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法律服务所工作计划

20xx年度***法律服务所工作计划

更新日期:2009-9-14 0:00:00

20xx年,我镇法律服务所将在县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坚强、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工作的指南,脚踏实地、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创造性开展工作,从而不断开辟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

1、以开展建设学习型城镇的活动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改变执法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

2、在县普法办的统一指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编制当年的普法计划,并拟将在6月、11月份举办两期全乡法律骨干培训班。启动好“五五”普法的相关工作。

3、强化矛盾纠纷大排查调处工作,以“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抓早、抓小、抓苗头”为总原则,协助指导做好我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细化各项规章制度;充实和调整乡、村、组、户四级矛盾纠纷调解网络。

4、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新领域。20xx年,计划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2家,诉讼代理12件,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24件,确保各类纠纷得以及时的规范化调解。开展见证业务15件,对全镇符合法律援助的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服务至少2件,协助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确保基层司法规范化建设。

5、加强全所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教育,坚持学习日制度,定期召开所务会议、重大疑难案件讨论会议,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并且通过培训、自学、请学等多种方法提高自身素质。

6、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果,为古辣镇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二篇:法务工作计划

法务工作计划1、 建立完整的案例卷宗档案库和标准化模式将以前公司处理过或者遇到过的所有纠纷的相关资料按类别和可参考性进行归类整理并制作成标准化档案文件以供查询。挑选有代表性的案例就其所代表的情况制定标准化处理流程,为以后出现相似相关的案例提供处理方式的参考。各部门的负责人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参考该标准化处理模式,如其性质较为特别或者无前例可考,可在解决处理前联系法务谈论解决方案。而以后出现的各种案例处理情况也将逐步添加到这个档案库中,随着档案库规模的不断扩大,其所能起到的参考作用是巨大的。按照影响程度划分为内部纠纷、仲裁、诉讼,按照涉及类别划分为行政管理、劳工纠纷、普通合同纠纷、进出口合同、证券业务。这种资料归档可能在短期内无法看到实施效益,但从长远角度以及企业的发展趋势来看,应该是会对于企业扩大规模后的规范化管理、企业利益维护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 2、 对部分岗位的职员进行有关职务行为的培训门卫以及大堂保安是外界到公司来最先接触到的人,所以其毫无疑问代表着公司的第一层形象,而目前门卫和大堂的作用较为薄弱,并且门卫的行为举止也不仅仅是其个人意志的体现,更多的是代表了一种他所处的职位的职务行为。作为职务行为,如果出现意外情况或者发生问题则不是追求门卫责任就可以解决的,公司应该对外承担责任,随后再对相关的责任人追究民事和行政责任。因此首先要求门外加强自身素质,在任何情况不得先动手打人或者挑衅以及实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搜身),而应采取其他无损于公司形象的方式处理。对于大堂的作用,现阶段仅限于收取出门证,而对于进出的人员基本不加控制,这会埋下公司以及其他职员的财产安全问题的隐患。如果某岗位职员因工作

原因去其他部门协调工作,而此时有外来人员进入该部门窃走公司的贵重财物或者机密文件,此责任应该归咎为谁?我想无论最终归责为哪一方,都难以令人信服。同时因正常业务而来的外来人员也不了解他所要找的人究竟是在哪办公而在办公大楼里到处询问,他们也会对此感到极大的不便。为了避免这种情况,首先应加大大堂的作用,对于进出公司的非公司员工应进行登记,外来人员需要找人办事的,应先由大堂联系相应的部门、相关人员予以确认或者通知,在获得认可后登记外来人员的姓名、所找何人和进楼时间,并告知他所找的职员的办公楼层和大致方位以及他离开时需在大堂登记离开时间。与此同时,每一层楼正对楼梯的墙上应该贴上该楼层的部门分布平面图,每个部门的门口也贴上该部门名称及工作人员的姓名,方便外来办事人员找寻。在外来办事人员离开时,大堂也应该记录其离开时间。这些简单的设置所需要花费的成本微乎其微,但是可以为管理带来一定的便利。我公司各车间的员工流动性较大,并且工伤事故也时或发生,车间主任作为处理此类普通职工事件的第一负责人,其行为的职务性是需要进行正确认识的。对于职工的辞职、工伤的发生如何处理以及作何表态,车间主任不仅仅代表的是其个人的立场,更是公司的立场。因而车间主任在处理这方面事件的自由裁量度是很大的。很多常见、普通的事件也不需要通过公司,车间主任可以自行斟酌处理。车间里最常遇到的关乎法律事务的就是辞职和工伤。对于这方面的处理,车间主任可以首先参考标准化处理流程,此外工伤事故的发生则需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到公司相关的职权部门。在遇到意外的情况而处理感到有难度的时候可以及时跟有关人员沟通协调处理。此标准化处理流程则会在先一步工作中结合法律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针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纠纷制定完善,并在正式适用前征询各车间主任的意见,重点在于合法、高效、可行,既维护公司利益,同时又让相关的职员不会感到不公平。 3、 修订现有的公司规章制度,补充欠缺的相应规定

现有的公司规章制度有一部分因为制定时间的久远或者制定时对于法律法规的参考不够,在实体规定和操作程序上有着诸多不足之处,需要进行系统化修订,另外有些方面可能也缺乏其他一些相关的规定,需要进行完善和补充。对于这些规章制度需要从公司的实际需求和现况出发考虑逐步修订和增补。国家立法讲究有法可依,具体到一个企业,则要在其可能经常性遇到的情况下能够有规章可循,如果仅仅只是凭着部分负责人的自由裁量决定处理方式和结果,那么由于各个人的素质、立场、知识构成的区别不可避免的带来不公,由此会导致工作效率的低下。 4、 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控制和相关的工作流程完善股份公司是一个上市公司,对于上市公司国家有着比一般企业更为严格的监控要求,相比于一般企业,上市公司最大的义务是公司重大信息的及时披露,而我们公司有些方面因为自身的先天性缺陷,是需要注意去控制的。关于财务和重大事项的披露由证券部掌握,而其他一些细节性的情况则要通过其他各个部门来控制。有的信息应当披露的就要披露,而有些信息则是可以不披露的话就需要有所控制。比如三金问题,依据江阴的地方规定虽然到20xx年底前可以不为普通员工缴纳,那么企业目前没有为普通职工缴纳三金的现状在江阴这个特定区域内是合法的,但是这个规定本身是与江苏省的地方性法规相冲突的,下位法与上位法抵触的情况下下位法的效力是可以被否定的,所以此种情况如果披露出去或者在处理时抓住江阴的地方规定不放势必会带来麻烦。此外目前对于企业的普通职工,很少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日期很晚,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该在劳动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之前签订,而成立事实劳动关系未以劳动合同予以确定的,虽然在处理辞职等方面公司的自由度要更大,但是同时在熟悉法律实务的人面前漏洞也更多,而是否签订劳动以及何时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公司的实质性影响并不大。既然如此,不如更为规范一些,避免潜在纠纷发生的可能。

另外在员工管理上以上提到的一些问题虽然是以法律实务的角度为出发点,但是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公司员工的流动性过大以及由此带来的识别问题,那么给每个员工配备不同标识和编号的工号卡可能会使得管理、纠纷处理带来更大的便利。比如发现违规时只要记录下工号卡的编号就可以了,而人员的进出也可以以工号卡为识别,毕竟门卫不一定认识公司里的每个管理人员,也不可能认识全公司的所有员工。此外对于每个职务行为事关公司立场和对外形象的岗位,有必要对员工进行一定的培训,让员工在处理事件时知道自己应该采取怎样的处理方式,以便更加高效的解决突发性事件,磨刀不误砍材功。 总结:法务工作是公司原本的一个空缺,没有先例可有借鉴,大部分工作都是从零开始的,因而也需要对于法务这个职位的权限、部门归属作出明确的限定,设定的过空则无法开展工作,在一个大型的企业里对于越权管理应该是比较忌讳的。同样的如果权限设定过高则又会与原有的各部门产生权限冲突,一是容易发生扯皮,临界事件的处理可能得不到及时的解决;二也容易引发部门之间的对抗和不协调,同时插手,管辖权混乱。以上是我对于自身岗位工作计划的设想,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望各位领导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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