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员法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公务员法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按照《关于做好行政机关公务员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泸市公局?2011?147号)的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业务经办股室人员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贯彻学习会和工作布置会。经自查,我县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管理均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位空缺内,严格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的规定条件进行录用、任职定级、工资福利、奖惩、回避、交流等规定并按规定进行审批或备案,未发现违反《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等行为,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现将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公务员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自20xx年1月1日《公务员法》实施以来,我局以学习宣传《公务员法》为工作切入点,不断强化公务员执政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做好公务员法贯彻实施工作。首先,我们将《公务员法》列入政府序列公务员在职培训的内容之一,全员订购《公务员法》学习读本,采取集中授课、个人自学、网络考试等加强对《公务员法》的学习,培训率100%,考试合格率100%;其次,组织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订购《公务员法配套政策法规文件汇编》并将其作为组织人事干部必备工具书,打造精通业务的人事干部队伍;第三,为形成贯

彻实施《公务员法》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有效监督公务人员履行职责,在每年的法制宣传周及重大宣传活动中将《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作为宣传内容之一向群众发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第四,将《公务员法》作为古蔺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的内容之一,提高领导在公务员管理方面的决策水平。

(二)公务员考试录用情况

公务员法正式实施后,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坚持“凡进必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位空缺内进行公开考录,年龄条件设置规范,专业设置科学合理。20xx年1月1日至今,我县共参与公开考录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考试6次,考录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304名,包含两年基层工作经历人员32名、五项计划人员19名、优秀村干部6名、少数民族9名。截止20xx年12月31日,我县政府序列共有公务员1267名,其中县级机关682名、乡镇585名;参公管理人员261名。(分年度明细见附件1)

(三)公务员登记情况

公务员登记是实施公务员法的基础性工作,是公务员制度入轨运行的基本保障,为了加强对公务员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公务员法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公务员法实施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是严格按照《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的规定,对20xx年在职的原国家公务员进行了公务员登记,并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

二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日常登记办事指南》、《公务员日常登记填表说明》等一系列工作规范,确保了公务员登记工作登记及时、信息准确、格式规范和不重不漏。

(四)公务员考核奖励情况

每年12月下旬,结合我县干部管理权限,下发公务员年度考核文件并严格按照个人总结、大会述职、民主测评、评定等次、审核备案、反馈执行等程序组织实施,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原则控制在15%以内,并对上年度目标管理奖获得一等奖的单位予以“向上取整”的政策倾斜,近五年来,政府序列考试2068人次,优秀等次人员319名,称职等次人员1607名,不称职人数5人,不确定等次人员137名。我局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岗位交流、奖优罚劣的主要依据之一。(分年度明细见附件1)

(五)公务员培训情况

我局不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的规定,圆满完成了市局、县委、政府下达的培训任务。同时,我局还组织全局人事干部积极参加全市人事干部轮

训,提升了全局人事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公务员纪律惩戒和申诉控告情况

20xx年1月1日以来,我局不存在处分公务员和受理公务员申诉控告的情况,处分决定均为县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全部处分决定均按政策执行到位。

(七)公务员退出情况

20xx年1月1日以来,政府序列管理对象不存在辞退公务员及公务员辞去公职情况。

(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情况

在政府工作部门中,共有33个事业单位被原省人事厅批准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0xx年已对符合过渡登记条件的176名人员进行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工资福利待遇已按规定全部兑现。

二、工作措施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措施

1、定向考录少数民族考生,让少数民族考生崭露头角。根据我县少数民族乡镇后备人才发展规划,我县创新考录措施,拿出名额定向考录少数民族考生,使得少数民族中的优秀考生脱颖而出,让少数民族考生走进公务员队伍,增加了少数民族参政议政的机会,促进了少数民族乡镇工作的开展。

2、对自愿申请或组织批准交流的国家公务人员完善身份性质登记手续。一是对公务员自愿交流到参公管理单位或

事业单位的,及时办理参公管理人员登记或事业人员聘用手续并在原个人《公务员登记表》的备注栏标注“本人自愿申请 本表失效”的签章;二是对调任副科级的人员及时进行公务员登记,切实保障人事档案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3、随着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入轨工作的推进,结合在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入轨工作中暴露出的历史疑难问题以及《公务员法》配套政策还不够健全的实际,我县撰写了《公务员进入渠道法定 改变财政供养体制慎行》的政策探索性文章和《进入有规定 转任须自愿》的领导访谈文章,帮助理清了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人员的区别。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单机版的《公务员登记管理系统》已不适应网络快速发展的现状,由于基层人事干部变动频繁和办公条件有限,信息重复采集、信息错误现象时有发生,给加强基层公务员管理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2、受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职数的限制,基层公务员职务晋升难,未能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截止20xx年12月31日,在乡镇机关的585名公务员中,科员占356名,其中41岁以上科员就有204名,51岁及以上占78名,分别占乡镇机关公务员总数的60.85%、34.87%、13.33%;在县级机关的682名公务员中,41岁及以上的科员有127名,占县级机关公务员总数的18.62%。部分公务员虽

然工作表现优异,但最终还是以科员退休;同时,很多在副科、正科职务上兢兢业业工作十几年的领导干部同样受上一级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职数限制和年龄限制,注定到退居二线时仅能得到副科级非领导职务或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待遇,容易产生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的得过且过思想,不利于调动基层公务员干事创业的激情。

3、行政编制总数已不满足工作需要。由于我县行政编制是在古蔺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处于全省全市最低线的时候定编。同时,由于缺乏预见性,在精简机构编制时,我县超任务精简编制上交市级统筹,但随着近几年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很多部门工作量大、任务重、行政编制严重不足日趋显现。在25个政府部门中,有5个部门行政编制在10名以下,14个部门行政编制只有15名左右,为完成工作任务,行政事业单位混岗使用普遍。

三、建议意见

1、以省级或市级为单位,充分考虑基层工作实际,建立包含录用、任职定级、考核、培训、职务升降、奖惩、退休等基础信息的《公务员信息登记系统》,继而推广建立全部财政供养人员基础信息库,并与组织部门、机构编制、财政部门等实现信息联动,克服基层人事干部变动频繁、基础信息重复采集、信息准确性不高的不足。

2、细化明确提高基层公务员福利待遇政策条件,让《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真正得到贯彻落实。《公务员职

务与级别管理规定》中“厅局级副职及以下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在任职时间和级别达到规定条件后,经考核合格,可以享受上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住房、医疗等生活待遇”的规定,但规定过于笼统,操作性不强,已出现全省各县区执行情况不一的现象,有的地区是市级统筹,有的是县区统筹,甚至还有许多县区尚未执行。建议以省级为统筹单位,对《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中“厅局级副职及以下职务层次的公务员享受向一级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生活待遇”的“任职时间”、“级别条件”等进行明确,比如对厅局级副职及以下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在符合《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中“晋升非领导职务须具备的任职年限条件”的规定年限并在级别达到“职务与级别对应表”的上一职务层次对应级别范围的最低级别后,经考核合格,即可享受上一级非领导职务的生活待遇。同时,在工资福利政策中,明确“担任县(市)委书记、县(市)长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的公务员,任现职每满5年并考核合格的,除执行5年晋升一个级别外,再晋升一个级别”,便于基层兑现政策。

3、建议省、市调剂增加我县行政编制,确保工作所需。古蔺县地处川南边陲,与贵州毗邻,属老、少、边、山、穷地区,曾经的“引才难”、“留才难”已经转变成“急需优秀人才,但又无编制引才”的尴尬局面,成为人事人才工作面临的新难题。目前,我县共有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

2033名,服务于85.2万古蔺人民,幅员辽阔,为使行政机关的高效运转,杜绝行政事业人员混岗现象,急需省、市调剂增加行政编制。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第二篇:关于公务员法实施情况的汇报

关于公务员法实施情况的汇报

东至县人事局

(20xx年6月23日)

《公务员法》颁布以来,为确保《公务员法》的顺利实施,我县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在省市的统一部署下,精心组织、逐步推进,目前已基本完成“入轨”工作,全县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已纳入法律管理的轨道,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务员法实施工作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实施公务员法重点是做好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审批、职务与级别确定和工资套改等入轨运行工作。其主要内容:

(一)公务员登记。公务员登记是实施公务员法的基础性工作,就是把符合公务员“三要素”(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人员登记在册,并建立全新的信息管理系统。这就要求一要确定公务员法的实施范围,即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其他机关不列入实施范围;二要确定对象,即上述七类机关中的现有人员(具体要求有明确规定);三要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做好信息采集、填写公务员登记表并输入微机,实现信息化管理。

(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审批。对法律、法规授予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并使用事业编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事业单位可以参照公务员管理,但列为参照管理单位必须报经省委组织部或省人事厅进行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不再实行事业管理机制。

(三)确定职务与级别。即在编制和职能限额内,先合理设置公务员职位,然后按照《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设置的27个公务员级别确定到人。

(四)工资套改。即按照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根据个人职务与级别进行公务员工资改革。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公务员法贯彻实施工作,我们以宣传《公务员法》为工作切入点,切实增强公务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忧患意识,不断强化公务员执政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广辟途径,大力宣传学习《公务员法》。首先,我们统一定购《公务员法》辅导材料和单行本,做到人手一册;其次采取多种有效形式,通过举办骨干培训班,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政务专栏等方式切实开展《公务员法》有关知识的宣传学习,使广大干部职工深

刻领会其精神实质。

(二)开展《公务员法》理论测试。在做好集中学习的同时,我们要求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开展自学,学习情况及时上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并积极会同组织部门对全县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和测试。20xx年元月初,我们对全县1700余名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理论测试,测试合格率达100%。

(三)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摸底工作。在《公务员法》实施前,我们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先后完成了公务员基本情况和行政机关、党群部门、参照依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摸底工作,并及时上报省市相关部门。

(四)扎实做好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工作。一是成立了东至县实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登记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福民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高根彪同志任副组长,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人事局、财政局、编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负责相关工作;二是认真制订了我县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方案,明确了我县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确定了公务员登记人员;三是在20xx年底召开了全县公务员法实施暨登记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实施;四是抽调人员集中审核并进行微机录入。

三、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七类机关公务员集中审核登记工作已经完成

公务员集中登记主要采取组织登记、单位申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等程序,全县首批列入登记范围的七类机关54个(党委工作部门7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政府组成部门25个,人大、政协、审判、检察、工商联机关各1个,乡镇机关15个)单位和3个直接确定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团委、妇联、工会)公务员登记工作已经结束,集中审核登记1563人,转入正常化以后已审核登记39人,七类机关和3个直接定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共登记公务员1602人。

(二)申报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逐步实施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要求,通过单位申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对县农机局等31个事业单位进行了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截止目前已批参照管理单位13个(其中党群系统7个、政府部门6个),并对已批13个参照管理单位的61名人员进行了公务员登记工作。

(三)职级确定与公务员收入分配改革工作已经完成

全县已登记1663名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我们对每个人的档案进行了认真审核,明确了职级,对目前仍在编在岗的1604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县处级4人(领导职位3人、领导职位1人)、副处级43人(领导职位37人、非领导职位6人)、正科级307人(领导职位186人、非领导职位121人)、副科级558人(领导职位288人、非领导

职位270人)、科员686人(非领导职位686人)、办事员6人(非领导职位6人),已全部按职级进行了工资收入分配改革,对部分不规范的津补贴发放进行了清理,目前正配合财政部门规范并实施阳光津贴。

四、主要成效

我县在实施公务员法过程中本着认真准备、严明政策、先易后难,稳步实施的原则进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随着《公务员法》的宣传贯彻,公务员管理的一些规定(如,按核定的职数配备干部,按编制配备人员,逢进必考等)得到了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认知,为我们管理机关依法对公务员进行管理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妥善地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一是我县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乡镇机关和财政所从农村中聘用的合同制干部151人(乡镇机关90人、财政所61人),在此次登记中全部转为公务员进行了登记;二是历史上一些不符合调任条件调入机关的31人经争取市里统一组织考试,完备了相关手续,得到了较为妥善的处理;三是在98年公务员条例实施后,20xx年以前未经考录进入机关的40名高校毕业生,经与省市公务员管理机关协调争取,按人才引进办理了登记;

(三)严格了进入公务员队伍的程序。《公务员法》实施以后,我县转入正常登记39人,其中新录用26人,严格按照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公开招录的原则,采取县级公务员管理机关申报,市级公务员管理机关审核,省级公务员管理机关审批并组织或委托组织统一考试的办法进行招录。从企事业单位调入5人,均为到机关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另有3名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满人员,期满进行申报登记。没有违规进入公务员队伍现象。

(四)明确了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五)公务员管理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公务员法的颁布与实施,为完善对公务员系统化的管理,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这些规定的出台对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奖惩、交流等都有明确的要求,使公务员的管理步入了法制化、正规化。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关编制内人员配备不平衡,造成部分机关超编、部分机关缺编现象。省核我县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1744名,其中县直机关520名,公、检、法、司政法专项行编497名,乡镇机关、财政所行编727名。目前各类机关人员配备是:县直机关690人,超编170人;政法机关391人,缺编106人;乡镇机关、财政所595人,缺编132人。

(二)人员结构不合理,形成机关一方面超编,一方面缺少具体办事人员,较为突出的是县直党政群机关。一是机关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约占总编制数一半,县直机关行政编制总数520名,实际核定到各单位483名,其中各部门领导职数核定为191名,占编制的36.73%;

非领导职数核定89名,占编制的17.1%。实际配备领导职务人员197人,占总人数的28.5%,非领导职务人员89人,占总人数的12.8%。二是机关内存在有部分二线人员,在编不在岗,占用了机关行政编制,据统计,县直机关这类人员共有88人,占机关总人数的12.7%。三是由于机关核销了后勤服务编,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县机关存在大量工勤人员,占用大量机关公务员编,形成顶岗顶编,县直机关共有工勤人员121人,占机关总人数的17.53%。

(三)机关内公务员流动不畅,晋升无望,工作缺乏激情。

一是部分单位因编制所限,申报公务员补充考录计划得不到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所需人员引不进来;二是县内机关之间除领导和非领导职务调整交流外,一般工作人员近些年极少交流,大部分人员一个岗十几年、几十年,当然这中间有个人因素,也有单位所谓好坏的因素。三是机关内设置非领导职务本意是解决长期在机关工作一些业务骨干的职级问题,因我县干部提拔任用一些遗留问题和前些年机构改革、乡镇撤并,大量非领导职务用来解决安排遗留问题。这些被安排的人员许多对被安置机关的业务不熟悉,也很难象新录用人员那样去学习,钻研,甚至少数人对被安置岗位不满意。同时这部分人员占据机关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岗位,造成原单位一些业务骨干晋升无望,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受损。

(四)公务员考核、奖惩多流于一般化,没能发挥其真正的作用,存在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现象。一是年度考核应该是平时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不能做到经常化,集中考核不够深入,结果是除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外,其余的基本都是称职以上,很难区分工作的好坏;二是《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法规规定,公务员不得在企事业单位兼职领取报酬,更不得脱离岗位经商办企业。在我县公务员队伍中这些现象都有存在,少数经过批准,也有单位行为,甚至个人擅自脱岗,这些人员工资不少,甚至单位福利也一分不能少。形成上班不上班一个样,对在单位辛苦工作的同志造成了不良影响。三是少数受党纪、政纪甚至刑事处分人员,一些处理措施不能及时跟上,在社会上也形成了一些负面影响。

以上这些问题已引起了县委、政府的注意和重视,并已采取了一些措施,逐步予以消化和解决。如:冻结了机关新进工勤人员,机关确需补充工勤人员在核定岗位的前提下,一律实行编外临时聘用;试行了机关内部的轮岗交流,今年先后在财政、教委、法院、公安等部门推行了竞聘上岗;采取上挂和下挂等形式扩大了县直机关和乡镇机关的上下交流,缓解了县直机关一线工作人员不足问题;在领导职数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拿出部分职位,公开选拔配备了一些年轻干部;利用政法机关、乡镇机关缺编的有利条件,加大了公务员的申报招录,逐步改善公务员队伍结构。当然由于体制和一些遗留问题,短期内还难以完全解决存在的问题,但我们有信心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督促下,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使我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日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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