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大20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在公司生

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行使了监

督职能,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一、20##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年3月2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20##年度募集资金

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监事薪酬的议案》等事项。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年3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

20##-006)。

2、20##年4月16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20##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未对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进行

披露。

3、20##年7月2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等

事项。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

20##-035)。

4、20##年8月1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未对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进行

披露。

5、20##年10月12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未对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进行

披露。

二、监事会对公司20##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

的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

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各次董事会会议,

听取了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财务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对公司20##年度依法规范运作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在公司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以及生产经营计划、

重大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等方面,监事会适时审议有关报告,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情况,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股东权益和员工权利。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召开,

决策程序合法,工作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范运作;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

认真细致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季度财

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年度

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

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准确;20##年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3、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

公司按照《公开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

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经核查,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经核查,该报告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相关格

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4、检查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2 年度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收购

瓮安县磷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

东权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20##年度发生关联

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价格制订没有违反公允、

公正的原则,未发生重大或者异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6、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

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核,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

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

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

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检查,对重大事项信

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20##年度,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对《内幕

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了完善修订,

在日常工作中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

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工作,能够如实、完整地记录内幕

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

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

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外信

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等关于管理内幕信息

的制度,并有效执行,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三、监事会20##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东和

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 20##年监事会将做好以下工

作:

1、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促进公司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和

实施。监事会要深入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每月要对公

司生产、销售、成本及各项经济计划指标完成情况做一次检查,认真做好记录和

全面分析。同时针对公司投资活动开展监督。

2、加强风险防范意识,积极参与财务审计,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

高。监事会每季度要对公司财务收支情况和经济效益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把结

果向股东进行全面报告。

3、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监督和履行勤勉尽职义务的意识。监事会定期向股东

汇报对公司监督监察情况,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4、监事会定期组织监事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熟悉财务、

审计等专业知识,提高监事会的工作能力和效率,继续维护好全体股东利益。

5、定期召开会议,就相关事项进行讨论,并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临时会议。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