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操作指南

申请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操作指南

(20##-4-27)

一、年度检验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三)是否继续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四)是否继续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

    (五)是否自核准登记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

    (六)是否在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后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七)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该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

    (八)有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

    (九)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

    (十)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是否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十一)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二、年度检验的办理流程:

   运行光盘→事业单位在网上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提交登记管理机关初审→查询审查结果→下载表格、盖章→收集、整理年度检验纸质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审查、核准、复核通过→事业单位领取证书(正、副本)→登记管理机关公告。

三、年度检验的办理步骤:

1、用户登陆

将已绑定的事业单位专用光盘放入计算机运行,点击“办理年度检验”栏目,选择“网上办理年度检验”后,直接输入用户名即可登陆。

2、申请材料准备

按界面提示,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其他项目点击进入后选择“邮寄”方式。

3、申请材料提交

按界面提示,点击页面下方“选择接收申报材料的登记管理机关”,系统会自动选择“宝安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点击“提交”。即可完成年检网上材料的提交。

接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回复信息并相应处置。

4、登记管理机关受理

(1)查验申请年度检验材料是否齐全,内容填写是否规范。

(2)初审年度检验材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5、审核

对年度检验申请进行审核,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驳回的处置。

6、核准

对年度检验申请进行终审,分别作出年检合格或者年检不合格的决定。

7、通知事业单位

遵循《行政许可法》一次性告知的原则,告诉申请单位带齐书面的纸质材料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复核。

8、复核、发证及公告

对年检合格的事业单位,由登记管理机关在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上作出合格标记,其证书有效期延续至下一年度的截止日期。

登记管理机关通过审查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发现问题的,依照条例和实施细则处理。

附:事业单位申请办理年检流程图(网上登记系统)

申请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操作指南

四、年度检验需提交的文件和材料(凡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1份;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

(三)上一年度年末结转后的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情况表(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资产负债表须有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填表人的签名并盖本单位公章;

(四)已年检的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原件及复印件;

(五)住所证明(加盖主管单位公章);

(六)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件或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七)上一年度单位工作总结和法定代表人的工作述职报告(可用《年度考核鉴定表》替代);

(八)上一年度受奖励和有关评估情况的证明文件、材料。

五、填表说明

(一)填表要求:

1、申请年度检验的事业单位,按表列栏目认真填写,内容真实、准确无误;

2、申请所需填写的所有表格、证明等一律使用A4纸

3、表内涉及数字栏,如电话号码、邮政编码、资金数、编制数、帐号、人员数、日期等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经过网络下载打印,不得涂改;

5、表格一式一份。

(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指标说明:

封面:

事证第    号: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

(    )年度:括号空白处由事业单位填写上一年度时间。

单位名称: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登记的“第一名称”的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由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人签名。

申请日期:填写申请单位向登记管理机关递交报告书的受理日期。

表格: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填写事业单位依据《条例》规定,按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具体情况,从以下四个方面填写:①开展活动的项目;②取得的社会效益及有关数字;③取得的经济效益及有关数字;④存在的问题和相应的改进措施 (以上四个方面要分层次填写齐全、详细,字数以500-2000字为宜,内容可参考本单位的年终工作总结) 。

有关登记事业年末实际情况:须与法人证书上的登记事项一致,补充经费来源必须填写,财政补助的单位可填写“财政核拨”或“财政核补”,非财政补助的单位可填写“自收自支”或“自筹”。有变更事项而未及时办理变更的在备注栏中说明理由。

①单位名称:填写事业单位的第一名称的全称,有多个名称的事业单位,其余名称填写在第四页的"备注"栏内。

②住所:事业单位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市、区(县)、乡(镇)及街道门牌号。

③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签名,并且加盖本人名章(表明此报告书已经法定代表人同意,并签发)。

④开办资金: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的资产数值。

经费收支情况:以财政部门确认的或经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认可的年度会计报表为准填写(保留到万位数,不四舍五入),会计报表包括:上一年度结转后的《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总表》(损益表)。

①上年度结余:就是年初的净资产,可根据上一年度结转后的《资产负债表》计算。(计算公式为:年初数的资产合计—年初数的负债合计—专项基金)

②本年度结余:就是年末的净资产,根据上一年度结转后的《资产负债表》计算。(计算公式为:期末数的资产合计—期末数的负债合计—期末数专项基金)

比较“本年度结余”和“开办资金”数值,若数值上下浮动超过20%的,请先办理开办资金的变更登记,再办理年度检验手续。

③本年度收入:根据上一年度的《收入支出总表》(损益表)填写。

④本年度支出:根据上一年度的《收入支出总表》(损益表)填写。

比较“本年度收入”和“本年度支出”,若支出大于收入的须在备注栏内说明原因,根据实际情况,还需提交经主管单位审核的“资产收支情况说明”。

受奖惩和有关评估情况:受奖惩是指有关部门对单位的奖励和惩罚情况,不包括对职工个人的奖惩情况;评估情况是指事业单位接受有关评估的情况和结果,没有填无。

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指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的数量、方式、使用方向和使用结果等。

人员编制:按编制册使用情况,填写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由非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事业单位,不填写此栏。

从业人数:填写单位的在编在职人数,括号内填写单位的实有在职人数,包括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通过签订劳动合同聘用的人员(不含离退休返聘人员、短期临时工、季节工以及未按有关规定招用的人员等)

举办单位意见:由直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签署“情况属实,同意年检”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年检初审不合格的处置办法

1、提交材料不齐全的,补全材料后再申报年检;

2、网上提交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按网上回复信息进行整改,重新填报;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登记事项与事业单位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先按实际情况进行变更登记,而后再申报年检;

4、丢失《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任何一种)的,该事业单位写出“补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申请书”(由事业单位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由登记机关代为在宝安日报公告((证书)作废,之后再申报年检;

5、实际开展活动情况与“宗旨和业务范围”不符的,由事业单位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得到主管部门认可,再申报年检;

6、事业单位年终净资产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开办资金”数值存在20%以上差距的,由事业单位写出书面情况说明,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同意后,再申报年检;

7、对年度报告审查其他不合格情况的处理办法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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