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城驿镇镇村干部学习培训计划

郭城驿镇镇村干部学习培训计划

为了提高新形势下镇村干部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能力,兴办实事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发展的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进一步提升镇村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学习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和镇第十五次党代会的总体要求,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以提高镇村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技能,服务群众、联系群众、推动发展的能力为重点,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形成“ 干部经常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的长效机制,为推进我镇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保证和人才保证。

二、原则要求

1、坚持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从我镇实际出发,坚持把理论学习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通过理论上的学习促进工作能力水平的提高,确保学习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2、坚持全员覆盖和分类施教相结合的原则。村干部学习培训工作,既要有统一的基本要求,又要根据不同村的实际情况,分别提出不同的具体要求,确定不同的教育培训重点,采取不同的学习培训形式和方法,保证学习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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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坚持学习培训和管理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在突出学习培训的同时,还要严管善教,通过有效的组织管理,建章立制,形成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体制,增强学习培训力度和效果。

三、学习培训对象

学习培训的主要对象是镇村干部。

四、主要目标和具体要求

按照“全员覆盖、分类指导、按需培训”的要求,确保每位镇村干部都能接受学习培训。镇干部每周集中学习培训一次,每次培训不少于2小时,村干部每季度集中学习培训一次,每次培训不少于3小时。镇干部每人学习笔记年内不少于20000字,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0篇。

五、学习培训内容

根据工作实际,镇村干部学习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理论知识。重点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等内容。

2、政策知识。重点学习中央、省、市、县出台的关于农村工作的相关阶段性政策,特别是涉农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相关政策。

3、法律知识。重点学习涉及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条例等。如计划生育法、土地法、劳动法、婚姻法、信访条例等。

4、业务知识。结合各自岗位特点学习培训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农村经营管理知识、农村卫生、科普知识、农业市场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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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知识。学习文秘写作、书画技能、窗口服务等方面的知识。

六、学习培训方式

一是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由镇统一组织。镇分管领导、站所长、业务人员参与授课,镇党政办具体组织实施。分散培训一般以四办五中心为单位组织实施、以村远程教育为主阵地根据不同对象举办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如实用技术培训、农村政策辅导等。

二是课堂学习与参观考察相结合。一方面,镇上通过邀请相关专家或各类人才统一授课;另一方面,由镇或支部组织专题参观学习活动,学习先进经验、先进技术和管理水平,开拓视野。条件允许的,可尝试异地学习培训。

三是日常教育手段与远程教育手段相结合。除了采用集中授课、培训等日常的教育培训手段外,还应充分利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发挥好远程教育在科技富农、助推农民致富方面的作用。

七、组织实施

1、党政办具体负责学习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结合全镇工作实际和阶段性具体工作安排每月学习培训计划,确定每周学习培训时间、内容,人员。

2、各分管领导和相关站所,根据党政办的安排计划做好学习培训内容、资料的准备,并确定辅导培训讲解人员。学习培训内容要贴近实际、贴近工作、通俗易懂、便于操作。 3

 

第二篇:村干部培训计划

关于举办乡镇、村党员干部土地管理法知识

辅导讲座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促进乡镇、村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最近颁布有关土地管理方面的新政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定于2月20日至5月15日举办土地管理法知识辅导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党政正、副职领导和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全市所有行政村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及相关人员。

二、讲座的分期、时间和地点

本次专题讲座共分五期,第一期安排各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党委政府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第二期安排新华路办事处、永丰路办事处、西环路办事处及开发区管委会辖区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及相关人员;第三期安排议论堡乡、麻家坞镇、长丰镇、梁召镇、吕公堡镇辖区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及相关人员;第四期安排出岸镇、青塔乡、莫州镇、北辛庄乡、苟各庄镇辖区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及相关人员;第五期安排于村乡、七间房乡、北汉乡、辛中驿镇、石门桥镇辖区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及相关人员。 时间和地点。第一期:2月20日上午8:30在任丘市政府招待处会议中心;

第二期:3月11日上午8:30在任丘市政府招待处会议中心;

第三期:3月25日上午8:30在任丘市政府招待处会议中心;

第四期:4月18日上午8:30在任丘市政府招待处会议中心;

第五期:5月15日上午8:30任丘市政府招待处会议中心。

上述讲座时间均为半天。

三、讲座内容及主讲人

讲座内容:新形势下党员干部涉嫌土地犯罪、失职渎职等案例分析;《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立法思想、土地管理方式、土地利用方式、各级政府土地管理职权划分;《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及最近国家、省、市对土地管理的有关要求。

主讲人:省、沧州市纪律检查机关,省国土资源厅法规处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安排好工作,确保有关人员依时出席。

任丘市监察局 任丘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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