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报告书

基准精密工业(惠州)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委托单位: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惠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中山大学

2011 3


目  录

第1章    总则... 1

1.1      项目背景... 1

1.2      环境功能区划... 1

1.3      评价标准... 2

1.4      评价工作等级... 3

1.5      评价范围... 3

1.6      环境保护目标... 4

第2章    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6

2.1      工程概况... 6

2.2      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6

2.3      污染防治措施... 7

第3章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 8

3.1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8

3.2      环境空气现状调查与评价... 8

3.3      声环境现状评价... 8

第4章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9

4.1      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分析... 9

4.2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9

4.3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

4.4      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9

第5章    清洁生产... 10

第6章    环境风险评价... 10

第7章    污染物总量控制... 10

第8章    项目建设与选址合理合法性分析结论... 10

第9章    综合结论... 10


第1章           总则

1.1            项目背景

基准精密工业(惠州)有限公司为富士康科技集团下属的企业,是在全球3C电子产品零组件产业处领导地位的技术先进和产品出口型企业,拥有强大的高质量工程设计与快速应变、先期导入的制造系统和服务能力。本项目主要从事金属制品/非金属制品的模具及其零配件、计算机数字信号处理系统及板卡及其零配件、第三代及后续移动通信系统手机及其零配件、洗衣机及其零配件和计算机及其零配件等的生产,建成投产后年产金属制品/非金属制品的模具及其零配件780套、计算机数字信号处理系统及板卡及其零配件200万套、第三代及后续移动通信系统手机及其零配件2450万套、洗衣机及其零配件300万套、计算机及其零配件120万套、便携式计算机及其零配件180万套、塑料板材膜材56000t。项目总投资6.732亿元,占地面积512207平方米,建设面积922856.7平方米,员工10000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此,建设单位特委托惠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和中山大学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评价专题组对评价区域进行了现场踏勘。在认真调查研究及收集有关数据、资料基础上,结合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点和区域规划,对建设项目进行了分析,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地面水环境、噪声)有关要求,编制完成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环境功能区划

表1.4-1  环境功能区划表

1.3            评价标准

1.3.1    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所在地属二类功能区,故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及20##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HCl、硫酸、二甲苯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采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非甲烷总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参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和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的办公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的食堂含油污水一起排入龙溪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中心排渠,而后流入马嘶水,最终汇入东江干流。项目所在地北面为曲范排渠。在《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29号文)中,东江干流从江西省界到东莞石龙段为II类功能区,水质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沙河从显岗水库大坝到博罗石湾段为III类功能区,水质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而与项目有关的马嘶水、银河、南北排渠和曲范排渠等水体在《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29号)中没有明确。根据现场调查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马嘶水设为III类功能区,水质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曲范排渠、南北排渠和中心排渠可设为IV类功能区,水质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

本项目声环境质量标准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1.3.2    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和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的办公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的食堂含油污水一起排入龙溪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中心排渠,而后流入马嘶水,最终汇入东江干流。本项目生产废水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根据《关于博罗县龙溪镇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博环建[2003]192号文),博罗县龙溪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本项目工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本项目设有员工食堂,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90)中的噪声限值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1.3.3    其他标准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2007)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1.4            评价工作等级

该项目的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本项目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应定为三级,。

本评价区域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定为三级。

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二级。

1.5            评价范围

本项目地表水环境的评价范围主要包括曲范排渠、南北排渠、银河(中心排渠)、马嘶水和东江。具体为曲范排渠的下朗桥到汇入马嘶水处共6.5km的排水渠河段,马嘶水从中心排渠汇入处到汇入东江处共4km的排水渠河段。

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为三级,确定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的范围是以建设项目选址所在地为中心,N风向为主轴,长约5km,宽约5km的矩形内。

声环境评价范围为本项目边界外1m包络线以内的范围。

按《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有关规定,本项目风险评价属二级评价等级,大气环境分析评价范围为距离源点3km的圆形范围,地表水评价范围与水环境评价范围一致。

1.6            环境保护目标

表1.8-1 主要环境敏感点


第2章           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2.1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基准精密工业(惠州)有限公司。

投资总额:67320万元

建设单位: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项目选址位于惠州市博罗县龙溪镇夏寮村委会大门村小组十二沟地段。

项目四置:本项目所在地北面为道路,隔道路为曲范排渠;西北面为博罗县龙溪污水处理厂;西面为农田;东北面为尚多皮革厂和龙溪电镀基地;南面为现有工厂。详见图2.1-1。

项目性质: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40,新建。

环保投资:2000万元,占投资总额3.0%。

项目拟投产日期:20##年5月。

2.2            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表2-2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来源及去向一览表

2.3            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酸性气体主要由化学氧化线、阳极试作线、阳极主线等工段产生,生产线绝大部分为密闭生产线,硫酸雾、铬酸雾、氮氧化物废气经单独管道收集输送到碱液喷淋系统进行处理,再经除雾器除雾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

苯系物主要是铁件液烤线和塑胶烤漆线生产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苯、甲苯和二甲苯,因此建设单位拟将喷漆废气经水帘柜去除漆雾后与流平、烘烤工序产生的苯系物一起收集起来,而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进一步去除污染物。

炊事油烟经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后通过屋顶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拟建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办公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的食堂含油污水一起排入龙溪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中心排渠。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空压机、污水处理风机要设立专门机房,进行隔、消声处理,并在布置上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点;

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特别是低噪声的抽风机等;

生产车间进行吸音、隔声设计,提高墙面吸声率,降低室内、室外噪声强度;

冷却塔采用低噪声型号,并采取基座减震等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包括国家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

污水处理污泥、废染料、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化学品包装桶等属危险废物,如不妥善处置,将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单位需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对危险固废和省严控废物的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进行,并将处置情况定期向环卫主管部门通报。

废金属屑、一般废包装材料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交废品回收站回收。

生活垃圾经按类妥善存放后,交由当地环卫主管部门统一收集清理。


第3章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

3.1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水质监测结果及标准指数计算结果表明,曲范排渠、南北排渠、中心排渠、马嘶水无法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功能要求。

3.2            环境空气现状调查与评价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表明,该评价区内6个监测点的SO2和NO2连续7天小时平均浓度和日均浓度超标率为0,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6个监测点的TSP和PM10连续7天的日均浓度均低于二级标准上限,符合标准要求;6个监测点的硫酸雾、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连续7天的小时浓度均低于相应标准上限,符合标准要求;虽然项目所在地的HCl有超标现象,但其最大的标准指数为1.080,超标率仅为2.38%。总体而言,评价区环境空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质量良好。

3.3            声环境现状评价

环境噪声监测结果可知,拟建址周围边界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可见项目拟建址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良好。


第4章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4.1            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处理后纳入龙溪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对下游的马嘶水和东江影响很小。但项目仍需严格加强项目生产废水处理站的管理,确保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外排废水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排放。

4.2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4.3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声环境质量影响评价表明,本项目建设后,采取措施后,在主要声源同时排放噪声时,昼间和夜间全部边界达标。综上所述,在采取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噪声对各边界影响较小。

4.4            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经各种措施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第5章           清洁生产

本项目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工艺为国内先进工艺,物耗及污染物产生量较低,环境管理符合国家清洁生产的要求,本项目可以达到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

第6章           环境风险评价

拟建项目发生风险事故的因素主要是废水的事故排放,落实环评提出的一系列措施后,发生风险事故的概率极低,按环评的措施应对,不会造成明显危害。

第7章           污染物总量控制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见表8-1。

表8-1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一览表

第8章           项目建设与选址合理合法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所在地块土地利用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项目周边水域功能要求;符合广东省有关规定;因此本项目的选址具有规划合理性和环境可行性。

第9章           综合结论

本报告对建设项目拟建址及其周围地区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与评价;对项目的排污负荷进行了估算,利用模式模拟预测了该项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对本项目的风险影响进行了分析,提出了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措施;对本项目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建议,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使用和运行,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加强风险事故的预防和管理,认真执行防泄漏、防火的规范和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减小事故危害的措施、应急计划”,避免污染环境。在完成以上工作程序和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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