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项目 建筑材料可燃性能的测定实验 实验报告

实验项目 建筑材料可燃性能的测定实验

一、实验目的和原理

实验目的:依据国家标准测判定建筑材料是否可燃及测定其燃烧时间

实验原理:将尺寸标准试样夹在实验仪器上,火焰倾斜度为45度,高度约2厘米,用测量工具确定点火装置的位置,点火燃烧。

二、实验内容

测定帆布、纸板、地垫、泡沫板等几种建筑材料能否燃烧,以及其开始燃烧的时间(若有滴落现象,还需测定其滴落时间)。

三、实验仪器

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仪

3.1试验室

    环境温度为(23士5)℃,相对湿度为(50士20)%的房间。

    注:光线较暗的房间有助于识别表面上的小火焰。  

3.2燃烧箱

    燃烧箱(见图1)由不锈钢钢板制作,并安装有耐热玻璃门,以便于至少从箱体的正面和一个侧面进行试验操作和观察。燃烧箱通过箱体底部的方形盒体进行自然通风,方形盒体由厚度为1.5 mm的不锈钢制作,盒体高度为50 mm,开敞面积为25 mm×25 mm(见图1)。为达到自然通风目的,箱体应放置在高40 mm的支座上,以使箱体底部存在一个通风空气隙。如图1所示,箱体正面两支座之间的空气隙应予以封闭。在只点燃燃烧器和打开抽风罩的条件下,测量的箱体烟道(如图1所示)内的空气流速应为(0.7士0.1)m/s。 

    燃烧箱应放置在合适的抽风罩下方。

3.3燃烧器

    燃烧器结构如图2所示,燃烧器的设计应使其能在垂直方向使用或与垂直轴线成450角。燃烧器应安装在水平钢板上,并可沿燃烧箱中心线方向前后平稳移动。

    燃烧器应安装有一个微调阀,以调节火焰高度。

3.4燃气

    纯度≥95%的商用丙烷。为使燃烧器在45°角方向上保持火焰稳定,燃气压力应在10 kPa~50 kPa范围内。

3.5试样夹

    试样夹由两个u型不锈钢框架构成,宽15 mm,厚(5士1)mm,其他尺寸等见图3。框架垂直悬挂在挂杆(见4.6和图4)上,以使试样的底面中心线和底面边缘可以直接受火(见图5~图7)。

    为避免试样歪斜,用螺钉或夹具将两个试样框架卡紧。

    采用的固定方式应能保证试样在整个试验过程中不会移位,这一点非常重要。

    注:在与试样贴紧的框架内表面上可嵌入一些长度约1 mm的小销钉。

3.6挂杆

    挂杆固定在垂直立柱(支座)上,以使试样夹能垂直悬挂,燃烧器火焰能作用于试样(见图4)。

对于边缘点火方式和表面点火方式,试样底面与金属网上方水平钢板的上表面之间的距离应分别为(125士10) mm和(85士10)mm。

3.7计时器

    计时器应能持续记录时间,并显示到秒,精度≤1 s/h。

3.8试样模板

    两块金属板,其中一块长250-10mm,宽90-10mm;另一块长250-10mm,宽180-10mm。若采用附录A规定的程序,则选用较大尺寸的模板。

3.9火焰检查装置

3.9.1火焰高度测量工具

     以燃烧器上某一固定点为测量起点,能显示火焰高度为20 mm的合适工具(见图8)。火焰高度测量工具的偏差应为士0.1mm。

3.9.2用于边缘点火的点火定位器

    能插入燃烧器喷嘴的长16 mm的抽取式定位器,用以确定同预先设定火焰在试样上的接触点的距离(见图9)。

3.9.3用于表面点火的点火定位器

    能插入燃烧器喷嘴的抽取式锥形定位器,用以确定燃烧器前端边缘与试样表面的距离为5 mm(见图9)。

单位为毫米

1——金属片;

2——火焰;

3——燃烧器。

                  图8典型的火焰高度测量器具

 

1——燃烧器;

2一一定位器。

a)边缘点火

1——试样表面;

2一一定位器;

3——燃烧器。

b)表面点火

图9燃烧器定位器

1——空气流速测量点;

2——金属丝网格;

3——水平钢板;

4——烟道。

注:除规定了公差外,全部尺寸均为公称值。

                                    图1燃烧箱

1——燃气喷嘴;

2.--燃气管;

3---火焰稳定器;

4——阻气管;

5---预设部件切口。

                             a)燃烧器结构

 

b)燃气喷嘴

1一一气体混合区;  3一一燃烧区;

2---加速区;    4——出口;

c)燃烧器管道

d)火焰稳定器                                          e)燃烧器和调节阀

                               图2气体燃烧器

1--试样。

图3典型试样夹

1.一试样夹;

2一一试样;

3-—一挂杆;

4一一燃烧器底座。

A见图5。

图4典型的接杆和燃烧器定位(侧视图)

1——试样;

2——燃烧器定位器;

d——厚度。

    图5厚度小子或等于3mm的制品的火焰冲击点

1一一试样;

2——燃烧器定位器。

图6厚度大于3 mm的制品的典型火焰冲击点

图7  厚度大于10 mm的多层试样在附加试验中的火焰冲击点

单位为毫米

四、实验步骤:

4.1试验步骤

4.1.1点燃位于垂直方向的燃烧器,待火焰稳定。调节燃烧器微调阀,并采用3.9.1规定的测量器具测量火焰高度,火焰高度应为(20士1)mm。应在远离燃烧器的预设位置上进行该操作,以避免试样意外着火。在每次对试样点火前应测量火焰高度a

注:光线较暗的环境有助于测量火焰高度。

4.1.2沿燃烧器的垂直轴线将燃烧器倾斜45°,水平向前推进,直至火焰抵达预设的试样接触点。

当火焰接触到试样时开始计时。按照委托方要求,点火时间为15s或30s。然后平稳地撤回燃烧器。

4.1.3点火方式

试样可能需要采用表面点火方式或边缘点火方式,或这两种点火方式都要采用。

注:建议的点火方式可能在相关的产品标准中给出。  

4.1.3.1表面点火

对所有的基本平整制品(见3.2),火焰应施加在试样的中心线位置,底都边缘上方40mm处(见图9)。应分别对实际应用中可能受火的每种不同表面进行试验(见5.4.2)。

4.1.3.2边缘点火

4.1.3.2.1  对于总厚度不超过3 mm的单层或多层的基本平整制品,火焰应施加在试样底面中心位置处(见图5)。

4.1.3.2.2对于总厚度大于3 mm的单层或多层的基本平整制品,火焰应施加在试样底边中心且距受火表面1.5 mm的底面位置处(见图6)。

4.1.3.2.3对于所有厚度大于10 mm的多层制品,应增加试验,将试样沿其垂直轴线旋转90°火焰施加在每层材料底部中线所在的边缘处(见图7)。

4.1.4对于非基本平整制品和按实际应用条件进行测试的制品,应按照4.1.3.1和4.1.3.2规定进行点火,并应在试验报告中详尽阐述使用的点火方式

注:试验装置和/或试验程序可能需要修改,但对于多数非平面制品。通常只需要改变试样框架。然而在某些情况下,燃烧器的安装方式可能不适用,这时需要手动操作燃烧器。

在最终应用条件下,制品可能自支撑或采用框架固定,这种固定框架可能和试验室用的夹持框架一样,也可能需要更结实的特制框架等。

4.1.5如果在对第一块试样施加火焰期间,试样并未着火就熔化或收缩,则按照附录A的规定进行试验。

4.2试验时间

4.2.1如果点火时间为15 s,总试验时间是20 s,从开始点火计算。

4.2.2如果点火时间为30 s,总试验时间是60 s,从开始点火计算。

五、实验数据处理:

5.1原始数据记录

5.2燃烧速度和滴落速度计算

V=S/T   S=250mm

纸板:v=s/t=0.0.0076/s

单位:m/s

六、实验注意事项

6.1制品应具有以下某一个特征:

1)平整受火面;

2)如果制品表面不规则,但整个受火面均匀体现这种不规则特性,只要满足以下规定要求,可视为平整受火面:250mm×250mm的代表区域表面上,至少应有50%的表面与受火面最高点所处平面的垂直距离不超过6 mm;

6.2对于有缝隙、裂纹或孔洞的表面,缝隙、裂纹或孔洞的宽度不应超过6.5 mm且深度不应超过10 mm,其表面积也不应超过受火面250mm×250mm代表区域的30%。

七、实验结论及讨论

    7.1本次试验具有可行性和科学性:实验符合国家标准:  GB/T 8626-2007 《建筑材料可燃性实验方法》的人要求,有据可依;实验原材料容易获取,且价格便宜;实验方法简单方便,容易操作,便于掌握;实验室安全措施合理,没有发生火灾的危险。

    7.2建筑物中的各种可燃建筑材料极易引发火灾,本实验通过对建筑物建筑材料可燃性能的测定可以 判别该材料在遭遇火灾时丧失强度或能力的时间。据此判定可确定该材料的耐火性,从而降低火灾风险。

    7.3每个样品的试验结果一般是样品自身特性的函数,而不是试验方法的函数。然而,较低的再现性可能是燃烧器的点火位置所造成的;不同的点火面积可能会导致不同的试验结果。

7.4实验结果表明泡沫板、地垫等材料具有较好的防火性能,在表面点火的状态下面并不燃烧只是熔化。而帆布、纸聚丙烯燃烧比较快,需要注意在建筑物当中避免这两种材料靠近火源。

7.5实验结果表明边缘点火时物质的燃烧速度普遍高于表面点火,所以在材料的边缘处要特别注意防火,防止火灾的发生。

    7.6在点火时间15s和30s条件下,t150的Sr/m和SR/m在可接受范围内。所有样品的标准偏差也同其他燃烧试验方法的循环验证试验的标准偏差相似。

7.8本试验方法的相对重复性也在可接受范围内,但不排除由于人为或仪器原因造成的某些样品的极高重复性导致实验结果出现大的偏差。

八、建议及意见

8.1该次实验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首先,实验材料种类偏少,不具有代表性;其次,所选取的材料相对来说在经验中已经可以判断为易燃材料,不具有实验的真实性,所以若想获得更为准确的试验数据,需要搜集多种实验材料并进行反复试验。

    8.2实验过程中,由于实验条件或者环境的限制,同一种材料两次点燃的时间可能不一样,为实验准确性考虑,可以多点几次,取平均值。这也是消除环境误差和人为误差的方法。

 

第二篇:建筑材料试验

建筑材料试验

一、钢筋

1、低碳钢筋轧圆盘条(Q235)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尺寸的盘条,其重量不得大于60T

2、热轧光圆钢筋(HPB235):60T

3、热轧带肋钢筋(HRB335、HRB400、HRB500):60T

4、冷轧带肋钢筋:60T

5、冷拔螺旋钢筋:50T

6、预应力钢筋:60T

焊接、机械连接合格证、试验报告

1、钢结构焊接材料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及检验报告

2、机械连接套筒应有合格证书、型式检验报告

3、机械连接试验:每种规格钢筋的接头试件不应少于3根;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件不应少于3根且应取自接头试件的同一根钢筋,接头现场按检验批进行,以500个为一验收批

4、钢筋闪光对焊: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焊接头作为一批,力学性能检验时,切取6个接头,3个做拉伸试验,3个作弯曲试验

5、钢筋电弧焊接头:300个一批,每批切取3个做拉伸试验

6、电渣压力焊接头;300个一批,每批切取3个做拉伸试验

7、气压焊:300个一批。(1)在柱、墙的竖向钢筋连接中,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2)在梁、板的水平钢筋连接中,应另取3

个接头做弯曲试验。

二、水泥

水泥进场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三、砖、砌块、砂、石

1、砖、砌块、砂、石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2、烧结砖15万块、多孔砖5万块灰砂砖及粉灰砖10万块各为一验收批,抽检数量为1组

3.施工时所用的混凝土不型空心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每一万块小砌块至少抽检1组。用于多层以上建筑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少于2组。

4.砂、碎石、卵石以400或600吨为一验收批。

四、外墙外保温

保温材料应具备下列资料:

材料出厂合格证;料性能检测报告;外保温系统的型式检验报告(有效期为二年)

1.

2.

3.

4.

5. 耐候性检验 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抗拉强度检验 EPS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现场粘结强度检验, 胶粘剂拉伸粘结强度检验 玻纤网耐碱拉伸断裂强力检验

五、外加剂

1.外加剂应有产品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掺外加剂混凝土性能检验报告

2.外加剂现场检验:混凝土防冻剂,砂浆、混凝土防水剂以50T为一批;混凝土膨胀剂以200T为一批。

六、三性试验的频率

1.层数大于等于10层的建筑物,原则上单位工程的外窗每一技术等级试验不少于一组,当一个技术等级超过10层时,每增加10层增加一组,但单位工程的外窗试验娄不少于两组。2、建筑层数低于10层的建筑物,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大于2000,试验不少于一组,每增加8000增加一组,单层厂房按每增加10000增加一组。

3.对于建筑层数低于10层的建筑,单位工程建筑面积不超过2000,若为同一小区、同一种门窗型材,同一生产厂家制作、安装、基本相同的门窗型号规格,每三个单位工程检测一组;别墅建筑可按每五个单位工程检测一组其它情况:可仅对外窗做现场喷淋试验,以观察外窗是否有渗漏,试验组数不少于外窗的10%,且不少于5樘,现场喷淋试验应采用见证试验,试验结果形成记录。

4.板、块、木、竹地面面层材料应有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5.门窗、吊顶、隔墙、涂饰、裱糊与软包、细部工程的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特种门及其附件应有生产许可文件。

6.饰面板(砖)工程应有下列文件: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测报告,外墙饰面砖样板件的粘结强度检测报告。

现场镶贴的外墙面砖工程,每300同类墙体取一组试样,每组三个,每一楼层不得少于一组;不足300同类墙体,每二层取一组试样,每组三个。采用水泥砂浆或水泥浆粘结时,应在水泥砂浆或水泥浆龄期达到28d时检验,当在7天或14天进行检验时,应通过对比试验确定其粘结强度的修正系数

六、饰面砖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2.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

3.寒冷地区外墙陶瓷面砖的抗冻性

4.干压陶瓷砖5000为一批,彩色釉面陶瓷砖500为一批,陶瓷锦砖25-300箱为一批。

七、混凝土试块

采用标准养护条件的试件,应在温度为20±5℃的环境中静置一至二昼夜,然后编号、拆模。拆模后放入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95%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标准养护龄期为28天。

粉煤灰混凝土设计强度的龄期地上工程宜为28d;地面工程宜为28d或60d;地下工程宜为60 d或90d

1、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

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

少于一次;

3.当一次边续浇筑超过1000时,同一配比的混凝土每200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6.建筑地面工程检验混凝土试块的组数,按每一层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少于一组,当每一层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时,每增加1000应增做一组。

7.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抗渗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需要确定。试件应在浇筑地点制作。

连续浇筑抗渗混凝土每500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试验,等效养护龄期可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过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天,也不应大于60天。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确定后,乘折算系数取用,折算系数取值为1.1。冬季施工的结构构件,可采用转入常温28天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作为实体检验用同条件试件。

八、砂浆试块

1.同一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同一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

2.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应不少于3组。当同一验收批只有一组度块时,该组度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立方体抗压强度。

3.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28d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

4.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

5.试件制作后应在20±5℃温度环境下停置一昼夜(24±2h),当气温较低时,可适当 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两面三刀昼夜。标准养护的条件是:水泥混合砂浆应为温度20±3℃,相对温度60-80%;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为温度20±3℃。

6.冬季施工砂浆试块的留置,除应按常温要求外,尚应增设不少于两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分别用于检验各龄期强度和转入常温28d的砂浆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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