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划停电及相关工作的管理规定

关于计划停电及相关工作的管理规定

各配电班组:

根据市局生技部及调度中心的相关会议要求,结合配电的实际工作要求,对配电部的计划停电及相关工作做出如下管理规定:

一、每月14日前上报各班组下月的停电计划,通知各施工单位需报停电计划的先由各配电班负责人和配电部负责人签名,做好停电计划的电子版,由配电部统一综合统筹安排汇总上报,各施工单位在停电施工前一星期做好停电的施工方案,并完成施工方案的会签;

二、对于用户业扩工程,一般综合统筹安排停电,不能结合统筹安排的,在3、6、10、12月上报停电计划安排时间停电,对于停电范围大,影响用户多的用户工程,建议带电作业。对于用户业扩工程中不涉及停用户的可以每月申报停电计划;

三、各配电班组根据配电部周工作计划安排,在每个星期一在安全生产管理系统中填报停电申请,经配电部及主管领导申批后,再报调度中心统一申批本周计划停电申请;

四、各配电班组根据调度申批的月度停电计划及时录入配网生产管理系统;

五、各配电班组应及时根据停电计划在配网生产系统中录入操作票,在操作中应及时准确填写好开关的分、合时间及装拆接地

线或接地刀闸的时间,并在每月30日前填写各班组的停电事件上报到配电部,并要保证所填写数据的准确性,(填写的时间以实际的分、合开关的时间为准),同时应及时对配网生产系统的工作票及操作票进行回填;

六、各配电班组及施工单位应根据周工作计划时间安排,提前三天在配网生产系统中办理好工作票;

七、各配电班组应对计划停电的10kV配电线路中可以转供电的实施“能转必转,能转一户就转一户”的原则,尽量减少对用户的停电时间,在实施转供电前应制定转供电方案报配电部审核批准,同时记录转供电时间,每月30日前上报转供电事件统计表。

附1:配网停电计划申报表

附2:配网设备施工方案会签表

附3:配网设备停电事件统计表

附4:配网设备转供电方案

附5:配网设备转供电统计表

xx供电局配电部

二O一二年二月六日

 

第二篇:计划检修停电管理办法

科右前旗供电有限公司

计划检修、临时检修停电管理办法

为 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严格停电审批程序,切实做好供电设施计划和临时停电管理工作,确保供电可靠性,为广大电力客户提供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服务,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有关规定和蒙东公司、兴安供电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要求,结合科右前旗农村电网结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月停电计划

(一)月停电计划的上报、编制与审批程序

1、月停电计划的上报:

(1)业扩停电计划的上报:客服中心客户代表根据业扩工程进度需要对确需停电的客户业扩工程作业项目,将下月需要停电的线路名称、停电范围、停送电时间整理汇总,由客服代表将停电计划统一整理汇总后于每月22日11时前,同时发至供电所两率专责和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运行方式与调度计划人员处(以下简称调度计划专责),以备案停电申请时间。供电所两率专责确认具体停电日期、停送电时间,本着“先算后停”的原则,合理分解指标,在保证指标能完成的情况下,将停电计划整理汇总后于每月24日11时前上报公司运检部两率专责人处。

(2)农网工程停电计划的上报:发展建设部施工代表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对确需停电的农网工程作业项目,将下月需要停电线路名称、停电范围、停送电时间整理汇总,由发展建设部施工代表将停电计划统一整理汇总后于每月22日11时前,同时发至供电所两率专责和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调度计划专责,以备案停电申请时间。供电所两率专责确认具体停电日期、停送电时间,本着“先算后停”的原则,合理分解指标,在保证指标能完成的情况下,将停电计划整理汇总后于每月24日11时前上报公司运检部两率专责人处。

(3)其他检修计划的上报:(春秋检停电等对确需停电的作业项目,由公司内各运检单位(工区、供电所),将下月需要停电的线路名称、停电范围、停送电时间按照“先算后停”原则,合理分解指标,在保证指标能完成的情况下,于每月24日11时前由各运检单位两率专责人将停电计划上报公司运检部两率专责人处。

(4)结合系统停电及其他结合工程停电的计划的上报:

①接到上级系统停电计划通知后,由调度值班人员将此通知上报 所长,运检部部长、生产经理。并下发到各运检单位(输、变电班组、各供电所)。

②由公司内各运检单位(输、变电班组、供电所)将需要结合停电的线路名称、停电范围、停送电时间认真核实确认。由各运检单位两率专责人将停电计划上报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调度计划专责人处。由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调度计划专责人将此通知上报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所长,运检部主任、生产经理并下发到各运检单位(输、变电班组、各供电所)。

2、停电计划的编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调度计划专责要严格核实停电范围及停电时间,仔细记录停电工作内容并统一汇总。将停电计划汇总整理后上报公司运检部两率专责人处,供电可靠性管理人员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停电计划,应尽可能统筹安排,避免重复停电。整理与综合平衡后,编制公司月停电检修(施工)计划平衡表(以下简称为停电计划平衡表)。

3、停电计划的审批:运检部两率专责人将完成的月停电计划平衡表通过月度检修停电平衡会后于每月28日16时前传至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调度计划专责,由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调度计划专责将此计划平衡表于内网公布并下发到各运检单位。

(二)月停电计划的实施

1、月停电计划平衡表一经批准下发,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对未列入月停电计划平衡表且不属于临时计划的任何停电申请一律不予批准。

2、申请停电单位的工作负责人应于月度停电计划具体实施的7个工作日(即不包括双休日、节假日) 10时前将需要停电的线路名称、停电的范围、计划停电的时间、停电的联系人姓名及其电话、所做安全措施等,通过电话方式报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当值调度员,调度员做好记录并告知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所长。

三、临时检修停电有关规定

1、临时停电,指事先无正式计划安排,但在两天以前(48小时)各运行检修施工单位提报临时停电作业审批单,各业务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由调度计划专责上报,由运检部两率专责人员核算,经调度审批,报运检部长审核,然后经主管经理批准并按照如下程序通知重要电力客户的停电。

临时停电分为:

①临时检修停电:系统在运行中发现危及安全运行、必须处理的缺陷而临时安排的停电。

②其它不可预见的停电任务。

2、临时处理供电设施故障需要停电时,由值班调度员电话通知95598客户服务中心,95598客户服务中心值班员接到通知后,负责通知重要客户及大用电客户。

3、突发供电设施故障停电时,由当值调度员及时通知线路运行管理单位,并在10分钟内通知95598客户服务中心,由运行管理单位和95598客户服务中心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上述各类停电,调度值班员均应将停(送)电的信息及主要原因及时电话告知95598客户服务中心值班人员,并由值班人员及时告知相关客户。

四、停电信息公告与通知

1、计划停电信息公告范围与公告内容。

10kV线路出口及以上的计划停电均由调度通过媒体进行停电信息公告,10kV线路分支、分段开关及以下的计划停电由供电所进行停电信息公告。信息公告的内容应包括计划停电的线路名称、停电的范围(停电的线段、地理位置)和计划停送电的时间等。

2、计划停电信息公告的程序。

66kV及以上设备、线路,10kV线路出口以及分支、分段开关以下的停电: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当值调度员于月度停电计划具体实施的7个工作日(即不包括双休日、节假日)12时前将停电线路的名称、停电的范围以及计划停送电的时间电话通知95598客户服务中心。

当95598客户服务中心接到上述停电通知后,对于10kV线路及以上的停电,由95598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起草停电公告,报客服中心主任批准后于当日17时前予以公告。对于10kV线路分支、分段开关及以下的计划停电(包括停电线路的名称、停电的方位以及计划停送电的时间),由申请停电单位负责以电话等形式进行停电信息公告。

3、计划停电的确认与重要电力客户(10kV专线客户、公司所属10kV线路上的重要电力客户)的通知。计划停电的线路应由申请停电单位提前24小时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所长再次申请并确认。

(1)申请停电单位告知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所长确认后的停电计划,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调度员执行该停电计划。在停电过程中,超过预计恢复供电时间1小时未能恢复的,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当值调度员要将延长时间及现场情况告知95598客户服务中心值班人员。

(2)未能实施的停电计划由供电所所长在计划停电日期的前一天下午17时前上报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所长不执行的停电计划,即未确认的停电计划,申请停电单位通知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当值值班员和95598客户服务中心(告知不执行该停电计划以及不执行的详细原因),然后由95598客户服务中心取消停电公告, 10kV线路出口,不包括10kV专线的停电由申请停电单位将取消停电计划信息电话通知10kV线路上的重要电力客户。

4、因农网工程施工计划特殊性,已经审批的停电计划如因施工材料、天气等原因未按时施工,可上报调度计划专责处办理延期(延期时间为一周之内)。

5、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于每月十四日、二十九日将本月停送电记录及各出口跳闸、接地、事故处理次数上报运检部两率专责人处。

五、考核

考核标准应按照月度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1、检修、施工单位不按时上报月度停电计划的,扣责任单位绩效考核5分。

2、无故不能完成月度停电计划的,每条次扣申请单位绩效考核10分。

3、因工作计划不周,不提报停电申请,而确需进行停电工作的,扣责任单位绩效考核10分。

4、不按照规定时限填写《申请停电工作单》的,扣责任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10分。

5、不按照规定时限进行工作单传递的,扣责任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10分。

6、不及时通知重要客户和大用电客户停电信息,造成客户举报投诉的每次扣责任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20分。

7、对不经批准私自停电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出,除按照经济责任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员作出必要的经济、行政处罚。

六、附则

1、本管理办法由安全运检部负责解释。

2、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3、请各供电所上报计划时,在备注上注明停电的户数(即变压器台数)。 

4、本管理办法为试行,如有不合理的地方,将进行调整。

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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