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QC出货检验作业指导书

工件文件:

皓宇五金有限公司 HY-QC-01-04 出货检验作业指导书 页 次:1/3 版 本:1.0 OQC

1.0 目的:

为检验员提供检验方法,指导其正确检验从而稳定产品质量,确认出货成品的产品质量,防止不良品流出,以保证产品质量满足客户要求。

2.0 范围:

本公司所有出货的产品依此文件进行检验。

3.0 职责:

品质主管负责本作业方法有效执行,OQC执此作进指导书进行检验。

4.0 术语和定义:

4.1 镀前划痕:指电镀或氧化之前因操作不当、或对明显缺陷进行粗打磨等人为造成的基体材料

上的一般呈细线型划伤或局部磨擦的痕迹。

4.2 浅 划 痕:膜层或涂膜表面划伤,但未伤至底层(即底层未暴露);对其它无膜层表面则为:

目测不明显、手指甲触摸无凹凸感、未伤及材料本体伤痕。

4.3 深 划 痕:表面膜层或涂膜层划伤且已伤至底层(即底层已暴露出来);对无膜层表面则为:

目测明显手指甲触摸有凹凸感、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4.4凹 坑:由于基体材料缺陷、或在加工过程中操作不当等原因而在材料表面留下的小坑状

痕迹。

4.5 水 印:电镀或氧化后因清洗水未及时干燥或干燥不彻底所形成的斑纹、印迹。

4.6露 白:镀锌彩色钝化膜因磨擦而被去除、露出锌层,或因缝隙截留溶液导致的无法钝化膜

现象,呈现为区别于周围彩色的白色。

4.7雾 状:镀铬、镀镍表面或透明塑胶表面上的模糊、不清晰、不光亮的现象。

4.8挂具印 :指电镀、氧化、或喷涂等表面处理生产过程中,因装挂用辅助工具的遮挡而使其与

零件相接触的部位局部无膜层的现象。

5.0 作业内容:

5.1 检验准备:检验前准备必要的检验工具(如:卡尺、卷尺、扭力计、检具等)、检验依据(如:

图纸、相关作业指导书等)、检验报告、标识、手套等。

5.2 抽样计划:整机每批抽3PCS,判定标准为0收1退,散件按MIL-STD-105E一次正常检查Ⅱ

级标准中AQL=1(重要特性)和AQL=2.5(次要特性)抽样进行。

5.3 外观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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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所有产品应进行外观检验。检验条件:在间接光或人工照明度为300~600LUX的近似自然

光下进行目视,目视距离为600㎜,观测时间为10秒,且检查者位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

视线与被检表面呈45~90° 进行检验。

5.3.2电镀件不允许:镀层粗糙、麻点、黑点、起泡、水印、露白、剥落和严重条纹;钝化膜疏

松、起粉、及严重的钝化液痕迹;局部无镀层及划碰伤等表面缺陷。镀前划痕、浅划痕

按《产品表面外观缺陷限定标准》进行检验。

5.3.3 喷涂件表面不允许有杂质、颗粒、露底、桔皮、划碰伤等表面缺陷。

5.3.4 丝印外表面不允许有异物、凹痕、划痕、线细、欠缺、油墨飞溅等表面缺陷。

5.3.5 机架不允许有偏移、变形、扭曲,前后门不允许有变形、翘曲现象。

5.4 尺寸检验

5.4.1 对零部件(散件)应按图示要求尺寸及图示公差要求进行检验。对于图纸未注明公差要求

的按GB-1804-M级线性尺寸公差进行检验。

5.4.2 对于机柜类的整机产品应对机柜的外形尺寸、滑道间距尺寸、前方孔条的间距尺寸作为重

点检验尺寸(用相应检具进行控制)。

5.5 性能检验

出货检验时应对电镀、喷涂、丝印、压铆推扭力等性能进行验证,验证时以前工序测试报告结果为准。

5.6 机柜整机装配结构检验

5.6.1 对于装配的零部件应按客户原图(明细表、总装图、部件图)要求对装配位置、装配结构、

零部件的数量进行检验。要求零部件无漏装、错装现象。

5.6.2 机柜类产品门锁开关应灵活,与门板配合良好无松动。

5.6.3 机柜门与机架配合时良好,门开关时无干涉。

5.6.4 对于装配的螺钉、各拉铆应牢固,不允许螺钉漏装、拉铆松动。

5.6.5 机柜类产品防鼠盖板无漏装、防静电标签无漏贴、贴反等现象。

5.7 包装检验

5.7.1 产品包装应按图纸要求进行检验,包括包装方式,包装材料,栈板要求、标识要求都要进

行确认。

5.7.2 检验完成后应贴相应的标识,并盖OQC盖。

5.7.3 每批次出货时应准备一份出货检验报告及相关性能测试报告同时附在产品上一起出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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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环保确认

5.8.1 依照BOM表对高风险物料进行环保报告验证,验证时以经审核过供应商提供的报告结果为

准。

5.8.2 高风险物料指表面处理、塑胶件等非金属材料。

6.0 相关文件:

6.1 《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6.2 《产品表面外观缺陷的限定标准》

6.3 相应国家标准

7.0 相关记录:

《出货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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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OQC检验作业指导书

OQC检验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针对所有出客户产品进行检验,确保所交付产品符合客户要求,并努力超越客户期望。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交付客户之产品

三.职责:

3.1.技质部课长负责对《OQC检验规范》的拟定和对OQC检验方式方法的监督。

3.2.OQC对所有出客户之产品依照《OQC检验规范》和紧固件标准进行检验。

四.流程图(见附页)

五.主要缺陷和次要缺陷的界定:

5.1主要缺陷

a)产品与标准要求不符、漏加工。

b)产品弯曲/变形。

d)产品性能异常,无法实配使用。

5.2次要缺陷

a)外观不良。

b)变形且目测不明显,不影响安装使用。

c)非重点尺寸超差,不影响产品使用性能。

六.检验内容:

6.1标示检验:检验员在待出货区按照《出货单》找出与其对应之产品,逐一检验(目视)标签-出货单-实物的一致性。并将不符合项目记录在《OQC检验异常表》内。

6.2产品外观检验:检验员在正常光线之下目视产品表面,观察是否存在外观异常现象(漏加工、涂层不良、混料、变形、弯曲等),并对检验异常结果做出主、次评估。

6.3包装检验:产品在出货之前检验员应参照《包装数量表》对产品在包装方式及包装规格进行检验,以确包装方式和包装数量规格的准确。

6.4非标准件检验:此项检验动作在执行时应参考客户图纸及相关行业标准进行检验。

6.5检验完成以后,根据检验结果对于存在异常的产品依照《不合格品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七.支持性文件

7.1《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

《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客户图面》

《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OQC检验异常报告》

核准: 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