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土信访问题调研报告

浅析涉土信访问题的形成原因及对策

近年来,沁阳市的涉土信访呈上升趋势,已经成为当前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之一。据统计,20xx年度,共受理涉土类信访问题341件(批)次,占信访总量的41.6%。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涉土类信访问题222件(批)次,占信访总量的42.2%。这些问题如处理不好,将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现就涉土信访的特点、成因及对策做一浅析。

一、当前涉土信访的特点

(一)从信访发生地域看,主要集中在城镇主要街道。

(二)从信访具体内容看,主要集中在农村私人违法占地建房。这些信访随机性强,数量多,预防难。

(三)从信访处臵难易程度看,主要集中在带有历史原因的权属纠纷。这类信访由于历史原因和上访人对政策的理解偏差,解决难度很大。有的信访群众在重复访的过程中不断增加新的内容,形成历史遗留问题和新的现实问题相互交织,反复性、持续性、对抗性明显增强等特征。

(四)从容易引发群访形式看,主要集中在有关土地征用补偿和个别人采取多重手段占有村集体土地、林地、草场等问题。这类信访由于涉及面广,影响大,处臵棘手,容易引发集体群访或超级上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二、国土资源信访量上升的原因分析

- 1 -

涉土信访数量急剧上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涉土信访问题是源于结构性的问题,本质上讲还是我们国家在实现社会转型、经济走向现代化过程中,由于产业结构升级凸现出来的资源紧人口压力之间矛盾的集中反映,以及社会分配不均衡带来的宏观性社会问题。其中既有基层政府、行政村依法行政与落实政策不到位的原因,也有群众对当前政府征地“不平衡”心理和担忧心理的原因。

(一)爱民富民政策深入人心。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强调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并随着中央关于解决“三农”问题、农业免税农民增收的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农民的维权意识有了明显增强。特别是20xx年以来,中央不断重视和加大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保护耕地和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新闻媒介持续的正反面宣传和广泛报道,使土地管理问题成为社会热点。群众想通过信访渠道解决问题的期望值不断提高, 这是信访量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心理不平衡或对政策理解不透。这是引发信访的一项经常性原因。特别在土地征收工作中,一是对政策理解不深。由于农民受文化水平和信息封闭局限,难以准确和完整掌握有关政策,因此农民在涉及本村土地特别是涉及自身承包地将被征收时,往往会联想到自身利益可能会受到损害。为准确了解是否有征收事项、以及征收是否合法、征收 - 2 -

补偿标准等相关信息,农民就会自发到政府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信访。二是心理上不平衡。土地征收多是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和公共建设需要,因此是一个不间断而长期的过程,随着国家经济建设发展,其征收补偿标准也不断提高。但农民从自身朴素的同地同价观念出发,认为同村土地补偿标准就应该同价,因而早期土地被征收的农民在对比现行补偿标准后,往往会产生“不平衡”的心理,频频以信访方式表达政府应追加补偿的诉求。但新政策只能调整今后而不能溯及既往。此外,不同区域同地类之间的补偿差异也会造成“不平衡”心理,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土地利用更新与土地利用现实性间存在差异,同一地类不同区域的地块可能导致同类不同价,因而导致信访。三是要求社保的呼声高。政府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保工作相对滞后,也是引发征地信访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土地违法行为增多。受利益驱动和国土资源部门查处涉土违法行为局限性影响,群众非法占地和偷盗矿产资源的现象十分突出,由此引发的举报信访直线上升。在涉及农村私人建房的信访中,“城中村”及周边村,由于地理位臵的特殊性,受房屋出租、拆迁补偿等经济利益诱惑,村民私建乱搭行为层出不穷,常常形成“违法占地→举报→查处→再违法→再举报”的怪圈。在偷盗矿产资源的举报中,违法行为人往往采取“游击战术”,你来我走,你走我动,流 - 3 -

动性大,且对乱采滥挖行为查证困难,查处效果不明显,导致举报不断。

(四)个别上访“专业户”组织操纵信访。当前,存在个别上访“专业户”组织操纵村民上访。这些人多是农村社会中的活跃分子,有一定的活动和组织能力。他们多以上访作为“生计”,在农村鼓动农民“集资”上访,组织农民集体上访。上访过程中为达到个人目的,有的胡搅蛮缠,强词夺理;有的甚至还背后组织煽动群众围门阻路。此类信访问题的处臵协调通常很难。这些人的产生,对于集体访、重复访及群体性事件数量的上升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对社会稳定大局危害极大。

(五)村干部与个别群众之间的矛盾。在村级换届选举和行政村调整等特定时期,一些举报信访在反映土地问题的背后,一般还牵涉到政务公开、村财管理、干部贪占等许多复杂因素,群众试图以土地问题为突破口,达到综合解决问题的目的。

三、解决涉土信访的对策和措施

针对涉土信访量攀升的趋势,我们认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必须认真处理好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资源、支持经济发展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依法行政与提高工作效率的三方面关系,具体要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重视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注重处理与乡镇 - 4 -

政府的关系。土地信访案件中多数的信访是反映农村私人建房和圈占土地问题。《土地管理法》规定:凡属个人之间的土地使用权争议,首先由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所以国土资源部门要与乡镇政府紧密配合,把涉土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二是处理好与民事诉讼的关系。凡属于土地违法行为,要立即按规定程序办案,属于民事案件的,则迅速引导其到法院民事庭进行起诉。三是处理好与城乡规划的关系。国土资源部门要与住建部门结合,对群众反映的建房地基高低、道路布局、房屋采光等问题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来疏导工作。四是处理好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关系。依法应当通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渠道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引导,为群众指明解决问题的出路,避免群众重复往返,提高解决效率。

(二)提高认识,实现“三个转变”。信访工作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只有增强群众观点,转变工作作风,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才能把群众利益维护好、发展好。工作中要努力实现 “三个转变”。一是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信访工作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弱势群体。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密切关注群众的思想动向,掌握第一手材料, - 5 -

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从而实现变群众上访反映问题为领导干部主动下基层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宽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获得预警性、超前性、苗头性的上访信息。在此基础上,客观分析问题,制定工作预案,服务领导决策,把信访隐患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三是变单纯信访为综合治理。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群众上访反映的大多数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关职能部门要敢于担当,真正承担起责任主体的责任 ,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真正解决群众信访合理诉求。

(三)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许可行为。不依法办事,不按法定程序履行职务行为,就会失信于民,引起纠纷。土地管理一项重要职能是土地使用许可,包括土地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农村宅基地和工业用地许可等。国土资源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管理,做到监督日常化、制度化,并定期自查整改,不断提高国土资源行政许可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四)创新接访机制,形成解决合力。解决涉土信访难题,不能单单依靠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有限的力量,一方面可以引进“外脑”,供助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信访听证等有效平台,积极推进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横向整合住建、规 - 6 -

划、信访、房管中心及信访人所属乡镇、村街的力量,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群众之间建立更多、更密切的对话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多方法解决涉土信访问题。

(五)严格执法监察,加大查处力度。对举报违法用地的信访,仅靠解释、调解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对举报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予以坚决的查处。一要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及时制止;二要查处典型案件,对政府、法人违法占用土地行为,要敢于查处,不能姑息迁就;三要加强联合办案,在当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自身缺乏强制手段的情况下,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和法院的联系,积极争取这些部门对土地执法的支持与协作,增强土地执法的威慑力;四要严格依法行政,对土地违法案件,不仅要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还要依法追究违法用地责任人的责任,建立“红线”、“标杆”,树立正确的工用导向。

- 7 -

 

第二篇:关于农村信访的调研报告

关于农村信访的调研报告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矛盾频发,冲突加剧,农村信访问题日益突出。因此,如何正确认识当前农村信访工作的新特点,努力探索新形势下搞好信访工作的途径,促进社会和谐,无疑是各级政府面临的重要问题。为此,笔者对农村信访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

一、农村信访基本特点

(一)农村信访方式发生改变。一是农民亲自上访增多,认为只有亲自去了,才能把问题说清楚。二是由原来的逐级向上反映变为越级上访情况增多,农民群众向上反映问题,本级政府解决不了,上访人员不是逐级向上反映情况,而是直接省政府、北京越级上访,希望以此给办案人员施加压力,从而尽快达到自己的上访目的。

(二)组织性明显增强。一些农民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上访人数越多,效果越好。个别农民精心策划,左右联络,有组织有规模地上访,给当地政府施加压力。

(三)重复上访增多。就相同问题不断上访。 一是初次上访没有完全反映出自己的要求,进行多次重复上访。二是为了促使问题加快解决,反复多次上访且上访频率越来越快。

1

(四)对抗性明显增强。上访者情绪激烈,要求解决问题的心情迫切,认为“法不责众”,打横幅、堵门口、喊冤叫屈、请愿下跪,行为过激,疏导劝解难度较大。

(五)上访时间地点的选择性和渠道的越级性越来越明显。一些上访者尤其是重复上访者,在时间上往往选择重大节日、重大政治活动时间,特别是“两会”期间、“双节期间”上访,希望通闹声势,造成不良影响。

二、农村信访涉访基本内容

(一)干群矛盾。一些村干部素质低,处理问题不当、不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伤害了群众的感情,恶化了干群关系,导致上访。

(二)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后遗症。由于种种原因,两委换届中还有些不尽人意之处。个别投机取巧者,依靠家族势力拉票、贿票,并当上村官,结果引起群众不满;也有个别人因为在选举中没有达到个人目的而恶意寻事的;还有因为选举不符合程序,群众质疑的。因村官选举而引起的上访事件,上访事件中占一定的比例。

(三)医患矛盾。因为误诊、用药等原因,导致医患矛盾,双方协商无果,部分患者或其家属便放弃走司法程序,而是堵住政府或医院门口,大造声势,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要求尽快解决问题。

(四)涉法案件。个别上访人员自认为一些涉法案件处理 2

不公,或嫌起诉麻烦,怕耽误时间,于是为达个人目的,不走司法程序,而是集体上访。

(五)占地拆迁。因企业占地、公路占地或拆迁未得到赔偿,或过高赔偿要求未被满足而引起的上访事件,近年来有增多的趋势。

三、农村信访原因

(一)部分基层干部对稳定认识不到位,对基层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和深入研究。在工作中具体表现为:一是一些部门民主决策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出台的政策缺乏连续性和平衡性;二是有的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对群众的合理要求应该解决的不解决,该及时办的长期拖着不办;三是个别干部作风粗暴,方法简单,不能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导致问题积累,矛盾激化。

(二)法制教育不健全,普法教育有待进一步强化。普法教育工作虽取得积极成果,但由于受诸多因素影响,农村的法制教育欠缺,这导致一些农民凡事不问程序,任意妄为。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干部对法律、法规宣传不够,群众缺乏了解,法律法规在农村群众中没有产生应有的约束力,群众在无知中违法;二是个别干部对群众的越级上访,简单地“拦、堵、卡、截”,导致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现象越来越多;三是个别群众法制观念淡薄,遇事要求过高,无理取闹。

四、建议

3

面对农村信访工作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特点,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是关键所在。只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才能大幅度减少越级上访批次。

(一)健全乡、村两级组织。加强信访队伍建设,首先,乡镇要组建一支懂政策、业务强的信访干部队伍。村级信访组织,应由村支书牵头,村组人员都要参与信访工作,让农民足不出户就能解决信访问题。这样可以做到小事不出村。

(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要实行定期排查、超前化解。乡村干部要深入到群众当中,对了解村民的思想动态。及时掌握信访信息,做到早预测、早预防。要组织人员定期排查,对可能发生的越级或集体上访,提前发现、提前介入,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将一些矛盾纠纷尤其是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针对突发事件要建立及时报告制度,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对上级政府部门有明确意见的信访问题,要及时组织力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要深入细致地排查,化整为零,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就地化解,努力将问题解决在当地。

(三)强化基层干部责任意识,要把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当做乡村干部的职责。特别是对群众已经通过信访途径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受理,能办理的及时办理,不要拖拖拉拉,不能立即办的要及时答复,不能办的要说明原因。要提高初访的一次性办结率、就地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坚决遏 4

制矛盾上交和推诿、拖延、扯皮、失职现象,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此外,要做好政策宣传和释疑解惑工作,特别是针对一些群众普遍关注或已在群众中产生误解甚至以讹传讹的问题,更要及时做好解释工作,以正视听。

(四)加强法制宣传法制教育,提高农民素质由于对政策理解不全面,法制观念淡薄,一些农民会盲目提出不合理的要求。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标语、明白纸、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宣传《信访条例》,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让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学会用法律办事。

5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