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调研报告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 提高制度执行力

近年来,我街道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在市委、政府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从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制度建设落实为重点,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履职能力建设和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为阿克苏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市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认可与好评。 一、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认真研究,及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每年街道党工委成员班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每年召开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当年的工作,签订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及时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三是结合全市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重点,明确了责任和工作目标,将责任制的工作内容进行认真分解细化,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四是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为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在每年上半年进行责任制自查的基础上,每年年底都要求街道机关和各社区根据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写出自查报告,保证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2、求真务实,改进作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 1 -

一是抓好街道党工委中心组学习。按照街道党工委中心组学习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近几年,认真学习了“两个条例”和《廉政准则》、《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等廉洁自律规定,并进行自查自纠,增加了廉洁自律意识,规范从政行为,参学率95%以上。二是加强机关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我街道采取有效措施,要求领导干部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以身作责、起好表率。三是落实领导干部结对帮扶机制,每位街道机关干部挂钩社区一户贫困户或残疾户结对帮扶,帮助贫困户改善生活条件,尽快走上富裕之路。

3、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领导班子发扬民主决策制度。近年来,街道领导班子坚持民主决策,重大问题和财务开支集体研究决定、日常事务和开支领导相互通气。二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坚持民主推荐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三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会前广泛征求意见,会中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保证民主生活会质量。在讨论重大问题时,党工委班子成员做到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原则不讲关系、讲党性不讲私情,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成员讲政治、顾大局、识大体,积极做好分管工作。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教育月。每年7月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中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都十分重视,做到了机构健全、责任明确、方案具体,确保教育月活动顺利开展得实效。五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举报机制。街道办事处专门设立了纠风举报箱,对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进行举报监督,并及时做好基层群众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解决各种信访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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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强化监督制度建设,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街道党工委组织街道社区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 产 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 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全街道范围开展了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活动、并要求写出读书笔记20余万字、心得体会63篇,巩固了学习成果。二是建立廉政谈话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八次全会精神,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规范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由街道党工委及时对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等,确保了街道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发展。三是建立述职述廉制度。街道党工委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增强各族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廉洁从政行为,促使其认真履行职责,勤政廉政,每年两次进行专题述职述廉报告,进一步强化了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二、基本经验

1、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反腐败局面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分解,使全街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及考核等各项配套制度,除经常督促检查外,还在年中、年末进行综合考核。通过建立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预防了各类腐败问题的发生。

2、适应形势、突出重点、严格规范、注重针对性

在制度建设中,我街道社区注意强化行为规范的约束性,做到有倡、有禁、有罚,街道党工委不仅告诉广大党员、干部“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告诉他们“做了不应该做的后果是什么”。 - 3 -

这两年,我街道各社区因拆迁赔偿等问题引发的上访很多,信访形势十分严峻,对此,我街道针对此类问题制定方案,领导干部实行包案到人,各司其职,积极做好群众的宣传、疏导、解释等工作,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几点体会

(一)反腐倡廉要抓住制度创新这个关键。多年来,我们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抓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抓防止以权谋私这个重点,抓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抓维护行政相对人利益这个根本,不断健全完善有效监督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推进监督管理手段和方式的创新,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有效杜绝了各类腐败案件的发生。

(二)反腐倡廉要抓住依法行政这个重点。依法行政是政府职能部门防腐建设的核心要义。过去,正是我们用职责明确化、工作制度化和管理规范化来落实依法行政,才在更好的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中有效防范了风险、赢得了赞誉。

(三)反腐倡廉必须抓实抓牢重点环节。要仔细研究梳理出“反腐”工作中可能发生问题的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点事项、重点时段等,认真加以排查,对排查出的征兆性、苗头性问题剖根求源,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先做好防范。

四、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1、近几年,我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还需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2)预防和治理腐败方面的新办法、新举措不多;

(3)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不够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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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结合街道社区工作实际,今后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政策,自觉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群体、不同行业的党员分类要求、分层施教。

(2)在加强群众信访举报、推进政务公开等监督工作的同时,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等问题,制定相应的治理和防范措施。

(3)着力抓好群众反映强烈、急需解决的问题,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和纠正群众办事难问题,把纠正不正之风最终落实到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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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对策调研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存在问题及对策

——反腐倡廉工作调研报告

中共定州市纪委

近年来,各级党委、纪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为民群众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加大防治腐败工作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取得成绩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在思想观念、工作方式、机制体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当前面对的新任务、新要求还不相适应。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研究,准确把握其内在规律,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一、存在问题

1、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有待加强。

纪检监察干部自身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合适宜的思想观念,主要表现为: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后,滋生自满情绪,满足于“成绩不大年年有,步子不大年年走”,自我感觉良好,工作热情不高,创新意识不强;思想浮躁,工作飘浮,工作精力不集中,忙于具体事务多,真正深入实际、调查研 1

究少;存有畏难情绪,怕得罪人,放不开手脚,畏缩不前。

2、反腐倡廉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一是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缺乏灵活性。不能把反腐倡廉教育寓于丰富多彩的、为大家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中,教育的方式方法机械教条,缺乏创意,大大滞后于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发展和人们精神需求的日益增长。二是施教主体的固定化。反腐倡廉教育中领导干部既是教育对象的重点,也应是施教主体的重点,但在实际中有的单位把施教主体固定在纪检监察部门成为一家之事。三是缺乏前瞻性。对青少年学生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尚是一个薄弱环节。

3、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缺乏过程控制手段。 目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形式多为半年、年终考核,对大多数无硬性考核指标的机关,虽然采取大会听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谈话了解等形式,能够了解一些现状,但不能排除个别单位突击准备、蒙混过关的现象,甚至形成临时调配人员健全书面资料,轻松应对考核并且验收过关的情况,使个别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更加轻视,在工作中形成错误认识,造成恶性循环。这个问题突出体现了日常监督环节薄弱的问题,事前、事中监督不到位。

4、对案件的移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一是案件移送少,案件移送数占整个应移送案件数的比率偏低。近年来通过协作,纪检监察、检察机关之间相互案 2

件移送数呈逐年上升趋势,但从整体上来讲,案件移送量还是偏少,案件移送数占整个应移送案件数的比率偏低。二是大案移送多,小案移送少。在已经移送的案件中,有影响的案件,基本上都能做到及时移送,及时处理。但是一些小案件,由于影响小,不被广大群众所知,在移送方面做的就不够理想。三是主动移送的少,被动移送的多。绝大多数案件都是在遇到检查或什么活动时才被动移送。四是移送处理的少,不处理的多。移送的案件多数都不能得到及时处理,从而形成了处理的少,不处理的多。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对策

1、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 一是加强教育,改造纪检监察干部的主观世界。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学习科学理论,并把所学的理论同自己的思想实际联系起来,使之成为改造主观世界的锐利武器,不断增强辨别是非、抵御各种错误思想侵袭的能力,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不断强化干事创业、干净干事的意识,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在其位谋其政,时刻把党的事业放在第一位。二是科学施治,建立并落实好思想作风评价标准。针对不同层次和不同岗位,进行定性定量,在群众观点、创新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廉洁自律意识等方面细化评价标准。把思想作风评价标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引导和帮助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 3

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防止和克服急功近利等不良倾向,规范干部行为。三是监督制约,从制度上确保纪检监察干部良好思想作风的形成。健全思想作风监督制度,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监督向八小时外延伸,及时洞察各种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采取激励性谈话、约束性谈话和诫勉性谈话等方式,强化预警作用。四是轮岗交流,消除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产生的消极思想。合理设定轮岗交流年限,要求干部在某个岗位上工作满期后必须轮岗交流,做到不仅可以在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之间进行横向交流,还可以在上下级机关之间进行纵向交流;不仅可以交流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一般干部。这样多岗位煅炼,不仅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还可以避免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而产生消极思想。

2、拓宽教育范围,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社会效果。 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找准新的着力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夯实反腐倡廉教育这个基础,保证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取得实效。一是要抓住关键环节,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宣教工作格局,必须建立强有力的领导责任机制,要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中,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职能,保证实现大宣教“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调配合” 4

的良性工作运行机制。二是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党全社会。反腐倡廉教育要注重教育的广泛性,坚持“横到边”,要与职业道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拓展到各地区、各部门,延伸到社区、企业、农村和家庭。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农村、医院、景区、商城、工地活动;坚持“纵到底”,上到党员领导干部,下到普通群众,都应成为宣传教育的对象。开展群众易于参与、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宣传廉政文化,扩大廉政文化的社会辐射面、社会影响力和社会的渗透力,不断增强每一个公民的反腐倡廉意识,营造整个社会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三是反腐倡廉教育必须注重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教育。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我们革命事业的接班人,从小对其进行反腐倡廉思想熏陶和教育,是深化反腐败工作的百年大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特别要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反腐倡廉教育,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使在校大学生接受系统的反腐倡廉思想教育。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经常性管理机制。

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和目的在于日常建设和行为规范,所以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比单纯以一些指标完成情况 5

进行考核验收更重要。要建立一套经常性帮助、督促单位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相关工作运行机制,对机关日常行为实施经常性监控,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反馈相关情况,并做到经常性监控与考核验收结合进行。坚持和完善年初责任分解、年中下一级领导专项述职、年底组织专门人员对下级党委、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制度。加强对各级党委和政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以责任追究为抓手,真正把责任制落到实处。同时,应将效能建设、效能监察和经济建设工作有机结合,强化效能建设制度的事前、事中约束力和保障作用,突出效能监察的事中、事后的评价作用,实现监督关口前移,真正发挥好纪检监察工作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4、加大案件移送力度。

一是各级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的领导,包括一般干部都要进一步增强案件移送的意识,确立依法办案、严格执法的观念, 坚持克服和纠正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错误认识,并采取各种措施提高执法执纪人员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二是必须毫不姑息地加大打击力度。主要是加大对违反案件移送制度的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一般违法行为,不提供案件材料,妨碍案件查处的加强惩戒教育;情节严重的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领导及有关负责人的纪律责任;后果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三是建立和完善 6

案件移送网络建设,将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所办案件均纳入案件移送网络中,建立检察、纪检监察部门个案联席会议制度,设立日常办事机构,对两家所办的案件进行定期清理,确保案件的及时移送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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