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申请报告

民办幼儿园申请报告

唐河县教育局: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人口日益增多,人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幼儿教育则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力推进幼儿教育,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发展,提高整体国民素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在深入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特申请开办唐河县马振抚乡双河村双星幼儿园。

一、幼儿园名称

双星幼儿园

二、申请人简介

幼儿园主办人刘秋芝,女,汉族,19xx年出生,19xx年毕业于唐河县一职高幼师专业,19xx年至19xx年在双河村大队部任教,20xx年至20xx年在唐河县马振抚乡双河村双星幼儿园任园长,至今从事幼教事业20年,经常利用假期时间去郑州、南阳、唐河等地进修学习。

三、幼儿园基本情况

1、建立时间:我园建于20xx年。

2、建立地点:双河村八组。

3、幼儿园性质:民办性质幼儿园。

4、办园规模:建筑面积800方米,占地面积2900方米。

5、招生对象:学龄前3岁至6岁幼儿,班数5个班。

四、办园形式

走读制。

五、教育内容

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为指导,另设置特长教育内容的名称,满足幼儿需求,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六、师资来源

以公开选聘的形式选聘具有教师资格教育特长的专业人员任教。现有优秀教师5名,生活教师2名。

七、资金用途

幼儿园的启动资金80万元,总投资180多万元。

八、办学目标

l、利用现有的教育优势和资源办一所环境优雅,设施齐备、师资力量雄厚、管理科学的现代化幼儿园。

2、幼儿园开设双语教学,同时开设舞蹈、音乐、美术等兴趣班。

3、园内配有专职保安,楼内外有监控,各种幼教设施齐全,努力实现“让幼儿成才,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的服务承诺。

鉴于以上情况,特申请开办唐河县马振抚乡双河村双星幼儿园,恳清领导批准!

双河村双星幼儿园

申请人:刘秋芝 20xx年4月

 

第二篇:潮庄镇公建民营幼儿园申请报告、招标公告、承办合同书

潮庄镇赵楼中心幼儿园实行“公建民营”模式的

潮庄镇中心学校

20xx年6月1日

潮庄镇赵楼中心幼儿园实行“公建民营”模式的

申 请 报 告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潮庄镇赵楼中心幼儿园坐落于潮庄镇赵楼村,是国家三年学前教育行动幼儿园改造项目之一。现已投资改造教室5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另新建了大门和门卫室、游乐棚及男、女厕所,全部硬化了校园,是一所功能趋向齐备的幼儿园。

二、实行“公建民营”的原因:

赵楼中心幼儿园改建好后,室内还没有装修,空调、监控还没有安装,校车还没有购买,绿化面积需要进一步增加。如果配齐这些设备,大约还需要投入资金50余万元。

秋季应投入使用的公办幼儿园有三,其一是新建在胡寺村的公建幼儿园,其二是改建的大徐幼儿园,其三也是改建的赵楼幼儿园。这三所幼儿园如果由中心学校经营,大概需要投入前期资金150余万元。目前教师缺口较大,每年仅代课费就得支出20余万元,加之现在私立幼儿园竞争激烈,即便是借钱投入,也会形成中途流产,结果得不偿失。在中心学校没有能力再投入资金和师资的前提下,为了确保今年秋季能够按时招生,并能缓解代课教师代课费问题,我们决定实行“公建民营”的模式,让具有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有一定经济能力和具有从事学前教育经验的社会法人,对幼儿园进行投资经营。

三、实行“公建民营”的办法和程序:

根据《河南省学前教育“公建民营”办园模式幼儿园管理办法

(试行)》(教发规〔2012〕673号),中心学校决定通过公开招标的程序,确定中标人承办幼儿园。

首先,中心校召开全体校长会,发布招标公告,让具备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材料。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投标人应当是睢县籍社会人员,具有为办园提供必要经费的经济能力(50万元),具有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从事学前教育工作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二)投标人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在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无年检不合格的情况。投标人应当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投标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承办申请书。(二)投标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前教育工作经历证明和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村委会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材料、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三)办园方案。办园方案应当包括办园理念、发展目标、内部管理、经费投入、经费预算及来源、师资配备、设施设备配备等内容。(四)办园首期资金证明(投标人的银行存折)。

(五)承诺书。投标人必须承诺:签订合同时缴纳保证金(15年×X,X为竞标者中标报价,X起点为2万元)万元;在开学前购买校车一辆,安装教室内空调,按标准配齐幼儿园的设施设备。

然后,中心学校全体成员组成评审组,确定具体时间,投标报名意愿法人全部参加公开竞标,按照评标标准对投标人的材料进行评议,符合其它全部条件的同时,以每年缴纳保证金最高者,确定为中标法人。

评标标准:由资信业绩、保教服务和商务三个部分组成。资信业绩部分包括投标人的经济实力、教育成果、办园业绩、社会声誉等内容。保教服务部分包括师资配备承诺、教师培训规划及薪酬设置、办园设想等内容。商务部分包括设施设备配备承诺、装饰装修承诺、保教费标准等内容。

最后,中标人产生后,向社会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承办合同书。

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实行“公建民营”模式后,既可以充分利用社会资金,改善办园条件,又可以解决中心学校配套建设投入资金和师资难题。签订合同时,中标人要缴纳公开竞标时中标报价(承包期限15年,每年X万元,X起点为2万元,一次缴清)现金。

据预测分析,今年秋季开学可以招收5个班,150人。除去教师工资、交通费、伙食费、办公费以外,还要购买校车一辆,装修教室,安装监控和空调,第一、二学年不会有结余。预计在第三学年可以实现扭亏为盈。以后随着条件改善,生源增加,办学规模逐渐扩大,盈利会逐年增多。把结余的资金按照一定的比例逐年增加投资力度,用于改善办园条件、提高教师福利待遇。我们相信,“公建民营”幼儿园这种新型的办园模式,一定会焕发出勃勃生机,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潮庄镇中心学校

20xx年6月1日

尤吉屯乡屈庄附属幼儿园实行“公建民营”模式

公 开 招 标 公 告

潮庄镇赵楼中心幼儿园坐落于潮庄镇赵楼村,是国家三年学前教育行动幼儿园改造项目之一。现已投资改造教室5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另新建了大门和门卫室、游乐棚及男、女厕所,全部硬化了校园,是一所功能趋向齐备的幼儿园。

幼儿园改建好后,室内还没有装修,空调、监控还没有安装,校车还没有购买,绿化面积需要进一步增加。如果配齐这些设备,大约还需要投入资金30余万元。

目前,中心学校没有能力再投入资金和师资。为了确保今年秋季能够按时招生,经中心学校研究,报请县教体局批准,决定按照《河南省学前教育“公建民营”办园模式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教发规〔2012〕673号),实行“公建民营”的模式,让具有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有一定经济能力和具有从事学前教育经验的社会法人,对幼儿园进行投资经营。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投标人应当是睢县籍社会人员,具有为办园提供必要经费的经济能力(50万元),具有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从事学前教育工作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

(二)投标人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在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无年检不合格的情况。投标人应当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投标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承办申请书。

(二)投标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前教育工作经历证明和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村委会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材料、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办园方案。办园方案应当包括办园理念、发展目标、内部管理、经费投入、经费预算及来源、师资配备、设施设备配备等内容。

(四)办园首期资金证明(投标人的银行存折及复印件)。

(五)承诺书。投标人必须承诺:签订合同时,中标人要缴纳公开竞标时中标报价(承包期限15年,每年X万元,X起点为2万元,一次缴清)现金;在开学前购买校车一辆,安装教室内空调,按标准配齐幼儿园的设施设备。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xx年6月10 日下午5点以前,带齐所有材料到潮庄镇中心学校办公室报名,过期不候。

联系电话:138xxxxxxxx 137xxxxxxxx

潮庄镇中心学校

20xx年6月1日

公 示

经睢县潮庄镇中心学校研究,报请睢县教体局批准,潮庄镇中心学校按照《河南省学前教育“公建民营”办园模式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教发规〔2012〕673号)文件精神,决定把所辖的潮庄镇赵楼中心幼儿园和潮庄镇大徐中心幼儿园采取“公建民营”的办园模式。

5月31日上午,潮庄镇中心学校在办公室召开中心校领导班子会和全体校长会议,传达和公布了《潮庄镇赵楼幼儿园实行“公建民营”模式公开招标公告》,并张榜公布出来。要求校长及时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精神,宣传到位,让符合条件者按时申报。 截止到6月10日下午5点,共收到**份符合条件的投标书。12日上午9点,中心学校班子成员组成招标领导组,按照《潮庄镇赵楼幼儿园实行“公建民营”模式公开招标评标标准》,组织由符合条件的竞标法人参加的竞标会。逐个进行审查材料并公开竞价,最后确定两个中标人:第1号投标人***,中标的为潮庄镇赵楼中心幼儿园;第2号投标人***,中标的为潮庄镇大徐中心幼儿园。 公示期间(6月12日—17日),如有异议,可以拨打电话138xxxxxxxx或137xxxxxxxx进行复议。 特此公示。

睢县潮庄镇中心学校

20xx年6月12日

公建民营幼儿园承办合同书

甲方:尤吉屯中心学校

乙方:平岗镇小叮当幼儿园

根据《河南省学前教育“公建民营”办园模式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教发规〔2012〕673号),甲方经过公开招标程序,确定由乙方承办尤吉屯乡屈庄小学附属幼儿园。甲乙双方为了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

一、公建园基本情况

本幼儿园位于尤吉屯乡屈庄村,建筑面积650平方米,占地面积2500多平方米。幼儿园的产权属于甲方。

二、办园规模和期限

本幼儿园的办园规模为5个班。承办期限为10年, 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止。

三、保教服务区域

本幼儿园的服务区域为全乡范围内,主要服务对象是在服务区域内居住的学龄前儿童。

四、资产及移交

双方共同清点幼儿园资产,并制作资产清单。资产清单由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清单签字之日视为资产移交完毕。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对乙方办园方针、执行政策法规进行监督管理,有权派员对幼儿园进行视导。每年对幼儿园财务情况进行审查。

(二)对乙方下达幼儿园服务区域内的招生任务。

(三)保证教职工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表彰奖励、教龄及工龄计算、社会活动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享有同等待遇。保证幼儿在保教活动方面享受与公办幼儿园幼儿同等的权利。贫困家庭幼儿纳入国家资助范围。

(四)依照相关规定落实对乙方所办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和相应保障。幼儿园的园舍和其他国有资产无偿提供给乙方,保障幼儿园享受政府规定的扶持政策。

(五)善意履行合同,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规定的扶持政策。

(二)所办幼儿园享有人事、财务管理自主权。

(三)承办期间信守承办合同、取得良好社会信誉的,承办合同期满后如果教育主管部门继续通过招标程序确定举办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为中标人。如果教育主管部门不通过招标,合同期满前2个月,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续约。

(四)负责筹集幼儿园全部办园经费。投入办园资金50万元,其中园舍装修投入20万元,设施设备投入30万元。

(五)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备幼儿园设施设备,不断改善办园条件。

(六)取得办园行政许可后,幼儿园应当及时刻制幼儿园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后,方可正式招生。

(七)按照上级规定的标准选聘保教人员,兑现教职工工资及福利待遇,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八)按照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教育、审计等部门对幼儿园的检查和监督。

(九)不得转让、出租、转包、分包幼儿园。

(十)在办园期间负责对幼儿园固定资产进行维护维修,不得擅自处理幼儿园国有资产,不得以幼儿园资产进行抵押、融资贷款等活动,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七、合同的解除

对因管理松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食品卫生事故的,全部由乙方负责,并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收回办园许可证,所缴纳保证金不再退还。

(一)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擅自变更法人代表或承办者的;

(二)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租借、损毁园舍或改变园舍用途的;

(四)无法保障园舍、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影响正常运转的;

(五)违反有关收费规定的;

(六)无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及福利待遇的;

(七)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骗取钱财的;

(八)年审不合格的;

(九)其它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

八、合同终止和违约责任

(一)合同期满或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投资增设、添附于园舍、场地的财物,甲方以时价的半价收购转让给下任乙方。

(二)甲方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依法向乙方赔偿乙方投入的全部办园资金和保证金。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未履行自行撤离义务造成甲方或者他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特别约定事项

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25万元(承包期限10年,每年2.5万元)。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发展基础教育事业。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月内交清。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向县教体局备案1份。本合同涂改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20xx年6月20日

签约地点:中心校办公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