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法学社会实践报告

在行政服务中心司法局的实践报告

对于法律尺度的把握离不开经验的积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20xx年11月20我进入了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司法局单位,开始了我第一次走上工作岗位的体验。

在实习期间内,由于我的专业知识还很不完善,主要工作是帮忙接待前来咨询和办理案件的群众。这些都是在学校里无法感受到的。在学校,只有学习的氛围,毕竟学校是学习的场所,每一个学生都在为取得更高的成绩而努力。而这里是工作的场所,每个人都会不断努力学习和工作来提高自已的能力,以适应竞争激烈的社会需要!让我学习到也感受到了很多之前所没有想像到的东西,让自己对法律工作的性质和环境,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了解。相信这些见识对于将来无论是否会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我来说,都是受益匪浅的。

一、实习过程中的认识与所得

(一)市民法律意识显著提高

实习的第一天,司法局的当事人来来往往,忙了一整天。每天从早上进司法局到下午下班,一直都不断会有当事人到办公室来,他们咨询自己身边发生的事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或询问自己案件的办案进程,提供案件线索证据等。在实习期间,有关工伤、意外事故、交通事故的赔偿,因家庭暴力而诉讼离婚等等案件一直有发生。其中,在这些案件的原告当中不乏有年过半百的老年人、在世人眼中法律意识还不够完善的农民。每天接待这些案件的当事人,虽然自己不能给他们提供很多的法律知识的帮助,但是在与他们的交谈中,我能够深切的感受到他们已经能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管是从办理的案件的数量,还是从群众的思想变化来说,我市市民的法律意识都正在不断提高。

当然,在我国社会各方面还不发达的今天,我市乃至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还需进一步的提高。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后,尤其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之后,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德治",号召全国人民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仅仅靠社会舆论的谴责是无法实现这一目标的,而只有通过法律手段,通过比社会舆论手段更为强制的手段,迫使公民遵守规则、履行义务,并能够强化这种履行义务遵守规则的法律意识,方可实现。

我们知道,一个法治的社会,必然需要知法、懂法、维法、护法的现代公民。遵守法律从根本上说,是符合绝大多数公民的愿望和利益的。广大公民是法治建设的主体。即便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法治发展,政府也是代表公众利益行使职权,建设法治国家依然是广大老百姓的事情,自然要依靠老百姓,有赖于公众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因此,相信我市市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对于我市乃至全国的法制建设都将产生深刻的长远的良好影响。

(二)有关工伤、交通事故索赔的案件多

在实习期间所接触的案件中,类似于工伤索赔,交通事故赔偿的案件占多数。“天有不测风云”,务工者在劳动的过程中,难免有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即所谓的“工伤”。工伤得不到赔偿,与老板发生纠纷等事也时有发生。特别是农民工在私人承接的工地上工作,在无任何保护和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极易发生各种伤害因而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在这期间,我所知

道的类似案件就有:一中年妇女杨某在其务工的工地上因安全防护措施不当而造成左手四手指被截断,被鉴定为九级伤残,要求工地负责人赔偿医疗费及各种损失费等等。

这类案件发生之多,应引起我们的深思。在这些案件中,原告往往是在社会最底层的劳动者,发生如此之大的人身伤害对于自己的家庭环境而言,显然是不能够承受的。但是,越是如此,在发生伤害事故后,这些工程的负责人很多的却都是一味的推卸责任,使这些受害人不得不进行法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看到这些受尽岁月洗礼的农民,为自己本应得到的赔偿、保护而奔走的时候,会觉得我们社会对于他们的社会保障还是很不完善的,他们的合法利益应该受到全社会的更大重视。他们是活跃在城镇和乡村中最积极、最能干、最可敬的新生力量,他们在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也在塑造自己,已经与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与农村繁荣和文明进步密不可分。真心实意地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在全社会上下创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如何协调好他们与各阶层的关系,进一步保护他们的权益不受侵害是我们亟需解决的问题。结合自己所了解的法律知识,考虑到农民工劳动关系的复杂性和特殊性,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民工已成为中国社会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立法部门在完善《劳动法》、《工会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等法律法规贯彻的同时,应对农民工适当做出特别规定;还可以制定适用于农民工的单项条例、地方性法规和行业性、区域性劳动标准。由于城乡结构和农民工自身文化、知识、法律素质的局限性,他们在城市生活中处于弱势地位,权益屡屡受到侵害,因此,尽快制定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显得尤为重要。

每当看到类似案件的当事人到来时,心里都会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在我国法制日益完善的今天,对于他们的合法利益的保护显然国家还需做很多的努力。

(三)、遇事要注重问题本身的解决

在实习的过程中,不管对于自己将来的继续学习,还是进入社会,从司法局律师们身上看到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对自己是很受益的。大多数的案件当事人,在前几次进到办公室时都习惯于把自己的案件从头到尾一味的讲述,特别是会反驳对方提出的各种说法。每当这个时候,接待律师都会的耐心告诉他们:现在事情已经出来了,对方肯定会找各种借口来为自己开脱反驳,最重要的不是这些,而是我们怎么来解决这些问题。当时听着他们讲这样的话,确实很实际。我们要的不是事实的再现,而是怎样很好的解决案件,最大限度的寻求自身的利益。

当然,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不仅仅学到了这些。对于如何与人相处,如何和不同身份的人交流,如何提高自己说话处事的技巧,自己将来的专业学习还需怎样来提高等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受益。在这里要感谢司法局律师们对我的帮助,相信通过实习,更加坚定了自己学习法律的信心,增强了对法律的兴趣,对以后的学习中也将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二、实习过程中的看法与思考

(一)、加快我市律师办公的现代化步伐

短暂的实习期间很快就结束了,在实习期间除了让自己对各种法律常识有了更深的认识外,自己对于我市法律工作者的工作环境也有了一定的了解。虽然我市是一个还需不断发展的中小城市,但是,我觉得就我所实习的律师所而言,他们的办公环境还应进一步改善。现在生活和工作的快节奏,要求我们提高工作效率,以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完成更多的工作。对比我实习的律师的工作,我觉得他们应该实现案卷、资料的电子化,以方便以后的查阅。计算机不应流于一种摆设,而应切实服务于自己的工作。在和律师提到这点的时候,他们也谈到自己这方面知识的缺乏,以后要不断学习。相信在不久后的几年里,不仅我市律师业的办公会实现现代化,其他行业的发展也会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当然,要实现律师办公更加现代化的要求,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这需要上至国家各机关组领导,下至全体律师的共同努力,营造一个以科技提高工作质量、以科技提高审判效率、以科技增强综合实力的环境。因此也真正为办理好自己的案件服务。

(二)、律师应真正做到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为己任

另一方面,让自己引起思考的是:在我国建设法制社会的今天,法律工作者要成为为民伸张正义,弘扬法治精神的使者,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由于国家关于律师对犯罪嫌疑人提取审问的制度还不完善,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还依赖于公安机关及检查机关的协助,因而当案件涉及到他们的利益的时候,极少数律师就感到很为难了。在这期间,我也悉心观察了我实习司法局律师的工作,总的来说觉得他们在原则立场上对事的看法观点还是很值得学习的。但是,记得在关于一个何姓青年起诉自己曾工作的市检查院的案件中,在何某咨询律师时,律师说他不想因为这个案子而和检查院的人特别是领导有过多的接触,他还想继续从事他的律师工作。当时听到律师对当事人讲这些话的时候,让自己产生了很大的震撼。难道就连律师这个为民伸张正义的职业,也不能有最后一点的坚守吗?律师不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就算完事的,他们看似在来往于天堂和地狱之间,但最重要的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我个人认为在这点上,广大律师从业者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切实维护好法律的尊严,而不是象某些拜金主义者一样,处处朝钱看齐。我相信大多数律师在思想上都还是保持着绝对的先进性的,我也希望广大的律师都能真正做到维护法律的尊严,保证法律的公正有效实行。相信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下,我国才能更快实现国家治理的民主化,法制化。

三、实习对自身的影响

俗话说得好:经一事长一智。通过这短短的实习,耳濡目染律师办案的环境,让自己懂得和学到了更多的东西。首先,我从之前的一名在校学生转变成为一名实习的工作人员,这是在角色上发生了转变。在现在这样一个多元化的社会中,我们所扮演的角色不是一层不变

的,而是在不断变化中。我们需要在这种不断转换自己角色的过程中,努力适应这种环境的改变,并扮演好不同的角色,从而学到更多的不同的东西。其次,深感国家实现我国法制化社会目标的艰难。虽然最近几年,国家不断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人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作为国家一些最根本的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各单位由于相互的制约和利益的牵扯,致使一些法律法规不能落到实处,

 

第二篇:电大法学社会实践报告(专本通用)

大学生犯罪社会调查报告

当代大学生备受社会关注的天之骄子们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这些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怎样才能

减少大学生犯罪迹象?带着这些问号,对大学生们的生活做调查。

一、大学生犯罪特点男女比例:从目前统计情况看涉案大学生男女比例为7:1,男大学生主要涉嫌盗窃

罪,女大学生无一例外全部是涉嫌偷窃罪。涉案金额(后果):涉嫌盗窃罪的大学生们下手的目标都是移

动性强的个人物品,如移动电话、信用卡、随身听等,且涉案金额都比较小,多数都在千元左右,仅有一

例涉案金额为七千元(审查结果为不起诉)。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情节最高是“轻伤偏重”,绝大多数为轻

伤。侵害客体:大学生犯罪侵害的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不

认识的人被侵害权益的仅有两例(故意伤害罪一例、盗窃罪一例)。强制措施:大学生犯罪以取保候审为

主要强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仅有一例因传唤不到而改变强制措施的。处理结果:处罚一

般都较轻。不起诉案件占15%,其余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在审理程序上一般适用简易程序。

人员成分:在涉案大学生中,以民办高校的本专科、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学院的本专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专

科为主。年龄结构:以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本科三、四年级学生犯罪的情况没有出

现一例。户籍特征:以外地来芜上学的大学生为主。仅有两例本地学生犯罪案例。犯罪主观故意:这些大

学生有顽抗情绪,全部都能不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不稳定。

(一)大学生犯罪原因

1、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

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

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就算

是在大学,也仅仅是在大学一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法律基础理论”。在这种教育制度下,从学生到家长都

只注重分数,而忽略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2、社会大环境和学校小环境的影响。

大学生们虽然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绝大多数属于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其心理状态

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围的环境对他们影响不容忽视。从社会大环境来看,学生们从小接触最多

的就是电视和书报杂志。一些港台不良影视作品和杂志从视觉和心灵上冲击着学生们的人生观、道德观,

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们的一言一行。某些长期浸淫其中的学生在脱离中学的“高压管理”进入较为自由的

大学后,思想放松,有可能会走上歧途。虽然绝大多数犯罪的大学生案发后都后悔不已,但已无济于事。

从学校小环境来看,在犯罪大学生所属的学校中,民办大学占了相当大的比重,位居第二的是成人教育学

院。不可否认,某些民办大学为吸纳高考落榜学生和低分学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成人教育学院也为社会

上希望继续进修的人员提供了机会,但二者注重经济效益、实行松散管理的办学模式也为当地的社会治安

埋下了隐患,更不利于大学生的成长。

3、犯罪大学生心理特征:

1》 虚荣心理

虚荣心理是自尊心的过分表现,是为了引起背后普遍注意或取得荣誉而表现出来的一种病态社会心

理。虚荣心的背后掩盖着的往往是自卑等深层心理缺陷。虚荣心强的人常常是华而不实的浮躁之人,爱赶

时髦,盲目攀比,讲排场。例如某些大学女生,来自偏远的农村,家境贫寒,且长相一般,是受学校资助

的特困生。然而,从农村到城市,从中学考到大学,该女生学习不再努力,却时常羡慕舞池中流动的时装

和各种化妆品散发的幽香,从此爱上了跳舞,但又时常为自己寒酸的衣着而懊恼 。为了穿件象样的衣服,

起初她省吃俭用、干家教,当此满足不了她日益膨胀的虚荣时,她便偷拿同学 的零用钱、化妆品,并逐

渐产生了“ 要有几百块钱该多好,最好不用还 ”的念头,终于铤而走险,撬开房门,砸开抽屉,拿走同

学200多元现金,受到学校记过处分。

2》自私报复心理

自私是一种为满足自身的需求或者为了自己私利而不顾他人、集体、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不顾社会规

范、道德伦理,法律法规的制约,计较个人得失,不讲公德,损公肥私,甚至侵吞公款,诬陷他人,杀人

越货的病态心理现象。自私的人具有较强的嫉妒、报复心理。有的大学生偷窃便是自私、嫉妒、报复心理

的结果。这类学生大都性格内向、孤僻,不善言谈和交际,自我封闭,与同学 ( 尤其是本宿舍同学 ) 关

系紧张,精神压抑。当看到别人在自己面前亲如手足、谈笑风生的时候,内心更感到孤独和痛苦,甚至以

为他们在故意气“我”,在自私、报复心理的驱使下便产生了“ 不让我好过,也让你 (们) 尝尝难受的

滋味 ”的想法。于是,就“拿走”他们的东西,当看到失主生气、焦急、沮丧的表情,他们心理上得到

了平衡和满足。其实,他们偷来的东西很少自己享用,多是扔掉、送走,或原封不动放在某处。

3》 侥幸心理

侥幸是指由于偶然的原因而得到成功或免去灾祸。大学生活是相对宽松的集体生活,学生的防范意识、

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弱。这就给贪婪者带来了可乘之机。偷窃者明明知道被学校发现后会受到严

肃处理,甚至会被开除学籍、绳之以法,但是他们心存侥幸,认为自己不会被发现,一旦行窃得手,便暗

自得意,自认手段高明,多次尝到甜头后,胆子便越来越大,结果在泥潭里越陷越深。这类学生有的在偷

得不义之财后,也曾想过金盆洗手,但由于意志薄弱,经不住物欲的诱惑,一有机会,便把后悔和法纪置

于脑后,再次伸出贪婪之手。一学生便是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从偷用同学的香皂、洗衣粉等日常生活用

品开始,到偷拿同学的书、钢笔、衣物,最后发展到带校外人员到本校一起偷自行车。当被抓获送派出所

后,该生坦言:“我从来没想过会被抓住。”

4》 空虚心理

空虚心理是指一个人由于精神支柱的消失、个人家庭变故,社会交往的畸变或者由于缺乏自信,错误

认知、需求无法满足等原因而产生的没有信抑、没有寄托、无所适从、得过且过、百无聊赖的心理现象。

具有此种心理的学生生活没有目标,学习缺乏动力,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这类学生或沉溺于“双抠”、

垒“长城 ”,或热衷于灯红酒绿、谈恋爱,或迷恋于武打、言情小说,或干脆整天与床为伍,当他们对

这些也失去兴趣的时候,便会设法寻求另外一些新的刺激,甚至作出危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事情。

某高校体育系一学生在此种心理支配下,偷拆同学信件、贺卡、偷拿同学运动衣、运动鞋,然后扔掉,直

至受到纪律处分。

5》 偷窃癖

偷窃癖是在变态心理支配下表现出一种反常行为。患者常反复出现不可克制的偷窃冲动,对偷什么无

明确目的,偷什么便什么,也不以攫取经济利益或供自己使用为目的,而是将它们藏起来,或者送给他人,

或者暗地退还物主,或者扔掉,以此来满足变态的心理需求。

某校一大三学生,在家中是独生子,父母都是干部,家庭条件很好,但却有偷窃癖,所偷东西从学生

证、借书证、书包、笔记本到收录机、收音机、衣服、床单等无所不有,一时间曾闹得整栋宿舍楼惶惶不

安,后被夜间蹲点同学抓获。当学校正调查取证的时候,该学生却又从校内书店偷书被再次抓获。用他自

己的话说,就是“不偷不舒服,偷了也不是等着用。”

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就大学生犯罪做了一项调查,其结果令人堪忧:20世纪xx年代,大学生犯罪约占

青少年犯罪的1%;20世纪xx年代,大学生犯罪占到了青少年犯罪的2.5%;而近几年,这个比例上

升到了17%。值得重视的是,在大学生犯罪中,盗窃案约占70%。在大学生犯罪中,盗窃罪占如此大

的比重,这的确令我们不难发现,贪慕虚荣的心理是造成他盗窃的重要因素,而这种心理无疑和他学习生

活的环境密不可分。

网络对大学生进行了一个有关消费的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消费额主要集中在500—1200

元之间;九成以上的大学生经济来源是依靠父母;超过三分之二的被调查的大学生拥有手机;80%以上的

大学生有定期聚餐或请吃饭的习惯。网络上说大学生的消费白领化。就是泡吧、夜生活,还有买品牌的衣

服,都是这方面的,手机时尚。有一些寝室,他们就普遍比别的寝室的人消费特别高,一个寝室如果形成

这种风气的话,就好比说,他今天到商场去买衣服了,如果说他们都去买,我不去的话,可能会显得我很

不合群。这种情况下,如果说即使我没有钱,我可能也会打肿脸充胖子,我可能也会跟他们去。现代社会

经济的高速发展给大学生们带来太多诱惑,那么如何给大学生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的氛围,克服

这种有可能诱发犯罪的攀比心理,家长和学校在这方面都应有所反思。比如说要经常地监督一下每个月学

生开支到底都开支到一些什么地方去了,是不是一种正常的。学校和我们各个学院都给学生提供了一些勤

工助学的岗位。我们都想尽量减少心理负担。我无法选择我的出生,但是我可以选择我自己的道路。 如

果说很多大学生是因为家庭贫困,在攀比的风气下虚荣心作祟而盗窃,那么却因为盗窃断送了自己的大好

前途。

减少大学生犯罪办法如下:

1》 加强学校教育

学校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良好的学校教育对学生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首先,学校要加强

品德教育,使学生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自觉抵御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的侵袭。其次,学校要加强法律纪律教育,增

强学生的法律观念,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对小偷小摸不姑息、不迁就,防微杜渐。再次,学校要重视美育、

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不能一味进行知识灌输,要提高学生审美情趣和心理素质,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

各方面的保证。

2》 矫正家庭教育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对子女的成长影响深远。目前,家庭教育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的

偏差,需要纠正:一是重智育轻全面发展:二是过分关注吃、穿和不同程度的溺爱、迁就;三是由于父母

离异家庭破裂或父母早亡等原因而疏于管教;四是有的家长素质较差、追求不高、手脚不净、品位低下而

成为子女效仿的榜样。某女生从小学到大学学习成绩一向优秀,母亲在她三岁时病故,家境贫困,父亲是

一名小学教师,对兄妹三人尤其是小女疼爱有加,有求必应。该小女从小就有爱拿邻居东西的习惯,但父

亲、邻居都以为年幼、缺少母爱而宽容了她。 中学紧张的学习使她无暇他顾,到了大学,宽松的学习环

境、迷茫的生活目标、盲 目的虚荣攀比、舞厅的浪漫诱惑,终于使她把手又伸向了同学的钱物,终因多

次偷窃被勒令退学,父女便都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也给他们留下了深深的思索。

3》 净化社会环境

在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全社会都重视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都需要重视精

神文明建设,杜绝内容不健康的书刊、音像制品对青少年的影响、杜绝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

不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对青少年的影响,消除浮躁之气,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为青少年

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姓名:朱玲

11法学本科

学号:1134001254917

日期20xx-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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