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生产计划》制定

制定《周生产计划》管理办法

为了提升《周生产计划》制定的严肃性、合理性和可执行性,拟定对《周生产计划》的制定流程进行如下规范管理:

1、每周五下班前(含加班),计划部根据“产销协调会”的结果、采购反馈的《周模拟欠料》回复及各方面反馈的信息,负责制定并下达下周的《周生产计划》给相关的每一个部门。要求计划部针对每一个客户订单必须注明清楚明确的上线日期和完工日期(未注明完工日期的,一律按照上线日期往后推3天时间作为产品完工日期进行核算),同时,下达下下周的《初步周模拟计划》给贸易部,并注明清楚预计上线日期。要求贸易各跟单员必须在下周二下班前给予书面(电子邮件)回复各相关订单信息;对不能及时下达、回复或者下达及回复资料不全的,将按照50元/次考核到部门。

2、每周三上午下班前,计划部负责制定完成下周《周模拟计划》并下达给采购部和相关的制造部门;同时,在下午下班前(含加班),针对《周模拟计划》模拟出《周模拟欠料》并下达给采购部和相关的制造部门。要求计划部在下达的《周模拟计划》中针对每一个客户订单必须注明清楚明确的预上线日期和预完工日期(未注明完工日期的,一律按照上线日期往后推3天时间作为产品完工日期进行核算);同时要求采购部和各制造部门主管针对《周模拟欠料》的物料,在周四下班前(含加班)给予书面(电子邮件)回复;对不能及时下达、回复或者下达及回复资料不全的,将按照50元/次考核到部门。

3、每周四下午1:30,由计划部主管负责,组织召开“产销协调会”,总体协调下周计划安排的订单及生产进度状况;具体要求如下:

A、计划部全体计划员、贸易部全体跟单员、采购部全体采购人员和部门主管或者助理、各制造部门主管都必须需参加会议,同时,计划部可根据具体生产情况邀请

相应主管临时参加会议;

B、所有与会人员不得迟到,否则按照20元/次进行处理,主管将加倍进行处罚;

C、所有与会人员如果确定不能参加会议者,须事前向计划主管请假,但每位必须参加会议的人员每月请假不能超过一次,否则一律视作应到未到进行,按照50元/次进行处罚;

D、会议过程中,为了控制会议的效果和效率,要求所有与会人员一律不准在会场里随意走动、进出、私下沟通或者窃窃私语等行为,也不允许在会场内接听电话,否则,会议主持人可当场作出20-50元的现金处罚,会议结束时,当场宣布并要求当事人兑现现金,以此作为整个会议的水果基金。如果不能当场兑现者,会后由计划主管书面上报,将加倍进行处罚!

4、重复第一步骤,如此循环,滚动制定合理的《周生产计划》。

5、各相关部门按照制定好的《周生产计划》,确保所有物料顺利到位。对物料不能顺利到位,导致《周生产计划》超出变更范围的(周生产计划变更的条件:安排在当天的生产计划,因特殊原因,由责任部门提前一天以上提出,可同第二天生产计划的订单产品交换生产,但前提是,责任部门负责保证第二天生产的物料没有影响。)一律按照生产计划流程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6、本规定自即日起开始执行。(生产计划考核自29周《周生产计划》开始执行)

 

第二篇:周生产计划

周生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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