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学院研究生开题报告实施细则(试行)

内蒙古医学院研究生开题报告实施细则(试行)

(内医院发[2003]138号)

研究生开题报告是其学位论文工作的论证过程,是对选题的最后肯定,也是监督和保证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查阅文献的广泛性、选题的先进性、实际应用价值及主要研究内容、方法、手段等直接关系到学位论文的质量。在我院研究生规模不断扩大、学位点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为规范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切实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经20xx年11月25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2002级全日制研究生(含已进入课题的申请硕士学位生)开始试行开题报告按比例一次开题不通过率的办法,为此,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组织领导

研究生课题开题报告是一项严肃的科研工作,同时又是一个广泛的学术交流过程。各单位应充分重视,统一组织安排。根据学院目前七个培养研究生单位的实际,各单位的各专业考核小组由9-13人组成,其人员范围为:1、各单位抽调3-4名固定专家参加各专业学位点考核(其中1名分管领导任组长);2、各专业学位点抽调6-9名与研究生开题报告内容相关的非固定专家(其中各学位点教研室领导1-2名任副组长)。研究生的导师不作为考核小组成员,但必须参会并介绍其研究生的基本情况及开题报告准备情况。各单位下设考核办公室,指定一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联系考核有关事宜。各组应抽调认真负责、有培养研究生丰富经验并科研成果突出的专家。开题报告必须公开进行,真正做到公正、公平。

二、开题报告的时间及日期

研究生开题报告在每学年第三学期末至第四学期初(11月15日-3月15日)进行,每位研究生的具体开题日期由各系(部、医院)教学办汇总后统一集中安排,届时学院研究生教育督查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单位所报每位研究生的开题报告日程安排实地听讲、督查和指导,未在规定时间内开题者将视为不合格,不允许其进入下一步的科研及论文工作。

三、开题报告地点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解决开题报告地点,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集中时间、统一考核标准安排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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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题报告参会人员

研究生的导师、指导小组成员、教研室(科室)全体教师、在读研究生、相关学科专家、所在系(部、医院)领导及教学办(科研办)管理人员等。

五、开题报告的程序

1、开题前一周各单位将“研究生开题报告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和开题的主要内容(统一用一页A4纸打印,500字左右)上报学院研究生教育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研究生学院各一份以备督查领导小组检查时使用。

2、由研究生按第六条“开题报告考核内容”范围介绍拟研究课题的基本情况,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考核小组和参会人员当场提问,并将考核结果(得分)公开通报。

六、开题报告考核内容

各专业考核小组必须按下列要求现场打分考核并评出结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1、查阅中外文文献的广泛性(附盖章的查新报告);(20分)

2、选题的基本内容、构思、目的、依据、新颖性、先进性及现实意义;(30分)

3、拟研究课题的主要技术路线、实验方法、主要手段及所测指标;(15分)

4、拟研究课题的预实验概况、样本数及拟采取的统计学方法;(5分)

5、完成课题的基本条件(仪器、设备、试剂、药品、标本及样本等)及准备情况;(5分)

6、课题研究进程、经费估算、预期达到的结果;(10分)

7、课题研究计划表的完整性;协作单位及协作内容介绍等;(5分)

8、研究生能够较准确地回答专家们提出的与课题相关的问题;(10分)

七、结果

1、各单位按本单位研究生(含申请学位生)开题报告总人数一次不通过率不低于5%(不足5%的单位实行末位淘汰制)。一次未通过者可于其后1—3个月内按要求重新开题;已开题合格者如需更换研究方向也必须重新做开题报告。

2、各单位将开题报告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未通过开题的研究生名单、主要原因及再次开题的时间等在开题报告后十天内报学院研究生教育督查领导 2

小组办公室和研究生学院。

3、开题报告不合格者不准参加当年各级各类评优、评先。

八、其它

1、各单位及学位点教研室和导师是否认真组织研究生开题报告情况将按内医院发[2003]120号文件有关规定处理并作为下一届导师遴选、评选优秀导师和优秀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

2、研究生开题报告通过后,填写“课题研究计划表”一式四份,报研究生学院、所在系(部、医院)、教研室和导师各一份。

3、中蒙医学专业考核小组的组成应注意语种不一致的问题。

4、此细则如与其它规定有抵触者应以本细则为准。

内蒙古医学院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关于研究生开题报告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 (内医研发[200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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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研究生开题报告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

(内医研发[2004]11号)

按照内医院发[2003] 138号文件实行公开“答辩式”开题报告制度,对推动和改进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提高学位论文质量起到了良好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对原实施细则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导师作为非固定专家参加开题评分,但每位研究生的导师只限一人参加。

二、考核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均分当场公布。

三、随着交叉学科课题的增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开题考核组应分别聘请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专家1-2名,中蒙医学和药学聘请培养单位以外专家1-2名。建议相关多个培养单位联合集体开题,建立学术交流和资源共享平台。

四、当年有两名或连续两年有两名研究生均为二次开题的导师,取消其下一年度遴选导师资格。

五、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申请重新开题,于开题后一周内经教研室(科室)、培养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学院,将组成“原固定专家加新聘专家”的9人以上考核组重新开题,申请人须交纳500元评审费。

六、开题内容摘要由各培养单位存档,并在论文评审和答辩时供专家参考。

七、本补充规定和内医研发[2003]138号文件结合执行,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八、开题报告前一周将下列材料上报研究生学院

1、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时间、地点安排表;

2、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基本情况表。

九、开题报告全部结束后十天内将下列材料交研究生学院

1、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

2、单位开题报告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未通过开题报告的研究生名单、主要原因等汇总的书面报告。

内蒙古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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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内蒙古医学院实验室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内蒙古医学院实验室工作条例

实 施 细 则

一、总则

二、实验室的基本任务

三、实验室建设

四、实验室管理

五、实验教学工作

六、实验室体系与机制

七、管理部门和各级管理人员职责

八、实验技术人员职责

九、实验室管理守则

十、学生实验操作守则

十一、附则

一、总 则

1、实验室是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是办好医药学院校的基本条件之一。实验室工作是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教学水平、科学技术水平及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2、实验室工作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必须贯彻以教学为主、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提高教学实验质量,培养合格的高级医药人才,并根据需要和可能积极开展科学研究。

3、各级领导和各个部门都要充分重视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教学和科研任务需要,从我院实际出发,体现医药学教育特点。根据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学制年限以及科研能力,确定各类实验室的规模和水平。要坚持“勤俭节约”的方针,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充分发挥人力、物力的作用,努力提高使用效益。

4、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是实验室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

5、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工人和管理人员等)应努力加强自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认真完成所负担的任务。

二、实验室的基本任务

1、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承担教学实验任务,组织编写实验讲义及实验指导书等;认真准备并按时开出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项目。随着医药学教育与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更新实验内容,改进实验方法。采用先进手段,逐步减少验证性实验,增加设计性实验。努力创造条件,争取尽快对学生全日开放实验室。

2、要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注意培养学生进行试验的实际能力,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实验方法,训练其严格的科学态度,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通过实验使学生进一步巩固理论知识。

3、实验室要根据需要和可能为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积极创造条件。要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利用实验室的技术力量及仪器设备,努力促进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和质量的提高。

4、实验室在保证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应大力加强横向联系,积极开展校际协作和社会服务性工作,充分发挥实验技术及仪器设备,努力促进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和质量的提高。

5、搞好试验用仪器设备的购置、使用、检修及保管等环节工作,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三、实验室建设

1、实验室建设要遵循“三个面向”的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把改革放在首位,要充分体现医药学教育的特点,以培养合格的高级医药人才为宗旨。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当前和长远,教学和科研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区别不同层次、不同规格、不同质量的要求,制定各类实验室建设标准及实施方案。努力创造条件,逐步完善和积极筹备心血管、免疫、肿瘤、中草药、蒙药等十二个重点实验室的建设。

2、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合理使用资金,讲究经济效益,根据教学大纲及教学计划的要求,参照《医学院校实验室仪器设备配备方案》,考虑人力、物力、财力的可能条件,分轻重缓急制定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提倡因陋就简,自己动手改进和研制仪器设备。 。

增添实验设备要认真选型,注意配套,尽快形成实验能力。购置大型、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要进行可行性论证,避免造成积压浪费。

3、在确保教学实验内容及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对学生的“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要根据新技术革命的发展及医药学教育结构改革的需要,逐步增加选修实验、设计性实验以及综合性实验,更新实验项目,积极进行实验教学方法改革的试验。

4、实验技术人员是实验室工作的主要力量。建立一支结构合理、又红又专、相对稳定的实验室队伍是建设好实验室的根本保证。

5、要重视实验技术人员的培养与提高。各室要认真作出人员培养提高规划,每学期要制定出具体培养提高计划,由主管系主任审定后报教务处核准执行。要结合本职工作的需要进行,坚持以在职、在校进修学习为主的原则,要正确处理工作与进修盼关系,对进修学习者要严格进行考核,成绩作为晋升职称的依据。

6、要建立教师轮流参加实验室工作的制度。对教师要有实验基本功的考核,教师在实验室工作的工龄、实验技能和工作成绩等都要作为教师评定职称和考核晋升的必要条件之一。

四、实验室管理

1、为了加强对实验室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结合我院具体情况,从实际出发,根据原教育部制订的《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高等学校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细则,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和《仪器设备丢失损坏赔偿制度》,使管理工作制度化。积极创造条件,研究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实现实验室管理现代化。

除学校统一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外,各实验室应建立、健全下列规章制度:

(1)学生实验守则

(2)实验室管理规则

(3)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4)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各类)

(5)实验室安全制度

2、各教研室(实验室)要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管理,并严格按下述规定办理:

(1)各教研室(实验室)每年添置仪器设备需由教研室主任认真审定,提出申请计划报系(部)同意后,转实验室设备科汇总审核,然后召开有关人员会议进行协调平衡,报主管院长批准。

(2)各教研室(实验室)在申报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时,要清楚、准确地填写型号、规格、生产厂等项内容。否则,退回计划不予审核。对疏忽大意填写错误造成积压浪费的,应由提出计划者承担责任。如果未按计划采购、订货而造成的错购、错订、则由物资采购单位承担责任。

(3)凡属固定资产的变动、报废、注销等事宜,均由固定资产所属部门(教研室)到实验室设备科办理手续。

(4)领取购入仪器设备和其他物资时,要派专人进行清点,验收。认真检查外观是否完好;零配件、说明书及其他技术资料是否齐全;质量性能是否达到出厂标准,然后填写验收登记单。

(5)必须由专人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保养等项工作,并制定操作规程。对不遵守操作规程的任何人员,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其对仪器的使用。逐步推行“上机卡"使用制度。

(6)管理和使用人员调转工作或离退休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院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时,需实验室设备科批准,按标准收费。

(7)发生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等事故,应按规定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

分清责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3、要组织定期总结工作,交流实验室建设及管理经验,开展实验室工作评比或评估活动,要建立确切的评比条件或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记分定性、定量等级标准。开展研究、总结、交流经验等活动,促进管理水平的捌

五、实验教学工作

1、实验教学是重要的教学环节之一,它的基本任务是对学生进行“三基"训练、“三严”教育(严肃的科学态度、严格的科学作风、严密的科学方法),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

力,获得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

2、实验室必须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和教学大纲的规定,认真准备和开出实验课。各实验室所开实验项目,必须经过系(部)和教务处审定,不得任意更动。

3、重视实验教学效果,鼓励对实验教学的改革。努力创造条件,使每个参加实验的学生都能动手操作。各实验室要不断更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方法,采用先进手段,逐步减少验证性实验,增加设计性实验,努力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

4、实验室要定期听取学生对实验教学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工作。

5、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力措施,安排教师、实验师、研究生或高年级学生在实验室进行科研工作,要尽量做到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妥善解决实验教学与科研工作争人、争物的矛盾。

六、实验室体系与机制

1、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院、系(部)、教研室(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即:教研室所属实验室在教研室领导下工作;系(部)所属实验室在系(部)领导下工作;全院专业实验中心在院有关部门领导下工作。各级实验室应根据本专业优势,建成具有特色的实验室。

2、建立新实验室应根据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和可能条件来考虑,一般要由系(部)提出申请,经有关单位审定,经院长批准,方能成立。实验室的调整和撤消,必须经过同样的审批程序。

3、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根据规模,可由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兼任实验室主任。条件成熟后,可选择有实验教学经验及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实验师担任实验室主任职务。院各级实验室主任、副主任由学校。任命。

4、设立由院长、各系(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教授、主管业务职能部门参加的实验室工作研究会。该机构是实验室工作的咨询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对实验室建设、布局及科学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引进提出论证;参加全院实验室工作评比评估活动;组织人才培养,举办各层次、各类别培训班。

七、管理部门和各级管理人员职责

1、学校应由一名分管教学、科研的院长主管实验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结合的贯彻、实施和落实负责领导全院实验室建设工作,审核或批准全院实验室建设长远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审批实验室重大改革方案;负责审批年度设备分配方案及购置计划;负责实验室技术队伍的建设;审批实验技术人员培养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

2、全院实验室工作的职能机构是教务处下设的实验室设备科。实验室设备科是我院实验室的业务管理及仪器设备购置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令的实施。

(2)组织制定全院实验室发展建设规划。

(3)组织制定实验室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监督执行。

(4)协同教研室(实验室)按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督促检查各教研室

(实验室)完成实验教学任务情况,提高实验课的开出率。

(5)管理教学设备,拟定教学设备费的分配方案,汇编并审核各教研室(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考核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可行性报告。

(6)管理实验实习费,拟定实验实习费额承包分配方案。负责搞好仓库管理及在用材料、低值品的检查、监督工作。

(7)负责全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掌握固定资产的帐、卡,考核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及利用率;负责大型、精密、贵重仪器的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8)组织全院固定资产的年终盘点、清理、帐卡核实工作。组织仪器设备的调剂、报损、报废的审定工作。

(9)组织协调仪器设备的协作共用工作,负责办理院外借用仪器设备的审批工作;负责仪器设备、材料及低值器材的丢失、损坏的处理和赔偿工作。

(10)负责全院教学仪器设备、材料、低值器材的订购、提运、发放工作。

(11)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实验室附属设施建设,搞好实验条件保

障、环境保护及安全工作。

(12)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业务考核、配备方案及职称评定等项工作。

(13)负责实验室的总结评比、评估交流经验,表彰先进的组织工作,开展实验室管理方面的研究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14)管理和协调实验室的对外技术服务工作。

3、主管实验室工作的系(部)主任的职责:

系(部)应由一名副主任分管实验室的领导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本专业的发展方向,审查实验室的新建、扩建、调整、撤销及建设规划,审查实验教学计划,实验内容方法;审查教学用仪器设备年度申请计划。

(2)了解、检查本系(部)实验室的教学实验开出数量与质量情况,以及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状况。

(3)组织本系(部)教师参加实验室工作。负责领导本系(部)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称晋升评审工作。

(4)定期讨论、研究实验室工作,督促、检查实验室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研究、总结实验室工作经验及进行交流活动,并向院有关领导作总结性汇报。

(5)向本系(部)师生员工进行勤俭办院、爱护国家财产及公共财物的教育;进行模范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

(6)对本系(部)实验室经济收入的集体使用及个人提成部分,有使用权和分配权。

4、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全面负责实验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组织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及计划,提出实验室建设的技术文件,并组织实施。

(3)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组织制定实验教学计划,确定实验内容、方法及方案,并同室内有关人员审定实验计划或实验指导书;制定每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领导实验室人员完成教学实验以及科学实验任务。

(4)全面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仪器设备(尤其是

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与使用率。

(5)组织编制实验室年度仪器设备的购置、安装、维修计划,抓好实验材料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努力提高投资效益,防止积压与浪费。

(6)组织实验室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业务水

平。负责业务考核并提出职称晋升意见。

(7)全面负责实验室的精神文明建设及环保安垂工作,认真抓好思想

教育和防护措施。

(8)积极创造条件,承担科研任务.负责组织协调本室教学与科研的关系。

(9)定期召开本室工作会议,布置、研究、检查、总结、表彰先进等。随时向系(部)、处反映情况、意见和要求,并与实舱室设备科互通情报信息。

(10)对本室创收的集体使用及个人提成部分有使用和分配权。

八、实验技术员职责

l、实验室工作人自的基本职责:

(1)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2)模范遵守我院及实验室各唾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违纪行为。

(3)注意分工协作.团结互助,搞好实验室的精神文明建设,遵守劳动纪律,积极参加实验室管理。

2、高级实验师职责:

(1)在实验室主任领导下,负责实验室的教学和科研实验的技术工作。

(2)组织承担本学科重大实验工作,承担研究生课题和较高水平教学

试验的设计工作。

(3)写出高水平的教学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以及较高水平的科研论文。具有本门业务扎实的专业知识。

(4)组织和指导实验室建设和较高水平实验装置的改造和研制工

作,解决实验技术中的关键性问题。

(5)对实验室的科学管理进行咨询。且有较高水平的组织管理能力。

(6)承担中缎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协同或指导实验技术人员进行教学实验改革。

(7)熟悉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实验技术动态。

3、实验师(包括在实验室工作的讲师)职责:

(1)掌握与本实验室有关的专业知识和实验技术,独立担负本实验室某一方面的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技术工作。

(2)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制定实验课教学计划;编写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承担实验教学任务;指导学生实验。批阅实验报告。

(3)熟悉掌握本学科实验任务内的实验原理、实验方法以及实验技术。能熟练地解决和排除实验中所出现的问题和故障。

(4)组织并检查下级实验技术人员和助教进行实验准备;保证实验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按时开出实验。

(5)负责拟定有关实验室建设方案,仪器设备配备方案及新设备投入使用前的技术验收方案。编写仪器设备运行管理规程,编制人员培训计划等文件,并组织实施。

(6)及时了解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国内、外实验技术动态,进行实验设备、实验项目、实验工艺以及实验教学的革新研究。在一定时期能提出有一定水平的技术开发报告或实验研究报告。

(7)完成实验室主任委派的管理工作。

4、助理实验师(包括在实验室工作的助教)职责:

(1)协助上级实验技术人员工作或单独承担教学实验任务,指导学生实验并批阅实验报告。

(2)掌握与本门业务有关的专业知识及实验技能,熟悉教学任务内的实验原理、实验内容及实验技术。熟练解决、排除实验中出现的一般性问题与故障。

(3)参与并指导下级实验技术人员进行实验准备工作,保证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按时开出实验。

(4)管好用好仪器设备,熟练使用与实验有关的仪器设备,并了解其原理、性能、结构、操作规程及保养方法,进行一般性的维修。

(5)负责拟定一般仪器设备的配备方案和运行管理规程。

(6)积极参予实验设备、实验项目、实验工艺以及实验教学的革新研究,努力提高教学实验质量。

(7)完成实验室主任委派的其它工作。

5、实验员职责:

(1)在上级实验技术人员指导下,完成教学实验的准备工作和辅助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承担一些实验教学任务。

(2)了解与本业务有关的专业知识,掌握教学任务内的实际原理,实验方法及实验技术,能解决、排除实验中出现的一般问题与故障。参加仪器设备的试制、改制与技术革新工作。

(3)掌握实验室一般常用仪器设备的基本原理、结构、操作规程及保养方法,并能正确操作与维修保养。

(4)掌握实验材料、试剂等物品的性能,并妥善保管。

(5)管理好仪器设备,正确填写各种凭证、帐卡及报表。

(6)负责实验室的文明整洁工作。

(7)完成实验室主任委派的其它工作。

6、实验室管理员(包括兼职人员)职责:

(1)负责固定资产、低值器材及消耗材料的保管工作。认真执行管理制度,负责办理所有物资的领用、借出、发放、调拨等手续;认真登记帐目,保持帐、物、卡相符;负责追查丢失、损坏原因,并严格执行赔偿制度。

(2)了解本实验室各种.物品的结构、性能特点,分别做好防火、防爆、防尘、防潮、防热、防冻、防震、防锈、防腐及其它技术安全管理工作,并经常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3)搞好库房管理,做到:物资存放有序,技术资料完整,设备附件备齐全,环境文明整洁。库房钥匙不得随便转给他人代管。

(4)定期向实验室主任汇报所管物资情况,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物资供应无误。

(5)完成实验室主任委派的其它工作。

7、在实验室工作的教师职责:

(1)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负责提出实验课的内容、要求,会同实验技术人员确定实验方案,编写实验指导书,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考核实验成绩。

(2)熟悉实验原理与方法,会同实验技术人员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解决实验中出现的问题。

(3)帮助做实验者掌握实验原理和方法。根据教研室的安排做好实验技术人员的培养和提高工作。

(4)积极参加实验室建设工作,协助做好实验室的设计、改进及实验装置制造等项工作。为提高实验室的科学技术水平贡献力量。

(5)承担科研项目的教师应依靠实验技术人员开展科研实验。

(6)模范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厦操作规程.尊重实验技术人员的职则。爱护仪器设备,节约能源及原材料。

九、实验室管理守则

1、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椿遵可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2、在实验室进行教学与科研工作,必须根据教学、科研计划的要求,经验室统一安排方可进行。

3、闲人一律不许进入实验室,更不准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材料。外教研室人员因工作需要借用实验室或仪器设备,需经本教研室主任同意。

4、院外单位借用实验室,需经实验室设备科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5、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6、实验室里不得存放任何与实验室无*的物品,更不允许存放私人财物。

7、实验室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根据教学特点建立安全制度,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放射性的药品、试剂,要制定操作办法及事后处理措施,并严格执行。

十、学生实验操作守则

1、学生在实验室操作必须严肃认真,服从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严格遵守实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及设备安全,防止事故。

2、进人实验室必须衣着整齐,保持安静,严禁喧哗、吸烟、随地吐痰、乱抛纸屑杂物,尤其禁止将杂物抛入水池。

3、实验前:

仔细阅读实验讲义,了解实验目的、要求、方法及操作步骤,领

会实验设计原理。

结合实验内容复习有关理论知识,做到充分理解。预测实验中各步骤可能出现的情况与问题。

4、实验时:

正确装置实验仪器,正确使用各种实验器材。严格按照实验指导书上的步骤进行操作。准确计算各种试剂用量,防止出现差错。

认真、仔细地观察实验现象,随时记录。及时分析所、出现的情况,联系课堂讲授的内容思考。如实记录实验结果,不得抄袭他人实验结果,认真做好实验报告。对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器材及水电都要加倍爱护,并注意节约使用。对上述物品,使用前要仔细检查;使用后整理就位。发现丢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查清责任按章处理。

5、实验后:

立即整理实验记录,经过分析思考,写出实验报告,按时交给实验教师。

整理实验器材,按要求清洗后妥为安放。清理实验台及水池、地面,保持实验室的清洁肃穆。切断电源,关闭水源。

经实验教师同意,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一、附 则

1、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试行。

2、各实验室根据本细则有关规定,结合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各项实施办法或规定,并报告实验室设备科备案。

内蒙古医学院

一九九二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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