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政协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10月中旬,县政协抽调部分政协委员,由提案法制委员会牵头,组成三个调研小组,在主席、副主席的指导下,深入乡(镇)、村、组、农户及县直相关部门,通过走访调查、座谈讨论、查阅相关资料、现场交流等方式,对全县农村部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估价

自国家扶贫政策在我县实施以来,我县以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和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目标,以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为载体,按照政府统筹、资金捆绑、综合开发、整体推进的原则,扶贫政策在全县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扶贫政策的落实促进了经济指标的增长。随着国家一系列扶贫项目的实施,特别是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的全面推进,截止20xx年底,全县gdp达到3.676亿元,比20xx年的1.879亿元增长95.64%;实现财政总收入2687万元,比20xx年的1411万元增长90.4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183元,比20xx年的1468元增长48.71%;粮食总产量达2345.4万公斤,比20xx年的2233.5万公斤增长5.01%。贫困人口的住房、衣着、食物结构等得到改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精神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二)扶贫政策的落实促进了基础设施的建设。20xx年以来,全县

累计新修便民桥涵118座,全县公路总里程达576公里并率先实现了乡乡通油路、村村能公路;累计新建人畜饮水工程102处,解决了66个行政村中的2.85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新修灌溉管渠道40公里,新修和改造基本农田2150亩;实施三建三改三化1100户,累计建沼气池1880多口;仅20xx年实行贫困户迁移扶贫安置就达381户1596人,民众的基本生存环境得到极大的改善。

(三)扶贫政策的落实促进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截止20xx年底,全县863名五保户全部按国家政策标准享受供养补助金,其中两所区域性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户220人,农户分散供养643人;全县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到3092户6616人,月发放农村低保补助金29.5万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对特困户、五保户实行医疗救助。救助体系的建立和落实,使特困、五保人群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救助,确保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

(四)扶贫政策的落实促进了支柱产业的形成。全县已建成生猪产业示范点479个,生猪饲养量达18万头,农民人均饲养量达3.7头,生猪养殖业总产值和增加值占农业总产值和增加值比重分别达27%、25%。生猪产业带动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650元,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为30%;同时

,引导农民发展魔芋、绞股兰、中药材等特色经济,种植面积达5.1万亩,80%农户从产业中受益。一是安居工程存在部分乡镇摸排不细的问题。在摸底过程中,部分乡镇主要摸排了五保户、低保户及滑坡地段的危房,疏忽了摸排一般贫困户中的危房,致使部分贫困户无法

享受到安居工程优惠政策。

二是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落实不全面,学校操作不规范,透明度不高,有部分中小学生应享受而未能享受。

三是雨露计划的落实普遍存在招生难、就业难的两难问题。

四是扶贫重点村建设存在规划缺乏前瞻性或规划执行不严的问题,建设内容单一,建设标准不高,村容村貌变化不大,整体效果不太明显。

五是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存在部分乡镇按户平均分配的户保一人和不讲政策讲人情的人情入保问题。

六是信贷扶贫资金落实过程中,金融部门受以前扶持产业回收资金困难的影响而抬高贷款门槛,致使扶贫项目难以得到信贷扶贫资金的及时有效支持,使得产业发展步履艰难。

七是扶贫产业支撑、增收路子不多,少数搬迁群众失去土地而又无致富项目,由高山富裕户变为低山

贫困户,出现因搬返贫现象。

八是就业培训未真正落实、受教育水平依然偏低,大多数在家务农人员,对现代农业新技术接受能力有限,对拓宽增收门路、创办实业信心不足,滞留于传统农业,收入难以提高;外出谋生者大都身无技艺,只能从事简单体力劳动,停留于非农打工仔行列。

三、对扶贫工作的建议

综合本次调研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县地理位置偏僻、经济基础差、

财力底子薄、经济和社会发展动能不足以及全县贫困人口还有1.8万人(其中低收入人口9600人,绝对贫困人口8400人)的实际,我们建议在今后一段时间的扶贫扶贫政策落

实过程中,继续坚持政府统筹、资金捆绑、综合开发、整体推进的原则,以兴致富项目、建生态家园、创文明新村为目标,以整合扶贫资源、用好用活扶贫资金为抓手,着力实施1234工程。

(一)突出一个中心。以实施扶贫战略为中心,将扶贫重点村、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扶贫开发的主战场,科学制定和实施扶贫规划,实行项目规划到村、扶持对象到户,资金安排到村、项目覆盖到户,帮扶措施到村、领导联系到户,通过努力,实现推进一个村、脱贫一个村、巩固一个村、提高一个村、致富一个村的目标。认真搞好易地扶贫、生态移民和安居工程,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自筹自建、适当扶持的原则,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确定亟待易地搬迁的对象,因地制宜制定科学合理的迁居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确保搬得出、安得稳、能致富,让贫困户从根本上摆脱贫困生存状况。

(二)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狠抓增加农民收入的产业化扶贫。按照产业扶贫、整体推进、成片开发、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通过政府扶持、龙头带动、大户支撑、农户参与的框架和科技扶贫、资金支持、业主实施、合同约束等措施,大力扶持发展产业基地环节和加工销售环节的两个市场主体。集中相当份额的财政扶贫资金,重点扶持生猪、中药材等产业上规模、上档次,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为农户增收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二是狠抓提高贫困人口素质的扶智式扶贫。着手实

施智力、科技扶贫,真正做到扶贫又扶智,通过大力扶持发展职业教育、开展科技扶贫和劳动力技能培训,继续走培训技能—外出就业—增收脱困和培训技术—就地创业—增收脱贫两条路子,教给农民新形势下的谋生本领和发展经济的实用技术,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增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能力;加强农村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工作,围绕结构调整和优势特色产业开发,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办好科技示范基地,发挥基地的聚合、辐射、示范作用;同时,加强科技服务,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技术优势,对农业生产进行全程跟踪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

(三)完善三大机制。一是完善扶贫投入机制。发挥扶贫资金引子作用,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体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城市工商资本进入扶贫开发领域。充分发挥乡镇实施扶贫政策、用好扶贫政策的积极作用,给乡镇一定的灵活权、实施权;用好用活一事一议制度,全面落实农民义务工投入,充分发挥贫困群众在扶贫开发过程中的主观能动作用。二是完善项

目组织机制。按照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行政手段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县级支持与镇乡投入相结合、农民自主与各方帮扶相结合的原则,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农村市场经济发展需求,集中较大份额的扶贫资金,采取龙头连大户、大户带贫困户的模式,扶持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扶持龙头企业、扶持大户发展、帮带贫困户。三是完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在项目计划上,严格审查把关,瞄准对象,突出重点。在资金安排上,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大力推行公告、公示

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实施上,认真推行项目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按进度县级报帐制,确保有限的扶贫资金发挥最大的扶贫效益。

(四)落实四项责任。一是认真落实领导责任。继续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实行县级领导联乡、部门联村、乡镇分块作战的工作氛围。二是认真落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坚持四不变原则,即帮扶对象不变、帮扶政策不变、帮扶部门不变、扶贫资金不变,做到各级领导、各级部门在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中职责分明,责任落实。三是认真落实帮扶目标管理责任。按照定点到乡、帮扶到村、惠及到户的要求,将帮扶工作的重点转向贫困乡、贫困村。统一组建的帮扶集团,一定几年不变,做到帮扶项目、帮扶资金、帮扶人员和脱贫时间四落实,不脱贫不脱钩。同时,加强与对口支援省市扶贫集团的衔接,争取更大支持。四是认真落实督促检查责任。建立健全推进扶贫开发督查制度。组织专门班子,经常深入乡、村督查指导,确保扶贫开发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第二篇:政协关于教育情况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

学前教育是人生教育的第一个阶段,它具有启蒙意义和学习意义两种功能,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办好学前教育,关系广大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民族的未来。国发{2010}41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颁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学前教育的高度重视,彰显了保障民生的战略意义,开创了教育新局面,形成了教育新格局,展示了教育以人为本的新意义。最近,我们对同属国家西部开发地区、同属革命老区的陕西省延安市、西安市、吴起县和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学前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陕西、湖南两省学前教育的发展情况

(一)陕西省延安市、西安市、吴起县发展学前教育的主要做法

陕西省按照"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要求,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强城镇配套幼儿园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全省上下凝聚力量,体现公益性,凸显教育性,坚持整体推进,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合力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格局。特别是通过对延安市吴起县第二幼儿园、延安市洛杉矶保育院和西安市第二保育院实地考察,了解到,延安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71.07%,吴起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6.45%;西安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81.97%,早在19xx年该市学前班和幼儿园与小学完全剥离,实行学前、小学、中学规范管理。两市一县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特点:

一是健全机制,组织领导到位。延安市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教育、发改、财政、编制、人社、国土、住建、物价、公安、民政、卫生、计生、妇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学前教育和三年行动计划的规划、实施、协调和指导工作。同时,着力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市级统筹、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建立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

点、难点、热点问题。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专门机构,对学前教育实行归口管理。西安市树立了"学前教育不超前就落后"的工作理念,市长陈宝根亲自深入全市幼儿园调研,主持召开了座谈会,对全市学前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推进学前教育发展领导小组,市长担任组长,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城乡建委、人事局、编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由市政府办公厅一名副秘书长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强力推进学前教育工作。延安市吴起县委书记20xx年下半年以来先后十次深入幼儿园研究解决学前教育的发展瓶颈问题。

二是立足实际,规划编制到位。延安市围绕"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切实解决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编制了《延安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西安市围绕"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在摸底调研的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结构和人口分布变化趋势,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和方便就近的原则,编制了《西安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并开始付诸实施。

三是加大投入,资金支持到位。延安市要求各级政府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并做到逐年增长;要求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彩票公益金等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于教育资金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发展学前教育;设立政府专项奖励资金,鼓励和扶持规模较大、办园行为规范、保教质量较高的民办幼儿园;建立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发展基金制度,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每年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幼儿园的发展和幼儿教师培训等;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免除烈士子女、残疾儿童和孤儿的保教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子女给予资助。从20xx年起,市财政每年设立1亿元专项经费,用于城乡幼儿园建设、学前一年免费教育补助和幼儿教师培训。并要求各县区也设立一定的专项经费。还制定出台了《延安市幼儿园建设评估验收办法》,对验收合格的幼儿园,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经费支持,并对财政困难县区给予倾斜扶持。该市吴起县已实施15年义务教育免费教育。为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从20xx年秋季开始,将对全县公、民办幼儿园在册吴起户籍幼儿实行"两免三补"政策,即免课本费、保教费,

补生活费、幼儿园运转经费和教师津贴。西安市规定学前教育资金投入主要是四个方面: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建设资金,实施学前一年免费资金,民办和企事业办幼儿园建设补助和奖励资金,新增公办幼儿园教师的工资经费。具体情况是,20xx年-20xx年全市新建及改扩建286所幼儿园,需建设及设施设备资金21.44亿元,其中市级补助建设公办幼儿园128所,需建设及设施设备资金10.56亿元;全市幼儿园免除学前一年保教费资金2.11亿元;对达标民办园、企事业办园扶持奖励资金3亿元;新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工资经费2.55亿元(按照年均人员经费4万元标准测算)。三年共需资金29.1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资金18.21亿元。

四是着眼质量,管理措施到位。第一,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审批幼儿园,按程序颁发办园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并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监管。为防止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审批、年检与管理分离,即审批部门不履行管理职责,而管理、评审部门又无法停牌、摘牌,将民办教育部门合并到基础教育部门。严格执行《教师资格条例》,在幼儿园审批、年检和等级评估中严把教师资格关,依法认定教师资格,清退不合格教师。对目前存在的无证幼儿园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指导,督促整改。整改期间,要保证幼儿正常接受学前教育。经整改达到相应标准的,颁发办园许可证;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妥善分流安置幼儿。第二,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建立健全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幼儿园的常规管理和检查指导。规范保育工作秩序,禁止幼儿园参加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违背学前教育规律的各种课题研究、项目实验及竞赛评比活动,禁止违规举办各种特色班、兴趣班、实验班、特长班,严禁小学招生与入读幼儿园挂钩。第三,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对全市所有幼儿园进行分类定级,按类规范收费。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认真做好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要求幼儿园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第四,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卫生保健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综治、公安、教育、卫生、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落实物防、人防、技防措施,配备专职安保人员,严格门卫制度,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辖区各类学

前教育机构进行安全排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五是身心并重,科学保教到位。两市要求各级各类幼儿园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加强对幼儿玩教具、幼儿图书的配备与指导,为幼儿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大力开展学前教育科研工作,引导广大幼儿教师立足本园实际,开展园本培训、技能大赛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保教技能、专业素质和保教质量。认真做好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开展对特殊儿童及家长的教育指导。拓展学前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积极发展早期教育,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早教服务网络,不定期对社区开放,帮助家长提高科学育儿能力,为儿童家长提供早期保教服务指导。充分发挥示范园和中心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建立城乡结对帮扶机制,明确县城(区)幼儿园帮扶乡镇中心幼儿园和中心幼儿园帮扶村级幼儿园(班)的责任,并将帮扶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分类定级验收内容。

六是强化考评,责任落实到位。要求各县区科学制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要求市、县、乡逐级签订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从今年起,要求各级把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对县区政府的年度工作考评之中。要求各级督导部门加大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督查力度,对目标任务落实、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保教质量、安全管理以及学前免费教育等方面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对政策措施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够、进展缓慢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对按时按进度完成建设任务的县区,予以表彰奖励。

(二)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学前教育情况

截止20xx年底,湘西州共有幼儿园477所,其中公办幼儿园50所,占10.48%;民办幼儿园427所,占89.52%。有各级示范性幼儿园30所,其中省级示范性幼

儿园1所,州级示范性幼儿园18所,乡镇中心示范性幼儿园11所。学前一年入园率88.4%,学前二年入园率55.03%,学前三年入园率45.3%。全州学前教育的发展现状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

1.初步形成了重视学前教育的共识和氛围。

20xx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着手把学前教育摆上议事日程,部分县市开始把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付诸实施。教育强州十年规划纲要和加快普及学前教育专项规划、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草稿已经完成。为提高幼儿入园率和保教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做了大量的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办园,优化教育环境,民办幼儿园日趋活跃。对广大幼儿教育工作者加强了国家政策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提高了依法治教、依法办园的意识,促进了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2.较好促进了学前教育向规范化发展。从20xx年起,湘西州建立了幼儿教育督导制度,制定了督导评估标准,把幼儿园建设、保教质量、经费筹措、安全工作、规范办园行为等列入各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内容,并将督导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幼儿家长的监督。从20xx年开始,对已登记注册的幼儿园实施分类定级、评审挂牌、动态管理。全州152个乡镇,基本上完成了幼儿园规划布局任务,幼儿园建设速度加快。依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了《湘西自治州幼儿教育一日常规》、《湘西自治州幼儿教育教学规范》,坚持以游戏为载体的幼儿教育活动化,幼儿活动游戏化,不断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努力使幼儿园教学活动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吉首市民办幼儿园率先自发成立了幼教联盟,推行行业自律,在促进办园行为规范化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3.逐步提升了学前教育整体质量。根据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制定了师资培养培训规划,通过"我与名师面对面"、"幼儿艺术教育讲析"、"幼儿教育新思维"、"幼儿教育理论解析"、"新教材解读"等培训活动,对从事幼教工作的教师部分进

行轮训,并组织幼儿教师参加教育厅及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研讨班和培训班,组织园长和教师到发达地区挂职、跟班学习。同时,积极开展幼儿教育教研、科研活动,做到教育与教学相结合,教学与教研相结合,积极开展教学能手、优质课评选和"送教下乡"活动,调动教师学习、工作的积极性,从而使全州幼儿教师教学、教研水平、幼儿园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4.基本保证了学前教育办学安全。安全工作是学前教育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的保证。州里多次下发《关于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对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注重幼教工作人员安全意识的增强,做到严格按规章办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各级各类幼儿园建立了安全制度,落实了安全措施,强化了常规管理。州教育局每年都要定期开展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与专项督导检查,对周边环境、危房、活动场所、设备设施、玩具、食堂和饮食卫生、消防设施等各方面进行排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20xx年以来,全州幼儿园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从现状看,成绩与问题并存,从发展看,机遇与挑战同在。公办幼儿教育发展严重滞后,社会力量办园成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力量,是西部地区幼儿教育的一个显著特点。政府主导作用发挥不明显,认识不高,投入不足,管理不到位,学前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低,规划布局滞后,行政许可不规范,管理体制不顺是西部地区学前教育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建议与对策

㈠坚持形成教育是发展要素中第一要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意识。在教育的改革上,我们要形成一种共识,那就是坚持教育是发展要素中的第一要务,要切实把发展学前教育定位为人生的奠基工程、政府的民生工程、国家和社会的未来工程,把加快普及学前教育,解决"上好园难、上好园贵"的问题作为最大的民生,不断增强使命感。从完善组织程序设计和制度设计入手,根据国家、省中长期规划,州、县市两级政府应结合州、县市实际,明确政府办学责任,把幼儿教育纳入经济社

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制定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完善幼儿教育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建立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的保障机制。条件成熟时候,可以考虑通过立法形式,进一步强化和落实政府责任,实行政府主导,推动学前教育的发展。加强宣传,加强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和关心幼教的良好氛围。

㈡构建政府主导、公民并举、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发展大格局,科学统筹学前教育的规划与布局。幼儿园的规划布局要结合州、县市实际,与城镇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教育强州规划、十二五规划统一起来融为一体,要与民生工程、保障工程一起推进,要与街道(社区)、乡镇、自然村寨布局一起统筹。城市按社区、农村以乡镇中心示范园为中心,各村寨以村小、片完小为依托办分园。在目前财政偏紧的条件下,城市可以实行"公办示范,民营主体"的模式,农村积极创建乡镇中心公办幼儿园,结合村镇总体发展规划,尽快实现"每个乡镇应当至少举办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目标。各级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布局调整的主体作用,根据全州居民居住状况,依据幼儿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整体规划,合理布局,科学调整,充分发挥优质学前教育机构的示范作用;要充分发挥等级幼儿园在办学理念、教育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每个县(市)至少办好一所以上省级或州级示范幼儿园,使其成为全州课程改革、教育研究、师资培养的基地,发挥其对薄弱园的指导作用和在区域学前教育中的辐射带动作用。在以公办为示范、民办为主体的多元办学体制基础上,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在相对分散的村组以按生补贴的形式建立灵活的幼儿班,保证适龄儿童普及学前教育。

(三)完善督导有力、指导有效、监管到位、竞争有序的学前教育管理大体制,充分协调学前教育的竞争与发展。一是理顺督导体制,进一步强化幼儿园法规意识、法人意识、法治意识。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国家、省有关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规定,充分运用过程检查、目标管理、督导评估、年审年检等手段和方法,加强对幼儿园,尤其是民办幼儿园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督促幼儿园建立健全教职工大会制

度,强化幼儿园的法人意识。督促幼儿园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在园幼儿的合法权益,引导幼儿园之间的良性竞争、有序竞争,保证全州整体的幼教工作秩序。督促幼儿园健全财务制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净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办园条件的改善。让幼教市场在年审检查、评估排队中规范办园行为,在有序竞争中规范办园行为。在此基础上,重点扶持发展后劲足的民办幼儿园尽快做强做大,同时利用行政手段和市场法则将少数无发展后劲的民办幼儿园淘汰出局。民办幼儿园进一步完善幼教行业协会组织,深化行业自律,规范办园行为。二是明确指导关系,进一步强化教育主管部门服务意识、保障意识、质量意识。加强对幼儿园如何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当好幼儿园实行和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辅导员和指导员。加强对幼儿园落实保教工作常规的指导,积极为提高幼儿园保教工作质量出谋划策,大力开展涵盖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在内的幼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大力开拓民办幼儿园教师职称晋升的绿色通道。深入加强对幼儿园开展业务研究、技能提升的指导,努力搭建幼儿教师技能提高的平台和桥梁,大力构建科学有效的幼教工作体系。三是强化监管机制,进一步增强办园的门槛意识、规程意识、规则意识。规范审批,严格办园准入。实行幼儿园办学的教育行政许可时,消防、卫生、治安防护、娱乐游戏设施安全、园长资质、幼师从业资质、标准场地都要前置审批。科学实施教育教学活动,防止幼教"小学化"。坚持以幼儿为本,遵循《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遵循儿童的身心发育规律,尊重湘西城乡儿童成长的文化背景,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育与教育并重,培养幼儿健康活泼、好奇探索、文明乐群、自主自信、有初步责任感等基本素质,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快乐成长。规范收费,杜绝乱收费。坚持亮证收费,依规收费。

(四)运筹投入加大、师资充足、待遇保障、办园安全的学前教育发展大手笔,牢牢把握学前教育发展的人本与园本。一是创新机制,完善体制,切实加大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并做到逐年增长;要求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彩票公益金等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于

教育资金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发展学前教育;设立政府专项奖励资金,鼓励和扶持规模较大、办园行为规范、保教质量较高的民办幼儿园;建立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发展基金制度,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每年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幼儿园的发展和幼儿教师培训等;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免除烈士子女、残疾儿童和孤儿的保教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子女给予资助。从20xx年起,州县市财政每年设立适度专项经费,用于城乡幼儿园建设、学前一年免费教育补助和幼儿教师培训。同时,通过政府的大力扶持和帮助,采取把现有的优秀民办教育资源转化投资者举办、政府资助、教育局直接管理的"民办公助园"等形式,大力帮助民办园规范办园、发展壮大,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严格按照省制定的办园标准,加强对现有民办幼儿园的教育、引导、评估、分类、排队,对办园基础较好、管理规范的民办园,实行以奖代补。各级财政要设置一定的奖补基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现有幼儿园进行科学分级分类管理,以奖代补,促进发展。从最初的定级定类开始就严格把关,并且实行幼儿园级别类别动态管理,逐步升级。对于没有达到最低级别的限期整改,直至合格,在规定期限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停办。对于达到一定级别的幼儿园根据评定的级别类别、生源规模、办园社会效益以奖代补,大力帮助与扶持。奖励基金应根据级别和规模不同拉开差距,对办园者的鼓励实行先投入后补贴,投入越多,补贴越多,避免"等、靠、要"。积极探索建立幼教投资公司,设立投资主体,搭建融资平台,投好政府性资金,募集社会游资,并购幼教资产,优化幼教资源,成立幼教集团,缓解城乡幼儿入园难问题,满足家长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确保城乡适龄幼儿上得了、上得起、上得好幼儿园。应当随着财力的逐步增强把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使湘西广大城乡适龄儿童在同一起跑线上健康茁壮成长。政府主导财政预算投建一批城乡示范幼儿园;重点倾斜建好以州幼儿园、县市幼儿园为代表的省州示范性幼儿园,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利用闲置的希望工程校舍和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后闲置的学校用于开办农村幼儿园。二是畅通入口、疏通出口,努力满足师资。加大对在岗幼师培训力度,以园长为重点,争取3年内实现幼师轮训全覆盖。条件好的幼儿园从全日制幼师毕业生中严格条件优选一批幼师上岗。条件较差的城区幼儿园或者农村幼儿园可以从四条渠道解决:从现有小教队伍中的富余师资转岗一批;从幼师毕业生中招聘一批;比照村官、西部志愿者的待遇和管理办法,

从幼师毕业生中招募一批;省计划、州出钱、按照小教培养模式,由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和吉首职业中专定向培养、合同安置解决一批。研究一套解决畅通入口,疏通出口的行之有效的好办法、好政策、好措施。三是依法办事,社会关心、切实保障待遇。严格《劳动法》执行检查,强令民办幼儿园等用工单位执行好最低工资标准和保险缴纳制度;人社和教育部门及时制定幼师职称评定体系,填补职称评定系列的制度空白;探索推行中教、小教、幼教在职培训一体化,为幼教的成长提升提供必要空间;教育等部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以及新闻媒体,要注意从幼儿园发现、培养、树立、表彰"好园长、好幼师、好保教",努力提升幼教系统从业人员的自豪感、荣誉感、职业认同感和社会责任感,努力营造一种全社会关爱、关心、重视、支持幼教事业的浓烈氛围。四是强化措施,平安创建,确保办园安全。开展幼儿园的平安创建,完善管护措施,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

一切的教育,都要以人为本,这样才能科学发展。所有的教育,都要坚持百年树人的原则,这样才能促进社会从又好又快的角度发展。教育,就在于坚持以人为本,从人的本性探索教育的改革方向,从人的全面成长这个战略角度上改革教育体制,才能保障教育的公益性,政策性,连贯性,让教育突出个性化,成为人人成才的一个渠道和平台,这也是建立教育体系的本意,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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