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镇财政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乡镇财政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多年以来,乡镇财政在管理基层财政、组织地方税收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乡镇财政的职能作用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乡镇财政职能的发挥,直接影响着上级财政政策的落实。为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职能,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建设,提高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我县财政部门对乡镇财政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职责的基本现状

目前,我县各乡镇财政所承担的工作大致相同,主要是承担乡镇一般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部门综合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的征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与信息化管理,执行财政监督,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协助税收征管等。

(一)做好财政收支预算,保障党委政府工作正常运转。编制财政预算,保障乡镇政府运转是乡镇财政所的基本职能。我县乡镇财政所根据上级财政“要健全乡镇财政预算制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力求科学合理地编制乡镇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切实保障乡镇党政机构行政和社会管理等基本运转的支出需要,努力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制度和编制程序按时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预算方案通过后,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

(二)做好涉农补贴工作,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各乡镇财所通过涉农财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对各自辖区内的农户建立了详细的信息库,内容包括:每户人口数,主要劳动力,种植土地面积等情况以及收入状况等。与镇多办、畜牧站、农机站等部门对涉农补贴对象的小麦种植面积补贴、良种补贴、养殖母猪补贴和购买大型农用机械补贴申报的情况,认真做好认定、审核和公示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全部纳入政策保障范围内,最后通过“一卡通”把补贴款发放到补贴对象本人手中。

(三)参与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乡镇财政所积极参与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于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建立了全项目库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论证、立项、申报、实施等各环节的监督;对未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包括农林水专项、农业综合开发、环境保护、土地开发整理等也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进度情况,经过核实后,给专项资金项目拨付资金,既严防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发生,又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确保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财务监督,健全乡村理财机制。各乡镇财政所严格执行《XX县村财村用乡代管》、《乡财乡用县监管》等财务管理办法,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实行统一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并按月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乡镇直各部门使用的房屋认真做好建造日期及使用年限的登记建档,对购买的车辆、空调和办公用品的购买日期、品牌、金额、使用年限分别一一登记造册,制定台帐,做到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防止资产流失。对村财务实行按事项审批制度,限定报刊费支出标准,禁止村级列支招待费,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五)搞好队伍建设,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各乡镇财政人员除积极参加县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外,还参加乡镇党委、政府定期组织的学习国家方针政策

的活动,除此之外各乡镇财所人员每周再抽出2-4小时集中或分散学习法规政策或业务知识,以增强财所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使每个人员的财政管理水平都有突飞猛进的提高。

二、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混乱的现象依然存在。农业税取消后,乡镇财政所的主要职能是什么?乡镇机构改革后财政所到底会不会撤消?如不撤,乡镇财所的工作在哪里?该如何工作?这种认识上存在的盲点和误区,对乡镇财政干部队伍的稳定和工作开展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部分财政所存在管理松散、人心不稳,工作消极等现象。

2、工作纪律不够严格。在日常工作中,纪律意识较差,不能严格遵守按时上下班制度,有迟到早退、工作散漫现象。

3、个别领导敷衍了事。个别乡镇财政所领导在工作上不抓紧,不督促所内干部职工按期完成工作,听之任之,汇报工作时总是客观原因多于主观原因,没有深入分析主观因素。

4、干部队伍素质较低。全县的12个乡镇财政所本科学历的仅有6人,占乡镇干部职工总人数的8%;有大专以上学历的18人占26%;中专学历的25人,占36%;高中以上21人,占30%。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乡镇财政队伍总体文化水平还很低,业务水平不高。

5、年龄结构上不够合理。全县财政所年龄在35岁以下的年青干部职工为42%,不到总数的一半,35岁至45岁的为19%,45岁以上的占41%。老龄化不断发展的趋势,干部队伍难以在新的环境下打开新的局面。

6、双重管理模式对乡镇财所形成制约。目前,我县乡镇财政所管理隶属乡镇政府,业务由县财局指导,这种双重领导模式让乡镇财政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改善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

1、统一思想,稳定人心。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干部职工阐明乡镇财政所在新时期中的任务、职能和作用,务必保证乡镇财政所有足够的人员编制,加大对乡镇财政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各方面了解乡镇财政所的作用和地位,为乡镇财政所干部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2、制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纪律的考勤工作。针对目前乡镇财政所工作的主要特点,制订好外勤和内勤两种便于考勤的制度,落实好考勤人员,严格考勤制度,明确人员去向,严肃请假和病假的审批程序,将考勤与津贴、评优、年度奖励等直接挂钩,县财政要加强对乡镇财政所的指导抽查力度。

3、制订奖励约束机制,切实推行首问任责任制和行政效能机制。要认真研究新时期下乡镇财政所干部职工工作的奖励机制,对完成好任务和完不成任务的在奖励、评优上要适当拉开距离,不搞平均主义。要细化考核的各项要求,要在财政所内建立起适用的首问责任制和行政效能机制,提高财政所的工作效率,完善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管理,强化监督,进一步明确每一位干部职工的工作职责,以便用的统一的标准来考核每一位职工的工作业绩,奖罚分明、平等相待干部职工。

4、调整充实领导班子。对乡镇财政所领导进行民主评议,按德、能、勤、绩进行考核,凡考核合格者继续留用,不合格者及时更换。在考核中,要尽量提拨年轻且有潜力的年轻干部。

5、建立学习的制度化。首先鼓励干部职工接受学历再教育,其次对非财经专业毕业的年轻干部职工进行1至2年的脱产学习,再次是加强对乡镇财政所干部的培训工作。培训要分批,分层次,分年龄段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轮训,要建立起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考核制度,用制度督促人,用考试检查人、用成绩评价人来作为提拨人才和年度考核的依据。奖励专业职称考试通过者等。

6、加强对乡镇财政所的领导。县财政部门领导要分别挂点乡镇财政所,除对财政所业务指导外,还要对干部职工的纪律、生活等负责,将财政所干部职工的一荣一损与直接与挂点领导相关。

 

第二篇:财政学调查报告

个人所得税

比较调查报告

学院名称:黄淮学院

班    级:国贸1201B

调查小组:第三小组

              

               2104年5月22日

   

 前言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所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征收的一种税,最早源自英国始于1799年,具有课税公平、富有有弹性、不易重复征税的特点,它不仅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而且还具有调节个人收入分配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职能。作为国家筹集财政收入、公平收入分配的一种“现代水税”个人税已经日渐被世界各国所重视。个人所得税收必须坚持税收法定、税收公平等税法基本原则。

调查目的:

了解中国和美国、日本、韩国、德国的个人所得税的标准,以及不同的经济状况对个人所得税决策的影响;最后,综合分析上述材料,总结不同个人所得税所使用的公平或效率原则。

调查方式:

浏览百度、谷歌等搜索网站和国家财政部等网站,并在图书馆查阅相关图书。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

一、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计算方法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境外人士获取中国境内所得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一览表

二、中国经济情况对个人所得税决策的影响

(一)缓解社会分配不均,采用累进税率

中国近10多年来某些个体收入不断加大,而有些个体收入增加则慢些,造成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地区间收入差距扩大,行业间收入差距扩大,不同所有制单位的职工收入差距扩大,高低收入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等问题,不仅影响社会稳定,而且阻碍经济发展,所以个人所得税以其累进性,被认为是可以对不够公平的社会初次分配作出普遍矫正的有效手段。

(二)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纳方法

经济增长是一定时期内国民生产总值或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总量的扩大,要是社会总产品的供给从供不应求转为供过于求,人们的生活水平就会得到较大的提高,就会有利于社会的稳定,税收政策是实现经济目标的有力工具之一,而个人所得税是重要的税收之一,所以个人所得税起到了保持社会稳定的作用。

三、中国个人所得税所使用的公平或效率原则

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对镜经济总量的贡献作用逐渐减弱,对整个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的的促进作用逐渐增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原则在改革开放初期确实起到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整体生活水平的作用。但是在强调社会公平的今天,有必要对其进行调整,以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公平原则。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

一.美国个人所得税的标准:

(一)美国是根据个人收入情况逐步提高税率,从而以此来减少低收入者的负担控制高收入者的收入过快增长。最基本的原则是多收入多交税,收入低的先交税,后退税。
(二)美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六级超额累进税率结构,税率分别为10%、15%、25%、28%、33%和35%。个人所得税法对纳税者的全部应税所得按四种不同申报方式分别规定了级距,同一级距的税率相同,而美国国税局则每年依据一定指数对该税率表进行调整。
(三)为了进一步改革税制,20##年1月,美国政府成立了税制改革咨询委员会,该机构随即提出了两项税制改革方案:《单一所得税制方案》和《经济增长及投资税制方案》。两项税改方案均建议税率结构简单化,分别将税率从原来的6档累进税制改为4档或3档,并适度扩大各档次的级距。

二.美国经济情况对个人所得税决策的影响:

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一直是美国政府干预、调节经济活动的重要杠杆和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弹性的累进税率,使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收人具有一定的可靠性,从而保持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延续。当经济增长速度过快、出现经济过热时,弹性的累进税率就会自动产生一种拉力,防止消费和投资需求的过度膨胀,使经济过热现象降温;反之,当经济处于衰退期时,弹性的税率制度就会产生一种推力,能有效地刺激消费和投资需求的增长,从而延缓经济衰退,促进经济复苏。几十年来,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对于调整美国产业之间、产品之间的利益关系,引导和促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合理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
  另外,为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美国对个人所得税实行合理的累进税率制度,高收入者成为个人所得税纳税的主体。据统计,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群体所交纳的税款,占美国全部个人税收总额的60%以上。也就是说,美国政府每年的巨大财政收入,大部分来自占人口比例较少的富人,而不是普通工薪阶层。实践证明,该制度有效地控制了高收入者收入的过快增长,体现了公平税负、量能负担的原则。根据美国统计局数据显示,近10年来,以税率制度为核心的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使其基尼系数①平均缩小0.3,税收政策效应达到7%,而且尽管美国这些年来收入差距有所扩大,但由于其拥有先进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最终使得实际收入差距基尼系数远远低于目前的水平。
三.不同个人所得税适用的公平或效率原则:

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是一国设计税制时要考虑的基本原则。一套完善的税制,首先要体现公平原则,以便各经济主体在同等的税收环境中平等竞争,这是纳税人在民主社会中最基本的权利。其次,税制应鼓励效率优先,既要能够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也要便于税款的征收,使征税过程本身具有可行性。

日本的个人所得税

   

    日本是实行分税制的国家,针对个人所得征收的税。国税称为个人所得税,地税称为住民税。

一.日本个人所得税的标准

(一)征税面广,几乎将个人的所有收入,包括工薪收入,营业收入以及其他所有能够形成收益的收入全部纳入征税范围。

(二)计税方法较为客观合理。三是税前扣除合理。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免税扣除共有4个种类,8种加算。基本的免税扣除有:基础扣除,配偶者扣除,配口特别扣除和抚养扣除。

二.日本的的经济情况对个人所得税决策的影响

日本政府战后一直努力减轻国民税务负担,不仅相继提高了免税额的起点,而且还不断大幅降低最高税率和减少税率档次,减轻了广大国民特别是高收入者的负担,增加了国民的消费和投资能力,对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现在日本一方面劳动就业率高 ,高收入制度以及个人金融资产量大。所以在国税收入中,个人所得税平均占3成以上,地方税收入中,住民税占2成以上。大体来讲,个人所得税收收入约占日本税收收入的1/3是该国的主要税种。以20##年为例,全国1.2亿人中,就业者高达6470万人,其中80%以上都是纳税义务人。另外,全国个人金融资产进1400万亿日元,是国内生产总值的3倍多,再者,日本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较高。目前,个人所得税(国税)有4档税率,10%,20%,30%,和37%;住民税有3档说率,5%,10%和13%。

三.日本个人所得税所适用的公平或效率原则

日本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将自行申报与源泉扣缴有机结合,兼顾了税制公平和征收效率。日本个人所得税的最低征税起点并不是固定的,而是将各种免税扣除额累计相加,得出最低征税起点,并且通过免税扣除和累进税率征税办法,体现了 公平原则。以超额累退比率确定扣除额,即体现了个人收入与费用支出正相关的关系,又对高收入者的费用扣除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限制,较好地将为取得工薪收入发生的费用支出与所得税的公平特性结合起来。

韩国的个人所得税

一、韩国个人所得税标准

韩国个人所得税实行所得分类计算,综合计征。

居民和非居民的应税所得分综合所得、退职金所得、木材所得和资本利得

(一)综合所得包括不动产租赁所得、经营所得、工薪所得、临时财产所得、养老金所得和其他所得(如得奖所得、博彩所得等),实行综合累进征收;退职金所得、木材所得和资本利得则实行单独税率分项征收。综合所得适用的累进税率如表4:

   表4              综合所得税适用税率表

需要说明的是,利息和股息所得,在1997年以前并入综合所得征收,此后则规定,利息和股息年所得在4000韩元内,按单独税率征收预得税,利息和股息所得的预提税率原为15%,现已降为14%[1];对超过4000韩元的部分,则按下列两种方法计算,取其大者:一是利息和股息所得的4000韩元部分按预提税率计征,超过部分纳入综合所得征税;二是全部利息和股息所得按预提税率计征,超过4000韩元的部分不再计入综合所得征税。

(二)资本利得则按表5税率分项征收:

表5                    资本利得税率表

此外,对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还应当按照其所得税额的10%附征属地方所得税性质的地方居民税(见居民税)。

二、韩国的经济情况对个人所得税决策的影响

(一)降低边际税率,促进经济增长。

  韩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对劳动所得和资本所得适用不同税率的二元税制模式,对劳动所得实行税率为8%-35%的四级超额累进税制度,对股息和利息所得实行14%的税率。在税制改革中,韩国政府提出把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降低2个百分点,到20##年降至6%-33%,另外,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额也将从100万韩元提高至150万韩元。这样,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在公司所得税税率降低后,也有利于协调个人所得税与公司所得税之间的关系。

(二)完善对自营职业者的税收征管,增加财政收入。

根据税法规定,韩国自营职业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按四级累进税率纳税。然而,在实践中,自营职业者往往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其税负,比如,通过在家庭成员之间分割所得降低最高边际税率;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对其私人消费支出部分进行扣除。此外,由于许多自营职业者的财务制度不健全,也使其逃税现象严重,税收管理成本较高。因此,在税制改革中,韩国政府明确提出了加强对自营职业者的税收管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完善税务审计,加强对逃税者的惩罚力度,从而拓宽税基,弥补由于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率降低带来的损失,增加财政收入。

(三)实行勤劳所得税收抵免和对附加福利课税,调节贫富差距。

韩国于20##年开始实行勤劳所得税收抵免(Earned Income Tax Credit,EITC)制度,旨在对勤劳工作者实行税收优惠。所谓勤劳所得税收抵免是政府为了实现收入分配目标,通过直接冲减某些低收入者应纳税额的方式,降低其税负的税收优惠政策。在OECD成员国中,美国、英国、丹麦、荷兰和瑞典等都实行了这种鼓励勤劳所得的税收抵免制度。韩国勤劳所得税收抵免的适用条件为: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孩子的工薪收入者;同时,没有个人住房,资产总额低于10000万韩元(68000美元)。勤劳所得税收抵免的数额为总收入的10%,但最高限额为800万韩元,同时,当所得为1200万韩元时,抵免额会逐渐减少。据测算,20##年约有30万家庭(占总额的1.8%)会获得总额约为1500亿韩元的税收抵免,该项抵免额占政府支出约0.1%。实践证明,勤劳所得税收抵免对提高就业水平和降低贫困化程度具有积极作用。

三、韩国个人所得税所使用的公平或效率原则

  在纳税方面,一般的工薪族和个体经营者间存在“不平等现象”。韩国的工薪族戏称,他们是拥有“玻璃钱包”的人,意思是说他们的所有工资和收入都是公开和透明的,这些人的所得税每月从工资里直接扣除。但个体经营者在申报收入时则可大做“手脚”,这是因为一部分个体经营者不如实申报、没有正规的财务制度,而且享受国家的小额纳税人优惠、附加价值税优惠等“好处”。其后果是,在实际收入相同的情况下,工薪阶层缴纳的税金明显比个体经营者高。据悉,今年的第二季度里,韩国的个体经营者上缴的综合所得税比一般劳动者上缴的个人所得税低很多。

  另外,政府税收政策的漏洞使一些新兴产业的老板们大肆地偷税漏税。比如,一些网吧的老板们利用在线游戏大发横财,而查处这些成交规模达几千万到几亿韩元的大买卖,在法律方面还存在空白,更谈不上让其缴纳所得税。

   德国的个人所得税

一、德国个人所得税的标准

(一)德国是一个税收相对较高的国家,各种税务种类繁多,而个人所得税则是

德国整个税收体系的基石,也是税收部门监管的重点。

(二)据德国法律,所有在德国的常驻居民、在德国的非常驻但收入来源是德国的外国居民,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因个人收入多少缴纳的比例不等,收入越多的,缴税比例越高,而且个人所得税的比例每年都要调整。单是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税就占德国政府收入的1/3.

(三)德国政府也对不同家庭情况采取不同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20##年,德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单身家庭年收入7664欧元,已婚家庭年收入15328欧元。但是有几种情形可以减少个人收入所得税,如:已婚家庭但拥有18岁以下子女,或者子女在27岁以下但仍在上学的以及子女没有收入的;向德国机构捐助政治款项或者慈善款项;不可抗拒的特殊高额开支(如生病)。
(四)收入税包括工资税和收入税两部分。在德国,顾主通过银行账户发工资,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税可以直接从银行工资账户中扣除,每年年底根据税率变化进行调整。所有有工作的人都要参加失业、退休和医疗保险,这三大保险是由顾主和雇员平分的。工资收入不包括顾主为雇员缴纳的三大保险金,雇员缴纳的三大保险金属于个人所得税涵盖的范围,但这部分个人所得税有一个最高限额。

二.德国经济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采取三级管理的行政体制。第一级,也是最基层的一级,是乡镇,第二级是州,第三级是联邦。准确地说,除了上述三个国内的行政管理级外还有一个第四级,即欧洲联盟(简称欧盟),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力。德国,经济发展属于发达国家,福利制度比较完善,居民生活水平较高。为了公平和社会的安定,德国实行分税制和不同的阶层、人群实行不同的税制。

三.德国的个人所得税所适用的公平或效率原则:

(一)由于德国税收制度十分复杂,纳税人无法准确理解,而财政官员的紧缺又不能满足纳税人办税和咨询的需要,德国各级财政部门都积极支持税务代理发挥作用。目前已有95%的企业和50%的个人拥有税务顾问,税务顾问成为了一个热门行业,业务量很大。通过发挥中介机构的纳税代理作用,德国税务部门节省了人力、物力,有效降低了征税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 和多数西方发达国家一样,德国实行“个人申报”制度,要求每个国民主动填写纳税申报表,如实申报自己过去一年的各种收入、享受的减免优惠、应纳税额等。由于“征税是服务”的理念深深植根于税务人员的意识之中,税务机关在征收过程中处处体现出程序的便捷,这样自然就节约了征纳双方的成本,保障了税收收入。

附录:

小组分工:

刘盼盼:德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梁灿:韩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田梦丽: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江婷: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高雪艳: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张桂新、张俊杰:综合分析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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