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地块建设项目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资质等级:**级

证书编号:国土地灾评资字第(***)号

****勘察单位

二○一*年五月

  

目  录

前    言... 1

第一章 评估工作综述... 1

第一节  拟建工程概况... 1

第二节  项目地点、交通位置及范围... 2

第三节  项目类型及平面布置... 2

第四节  以往研究程度... 2

第五节  评估目的任务及依据... 4

第六节  评估工作投入的工作量... 4

第七节  评估级别及评估范围的确定... 6

第八节  评估工作及质量评述... 7

第二章 地质环境条件... 8

第一节  气象水文... 8

第二节  地形地貌... 9

第三节  地层岩性... 9

第四节  构造与地震... 10

第五节  水文地质特征... 13

第六节  岩土工程地质特征... 13

第七节  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 14

第三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15

第一节  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 15

第二节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16

第四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18

第一节  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18

第二节  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 19

第五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及地质灾害防治对策与措施建议... 20

第一节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20

第二节  地质灾害防治对策与措施建议... 21

第六章 结论和建议... 22

第一节  结 论... 22

第二节  建  议... 23

              附     图

图号  顺序号             图名                            比例尺

1       1***地块                                      1∶20000

建设项目交通位置图

2             2***地块                                      1∶1000

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 

3       3 ***1#地块                                    1∶10000

建设项目地质环境条件图

4        4***1#地块3-3'                                垂直1:400

建设项目钻孔工程地质剖面图                   水平1:400

5       5***地块

建设项目物探浅震时间剖面图

6       6***地块                                        1∶1000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                                   


前    言

**公司依据国务院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04]198号)、《辽宁省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办法》(辽国资发[2007]42号)等文件要求,委托***勘察单位对辽***地块建设项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勘察单位,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资质。我队接受委托后,广泛收集资料和现场实地调查,并进行了综合研究,编写了《***地块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勘察单位郑重承诺,本报告资料真实、客观、无伪造、编造、篡改等虚假内容,对所提交资料承担全部责任。

评估工作自201*年3月**日至201*年5月**日完成资料收集、实地调查、物探勘测、工程地质勘察及报告编写工作。

第一章 评估工作综述

第一节  拟建工程概况

***地块建设项目,拟占地面积约4623m2。拟建2栋12层住宅及1-2层公建,建筑面积13024m2,地下车库为一层,地下面积为2291 m2。基础型式为筏板基础,建筑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基坑开挖深度小于5m。

第二节  项目地点、交通位置及范围

建设项目位***。项目地点附近有多条公交线路在此通过,交通方便(详见交通位置图1),场地规划范围边界及拐点坐标详见表1:

        规划范围拐点坐标一览表        表1

第三节  项目类型及平面布置

***地块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为**m2(面积<*ha),拟建建筑最高层数**层,为中层建筑(20>楼层≥8),按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辽国土资发[2004]198号文《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中的附件《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之规定属于较重要建设项目。

第四节  以往研究程度

建设项目位于**,过去多家地质生产科研单位在该地区作了大量地质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地质资料。

1、***。

2、***

3、***

4、***

5、***

6、***

7、***。

*****(已有的地质资料简介)

上述各项地质工作成果,为本次评估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基础资料。

第五节  评估目的任务及依据

评估工作目的: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效防治地质灾害,从源头把好防治关,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为工程建设和使用提供安全保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本次评估的任务:对建设用地的地质环境条件及相关评估要素进行调查,对建设项目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对评估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对工程建设适宜性进行评价,同时对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对策、措施和建议。

评估工作依据20##年《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土资源部[2004]69号文《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1及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辽国土资发[2004]198号文《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07]42号文《辽宁省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办法》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技术要求开展工作。

第六节  评估工作投入的工作量

一、收集资料

广泛收集了工作区及周边地带的水文气象、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质灾害及人类工程活动等方面与评估要素相关的资料,为客观评价工作区地质环境条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资料,详见表2。

                       收集资料一览表                          表2

二、投入实物工作量

1、实地调查

对建设项目用地及其周边地带地质环境条件(水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地质灾害等)进行广泛深入的实地调查,为评估工作提供第一手实际资料。实地调查面积约2.5km2(包括评估区在内)。

2、地球物理勘探

为了查明建设项目及周边地区隐伏的地质构造发育程度及基岩的稳定性,区内南北向布设4条地球物理勘测线,总长约540m,观测物理点270个。将勘测成果进行综合分析,初步确定断层的位置、产状、性质等关系,为钻探施工提供依据。

3、工程地质勘察

钻探工程用以查清区内及周边F1-1、F、F、F1构造破碎带的分布位置、规模、性质、出露宽度、产状等地质结构特征,以及第四系的分布、厚度、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特征。该建设项目本次勘查共布设6个钻孔,另收集以往勘查钻孔资料4个(钻孔编号ZK7、ZK8、ZK9、ZK10)采用冲击与回转钻进相结合的施工方法。共完成钻探进尺263.0m。

4、综合研究及评估报告编制

对所收集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的分析,结合现场实地调查成果、物探勘测成果和水文、工程地质勘察成果进行综合研究,在此基础上对工作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最终完成评估图件的编制和评估报告的编写,实际工作量投入情况详见表3。

投入工作量一览表                    表3

第七节  评估级别及评估范围的确定

一、评估级别的确定

***地块建设项目占地**m2(面积<*ha),拟建建筑最高层数12层,为中层建筑(20>楼层≥8)属于较重要建设项目。

根据实地调查,用地范围地形简单,地貌类型单一, 地层、岩性简单,地质构造复杂;工程地质条件较差、水文地质条件良好,人类工程活动影响较强烈。依照《辽宁省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基本技术要求》中《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属于复杂类型。

依据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发[2004]198号文附件中《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辽宁省抚顺市台南嘉苑(Ⅲ期)1#地块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确定为一级。

二、评估范围的确定

本项工程拟征地范围周边的地质环境较复杂,需要对本场区形成的地质灾害威胁进行分析,同时周边的现状也可做为本场区的类比和借鉴。

考虑到该项建设用地的地质环境条件及工程项目内容,现状评估范围确定为地质灾害的调查范围,调查范围南至西露天矿坑,东、西、北三个方向各外扩400-1100m,面积约2.5km2。预测评估范围确定为征地范围,仅对这一区域(4623m2)内进行全面的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第八节  评估工作及质量评述

一、评估工作程序

***地块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于20##年3月25日开始。首先搜集了有关评估区范围内的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和环境地质资料,利用地质调查及已有工程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资料进行地质灾害类型、分布、危害性的确定。在掌握已有资料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对评估区范围内的地质灾害及不良地质问题进行实地调查,并投入了地质灾害调查、物探勘测、工程地质勘察等手段。在此基础上划分了评估工作级别,确定了地质灾害调查及评估范围。通过对上述工作成果的深入研究和综合分析,对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和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做出客观评估,并对评估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分级,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适宜性进行评价,经综合研究、评估、编制评估报告。

二、评估工作质量评述

为保证评估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对评估工作负责,在接受评估工作后,首先确定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高级工程师担任本次评估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评估工作引用的资料来源于国家正式出版的报告及实地勘察成果,涉及的原始资料及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工作质量满足

国土资源部《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和《辽宁省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基本技术要求》等文件要求。

第二章 地质环境条件

第一节  气象水文

一、气象

评估区地处北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四季温差较大。据抚顺市气象台资料,市区平均气温7.1℃,最高气温36.5℃。年平均降水量755.7mm,丰水年和枯水年相差约2倍以上。年内降水主要集中在6—9月份,占全年降水量的70—80%,其中7—8月份为降水量最集中的月份,占全年降水量的50%以上。降水量年际变化较大。年平均蒸发量1023.85mm。抚顺地区最大冻结深度1.50m,标准冻土深度1.20m。

二、水文

评估区位于低缓丘陵区,地表水系不发育,该区北部有浑河呈东西向流经抚顺市区,浑河属于辽河水系,自东向西流经抚顺市区。浑河发源于清原滚马岭,经大伙房水库调蓄,向西经抚顺、沈阳,在三岔河与太子河相汇合由营口入海。总流域面积11480km2,河流长约415km。河流枯水期平均流量8.5m3/s,汛期流速为1.6m/s。评估区与浑河相距约1.6km,其间有丘陵阻隔,故地表水系对评估区无影响。

第二节  地形地貌

评估区地形简单,地面标高107.49~109.49m,场地内地势呈西高东低,北高南低。地貌形态为构造剥蚀丘陵,微地貌为残坡积裙,地貌类型单一。

综上所述,区内地形简单,地貌类型单一。

第三节  地层岩性

评估区地层简单,主要为新生界第四系更新统残坡积、中生界白垩系中统大峪组,地层岩性自上而下依次为:

一、新生界第四系更新统残坡积(Qpedl

该地层在评估区内广泛分布,由粉质粘土、残积土等组成,分布不均匀,厚度2.00~8.30m。

二、中生界白垩系中统大峪组(K2d)

该套地层在评估区内广泛分布,该组岩性有暗灰色砾岩、砂岩、凝灰岩、砂砾岩等。

综上所述,评估区地层岩性简单。

第四节  构造与地震

一、构造

评估区所处大地构造位置为中朝准地台(Ⅰ)胶辽台隆(Ⅰ1)铁岭—靖宇台拱(Ⅰ11)抚顺凸起(Ⅰ11-4)北部边缘。

评估区北侧依次分布F1A、F1-1、F断层,断层在评估区内北侧通过,南侧紧邻F1断层,现由北至南分述如下:

F1A断层:评估区最北部为F1A断层(距评估区北侧约400m),倾向北,倾角60°~80°,断层及其破碎带宽30~80m不等,其中发育断层角砾、断层泥,断层泥呈深灰、灰黑色及紫色,为压性逆冲断层。

为了解第四系覆盖层下隐伏断裂构造发育情况,在评估区场地附近布设4条物探浅层地震勘测剖面(详见平面布置图2),在浅震剖面中均出现了构造异常,为查清异常特征,通过地质钻探进行验证知,建设项目及周边存在4条断层F1-1、F、F及F1构造破碎带,其中F断层由评估区内北侧通过,现将各断层分述如下:

1、断层F1-1

在评估区北部100m处经过,由钻孔ZK7揭露,钻探控制深度36.60m,破碎带宽2~7m。断层走向近东西,产状348~352°∠60~65°,北倾,断层性质为压性逆断层。F1-1断层由断层泥、断层角砾组成,角砾原岩为砂砾岩,泥质胶结,充填物胶结程度较差。破碎带岩芯采取率为72.5%,厚度为2.73~3.76m,地表出露宽度2.91~4.00m,构造破碎带顶、底板岩性为砂砾岩。

2、F断层

在评估区北部约30m处通过,由钻孔ZK8控制,钻探控制深度18.9m,钻孔揭示构造破碎带,破碎带厚度2.65m。断层走向近东西,产状345°∠75°,北倾,断层性质为压性逆断层。 F构造破碎带由构造角砾岩、断层泥、断层角砾组成,角砾原岩为砂砾岩,泥质胶结,充填物胶结程度较差;构造破碎带岩芯采取率为67%。地表出露宽度2.65m,其顶、底板岩性为砂砾岩。

3、F断层

在评估区内北侧通过,其自西向东出露宽度逐渐变窄,由ZK2、ZK3、ZK6、ZK9四个钻孔控制,钻探控制深度47.50m、33.0m、48.00m、52.53m,其中ZK2、ZK6、ZK9钻孔揭示构造破碎带,破碎带宽1.00~5.90m左右。该断层走向近东西,产状342°~348°∠82°,北倾,断层性质为压性逆断层。

F构造破碎带由断层泥、断层角砾组成,局部可见擦痕。角砾原岩为砂砾岩,泥质、铁质胶结,充填物胶结程度较差。断层泥、断层角砾岩芯采取率为58%。破碎带厚度为0.97~5.53m,地表出露宽度1.05~5.85m,构造破碎带顶板岩性为砂砾岩。

4、F1断层:分布于评估区南部,由ZK5、ZK10两个钻孔控制,钻探控制深度100.00m、50.00m,两钻孔均揭示构造破碎带。该断层走向近东西,产状349°~354°∠70~75°,断层性质为压性逆断层。

F1断层由断层泥、断层角砾组成,角砾原岩为砂砾岩,泥质胶结,充填物胶结程度较差。破碎带岩芯采取率为72.5%,厚度为2.73~3.76m,地表出露宽度2.91~4.00m,构造破碎带顶、底板岩性为砂砾岩。

根据《抚顺市市区活化断裂及采空区地质灾害勘查成果报告》知:评估区内断层活化程度相对较低,未发生明显的活化或曾经发生活化但目前已处于稳定状态。                                                                              

依据搜集资料及有关监测资料表明上述断裂构造目前处于稳定状态。

综上所述,评估区内地质构造复杂。

二、地震

抚顺地区虽然未发生过破坏性地震,但小震活动较频繁,地震多分布在沈阳—抚顺间浑河断裂以南地区。据记载抚顺50km范围内,历史上(1496年)在小东州曾发生过5级地震。抚顺地震站从1968年成立至1990年期间,共测得0.5级以上地震82次,其中大于1.8级的共35次,最大震级3.7级,地震沿浑河断裂带及次级断裂分布比较集中。影响抚顺地区最大的地震为1975年海城7.3级地震,沿浑河断裂波及抚顺,烈度达Ⅴ度。

另外,抚顺煤矿开采已有百年历史,由于采矿影响,矿震日益频繁,特别是九十年代以来,M2≥0.5级矿震年发生约1000余次,1995年以后剧增到4000余次,即90年代以后每年以几十次数率递增,最大矿震可达3.7级,最近的一次是在20##年年初发生了3.2级矿震,虽然矿震对地面建筑影响较小,但对建筑物使用年限及人们心里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根据20##年国家地震局出版的第四代《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区划图》(辽宁部分),评估区位于峰值加速度0.1g分区范围内和特征周期0.35s区域,建设工程应按基本烈度Ⅶ度设防。

第五节  水文地质特征

由于评估区内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潜水不发育,地下水类型主要为中生界碎屑岩类孔隙裂隙水,赋存于中生界火山碎屑岩之中,岩性主要为安山岩、砂砾岩,山丘顶部基岩裸露,风化作用强烈,接纳降水垂直入渗补给,地下水是以地下径流方式进行排泄。

第六节  岩土工程地质特征

评估区可划分为两个工程地质类型,上部为第四系松散层,下部为基岩层,岩土工程地质特征自上而下分述如下:

一、松散层(土体)工程地质类型:

1、杂填土:杂色,由残土、砂土、砖头、灰渣等组成,稍湿,松散状态,层厚0.80~3.00m。

2、粉质粘土层:该层区内分布较连续。黄褐色,层状,团粒结构,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 稍湿,可塑,层厚2.00~8.30m。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为90~120Kpa。

3、残积土层:黄褐色,由长石、石英及风化粘土矿物组成,稍湿,稍密~中密状态,层厚3.00~4.80m。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为200Kpa。

二、岩体工程地质类型

1、全风化砂砾岩:黄褐色,主要矿物成分为长石、石英及风化粘土矿物,岩芯易碎,呈砂土状,钻探控制层厚1.20~24.50m。承载力特征值为240Kpa。

2、强风化砂砾岩:黄褐色、灰绿色,主要矿物成分为长石、石英及风化粘土矿物,岩芯呈碎块-短柱状,该层钻探控制层厚4.00~26.50m。承载力特征值为280~320Kpa。

3、中等风化砂砾岩:黄褐色、灰绿色,由砾石、砂粒、胶结物组成,最大粒径2-5cm,岩芯呈柱状,该层钻探控制层厚2.30~16.40m。产状354°∠75°,承载力特征值为400~450Kpa。

4、构造破碎带:灰绿色,主要成份为构造角砾岩、断层角砾及断层泥胶结物,断面凹凸不平,可见擦痕。该层钻探控制层厚2.30~18.90m。产状349°∠70,承载力特征值为150~200Kpa。

综上所述,由于评估区内分布有可塑状态的粉质粘土且有构造破碎带出露,基础持力层承载力特征值不均,因而工程地质条件较差。

第七节  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

场区的周边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南侧约400m为西露天矿北帮边界(最终境界),相距场区1000m处采坑开采标高为-180m;南距原胜利矿旧采迹(实际采矿边界)平距约200m,对应的最深开采标高为-615m,评估区为保留煤柱未进行开采,胜利矿已于1975年闭坑,且巷道大部分采用水刷充填法,目前已基本趋于稳定;东距老虎台矿采沉区700m,对应的最深开采标高为-680m。这些采矿活动对区内有一定的影响,如:矿震影响,矿震指的是由采矿而诱发的人为地震,抚顺煤矿开采已有百年历史,矿震日益频繁。矿震对建筑物使用年限及人们心里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但通过实地调查,场区内老住宅楼为4-6层建筑及北侧紧邻的台南嘉苑为6-7层建筑,铁路北侧的新、老多层建筑,至今仍完好无损,说明该范围内目前的场地是稳定的,现阶段周边人类工程活动对场区内建筑影响较小。

评估区内人类工程活动主要是抚顺矿务局锅炉房所在地。

综上所述,该项建设项目周边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对场区内建筑影响较小。

第三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是指对评估区内现已存在或正在发生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评估。依据评估场地的特点及地质背景条件,确定现状评估范围为调查区范围,面积为2.5km2

第一节  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04]198号)文件,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产生和人为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裂缝和地面塌陷等。评估区内地质构造发育,建设项目周边破坏地质环境人类工程活动影响较强烈。经实地调查,评估区未发生过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但是在评估区西南部曾经发生过滑坡地质灾害。

滑坡:在20##年8月13日突降暴雨(70mm)时曾经发生过滑坡地质灾害。滑坡体积约3500m3,属于小型滑坡。但也造成附近一间民房倾斜变形,受威胁的周边36住户被迫搬迁直接经济损失约500万元,该滑坡对南阳路北侧建筑未有影响,目前该滑坡体处于基本稳定状态。

第二节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现状评估是指对评估区范围内已有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评估。其任务是根据评估区已有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分布、稳定状态、危害对象等进行危险性评价。对稳定性或危险性其决定作用的因素作深入的分析,判定其性质、变化、危害对象和损失情况。

根据前面论述可知,现状评估区范围内地质构造发育,破坏地质环境人类工程活动影响较强烈,现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如下:

一、滑坡

调查区内目前滑坡体上部可见3条地裂缝,东西长5~6m,裂缝一般宽度5cm左右,最宽处可达10cm,为东西向拉张裂缝,同时可见纵向裂缝4条,一般宽度2~4cm,如前所述该滑坡属于小型滑坡,影响范围有限,对评估区影响小。

该建设项目是在原胜利矿矿区范围内,该矿早在上世纪70年代末因“保城”而停采,其开采标高为-400~ -615m,旧采迹在南阳路以南,距离评估区150m,经过沉积已经稳定。其井巷工程及采空区被西露天矿挖掘,对本区影响较小。

但地表已到界,不再北扩。其深部境界为-400m,因日伪时期及解放后胜利矿的采掘影响,使东部-200m以下含煤系数降低,开采不经济,露天矿决定弃采,不再降段。在建设项目周边附近的已有新老建筑物,均未发现有地质灾害发生。

发生帮滑坡,距离建设项目约2.4公里,对本区无影响。

二、地裂缝

收集资料和实地调查结果表明,有多条断层均从现状评估区内通过,但以上断层在地表均未出现地裂缝,附近的建筑也未造成墙体开裂现象。

距评估区最近(1.3km)的地裂缝——F41断层(地裂缝),西起抚顺发电厂,全长约1.0km,影响宽度约15-25m,对评估区影响小。

本次调查区的建设项目位于抚顺矿区部分地块建设条件论证的Ⅰ3区范围内。根据长江水利委员会三峡勘测研究院20##年8月提交的《抚顺矿区部分地块建设条件论证报告》知:“Ⅰ3区主体范围位于中央大街以东、F1断层以北,该区远离西露天矿北帮边坡,依据抚顺矿业集团所提供的资料,评估区分布在西露天矿北帮卸荷区域之外,西露天矿已经采至采煤边界,在西露天矿目前所确定的采煤边界不变的情况下,岩体较为稳定,适宜进行工程建设。

综上所述,评估区内未发现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地裂缝及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故评估区现状条件下地质灾害较发育,危险性中等,对评估区影响较小。

第四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和完成之后,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评估。确定预测评估范围即为建设项目规划占地范围,面积为4623m2

第一节  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根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结合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工程建设有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预测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为基坑坍塌、不均匀沉降(地裂缝)等。

一、基坑坍塌:通过对评估区地质条件和建设项目的分析,辽宁省抚顺市台南嘉苑(Ⅲ期)1#地块建设项目,拟建最高层数12层的建筑,如开挖基坑,在基坑开挖过程中改变了土层的原始状态,引发基坑边坡失稳,产生边坡跨塌,会给施工带来一定的危害,但通过合理的施工这种情况是可以避免的,其可能性小。

二、不均匀沉降(地裂缝):由于评估区内有F断层通过,基岩受断裂构造影响,工程地质条件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其承载力与完整岩石存在有一定的差异性,因此工程建设中可能引发断层附近地基土不均匀沉降(地裂缝)地质灾害,其危险性中等。

第二节  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

工程建设在引发地质灾害的同时,自然条件的变化对工程建设也可能造成危害。根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主要有基坑坍塌、不均匀沉降等。

一、基坑坍塌:评估区拟建中层建筑,在基坑开挖过程中改变了土层的原始状态,岩(土)体出现应力释放而产生边坡跨塌,如防护措施不当,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基坑坍塌地质灾害,但通过合理的施工这种情况是可以避免的,因而,工程建设本身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小。

二、不均匀沉降(地裂缝):由于评估区靠近西露天矿北帮边坡,其底部岩体稳定性较差,且有F断层在评估区内通过,在断层的上盘20m及下盘5m范围内,断裂构造带及附近的基岩层相对破碎、不完整,岩石的力学指标与完整岩石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如拟建建筑物横跨断层,在建设过程中如果基础形式选择不当,断层附近岩(土)层易产生不均匀沉降(地裂缝)地质灾害,而导致建筑物本身遭受不均匀沉降(地裂缝)地质灾害出现建筑物的形变,因而,断层附近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不均匀沉降(地裂缝)地质灾害,其危险性中等。

第五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及地质灾害防治对策与措施建议

第一节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即在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和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的基础上,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和分区,并对工程建设适宜性进行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和建议。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

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结论和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结论,结合评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对评估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分级。分区、分级的标准依据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表进行划分(表5)。

评估区内未发现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地裂缝及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评估区南部(南阳路24号附近地区)滑坡地质灾害较发育,故评估区现状条件下地质灾害较发育,危险性中等,对评估区影响较小。

            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表              表5

预测本地块的工程建设引发、遭受的地质灾害为基坑坍塌、不均匀沉降(地裂缝)。

1、基坑坍塌:工程建设有引发及遭受基坑坍塌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其危险性小。

2、不均匀沉降(地裂缝):工程建设有引发及遭受断层附近不均匀沉降(地裂缝)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其危险性中等。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

评估区现状条件下地质灾害较发育,危险性中等,对评估区影响较小。

工程建设引发及遭受的地质灾害有基坑坍塌、不均匀沉降。根据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结果,确定工程建设引发和遭受的地质灾害为中等的等级。将预测评估区综合划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的区域。

三、工程建设的适宜性

依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4]69号文《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中《建设用地适宜性分级表》,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的区域为基本适宜工程建设。

第二节  地质灾害防治对策与措施建议

一、评估区内存在断层,原则上工程建设应采取避让措施,建筑物不宜横跨断层。

二、在设计时应针对断层附近有可能产生的不均匀沉降问题,考虑采用抗拉、抗剪强度大的基础形式(如筏板基础或箱形基础),也可采用特殊的易于未来纠偏结构—例如可调高度橡胶隔离支座,防止不均匀沉降对工程造成的危害。

三、建筑基础施工过程中,由于上部第四系松散层局部区域存在较厚的粉质粘土,对基坑要采取有效的支护措施,防止基坑坍塌影响施工。

第六章 结论和建议

第一节  结 论

一、评估级别的确定

评估区地形简单,地貌类型单一,地层岩性简单,地质构造复杂;工程地质条件较差,水文地质条件良好,人类工程活动影响较强烈,地质环境条件为复杂类型;工程建设项目为较重要建设项目,辽宁省抚顺市台南嘉苑(Ⅲ期)1#地块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确定为一级。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评估区内未发现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地裂缝及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评估区南部(南阳路24号附近地区)滑坡地质灾害较发育,故评估区现状条件下地质灾害较发育,危险性中等,对评估区影响较小。

三、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工程建设有引发及遭受基坑坍塌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其危险性小。

工程建设有引发及遭受断层附近不均匀沉降(地裂缝)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其危险性中等。

四、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评估区内工程建设引发和遭受的地质灾害为中等级别,分区为一个区,即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域,基本适宜工程建设。

另外,据长江水利委员会三峡勘测研究院所提供的《抚顺矿区部分地块建设条件论证报告》,表明评估区处于西露天矿北帮卸荷区域之外,在西露天矿目前所确定的采煤边界不变的情况下,岩石较为稳定,属于适宜建设区(Ⅰ3)。规划设计时,应充分考虑西露天矿开采规划,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第二节  建  议

一、在工程勘察阶段,应重点查明拟建建筑物地基土的不均匀性及基岩面坡度;对物探解释的断层应予查证。

二、在基坑开挖过程中,进行岩土体稳定性观测。

三、在设计时应针对断层附近有可能产生的不均匀沉降问题,考虑采用抗拉、抗剪强度大的基础形式,也可采用特殊的易于未来纠偏结构—例如可调高度橡胶隔离支座,防止不均匀沉降对工程造成危害。

四、按现行《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21/907-2005)要求,应在拟建建筑物施工期间对拟建建筑物及周边建筑进行沉降变形监测。

五、建设工程项目设计部门应依据国家有关规范,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按工程勘察资料精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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