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计划简介

西部计划简介

【创办时间】

20xx年

【主管单位】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网站】

.cn/( 中国志愿者网)

/othermis/xibu_new/index.htm /

/ (官方网站 中国志愿者网站公布的)

【西部计划志愿者交流】

QQ群:53229418(非官方) 此群已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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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西部计划”的全称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它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组织部门、人事部门于20xx年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共同组织实施的。计划从20xx年年开始,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推进农村共青团工作、全国农村党员干

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基层检察院、基层人民法院、基层司法援助、西部农村平安建设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并在其升学、就业方面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5年来,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已招募33920名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26个省(区、市)500多个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以上11个专项行动的志愿服务。其中12243名志愿者服务两年,5年累计在岗服务人数为46163人次。加上北京、辽宁、河北、江苏等23个省(区、市)实施的地方项目派遣的38000名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总规模达到71920人。志愿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西部就业,也可以自主择业或流动就业。财政部、人事部对志愿者给予必要的政策资金支持。今年首次计划招募5000-6000名志愿者。站在执政兴国和人才强国的战略高度,这项工作将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并形成制度,目前全国共有西部计划志愿者48000余名。

鼓励青年知识分子到实践中去、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去经受磨练,健康成长,是我们党和政府的一贯方针。动员大学生到西部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对于促进西部贫困地区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拓展大学生的就业、创业渠道,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既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又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青年人才,弘扬“奉献、

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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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服务地】

西部计划的服务地主要是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12个省(区、市)加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湖南湘西州、湖北恩施州、吉林延边州部分地区贫困县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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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简介】

支教专项行动

本专项行动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地区贫困县的乡镇中小学校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和教学管理工作。

招募对象: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师范类专业优先选拔。

服务地区:西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省(区、市)开展服务;东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中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

支医专项行动

本专项行动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地区贫困县的乡镇卫生院以及部分县级医院、防疫站从事为期1-2年的医疗卫生工作。

招募对象:医学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服务地区:西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省(区、市)开展服务;东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中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

支农专项行动

本专项行动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地区贫困县的乡镇农业(林业、水利)技术站从事为期1-2年的农业科技、扶贫工作。 招募对象:农业、林业、水利等专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服务地区:西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省(区、市)开展服务;东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中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

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

到中西部县级团委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主要协助开展基层团建、青年就业创业和青年志愿者等工作。 实施规模:2200人左右

招募对象: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已经服务1年以上并申请延长服务期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其中包括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保留学籍和入学资格)。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德才兼备;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担任过学校及院系的学生干部,或热心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事业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有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的,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或者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优先考虑。

服务地区: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注意事项:1.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采取“省内招募为主、跨省招募为辅”的方式组织招募选拔工作。即各服务省主要在本省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也可适当在本省生源(在其他地区就读但户籍是本省的应届毕业生)中选拔。2.报名学生中跨省回原籍的需主动与服务省项目办联系,进行信息登记。3.被录取的志愿者在毕业高校所在省(区、市)参加统一体检。

农村现代远程教育专项行动

本专项行动由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志愿者在西部地区和湖南湘西州、湖北恩施州、吉林延边州等15个省(区、市)的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及安装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的农村中小学,开展为期1年的技术指导和巡回培训工作。

招募对象: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为主;政治过硬,熟悉计算机、互联网基本操作。

服务地区:内蒙古、吉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地;西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省(区、市)开展服务;东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中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 基层人民法院专项行动

本专项行动由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基层人民法院从事为期1-2年的志愿服务。

招募对象:主要招募法律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为主;政治过硬,品学兼优;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服务地区: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省(区、市)开展服务;东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中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

基层检察院专项行动

本专项行动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志愿者主要在西部计划服务县检察院从事为期1年的志愿服务。 招募对象:主要招募法律、中文、财会、计算机等专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以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为主;政治过硬,品学兼优。

服务地区:内蒙古、湖北、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省(区、市)开展服务;东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中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

基层法律援助专项行动

本专项行动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志愿者主要在西部计划服务县司法行政部门从事为期1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招募对象:主要招募法律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为主;政治过硬,品学兼优。

服务地区:内蒙古、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省(区、市)开展服务;东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中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

开发性金融志愿服务行动

本专项行动由国家开发银行、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志愿者主要在开发性金融协议已经覆盖的西部计划服务县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开展为期1年的开发性金融志愿服务工作。

招募对象:主要招募的经济、金融等相关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选拔。

服务地区:内蒙古、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市);西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省(区、市)开展服务;东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中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 农村平安建设志愿服务行动

本专项行动由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地区的乡镇、街道综治办从事为期1-2年的农村平安建设志愿服务。

招募对象:主要招募法学、社会学、管理学和农学相关专业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有奉献精神的应届毕业生。

服务地区:内蒙古、广西、四川、重庆、青海、宁夏省(区、市);西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省(区、市)开展服务;东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

灾后重建志愿服务行动

到受灾乡镇及农村提供基础教育、心理咨询、医疗卫生、农业科技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协助当地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参与灾后重建工作。

招募对象:主要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地招募选拔基础教育、心理咨询、医疗卫生、农业科技、计算机、公共事业管理类的应届本科及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等。 服务地区:四川、重庆、陕西、甘肃地震受灾严重区县开展灾后重建志愿服务工作。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等19个省市招募的志愿者到四川开展服务,重庆招募的志愿者到重庆开展服务,天津、陕西招募的志愿者到陕西开展服务,广东深圳和甘肃招募的志愿者到甘肃开展服务。

 

第二篇: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简介

附件4

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简介

一、 保险费: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为西部计划志愿者,集中在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公司),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200元人民币。

二、 投保时间:

年度西部计划服务时间(每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培训派遣期间即7月1日至8月1日在投保范围内)

三、 保险责任:

1、意外身故责任:每人保额110000元

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身故导致身故,平安保险公司按约定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累计最高赔付金额110000元。

2、疾病身故责任:每人保额110000元

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平安保险公司按约定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累计最高赔付金额110000元。

3、意外残疾责任:每人保额110000元

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导致残疾、平安保险公司按照《平安附加残疾保障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比例,乘以其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

保险金”,累计最高给付金额以约定保险金额为限,累计最高赔付金额110000元。

4、意外伤害医疗责任:每人保额5000元

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平安保险公司公司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100%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累计最高赔付金额5000元。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本公司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5、普通门诊医疗责任:每人保额(300元-2000元)

在本保险有效期间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疾病进行门诊、急诊治疗所发生的符合国家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规定的由个人自负的合理且必要门急诊医疗费用,年累计支付300元以上的部分保险公司按照100%的比例赔付,累计赔付以保险金额2000元为限。

6、基本住院医疗责任:每人保额60000元

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注:就诊医院须公立医院),平安保险公司就其实际支出的床位费、手术费、药费、治疗费、化验费、放射费、检查费等合理的医疗费用按100%给付“基本住院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7、高额住院医疗责任:每人保额60000-160000元

在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住院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以及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并延续至合同到期日后一个月内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包括检查

费、药品费、治疗费、床位费、护理费、救护车费、手术费等,平安保险公司就其累计超过住院医疗6万元的部分按100%的比例给付“高额住院医疗保险金”,累计支付金额以16万元为限。

四、 责任免除

身故及残疾责任免除:

一、 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 被保险人犯罪、吸毒、自杀或故意自伤;

三、 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五、 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六、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发生上述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保险费。

医疗责任(基本住院、高额住院)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费用,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五、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六、被保险人因矫形、整容或康复性治疗等所支出的费用;

七、被保险人支出的挂号费、膳食费、陪住费、取暖费、交通费等;

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九、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一、首次投保的既往症、精神疾病、艾滋病、性病、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及并发症;

十二、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十三、被保险人怀孕、流产或分娩;

十四、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费;

五、 志愿者保险理赔指南

一、直接向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理赔室报案:

报案电话: 010-59731678,010-59731679

联系人:宋庆锋,010-59731677 手机:135xxxxxxxx 传真:010-66217688

二、理赔应备文件

住院医疗

A 身份证复印件

B 医疗费用收据原件(注:住院收据)

C 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

D 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处方

E事故经过及证明(若是交通事故则需出具公安交通部门事故证明)

普通门诊

A诊疗费原件

B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C治疗/检查/化验报告原件

D处方原件

E病历原件或复印件(必须有病情诊断)

意外身故

A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法医鉴定书

B 户口注销证明

C 丧葬火化证明

D 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如发生交通事故,须出具公安交通部门的事故证明)

E 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F 受益人与事故者户籍关系证明

疾病身故

A 身份证复印件

B 门诊病历

C 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

D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法医鉴定书

E 户口注销证明

F 丧葬火化证明

G 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H 受益人与事故者户籍关系证明

意外残疾

A 事故者身份证明

B 门诊病历

C 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

D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E 残疾鉴定报告

三、证明材料:

被保险人若有理赔发生,将理赔资料汇总后,由服务县项目办出具事故经过证明并盖章后,附上被保险人联系电话、指定的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的详细名称)

四:寄送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3号平安大厦九层915室,宋庆锋 收,邮编:1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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