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企业或机构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   □变更   □注销   □备案   □撤销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   □变更   □注销   □撤销)

   □证照管理   □企业迁移   □其他           手续。

2、□同意   □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   □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   □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   □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日至                  日。

申请人签署(签名填写不下的可附页填写):

                                                   年       月    日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已进行清算的,“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因公司合并或分立未进行清算的,“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破产程序终结办理注销的,“申请人声明”栏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在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备案、增、减、补、换营业执照以及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本委托书涉及申请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合伙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或机构变更名称的,申请人为本企业。

4、申请设立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合伙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为全体成员。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5、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为本企业(其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请人为本社。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6、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7、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 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9、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说  明

 1、申请内资企业登记和备案的,可登录“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www.gdgs.gov.cn)下载相关表格。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他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解散的证明文件:

    ◆ 人民法院裁判公司破产、解散的,提交裁判文书;

    ◆ 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提交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 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提交相关行政机关决定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确认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确认文件。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确认文件。

    ◆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不提交本项材料。

    ◆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本项材料。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不提交本项材料。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本项材料。

    7.国家税务部门和地方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未涉及纳税义务的,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未涉及纳税义务证明。

    8.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 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11.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因合并、分立而办理公司注销登记且合并、分立协议规定无需清算的,应当提交合并协议或分立决议、决定,无需提交第4.5.6项材料。

    3.第10项材料按照《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执行。

 

第二篇: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

申请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申请分公司注销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分公司名称 分公司注册号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兹指定/委托 办理本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事宜。 指定/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注:委托人指公司法定代表人。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信息

姓 名

单 位

部 门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年 月 日

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

1 文件名称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申

请书》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 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

5

规范要求:

1、 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第2项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注销时应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的公司。

5、第3项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并应注明注销原因。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的,应当提交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设立许可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营业执照正、副本 其它相关文件、证件

6、本表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注销申请事项

名称 注册号 营业场所

负责人 经营期限 注销原因

执照缴销 情况 备

营业执照正本营业执照副本

数量 数量

编号

编号注

归档情况

送 档 人 接 档 人 送档日期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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