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停工报告(通用版本)

建筑工程停工报告

我公司承建的幸福大道东、城北大道南(地块四)工程,因春节放假的因素,项目部现拟定于 20## 年2  月16  日在建工程全面停工。

停工前,我项目部进行了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各种建筑材料、周转材料已集中堆放,并码放整齐、安放稳固。对临边、洞口进行了防护、加固,对不使用的配电柜、电源线路拉闸断电,并上锁。塔吊等施工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和保养,对易燃易爆材料进入库房保管,并设置专人负责。值班人员已经到位,并有责任制度。

总之在停工前,对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已按要求做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已按要求全面进行落实。预计20##年 2  月26   日恢复施工,现申请贵单位同意该项目春节停工。

请批示!

申请单位:幸福大道东、城北大道南(地块四)

                              工程项目部   

                              20##年   2 月  13  日

 

第二篇:停工损失报告

停工损失报告

至保定市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因20xx年4月16日因不明身份、不明事理人聚众到我施工的1#2#住宅楼闹事,造成我施工方一天没能施工,对我施工单位造成-系列影响做如下阐述:

1. 现场租赁费用为2682.00元;

2. 设备租赁费用为2200.00元;

3. 施工人员的误工费和生活费为46765.00元;

4. 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费为总工程总价1‰即为83491.00元 综合上述:

造成损失为: 2682.00+2200.00+46765.00+83491.00=135138.00元 上述一系列损失甲方应予以承担(祥见附录)

证明人签字:

河北省保定市何辛庄新村住宅1#2#楼项目部

2013-4-17

附录:

1. 现场租赁费用为2682.00元;(见附合同)

2. 设备租赁费用为2200.00元; (见附合同)

3. 施工人员的误工费和生活费为46765.00元;

a. 施工人员的误工费:

1#楼

木工班赵文泽34人:钢筋班闫海红15人;砼班徐国孝13人;测量王永科2人;电焊班杜小平2人;架子班于长义5人;信号何涛3人;塔师3人. 1#楼工人总计为77人;劳务分包管理人员10人;

2#楼

木工班杨德志32人:钢筋班贾刚15人;砼班王永科12人;测量岳让斌2人;电焊班李九林2人;架子班邓厚龙5人;信号何斌3人;塔师3人. 钢筋加工徐瑞10人;2#楼工人总计为81人;劳务分包管理人员10人; 1#2#水电乔纪海15人

项目管理人员21人

工人误工费为;(77+81+15)*185元/天=32005.00元

劳务分包管理人员误工费为;(10+10)*230元/天=4600.00元

项目管理人员误工费为;21*280元/天=5880.00元

b.生活费为;(77+10+81+10+15+21)*20元/人=4280.00元

4.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费为总工程总价1‰即为

57580m2*1450元/m2*1‰=83491.00元

201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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