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请示

车辆报废请示

上级单位:

我单位现有20xx年7月购置的BYJ5047GPS绿化喷洒车一辆,牌照号,发动机号,原值10万元。现已使用10年,已达到车辆报废年限。同时该车车况较差,日常维修费用较高,且存在安全隐患。因此我单位拟将此车报废,特此请示。

请批复

20xx年8月11日

 

第二篇:二路车报废更新申请

车辆报废更新申请

武山县运管所:

我们系武山运通公交公司所属武山至龙泉班线二路车经营业户,营运至今,我们认真接受我地交通运管部门客运管理,自觉维护公共汽车客运秩序,努力提高客运服务质量,充分保障乘客合法权益,为促进我地公交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极大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乘车便利,作出了自己积极的贡献。

我们所经营车辆自投入营运至今,累计行驶均达30多万公里,且将届法定报废期,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经长期营运,耗油量严重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虽经修理、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车辆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同时,加之车辆外部面貌陈旧,内部座椅不适,不仅不能满足广大乘客的乘车需求,更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地市容市貌。

为充分保障广大乘客的乘车安全,切实又好又快提升我地公交客运服务质量、我地市容市貌、环境保护,为当地经济建设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44号)精神,更好的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1

政策, 财政部、 商务部 、中宣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环保部、 交通运输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9部委,于二○○九年七月十三日,以财建?2009?333号通知形式发布《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关于“国家积极鼓励广大汽车客运经营户及时依法报废所经营已到期车辆,且积极给予所报废车辆提供更新车辆手续办理的政策支持,更给予以旧换新经营户一定的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规定,我们请求县运管所,为我们武山至龙泉班线二路车经营户办理所经营车辆的报废和更新手续,以利我们尽快按照上级统一规划,及时购置新型客运车辆投入运营,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申请人:

11424号车主张小红11423号车主王红维 11439号车主李永红11440号车主康红斌 11433号车主王小勇11451号车主宋旭岗

申请单位:武山县运通公交公司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二日

2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