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配电网综合停电计划管理标准

Q/GZW

贵州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Q/GZW 2 1002-2010

供电局配电网

综合停电计划管理标准

(试 行)

2010-06-21发布 2010-06-21实施

贵州电网公司 发 布

目 录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职责与权限 ·································· 3

4.1 生产技术部 ································· 3

4.2 地调 ···································· 3

4.3 配调(县调) ································ 3

4.4 市场营销部 ································· 4

4.5 工程建设管理部门 ······························ 4

4.6 设备运行维护部门(车间及分县局) ······················ 4 5 内容与方法 ·································· 4

5.1 配电网综合停电的基本原则 ·························· 4

5.2 配电网设备综合停电计划上报与公布 ······················ 5 6 报告和记录 ·································· 7 附表 ······································ 8 附录A ····································· 10

I

前 言

为加强和规范供电局配电网综合停电管理,合理安排配电设备停电检修工作,减少设备重复停运次数,提高供电可靠率,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贵州电网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贵州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电网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 磊 李 欢 唐西民 刘 建 肖 宁 张兴远 李 莉 曹宣艳 蒋 莉 陈 晓 赵 海 宋义琴 杨红芳 张小林 张宇红 本标准由贵州电网公司管理标准分委会审核。

本标准由贵州电网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本标准20xx年首次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II

供电局配电网综合停电计划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电局配电网综合停电计划的编制、上报、审核、执行、变更、统计分析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供电局配(县)调调度管辖范围内的配电网综合停电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L/T 836 —2003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

——Q/CSG21012-2009 供电企业提高供电可靠性工作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配电网停电作业

指需要配电网一次设备停运,方能开展的设备维护、预试、定检、试验、大修、技改、基建、设备接入等工作。配电网停电作业分为计划停电作业、临时停电作业、故障停电作业三类。

3.2

综合停电

在停电计划中,合理安排多项停电作业工作,以减少设备的停运次数或停运时间,降低检修对电网运行及供电的影响。

3.3

预安排停电

凡预先已作出安排,或在6小时(或按供电合同要求的时间)前得到批准并通知主要用户的停电。包括计划停电和临时停电。

1

3.4

计划停电

有正式计划安排的停电,包括计划检修停电、计划施工停电、用户申请停电。本标准规定的计划停电是指至少提前7天批准的停电计划。

3.5

临时停电

事先无正式计划安排,但在6小时(或按供电合同要求的时间)以前按规定程序经过批准并通知主要用户的停电,包括临时检修停电、临时施工停电、用户临时申请停电。

3.6

故障停电

供电系统无论何种原因未能按照规定程序向调度提出申请,并未在6小时前得到批准且通知主要用户的停电。

3.7

计划停电时间

计划停电时间是指各单位申请后由调度正式批复的设备停电时间。

3.8

实际停电时间

指从调度接到停电操作完毕汇报开始直至设备恢复正常运行的时间。

3.9

停电作业时间

指在设备停电期间现场工作人员所进行的实际作业时间。统计方法以调度许可现场人员开工开始,至调度接到作业结束的汇报为止。

3.10

停电操作时间

指操作人员按照调度指令对设备进行停电操作所需要的时间。统计方法以调度下达设备停运操作指令开始,至调度接到停电操作完毕汇报为止。

2

3.11

复电操作时间

指操作人员按照调度指令对设备进行复电操作所需要的时间。统计方法以调度下达复电操作指令开始,至调度接到设备复电操作完毕的汇报为止。

4 职责与权限

4.1 生产技术部

4.1.1 是配电网综合停电的归口管理部门。

4.1.2 负责组织审核全局配电网大修、技改、基建、市政、业扩工作年度计划。

4.1.3 组负责织审核配电网设备年度、月度停电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

4.1.4 定期对停电过程指标开展统计分析,对各部门配电网停电综合计划管理情况进行分析与考核。对配电网综合停电情况进行工作评价及考核,开展配电网综合停电质量评估和方法改进完善。

4.1.5 负责制定提高配电网停电综合计划管理的各项措施。

4.1.6 负责审核停电必要性、停电范围和工期合理性的评估。

4.1.7 负责按月组织供电局主电网及配电网设备月度综合停电平衡会,尽可能减少临时性及重复性停电。

4.2 地调

4.2.1 负责收集各部门、各分(县)局月度停电计划,并初步平衡停电计划。

4.2.2 负责发布电网设备年度、月度检修停电计划,并统计分析执行情况。

4.2.3 负责批复调度管辖范围内配电网设备检修申请,对电网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价,提出并落实电网风险控制方案。

4.3 配调(县调)

4.3.1 负责对月度配电网检修停电计划的预分类、初步平衡及审核。

4.3.2 负责根据正式发布的月度计划编制本调度范围的月停电工作安排,并统计分析执行情况。

4.3.3 负责批复调度管辖范围内配电网设备检修申请,对电网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价,提出并落实电网风险控制方案。

4.3.4 没有配调的单位,配调职责由地调行使。

3

4.4 市场营销部

4.4.1 负责拟定所辖配电网用户业扩年度、月停电计划。

4.4.2 负责与用户的沟通协调制定停电计划。

4.5 工程建设管理部门

4.5.1 统筹局配电网基建投产计划及施工进度,及时、规范地提交年度、半年度、月度基建投产停电计划,并对计划申请的正确性和合理性负责。

4.5.2 协调配电网重大基建投产工程,优化停电方案及工期。负责审核工程类配电网项目的停电施工方案、停电必要性、停电范围和工期合理性的评估。施工过程中检查安全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按计划停送电。

4.5.3 规范提供配电网基建工程项目相关的设备命名申请、设备参数、设备异动、图纸、启动方案、试验方案、施工方案等资料,并对资料正确性负责。

4.6 设备运行维护部门(车间及分县局)

4.6.1 协调本部门配电网管辖设备的停电计划。受理其他单位在其管辖一次、二次设备上的停电工作申请,汇总编制所辖设备的维护、预试、定检、试验、大修、技改、基建投产等停电计划。

4.6.2 结合主网设备停电,综合安排配电网设备停电工作,提高供电可靠性。

4.6.3 停电计划在报送前应经过内部审核及平衡,并协调本部门各方面的意见。

4.6.4 负责报送所管辖配电网设备的年度、月度等停电作业申请,对申请的正确性、合理性负责。

4.6.5 配合供电局生技、工程等部门完成复杂的设备改造、线路迁改、基建施工等项目的停电协调,确定施工工期及停电方案。

4.6.6 规范提供配电网设备异动、设备参数、启动方案、施工方案等资料,对资料正确性负责。

4.6.7 组织和协调好本部门的配电网停电作业,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4.6.8 按照用户停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用户停电通知及解释工作。

5 内容与方法

5.1 配电网综合停电的基本原则

5.1.1 供电局配电网内设备因预试、定检、检修、维护、改造、基建(含用户接入)等工作需要停电,均应纳入综合停电计划进行统筹管理。

5.1.2 编制综合停电计划应充分考虑设备的运行状况,以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降低系统安全风险和缩短用户停电时间为基础,同时考虑设备的检修周期及重点工作满足相关要求,设备健康状况不良的优先安排检修。

4

5.1.3 设备检修周期原则上应按设备检修规程执行,但对于设备预试、定检等工作,为便于系统更有效地利用有限的检修空间,其间隔时间可进行合理的调整。影响用户供电的变电站10kV设备定检、预试停电计划应与其它停电计划配合,制订综合停电计划,不再单独安排停电。

5.1.4 同一设备或同一间隔(或单元)的相关停电作业工作原则上应同时安排,二次设备检修工作应配合一次设备同时安排。

5.1.5 影响用户(或10kV上网的地方电厂)供电的线路、间隔设备停电作业宜结合用户设备工作同时安排。

5.1.6 影响用户停电的工作,应尽量安排在轮休日或负荷低谷期进行。在法定节日、重要保供电、恶劣天气期间,尽量避免安排安全运行风险较大的设备停电检修工作。

5.1.7 严格控制配电网设备的临时停电作业。如果确有必要,应有配套的措施,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

5.1.8 预安排的停电时间按本单位制定的10kV典型停电作业时间标准进行审批。对于标准中没有明确时间标准的停电工作或较复杂的施工工作,每次停电时间安排原则上城镇用户不超过8小时,其他用户不超过14小时。

5.1.9 城市用户预安排停电原则上每年不超过3次,预安排总停电时间不超过24小时。因用户供用电合同另有规定的按合同要求执行。

5.1.10 对于影响用户供电的预安排停电,恢复供电时间原则上应在当日的18:30之前,确实由于工作量较大需延迟送电时间的,必须提前告知95598。

5.1.11 按“能转必转”的原则,对具备有转供电条件的线路均应实施转供电,并在停电计划中注明转供电方式;复杂的转电操作,则另附转供电方案。

5.1.12 对于符合不停电作业的工作,不安排配电网设备停电。

5.2 配电网设备综合停电计划上报与公布

5.2.1 计划申请的总体要求

a) 对于未按规定、规范报送停电计划的部门,其设备停电可不予安排,由此造成的影 响由该部门自行负责。

b) 各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停电计划的统筹、报送、协调工作。

5.2.2 配电网设备年度停电计划

a) 各检修申请部门应在每年11月10日前向生产技术部报下一年度配电网设备的年度停电

计划,在11月30日前,生产技术部组织审核下一年度配电网设备的年度停电计划,报供电局分管领导批准。

b) 生产技术部于本年度12月底正式发布下一年度配电网设备的年度停电计划。

5

c) 各检修申请部门须根据已公布的年度停电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全年停电工作

进行合理安排。基建、技改、用户工程也应参照该计划做相应配合,减少重复停电。

5.2.3 配电网设备月度停电计划

a) 每月16日16时前下列部门应将相关计划提交配(县)调: 1.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应提交

下月电网建设计划;2.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应提交下月预试定检计划、生产停电计划、业扩计划;3.项目责任部门应提交下月检修、技改停电计划;4.市场部门应提交下月大用户业扩计划。配(县)调负责进行预分类并初步协调后于每月18日前报地调。

b) 生技部每月21日前组织召开配电网设备月度综合停电平衡会,会议由供电局分管领导

主持,协调下月各申请单位的配电网停电计划作业工作。

c) 每月25日前由地调下达正式审批通过的月度配电网停电计划。

d) 为保证停电计划的严肃性,月度配电网停电计划不能随意取消或跨月改期。

e) 如因申请单位原因取消该项计划作业,原则上三个月内不再安排该设备停电。特殊情况

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管理:

① 涉及主城区配电网设备的停电计划,须经供电局分管生产、营销的领导共同批准后,方可安排;

② 涉及非主城区配电网设备的停电计划,须经管辖该设备的分(县)局分管生产、营销的领导共同批准后,方可安排。

f) 如因电网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确需取消的停电工作,应顺延至下一个月的停电计划中予

以安排。

5.2.4 配电网设备临时停电的申请及安排原则

a) 临时停电原则上只安排紧急缺陷或重大缺陷的处理。

b) 对于涉及主城区配电网设备的临时停电,需提交本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的停电申请报告

至供电局生产技术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最终经供电局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批准。 c) 对于涉及非主城区配电网设备的临时停电,需提交停电申请报告由管辖该设备的分(县)

局生产技术部门审核通过后,经分(县)局分管生产的领导批准。

d) 临时停电申请报告内容或手续不全的,可不予受理。

e) 对于设备缺陷紧急需要立即停电处理的,设备运行维护单位直接向所辖调度当值调度员

提出申请,由当值调度员得到分管领导批准后,按照事故抢修办理。

5.2.5 配电网月度停电计划的变更

a) 停电计划的变更只涉及停电时间的变更,不涉及停电范围的变更。

6

b) 除电网运行方式、天气、保供电原因外,月度停电计划不应变更,各部门应按批复的月

度停电计划做好施工及检修的准备。

c) 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综合安排的检修停电,如果有部门(单位)因故不能按计划执行

时,原则上对该部门此项工作三个月内不再安排停电计划。

5.2.6 停电计划改期的开始时间如果超出本月,申请部门应办理原计划取消,在相应月份重新申请月度计划。

6 报告和记录

6.1 供电局各配(县)调于每月应按照附表完整填报,并于每月5日前报地调。

6.2 地调每月10日之前,完成月度综合停电计划完成情况分析报告,并上报供电局生产技术部。

7

附表:

表 1 综合停电统计表

供电局配电网综合停电计划管理标准

注释:1、计划执行率=实际执行停电条数/计划停电条数*100% ;

2、临时停电率 = 临时停电条数/停电总条数*100%

= 临时停电条数/(计划停电条数+临时停电条数)*100%;

供电局配电网综合停电计划管理标准

表2 重复停电统计表

表 3 计划停电转供电率统计表

供电局配电网综合停电计划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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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延时停、送电情况统计表

供电局配电网综合停电计划管理标准

供电局配电网综合停电计划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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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配电网月度综合停电计划流程

供电局配电网综合停电计划管理标准

10

 

第二篇:供电局配电网操作管理标准(试行)

Q/CSG-GZPG

贵州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Q/CSG-GZPG211064-2010

供电局配电网电气操作管理标准

(试行)

2010-12发布2010-12实施

贵州电网公司发布

Q/CSG-GZPG211064-2010

1

2

3

4录言.........................................................................................................................................I范围......................................................................................................................................1规范性引用文件..................................................................................................................1术语和定义..........................................................................................................................1职责与权限..........................................................................................................................1

4.1配电调度部门......................................................................................................................1

4.2配电操作部门......................................................................................................................15内容与方法..........................................................................................................................1

5.1必须由配电调度值班调度员下令操作的范围..................................................................1

5.2操作的原则..........................................................................................................................1

5.3调度操作原则......................................................................................................................1

5.4现场操作原则......................................................................................................................1

5.5断路器操作原则..................................................................................................................1

5.6负荷开关操作原则..............................................................................................................1

5.7隔离开关操作原则..............................................................................................................1

5.8线路操作原则......................................................................................................................1

5.9变压器停送电操作原则......................................................................................................1

5.10

5.11

6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操作原则.................................................................................1验电接地原则.............................................................................................................1组织程序和要求..................................................................................................................1

6.1开具配调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1

6.2审票......................................................................................................................................1

6.3发布和接受正式令..............................................................................................................1

6.4现场电气操作......................................................................................................................1

6.5汇报......................................................................................................................................1

6.6配调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的执行和管理........................................................................1

I

Q/CSG-GZPG211064-2010

6.7配调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的统计和管理........................................................................1附录A.........................................................................................................................................1附录B.........................................................................................................................................1II

前言

为指导和规范中低压配电网的操作管理,提高操作管理水平,针对操作原则、组织程序和要求等环节的管理,特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由贵州电网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贵州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电网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戟徐秋萍吴卫王磊谢洋

忠席本领张方红黄剑。

本标准由贵州电网公司管理标准分委会审核。

本标准由贵州电网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本标准20xx年首次发布。童世娟金延刚杨文凯李

III

供电局配电网电气操作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低压配电网(变电站外)电气操作原则、操作条件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电网公司所属地区供电局及分县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L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40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Q/CSG10006-2004《电气操作导则》

——Q/GZW20003-2007《工作票、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使用管理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固定式全密封全绝缘开关柜

指气体或固体全绝缘的全密封固定式开关柜,该类开关柜由于全封闭,通常无可见明显断开点,主要分为三工位负荷开关柜、断路器+隔离刀闸+地刀组合柜、断路器+隔离刀闸组合柜、断路器+地刀组合柜等。

3.2

3.2.1

3.2.2

3.2.3全封闭全绝缘三工位负荷开关柜的状态合闸状态:是指接地开关在分闸位置,负荷开关在合闸位置。分闸状态:是指接地开关在分闸位置,负荷开关在分闸位置。线路侧接地状态:是指线路侧地刀在合闸位置,负荷开关在分闸位置。

备注:本条中状态的描述仅用于状态描述,严禁下令。

3.3

4其它遵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CSG10006-2004《电气操作导则》执行性。职责与权限

4.1配电调度部门

4.1.1

4.1.2负责指挥配电网操作。负责正确、及时填写、审核配调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

1

Q/CSG-GZPG211064-2010

4.1.3负责正确、及时下达调度令(含预告令)。

4.2配电操作部门

负责接收调度令并进行电气操作。

5内容与方法

5.1必须由配电调度值班调度员下令操作的范围

5.1.1公用中压配电网的断路器、负荷开关、隔离开关、跌落式熔断器等及其保护(或自动装置)的压板、二次空气开关和转换开关等。

注:变压器跌落式熔断器的操作的范围由各供电局规定。

5.1.2客户设备:遵照调度协议执行。

5.2操作的原则

5.2.1配电调度值班调度员原则上按逐项令的方式下达命令,变电站、中心开关站可采用综合令的方式下达命令。

5.2.2下列各项工作可以不用操作指令票:上述操作应分别记入配电调度部门及操作部门的操作记录簿内。

5.2.3除5.2.2规定不使用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外的其他操作必须使用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小型开关站(室内)、中心开关站(室内)的操作按Q/CSG10006-2004《电气操作导则》和Q/GZW20003-2007《工作票、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使用管理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

5.2.4配电调度值班调度员发布命令后,受令人必须复诵,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命令应准确、清晰、使用正规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发令人使用电话发布命令前,应先和受令人互报单位、姓名。值班调度员发布命令的全过程(包括对方复诵命令)和听取命令的报告时,都要录音并作好记录。

5.2.5操作人员如对配电调度值班调度员发布的操作命令有不同意见,可向配电调度值班调度员提出。在配电调度值班调度员重复命令后,应接受(除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命令外)并执行。如果配电调度值班调度员的命令直接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同时向配电调度值班调度员和审票人说明拒绝执行的理由。在有关记录簿册中记录清楚,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听候执行意见。

5.2.6紧急情况下,为了迅速消除电气设备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直接威胁,或为了迅速处理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实施紧急避险等,允许不经配电调度值班调度员许可执行操作,但事后应尽快向配电调度值班调度员汇报,并说明操作的经过及原因。

2

5.2.7停电操作必须按照断路器——隔离开关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严防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5.2.8电气操作应具备下列条件:责的人员担任,并经考试合格,单位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批准,每年发文公布一次。同时抄送调度、生技、安监等有关部门。25.2.9

5.2.10电气操作过程中,严禁干无关的事情。对配合停电检修工作(包括新设备投产)为目的的电气操作,拉开设备后必须在被拉开设备的醒目地方挂设“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并作为一个单独的操作步骤列入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

5.2.11

5.2.12

5.2.13处于运行中的中压联络配电线路,调整开口点时,宜采用合环(不停电)电气操作。对影响中低压配电网客户的停电,具备转供电条件的,配电调度部门必须安排转供电操作。电气操作应尽可能避免在交接班期间进行。如必须在交接班期间进行者,应推迟交接班或操作告一段落后再进行交接班。

5.2.14电网并列操作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相序、相位一致;频率相同,偏差不得大于0.2Hz;电压相等,调整困难时并列点电压差不得大于20%。

5.2.15

5.2.16相位相同方可进行合环操作。合、解环操作不得引起元件过负荷和电网稳定水平的降低。

5.3调度操作原则

5.3.1除5.4.2条规定外,操作必须由配电调度值班调度员下令操作的配电线路的设备均应使用操作指令票且必须使用逐项令。

5.3.2配电调度值班调度员在进行电气操作前应充分了解电网运行方式,了解操作对潮流变化、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通信以及调度自动化的影响。并认真考虑以下方面:接线方式改变后的正确性,接网发电厂有功、无功出力,潮流变化后是否会引起某一元件的过负荷;对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电能计量装置的影响;对电力通信和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影响;雷雨季节应注意网络开口点的防雷保护是否配合;

5.3.3配电调度值班调度员进行电气操作必须由两人进行,其中一人监护,一人执行。一般情况下由副

3

Q/CSG-GZPG211064-2010

值调度员发布指令(执行),正值调度员负责监护。

5.3.4线路检修工作结束时,配电调度值班调度员应查明所有工作人员(含客户工作人员)确已全部撤离现场,工作地区所有安全措施确已拆除,方可下令对线路进行送电操作。

5.3.5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投入和停用,需经配电调度值班调度员下令后方可进行操作。其通道的投入和停用,需经配电调度值班调度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5.3.6对重要用户供电电源的改变,改变后的运行方式事先通知有关单位,以便考虑防止事故的对策。

5.4现场操作原则

5.4.1

5.4.2一个电气操作组至少应由两人组成:一人监护,一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严肃、认真、正确地按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进行操作,并对操作方法、操作步骤、现场情况判断的正确性以及现场安全措施的完善性、正确性负责。

5.4.3一个操作组必须在一张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的操作内容全部完成并汇报当值调度后,才可开始另一张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的操作。

5.4.4

5.4.5

5.4.6

5.4.7

5.4.8

5.4.9雷电时禁止进行户外操作(远方操作除外)。用绝缘棒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隔离开关和断路器时,操作人必须戴安全帽、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监护人应戴好安全帽,当操作在地面时也应穿绝缘鞋;雨天操作时应穿橡胶绝缘靴,并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棒。光线不足影响检查和操作时,应带好合适的照明设备。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配电调度值班调度员报告,弄清问题后,再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5.5断路器操作原则

5.5.1

5.5.2断路器允许断开、合上额定电流以内的负荷电流及切断额定遮断容量以内的故障电流。断路器分闸操作时,若发现断路器非全相分闸,应立即合上该断路器。断路器合闸操作时,若发现断路器非全相合闸,应立即拉开该断路器。

5.5.3

4下列情况下,必须停用断路器自动重合闸装置:重合闸装置异常时;断路器灭弧介质及机构异常,但可维持运行时;断路器切断故障电流次数超过规定次数;线路带电作业要求停用自动重合闸装置时;线路有明显缺陷时;对线路充电时;其他按照规定不能投重合闸装置的情况。

5.5.4若发现操作SF6断路器漏气时,应立即远离现场(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除外)。室外应远离漏气

点10m以上,并处在上风口;室内应撤至室外。

5.5.5

5.5.6在进行操作的过程中,遇有断路器跳闸时,应暂停操作。开口点调整时,应按规定更改断路器自动控制单元的设置。

5.6负荷开关操作原则

5.6.1

5.6.2负荷开关允许断开、合上额定电流以内的负荷电流。负荷开关分闸操作时,若发现负荷开关非全相分闸,应立即合上该负荷开关。负荷开关合闸操作时,若发现负荷开关非全相合闸,应立即拉开该负荷开关。

5.6.3

5.6.4在进行操作的过程中,遇有断路器跳闸时,应暂停操作。开口点调整时,应按规定更改负荷开关自动控制单元的设置。

5.7隔离开关操作原则

5.7.1

5.7.2

5.7.3

禁止用隔离开关拉合带负荷设备或带负荷线路。禁止用隔离开关对空载变压器进行停、送电操作。允许使用隔离开关进行下列操作:对无故障的电压互感器及避雷器进行停、送电操作;用室外三联隔离开关可拉开、合上电压在10kV及以下,电流在9A以下的负荷电流。超过上述范围时,必须经过计算、试验,并经主管单位总工程师批准。

5.7.4

单相隔离开关和跌落保险的操作顺序:三相水平排列者,停电时应先拉开中相,后拉开边相;送电操作顺序相反。三相垂直排列者,停电时应从上到下拉开各相;送电操作顺序相反。

禁止用隔离开关拉开、合上故障电流。5.7.5

注:①、当误合隔离开关时,在任何情况下(无论是合上了一相、两相或三相)均不允许将已合上的隔离开关拉开,只有用开关将该回路断开后,方可将误合的隔离开关拉开。

②、当误拉隔离开关时,操作一相或两相后发现错拉,则对其余相不应再继续进行操作。

5.8线路操作原则

5.8.1多端电源的线路停电检修时,必须先拉开各端断路器及相应隔离开关,然后方可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开关,送电时顺序相反。

5.8.2检修后相位有可能发生变动的线路,恢复送电时必须进行核相。

5.9变压器停送电操作原则

当变压器低压侧装设有低压刀闸、空开、低压智能开关等时,停电应必须按照低压侧——高压侧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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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操作原则

5.10.1

5.10.2当一次系统运行方式发生变化时,应按规定及时对继电保护装置及自动装置进行调整。当保护装置有保护压板时因按以下原则操作:

运行中的保护及自动装置需要停电时,应先退出相关压板,再断开装置的工作电源。投入时,应先检查相关压板在断开位置,再投入工作电源,检查装置正常,测量压板各端对地电位正常后,才能投入相应的压板。

5.10.3

5.10.4无保护压板按有关规定执行。保护及自动装置检修时,应将电源空气开关(熔断器)、信号电源刀闸、保护和计量电压空气开关(熔断器)等断开。

5.11验电接地原则

5.11.1在已停电的设备上验电前,须确认验电器完好、有效,方能到需要接地的设备上验电。禁止使用电压等级不对应的验电器进行验电。

5.11.2

5.11.3

线路需要接地操作时,必须先验电,验明确无电压后方可进行合接地开关或装设接地线的操作。对于不能进行验电的电缆线路及设备,合线路地刀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且顺序相符:设备停电前检查线路侧带电显示器有电;相关断路器或负荷开关在分闸位置;线路侧带电显示器显示无电;

验电完毕后,应立即进行接地操作。验电后因故中断未及时进行接地,若需继续操作必须重新验5.11.4

电或核实合线路地刀条件。

5.11.5

5.11.6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开关的位置必须与验电位置相符(接地线必须有编号,禁止重复编号)。装设接地线应先装设接地端,再接导体端,拆除顺序相反。禁止用缠绕方法装设接地线。6组织程序和要求

6.1开具配调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

6.1.1

6.1.2配电调度值班调度员应在操作前一天填写配调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配电调度值班调度员填写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后,必须进行风险分析。

6.2审票

6.2.1配电调度部门审票人应对照一次系统接线图和配调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的要求,认真审核;如发现配调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有错误或不符合要求应退回填票人重新填写。

6.2.2审票无误后,配电调度部门应将该票传至操作部门。操作部门应再次审核配调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并作好准备,组织好操作组,明确操作人和操作监护人。

6.2.3

6配调调度部门在发布正式令前应再次审票,合格后签名。

6.2.4操作部门在操作前应进行操作风险分析,由监护人向操作人员作必要的交底和解释。

6.3发布和接受正式令

6.3.1

6.3.2正式令的受令人必须是操作监护人。发布和接受操作正式令时,双方必须按调度联系制度进行,即先互报单位、姓名,并核对发令方的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号和主要内容。

6.3.3发布正式令前配电调度值班调度员应根据路程、道路通行等情况提前1至2小时通知操作人员赶到现场。操作人员出发前应检查移动通讯设备完好,电池充足。

6.3.4操作组接受到达现场的通知后,应迅速做好操作准备工作,并及时按操作步骤的顺序到达对应的操作现场。

6.4现场电气操作

6.4.1操作组到达操作现场后,由监护人向操作人明确该处现场的操作内容和步骤,得到操作人全部明白的明确答复后,进行电气操作前的检查准备工作。

6.4.2电气操作前,应将现场设备与配调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中所列需操作设备逐一核对。并作下列检查准备工作:及时向班组长汇报,并等待指示,得到明确答复后方可进行。状态不符;柱上断路器设备状态包括断路器位置指示,指示不符即为状态不符;开关站断路器柜设备状态包括有操作机构指示装置的操作机构指示,可查看断路器断口状态,有带电指示装置的带电指示以及有隔离开关的隔离开关位置。有任一上述装置且状态指示不符的,即为状态不符。如发现状态不符。应立即向当值调度和班组长汇报,并等待进一步明确指示。3不能处理,应向调度值班调度员和配电调度值班调度员汇报,并等待进一步明确指示。

6.4.3

6.4.4配调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要求操作的设备全部检查完成并明确无误后,应做布置好围栏。监护人逐项唱票,操作人复诵并核对设备标志和状态,无误后,迅速、正确地操作。如被操作设备拒动或其它原因导致该步骤无法完成,应先检查操作方法是否有误;如无误,应即向配电调度值班调度员报告,等待明确指示或命令。

6.4.5每一操作项目操作完毕后,检查操作后的状态和到位情况,并在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操作确认”栏中画“√”,。然后进行下一步。如发现状态不对或不到位,应检查原因,如能处理,处理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如无法处理,应先向有关领导报告,如明确指示无法处理,不能继续操作的,应向配电调度值班调度员报告,按调度命令处理。

6.4.6操作过程中接到配电调度值班调度员电话,应立即暂停操作,如配电调度值班调度员命令配调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中尚未执行的步骤中的某一操作项目或几个操作项目不执行,可在调度指令/电气操作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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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备注栏记录并得到确认后,继续对尚余的需操作的操作项目进行操作;如配电调度值班调度员命令为其它要求,则将停止操作一刻起的状态交给调度,由配电调度值班调度员重新发布命令,重新开具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

6.4.7根据配调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操作步骤顺序要求,该操作项目完成后如需转移至另一处操作现场,则转移至另一处操作现场后,仍须按上述的顺序和要求进行操作。

6.5汇报

6.5.1

6.5.2

报。

6.6配调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的执行和管理

6.6.1

1.

2.

3.

4.

5.

6.

7.

8.

9.指令票/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操作项目”栏填写的内容:汇报人必须是正式命令的受令人。配调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所有操作步骤全部操作完毕后,监护人立即向配电调度值班调度员汇断开、合上断路器和拉开、合上隔离开关;检查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位置;合上隔离开关前检查断路器在断开位置;拉开、合上接地开关;检查拉开、合上的接地开关;装设、拆除的接地线及编号;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调整;检查负荷分配;投入或取下二次回路及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熔断器及断开或合上空气开关;

10.检查、切换需要变动的保护及自动装置;

11.投入、退出相关的二次压板;

12.投入、退出断路器等设备的操作电源、控制电源;

13.投入、退出隔离开关电动操作电源;

14.在具体位置检验确无电压(合接地开关、装设接地线前);

15.核对现场设备的运行状态;

16.线路检修状态转换时,操作后悬挂和拆除标示牌;

17.不能验电的电缆线路接地:

18.(断开(拉开)断路器(负荷开关、隔离开关)前)检查线路侧带电显示器有电;

19.检查相关断路器或负荷开关在分闸位置;

20.(断开(拉开)断路器(负荷开关、隔离开关)后)检查带电指示器无电。

21.核对环路为同一系统;

22.配网自动控制终端参数及状态的设置及核实;

23.远方后台遥控、遥调操作指令;

8

24.核实线路工作完毕,人员已经撤离;

25.机组出力的调整和线路潮流的控制;

26.与用户联系的有关电气操作的事宜;

27.运行方式变化后应通知的相关单位。

6.7配调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的统计和管理

6.7.1遵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CSG10006-2004《电气操作导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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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操作指令票格式

/电气操作票XXX配调调度指令配调调度指令/

编号:

供电局配电网操作管理标准试行

填票日期操作任务顺序12…备注

填票人

操作1组操作2组操作3组

审核人操作人操作人操作人

值班负责人操作监护人操作监护人操作监护人

受令单位

发令人

发令时间

受令人

完成时间

年月日

操作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操作结束时间

NO.

月日时分

(共×页第×页)汇报人

操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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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配调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填写规范指令票

项目填写内容填写说明

1、采用二号黑色黑体字。其中“×××”为配电调度机构简称:

×××配调调度指令/电

配电调度机构:“县(市)名+县(配)调名”或“设区的市名+配调名”。如清镇配调、桐梓县调、贵阳城北配调。

气操作票

2、票面格式中其它字体采用小四号、宋体、黑色字。每页操作项目13栏。

1、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编号按照7位阿拉伯数字编号。其中前两位为年份的后两位数字;手工票编号后五位数字调度

指令/电气操作票顺序号(00001至99999),计算机票编号第3、4位数字为月份(01至12),后三位数字为调度指

编号填写指令票顺序号令/电气操作票顺序号(001至999)。

2、手工票编号由供电局生产技术部门统一印制,一页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一个编号。计算机票编号由计算机调度指

令/电气操作票系统自动顺序生成,一份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一个编号。

1、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连续多页时填票日期只填写在第一页对应栏。

填票日

操作开

始时间

操作结

束时间填写调度指令/电气操作2、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上涉及的时间填写统一按照公历的年月日和24h制填写。填写时,年为4位数,月、日、时票的日期间为2位数。操作项目第一项的发令时间操作项目最后一项的完成时间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连续多页时操作开始时间只填写在第一页对应栏。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连续多页时操作结束时间只填写在第一页对应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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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令票

项目填写内容填写说明

1、一份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一项连续操作任务不得拆分成若干单项任务而进行单项操作。

明确设备由一种状态转

操作任

务为另外一种状态,或者系统由一种运行方式转为

另一种运行方式。2、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的一个操作任务可以包括若干个厂、站、用户依次进行的系统操作。3、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应根据日调度检修计划、检修停电申请书、临时检修申请等,充分了解现场工作内容和要求,明确操作任务。4、多页手工票,操作任务只填写在第一页对应栏;多页计算机票,操作任务每页均需填写。

5、计算机票在操作任务栏右侧自动打印“(共×页,第×页)”。

顺序按操作项目顺序编号

接受指令的下级调度机

受令单

构、厂、站、班、用户及

相关的调度联系单位。

1、应逐项按逻辑顺序逐行填写,不得空行。当操作内容结束的下一行为空行时,则填写“以下空白”;操作项目正好

操作项

操作的具体内容

目2、填写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应正确使用调度术语,设备名称编号应严格按照双重命名填写。

3、操作项目不得并项填写,一个操作项目栏内只应有一个操作动词。在当页填写完毕时,不另起一页,也不填写“以下空白”。调度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翻页后,无论受令单位是否发生变化都应该填写受令单位。一个操作项目栏内只有一个受令单位。一个受令单位的连续多项操作,受令单位栏可以只写于该连续的第一项,但是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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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令票

项目填写内容填写说明

4、手工票如一页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不能满足填写一个操作任务项目时,应紧接下一页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进行填

写,在前一页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下面留一空白行,填写“下接×××号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字样,在后一页

操作项

操作的具体内容

5、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操作项目栏内填写的内容应包含:

遵照6.6.1执行

发出调度指令(或联系相

发令人

关事宜)的值班调度员。2、严禁实习调度员发出电气操作指令。

发令时

间发出调度指令(或联系相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跨天操作时,在新的一天下达的第一项操作项目对应的发令时间前标注日期。关事宜)的时间。

有权接受调度指令(或联

受令人

系相关事宜)的值班人员

值班调度员接到汇报调

完成时

度指令(相关联系事宜)

执行完毕的时间。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跨天操作时,在新的一天汇报的第一项操作项目对应的完成时间前标注日期。姓名必须按照值班表上所列名单填全名。1、姓名必须按照值班表上所列名单签全名。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的上面留一空白行,填写“上接×××号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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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令票

项目填写内容填写说明

向值班调度员汇报调度

汇报人指令(相关联系事宜)执

行完毕的人员。姓名必须按照值班表上所列名单填全名。

操作确√备注操作确定应包含操作前及操作后的检查项目,当操作人员检查无误有方能打√。填写操作中存在的问题或因故未执行、中断操作等情况说明。

1、填票人应当在填写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并自审后,每页手工签名(或电子签名),姓名必须按照值班表上所列名单

填写调度指令/电气操作

填票人

票人员

2、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一般由当班副值调度员填写。

审核人

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审

(监护

核或监护人员

人)

值班

当值值班调度负责人

负责人

操作1组

操作人

14签全名,然后交审核人(监护人)审核。审核人(监护人)应当在审核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之后,每页手工签名(或电子签名),姓名必须按照值班表上所列名单签全名,然后交值班负责人审核。值班负责人应当在审核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之后,正式操作之前,每页手工签名(或电子签名),姓名必须按照值班表上所列名单签全名。操作1组某操作组的具体人员指进行操作的第1组,第几组必须为阿拉伯数字。姓名必须按照值班表上所列名单填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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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令票

项目

操作监

护人填写内容填写说明某操作组的具体监护人姓名必须按照值班表上所列名单填全名。员

1、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中某一操作项目因故未能执行,应经值班负责人确认后,在该项目栏对应“完成时间”和“汇

报人”处盖“此项未执行”印章,并在备注栏内说明原因。一份调度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是多页票时,因故执行了

指令票在使用过程中根

据不同情况需要盖四种部分,未执行页第一个未执行项盖“此项未执行”印章。2、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全部执行或仅部分执行,结束后在盖章处加盖“已执行”印章。一份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是

多页票时,每页均盖“已执行”印章。

3、合格的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全部未执行,在盖章处加盖“未执行”印章,并在首页备注栏内说明原因,一份调度指

令/电气操作票是多页票时,每页均盖“未执行”印章。

4、不合格且未执行的调度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在盖章处加盖“作废”印章,并在首页备注栏内说明原因。一份调度

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是多页票时,每页均盖“作废”印章。盖章处印章。“此项未执行”、“已执行”、“未执行”、“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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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令票

项目

其他说明:

1、手工填写票用蓝色或黑色的笔填写。计算机打印票正文采用小四号、宋体、黑色字。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票面应整洁,字迹工整易辨认,不得涂改,操作

内容无歧义。

2、同时逐项下达和接到汇报的一个操作单位的多项关联操作,在第一项操作中填写发令人、受令人、汇报人,其它关联项用“↓”表示;调度指令/电气操作

票翻页后,首行操作必须填写发令人、发令时间、受令人、完成时间、汇报人。已执行的操作项目发令人、发令时间、受令人、完成时间、汇报人不能为空。

3、按照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逐项下达调度指令,一个操作单位的多项关联操作可同时逐项下达。严禁由两个调度员同时按照同一份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分

别对两个单位下达调度指令。凡需上一个操作单位操作完成后下一个操作单位才能进行的操作,值班调度员应在接到上一个操作单位操作完成汇报后,方可对下一个操作单位下达调度指令。涉及多个单位无逻辑顺序的操作项目可不待上一个操作单位汇报下达下一项调度指令。

4、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出现跨班操作时,接班的调度员对该调度指令/电气操作票必须再次进行审核,并在审核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栏进行签名。

5、第几操作组仅对配调下令给本组的操作范围进行填写。填写内容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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