展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

20xx年4月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徐州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社区矫正工作,按照“高位开端、规范管理、重在质量、稳步推进”的总体思路,注重创新矫正教育、监督管理方法,提升矫正质量,实现了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开局和健康发展。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截止五月底)

各县(市)、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镇(街道)数量情况。全市149个镇(街道)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占全市应开展镇(街道)的94%。其中:沛县应开展15个,已开展13个;邳州市应开展24个,已开展23个;丰县、铜山县、睢宁县、新沂市、贾汪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全部开展(金山桥开发区未统计)。

各县(市)、区接收矫正对象情况。全市已经接收手续齐全的矫正对象1278人(包括五类罪犯:管制12人、缓刑706人、假释151人、暂予监外执行65人、剥夺政治权利344人),其中丰县127人;沛县107人;铜山县186人;睢宁县 196人;邳州市 161人;新沂市215人; 贾汪区95人; 鼓楼区39人;云龙 1

区26人;泉山区44人;九里区29人。

各县(市)、区为社区矫正工作投入经费情况。丰县20xx年财政拨付6万元(20xx年拨付6万元是大调解、安臵帮教、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经费数);沛县财政20xx年未拨付;铜山县20xx年财政未拨付;睢宁县20xx年财政未拨付;邳州市20xx年拨付11万;新沂市20xx年拨付5万元; 贾汪区20xx年拨付

1.5万元; 鼓楼区20xx年财政拨付9万元;云龙区20xx年财政拨付6万元;泉山区20xx年财政拨付11.5万元;九里区20xx年财政拨付1.5万元。共计51.5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成立领导机构,建立了一支相互协作的社区矫正队伍

1、构建三级社区矫正组织网络。按照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成立“徐州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分管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市委政法委书记和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综治委(办)、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组成。组织、领导和协调本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承担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镇(街道)比照市一级社区矫正组织模式,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相应组织机构。全市有393名司法所 2

工作人员直接从事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

2、公检法司相互配合。市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公、法、检、司等部门联合对矫正对象进行排查,组织人员翻阅近年来各级公安、法院、监狱裁定、决定的“五类”罪犯共1948名,摸清了矫正对象的底数。贾汪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加大了各部门的协调力度,联合公检法司下发《贾汪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召开社区矫正工作联系会,并与区法院联手在宣判、裁定集中宣告,将矫正对象及其相关材料移交社区矫正机构,避免了矫正对象的脱管漏管。

3、招募志愿者广泛参与。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共青团徐州市委员会、徐州市青年志愿者协会联合向社会招募社区矫正志愿者,收到较好效果。全市初步建立了一支由3701名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邳州市成立由原政法机关离退休老同志组成的未成年人矫正对象专业帮教组织,对全市未成年矫正对象进行重点帮教,制定“帮教联系卡”约定双方联系方式,随时掌握每个未成年人矫正对象学习、生活情况。

4、发挥专家学者作用。聘请徐州监狱、彭城监狱的干警、徐州师范大学教授、市教育心理学会等人员为社区矫正指导员,定期给矫正对象上法制教育课,宣讲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咨询服务,解答矫正对象提出的疑点、问题,矫正其不良心理行为。

(二)制定开展申报审批制度,统一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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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申报审批制度。由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镇(街道)进行检查验收软硬件设施、台帐资料和矫正对象档案,检查,对符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条件的,由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开展。

2、规范矫正对象集中宣告程序。为维护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在沛县隆重召开由市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县(市、区)委、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徐州市观摩沛县沛城镇社区矫正集中宣告仪式现场会》,并印制《全市观摩沛县沛城镇社区矫正集中宣告仪式现场会资料汇编》下发给各县(市)、区,确保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规范有序。

3、严格执行矫正监督管理措施。各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收到法院的判决、裁定、决定,监狱和公安机关的决定后,及时将矫正对象材料移送执行地的镇(街道)司法所,指导帮助社区矫正组织针对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矫正方案,建立监督考察小组。镇(街道)司法所通过多种方式对矫正对象实施矫正。

4、采取公开形式宣布矫正对象解除矫正。对在2个月以内矫正期满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解矫教育,指导矫正对象进行自我总结,填写《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采取公开形式对矫正期满的矫正对象发放解除矫正通知,向其所在单位、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矫正。全市已经有131名矫正对象依照法定程序宣告解除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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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打牢基础着手,提高基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实力

1、制定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条件。下发《关于徐州市镇(街道)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所应具备条件的意见》,要求镇(街道)作好前期准备工作,具备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条件才能申报批准后开展。

2、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服务保障。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积极解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经费,改善办公条件,配臵软硬件设施,并抽调一批政治可靠、熟悉法律的工作人员参与矫正工作。20xx年全市三级政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解决办公用房630间,投入资金183.4万元。招考、调入司法行政部门127人。

3、提高矫正工作队伍素质。去年4月和今年7月,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为期一周的培训班,对全市170余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司法所长)进行培训;县(市、区)、镇(街道)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前后也严格按照分级培训的要求,对393名社区矫正工作者和3701名志愿者专门培训,收到了良好效果。

4、规范矫正对象台帐。市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省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分类整理,统一印制社区矫正台帐档案材料24种,48000册,按档案类、台帐类、文书类区分,使全市社区矫正台帐档案材料格式达到了统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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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制定科学管理制度。一是建立衔接制度。转发省司法厅《关于加强监狱与社区矫正机构工作衔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机构和监狱之间衔接的要求。二是建立全市社区矫正情况月报制度,要求各地对社区矫正工作有关情况建档、逐月上报。三是建立社区矫正八项制度,即矫正工作制度、例会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查阅档案制度、档案保密制度,讲评制度、走访、汇报制度等。四是要求矫正对象定期报到、外出请销假、迁居审批、公益劳动、汇报、集中教育等多项管理制度,从管理上强化其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

6、建立公益劳动教育基地。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矫正对象参加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便于监督检查的社区公益劳动,增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全市社区矫正机构积极和企事业单位联系,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公益性劳动基地74个,集体教育基地37个。泉山区已经建立10个公益劳动基地和2个思想教育基地。

(四)加强监督管理,采用多种形式的矫正方法

1、加强行为监督。组织各级社区矫正机构人员在节假日和敏感时期,定期不定期深入矫正对象家庭走访,落实请销假制度,发现矫正对象有重大疑点,及时落实责任人,制定预防方案,重点监控,强化矫正对象的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鼓楼区制定下发《社区矫正突发性预防预案》和《社区矫正工作考核评定办法》。睢宁县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力度,对积极接受矫正,现实表现较好的矫正对象予以表彰;对矫正有 6

抵触情绪,抗拒矫正,不参加教育学习和公益性劳动的矫正对象严格管理发出通知,予以警告,震慑了矫正对象。丰县建立社区矫正重点对象管理制度。一是将犯有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未成年人、惯窃犯罪以及家庭有特殊情况的五类罪犯细化列入重点矫正对象;二是建立重点矫正对象专门档案;三是采取人盯人管控措施,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四是遇有紧急情况及时联合公安民警出警,实施强有力的管控。并且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与刑释解教工作地衔接,注重做好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后的接茬帮教工作,检验矫正工作质量。

2、加强教育矫正。每月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学习教育活动,学习政策形势、法律法规、道德规范、行为要求。责成矫正对象每月到司法所汇报一次思想,递交书面情况汇报。根据矫正对象的表现每月对其进行一次小结,对矫正对象进行奖惩,激发矫正对象的悔罪意识和自新意识。泉山区主动联系又成立一个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教育基地。泉山区集中全区矫正对象定期到革命陵园、老前辈纪念馆参观学习,洗刷他们的灵魂。全市司法所仅今年一季度就组织集中教育3071人次;个别谈心教育1445人次。

3、实施心理治疗。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矫正,结合其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方案,为149名矫正对象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行为,赋予矫正对象健康向上的心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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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参加公益劳动。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矫正对象参加每月不少于12小时的社区公益劳动。云龙区将社区矫正工作列为党委、政府的 “民心工程”建立社区矫正劳动基地、关爱基地和教育基地,给矫正对象提供了学习、劳动场所。为报答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鼓楼区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捐资助学献爱心活动,受到了社会的认可,扩大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影响。全市司法所仅今年一季度就组织矫正对象公益性劳动3364人次。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基础建设发展不平衡。

1、按照省、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所应具备条件的标准,苏北地区司法所办公用房必须在80平方米以上,设有办公室、学习室、谈话室和档案资料库等四间办公用房及其它基础设施,目前全市仍有6个镇(街道)软硬件达不到开展标准,难以开展工作。大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场所基本合用,互有干扰。

2、全市在编司法所人员数量少,难以承担繁重的社区矫正工作。市编委和市司法局联合发文件,理顺了管理体制,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加大力度落实。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虽然有3701人,但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的只有1275人,只占总数地34%,远远不能满足开展工作所需的文化知识。

3、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尚未全部落实。省财政厅、司法厅下发《关于做好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苏财政[2006]3号)和省司法厅指导性文件列项,我市县一级共需要经费 8

332.2万元,每县(市)、区平均约需社区矫正工作30.2万元,而全市20xx年划拨到位只有51.5万元。今年有的县(市)、区至今所需经费不能或不能完全到位,各镇(街道)还没有单独立项,有的镇(街道)连电话费都难于保证。由于经费不足很多工作不能严格落实,影响了工作的深入开展,埋下了矫正工作漏洞。

(二)各成员单位需要加强协调。

1、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在判处非监禁刑、减刑、假释工作中可以征求有关社区矫正组织的意见,并在宣判、宣告后,将判决书、裁定书及矫正对象押送有关社区矫正组织。而我市将判决书、裁定书寄往有关社区矫正组织,让矫正对象自行前往有关社区矫正组织报到,造成矫正对象有机可乘,逃脱矫正。而且有些判决书上提供的矫正对象住址不详,无法查找,造成漏管,如铜山县法院移交泉山区司法局的矫正对象材料中其住址只写到小区,致使矫正机构无法查找,延误矫正时间。还有的法院不按规定移交当地矫正机构,将矫正对象材料只邮寄公安机关,造成工作脱节。

2、交接文书材料人员不全。从已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152个镇(街道)来看,经排查:五类罪犯1948人,开展前已经到期220人,应接收矫正对象1728人,但手续齐全的只有935人,占应接收的54%。公安未移交人数793人,占应移交的46%。未移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人不在户籍地居住的108人,文书不齐全的305人,有文书、材料但无人151人,有记载但无材料 9

的100人,另沛县胡寨镇、栖山镇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25名矫正对象未移交,邳州市邹庄镇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4名矫正对象未移交(金山桥开发区未统计)。目前,全市1147名矫正对象正在接受矫正。

3、家庭生活困难、没有生活来源的矫正对象还没有解决办法,造成矫正对象思想不稳定,及易产生波动重蹈覆辙。

4、大部分矫正对象没有一技之长,求职就业困难,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和各级公共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机构,没能将其列入免费介绍职业,培训重点对象。

5、我市矫正对象的管理方法比较原始,还是以手工记录邮寄,建挡为主,至今没有联网实现资源共享,移交时间上不能保证。各有关单位、各级社区矫正机构上下信息沟通不畅,延误时间即易导致矫正对象脱管。

四、几点建议

建议召开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总结一年来全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部署20xx年度工作任务;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汇报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审议《徐州市社区矫正工作考评准》和《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对象衔接的规定》;表彰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先进集体;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解决以下问题:

(一)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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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逐步深入,社区矫正对象将急剧增加,根据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配臵,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社区矫正工作的需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试点比较成功的城市,大部分采取增配事业人员、招募义工的形式,来弥补社区矫正工作人手不足。我市应学习外地做法,10名矫正对象聘任1名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义工)。

(二)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的投入

按照省财政厅、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苏财政[2006]3号)精神,明确经费保障、支出范围、矫正一人所需经费:

1、市、县(市)级办公室日常办公费、宣传培训费、突发事件处臵费、需信息系统维护费、困难救助费、奖励表彰费用等。

2、镇(街道)社区矫正机构日常办公费用、台帐档案费、培训教育费、辅助人员聘请费用、志愿者补贴费、公益劳动场所补贴费用等。可按照省司法厅指导性文件,矫正一人投入经费1950元计算划拨。

3、镇、街道司法所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刑罚执行工作。鉴于工作的需要,开展矫正工作应配备电话、传真机、计算机(含打印机)、档案柜、照相机等必备的办公装备,每个司法所需要先期一次性投资1.5万元。

(三)加强有关单位的衔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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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公、检、法司等部门做好衔接工作,及时了解各单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动态;掌握矫正对象的动向、表现,避免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最大限度的减少重新犯罪。

1、法院在判处非监禁刑、减刑、假释的罪犯前,通过电脑联网或其它通讯工具,及时通报给相应的社区矫正组织,征求社区矫正组织意见。社区矫正组织根据法院通知,向法院提供罪犯的家庭情况、社会阅历、居住环境,是否能进入社区矫正的可行性资料,供法院参考。法院在宣判、宣告前5天通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到场参加宣判、宣告。法院在宣判、宣告后,将判决书、起诉书副本、结案登记表和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等相关材料及矫正对象当面移交社区矫正机构。

2、公安机关对先期排查出的“五类罪犯”,因为各种原因未能移交社区矫正组织的,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联合有关部门再一次梳理、排查,将其列入社区矫正监督管控范围,严防脱管、漏矫。因其它原因没能及时移交的“五类罪犯”,由公安派出所继续负责管理,以防责任不清埋下社会治安隐患。

3、矫正机构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每季度定期向公安机关通报矫正对象的表现;对违反监督、考察规定的矫正对象,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采取强制措施的依椐。

4、矫正组织10日内将新增矫正对象和宣告解除矫正对象的名单、基本情况、考核奖惩情况发送同级检察机关。每月向检察 12

机关通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和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行为,接受检察监督,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进行。

5、检察机关明确科室、人员负责监督、检察,每季度对社区矫正工作者执法行为抽查,纠正矫正工作中的偏差,提出检察建议。

(四)将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纳入低保范围

民政部门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之中,指导基层社区参与矫正工作;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对生活确实困难的矫正对象适当给予生活困难补助。

(五)为矫正对象提供职前培训就业岗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和各级公共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机构,减免职业介绍、培训费用,积极为生活困难或有就业需要的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对有接受技能培训要求的矫正对象100%培训。

(六)充分发挥社会团体作用

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社团组织积极动员青年学生、妇女干部、工会会员等各界人士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形成一帮一,多帮一的局面。

五、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区矫正工作,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3

的战略任务,以“两个领先”目标为引领,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重点,实现矫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深化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社会稳定,为建设平安徐州、法治徐州、和谐徐州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组织体系的建设,着力增强矫正工作整体力量

(一)加强组织体系的建设。对社区矫正组织体系的探索研究,建立与这项工作相适应、统一协调的指导管理体系。积极推行社区矫正网络化管理模式,年底前城区社区矫正工作者及社区矫正对象要全部纳入网络化管理,增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调控能力,加大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控力度。

(二)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今年,市、县(市、区)、镇三级建立完整的教育培训体系,通过专业、专题、专项培训提高社区矫正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市一级将把培训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按照分级培训的要求举办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班,并结合工作需要开展专题培训,力争尽快造就一支有较高专业水准,熟悉社区矫正工作特点精干高效的社区矫正队伍。

(三)整合运用有效的社会资源。充分挖掘我市的有效资源以合作、聘请、聘用等方式,建立一支社区矫正专家顾问队伍,增强社区矫正整体力量。

二、以提高矫正质量为重点,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一)依法按章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江苏省社区矫正 14

工作流程》、《江苏省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规定》、《江苏省社区矫正教育工作规定》、《江苏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等制度开展工作,保证非监禁刑罚执行的统一性、严肃性、公正性。

(二)科学量化社区矫正质量检验标准。以社会的认可度、与社会的融合度、对矫正对象的矫正综合质量等为主要指标,作为“社区矫正质量评估”的内容;以矫正对象是否可以回归社会为基准,对社区矫正质量效果实施科学量化,建立适合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检验标准。

(三)严加管控预防重新犯罪。强化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管控,严格执行监督管理措施,从衔接上下工夫,努力减少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发生。积极协调,加强成员单位的相互配合力度,杜绝重大恶性案件的发生,力保全市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低于全省平均值,社区矫正工作位于江北前列。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检查指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高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实现工作层次的全面提升。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检查、工作督查,适时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工作分析会。

(二)积极培养亮点。按照“抓住重点、培育亮点、形成特色”的要求,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示范点建设,争取一个 15

以上的示范区达到省级示范区标准。

(三)加强理论研究。积极配合省一级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课题的理论研究,加强对理论研究的组织协调,营造浓厚的理论研究氛围。加强与兄弟市、高等院校和其他社团组织的紧密联系,扩大社区矫正理论交流,交流课题研究成果,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科学理论指导。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利用多种载体、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社区矫正知识和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注意培养和树立社区矫正工作先进典型,对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00六年五月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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