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查报告

长宁县古河镇兴河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调查报告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四川省委、省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发展环境、改善人居环境的惠民工程,提升城乡环境形象的重要举措,对于实现社会经济全面进步与全面发展、进一步增强城乡形象魅力、改善人居环境和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省委刘奇葆书记指出:“一个地方的脏乱差不是小事,事关群众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事关群众的安全和健康”。因此,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合乎潮流,顺乎民意,关系本地城镇形象和竞争力。为此,古河镇兴河社区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为深入推进综合治理工作,我们对兴河社区100户城镇居民整治情况开展民意调查,了解干部、群众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满意度、支持度、参与度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调查情况如下:

一、 基本情况

这次调查,古河镇兴河社区部分居民住户、城乡结合部住户、社区企事业、单位进行调查的,调查中,男性占48.54%,女性占51.%;年龄在18—30岁的占5.85%,3l一45岁的占50.29%,46—60岁的占43.86%。其中机关工作人员占5.26%,企业工作人员占7.02%,社区(居委会)人员占32.16%,个体、私营单位工作人员占10.53%,城乡结合部居民占18.13%,待业人员占9.94%,离退休人员占9.36%,其他占7 .60%。

二、 调查内容

调查显示:99.42%的社区居民都知道正在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0.58%的居民不知道这一工作。86%的居民参加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动,14%的居民没有参加。100%的居民认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有必要。100%的居民支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100%的居民认为应该长期坚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84.91%的居民感觉居住环境相比治理前有了极大改善;9.82%认为没有多大变化;5.26%认为仍然存在部分脏、乱、差现象。17.54%的居民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总体评价是非常满意;64.33%是比较满意:18.13%是一般。33.25%的居民认为应大力开展环卫知识学习,提高居民环保意识;22.88%认为应聘请失业人员,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监督;18.16%认为应公布举报电话,群众举报监督;25.71%认为应主管部门不定期巡逻检查,对不良情况通过媒体曝光。24.56%的居民在遇到有人破坏环境时应采取不等不靠,主动上前清理处置;36.26%的应采取上前劝阻,监督当事人立即清理;38.01%应采取向主管部门或社区居委会反映;1.17%的居民是怕惹麻烦,视而不见,悄悄离开。17.36%的居民认为在城乡环境问题上乱摆设摊点需要加强整治;15.64%的认为车辆乱停乱放需要加强整治:16.5%的认为乱张帖广告需要加强整治:7.51%的认为违法违规建设需要加强整治;16.01%的认为垃圾乱倒乱扔;12.1%的认为有卫生死角;10.22%的认为乱排放污水、4.56%的认为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三、调查结果显示:

1、环境卫生。100户社区居民中对社区环境卫生认为很满意的占42.2%,认为满意的占39%,认为一般的占8.08%,认为不满意的占4、 04%的为很不满意。不满意理由,认为小街小巷脏、乱、差的占3.04%;认为城乡结合部治理不彻底的占9.15%;认为集贸市场治理污水排放不彻底的5.53%;认为街道保洁差的占21.28%。

2、市场管理。100户社区居民中对我镇市场管理认为很满意的占11.01%;满意的占35.35%;一般的占48.48%;不满意的占3.13%很不满意的占2.02%。不满意理由,认为摊位乱设乱摆的占2.21%;占道经营的1.03%;集贸市场管理不规范的占1.82%;集贸市场基础设施太差的占7.95%。

3、交通管理。100户社区居民中对社区交通管理认为很满意的占2.02%;满意的占30.30%;一般的占47.47%;不满意的占

19. 19%;很不满意的占1.01%。不满意理由,认为车辆乱停乱放的占42.55%;临时停车区域不够的占3l .1%;修车、洗车管理不规范的占10.64%;车辆沿街沿路带入坭杂物的占4.26%;二轮摩托车治理不彻底的占10.64%。

4、施工场地的管理。100户社区居民中对施工场地的管理认为很满意的占3.03%;满意的占35.35%;一般的占41.41%:不满意的占19.19%;很不满意的占I.01%。不满意理由,认为噪音扰民的占50.00%;垃圾没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占30.00%;公共场

所放养宠物的占20.00%。

5、环境保护。100户社区居民中对环境保护认为很满意的占3.03%;满意的占35.35%;一般的占41.41%;不满意的占19. 19%;很不满意的占1.1%。不满意理由,认为污水处理不彻底的占37.14%;垃圾没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占14.29%:公共场所放养宠物的占48.57%。

6、广告管理。100户社区居民中对社区广告管理认为很满意的占30.5%;满意的占26.26%;一般的占46 .46%;不满意的占23.23%;很不满意的占4.04%。不满意理由,认为广告乱贴乱画的占5.21%;广告牌不规范的占7.14%;“牛皮癣”治理不彻底的占

1.79%;路灯设置和管理混乱的占5.36%。

7、城市绿化和亮化。100户社区居民中对绿化和亮化认为很满意的占1.01%;满意的占45.45%;一般的占4.49%;不满意的占4 .04%;很不满意的无。不满意理由,认为社区园林绿化差的占33.33%;公共区域亮化差的占16.67%;主要街道亮化差的占66.67%;背街小巷照明差的占33.33%。

8、公民卫生和文明常识。100户社区居民中对公民卫生和文明常识认为很满意的占11.01%;满意的占58.28%;一般的占24%;不满意的占7.17%;很不满意的无。不满意理由,认为普及卫生知识和健康知识不深入的占44.44%:未成年人卫生文明教育不够的占33.33%;开展“文明出行、平安回家”教育活动力度不够的占22.22%。

四、对策措施:

为切实做好城乡洁净工程,深入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彻底改善社区城乡环境面貌,是新形势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加快社区经济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必然要求。按照上级“关于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相关要求和安排部署,社区高度重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宣传发动,强化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经费投入,找差距、鼓后劲、添措施,使我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更进一步的成效,

1、领导重视,广泛发动:一是社区党支部、居委会一班人,始终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站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高度认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坚持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中之重的惠民工程来抓。社区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相关部门(单位)、社区干部、居民组长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组建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社区成员单位也相应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方式,营造了浓郁的整治舆论氛围。先后出动宣传车100余次,在集镇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发放倡议书1000余份;设置宣传点5个;制作了大型宣传广告、标语10幅。社区群众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知晓率达到100%,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百姓参与整治的主动性、积极性极大提高。制定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实

施方案,初步形成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和全面动员、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2、加强宣传活动、城镇管理深入人心:一是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具体举措,在辖区内开展多次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专题会,逐步树立“人民城镇人民管”的全民城管意识;二是围绕“门前五包”活动的开展,广泛发动群众和社会单位进行“人人动手、清洁城镇”主题宣传活动,主动打扫门前卫生,清除“牛皮癣”,维护各类设施,爱护树木花草,不越门经营,不出摊占道,自觉维护门前秩序;三是组织社区居民、学生和相关部门机关干部走上街头开展义务清扫活动,并广泛发动辖区单位和居民参与;四是把城镇管理队伍、治安综合治理队伍、民兵队伍进行整合,最大限度发挥三支队伍作用。在“创一方繁荣、保一方平安、促一方文明”独树一帜,维护好辖区群众的安全和生产、生活环境,群众的安全感明显提高,受到群众的好评。

3、突出重点,集中整治:以公路、河道沿线、农贸市场、建筑工地、背街小巷、集中居住区、社区院落为重点区域,以农村垃圾处理、“牛皮癣”清理、小流域治理、扬尘治理为重点对象,以治理“五乱”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整治。在“8.29”洪灾期间,最短时间开展集中整治淤泥、清理渣杂。社区共调集车辆10余辆,出动人员300人次,投入资金2万余元,清掏沟渠2公里、污泥500余吨,清理社区卫生死角积存垃圾20吨,清理院落集中居住区杂物50余处,清除“牛皮癣”100余处,拆除不规范户外广告14处,规范车辆停放300余辆,

城乡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

五、建长效机制:

社区环境卫生关系到居民身体健康,一个好的环境对陶冶人们的精神情操、净化人们的心灵、振奋人们精神起着重要作用。为维护社区卫生整洁、亮丽美观、规范卫生管理,特制定如下环境卫生管理机制:1、门前、屋后五包,(即: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店面、包文明)。保持清洁、干净。不准占道摆买、越门出摊,不准在门前屋后、街边、路边堆放杂物, 2、遵守垃圾的收、倒制度,不准乱倒乱堆,遵守余泥处理制度。并负责清理干净。3、爱护公共设施、爱护草、木、绿化设施及公共环境卫生等。损坏公共设施、绿化的草、木,应罚款及加倍赔偿。4、切实治理‘五乱’现象(即垃圾乱扔、广告乱贴、车辆乱停、工地乱象、摊位乱摆),5、不随意丢弃垃圾,做到垃圾袋装,倾倒垃圾在指定地点,(即垃圾房或垃圾清收车辆),

6、居民要养成文明言行、不讲污言秽语、不损害他人权益、不破坏公共卫生,自觉维护城镇环境卫生。7、社区内居民积极参与环境卫生十户联动工程。8、城乡环境大整治,开展社区居民人人参加、个个动手,爱国卫生活动。9、建筑用的砂、石、灰等各种材料,如确实需要在路边堆放的,要做到:①、不影响交通,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②、加强材料堆放管理,经常打扫整洁。③、施工完毕及时处理清运,打扫干净,④、堆放建筑材料前,要提出申请,并按规定位置堆放。

通过制定长效机制,使社区优美、整洁、文明、干净、亮丽的生活环境卫生观念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参与治理,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并用我们的热情和真诚,塑造崭新的美好新社区形象,社区居民个个为环境卫生治理出力的良好格局。

20xx年2月25日

 

第二篇:宜市治理办【20xx】22号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社区环境专项治理实施意见

宜宾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宜市治理办?2012?22号

宜宾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宜宾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社区环境专项治理的

实施意见

各区县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20xx年是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档升级”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市容市貌水平,进一步推进环境治理工作向基层、村庄和盲点死角延伸,健全机制,完善设施,精细化管理,提高管理效能,提升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全市社区环境治理工作,着力打造“生态宜宾、宜居宜宾”,为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省“环境优美优秀示范市”创造良好的社区环境。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省环境优美优秀示范市的工作要求,现就20xx年社区环境专项治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和谐社区为主题,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优势,紧紧围绕“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目标,营造“清洁、整洁、舒适”的社区居住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总结去年社区环境专项治理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今年用几个月时间,再次开展社区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到20xx年底,各区县所有社区的环境卫生达到《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要求,同时,在专项治理期间,着力打造一批亮点示范小区,使社区环境治理得到一次全面提升,使全市广大群众对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有进一步的认识,建立起适应治理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队伍和清扫保洁队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建设水平、居民文明卫生素质全面提升,社区环境卫生状况、社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社区面貌明显改观,为我市创建全省环境优美优秀示范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奠定良好基础。

三、工作主要内容

在巩固去年社区环境专项治理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建设和完善社区基础设施,清洁社区辖区内环境,使社区环境卫生有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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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的宣传活动。要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集中组织教育动员和宣传发动工作,再次掀起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专项治理宣传活动的高潮。要大力建设和充分利用居务公开栏、社区阅览室、宣传画廊、文化站(室)、社区课堂、社区广场、社区小报等平台,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要通过在社区中发放倡议书(信)、宣传册、组织社区居民创作编排一批文艺节目、举办书画展览、自创自编一些小故事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开展文明卫生家庭评选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结合“爱社区、除陋习、树新风、共建和谐美好家园”主题活动,定期开展文明卫生社区、文明卫生楼院、文明卫生家庭、文明卫生商铺评选,社区流动红旗评选等活动,建立健全文明卫生奖惩机制,提倡文明新风,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家庭和个人卫生习惯,树立公共卫生意识,改变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倒污水、高空抛物等不良陋习。要开展垃圾分类、节约能源、认养绿地、植树造林等以家庭成员为主体的净化美化社区环境活动,营造社区、家庭共树文明卫生新风的氛围。

(三)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社区志愿者活动。社区要积极组织动员居民参加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志愿服务、城乡环境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城乡环境生态保护志愿服务、文明卫生知识宣传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志愿者活动,动员全体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全社会大力支持。要充分发挥好党员志愿者、青 —3—

年志愿者、低保对象志愿者的作用,动员组织青年文明号与社区“一对一”、“多对一”结对,攻克社区环境治理难点。

(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教育培训活动。要充分利用市民学校、社区课堂等平台,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除陋习、树新风”作为重要的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健康、文明的社区文化娱乐活动。要开展文明卫生常识教育、健康知识普及教育,逐步提高居民卫生意识、环保意识、文明意识,养成居民良好的文明生活习惯和环保习惯。

(五)开展社区环境治理共驻共建活动。各区县要积极开展社区环境治理共驻共建活动,要探索在社区逐步建立以财政拨款、驻辖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共驻共建、社会各方资助的多渠道经费投入办法。要求市级、县级对口联系社区各部门,要对社区给予经济上、物资上的帮助,为搞好社区环境治理和环境建设工作出谋划策。对口联系各区县的10个市级部门,要加强对联系区县的督导工作,确保社区环境治理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对口联系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畴。同时,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等途径,努力形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的良性互动机制。

(六)开展打造亮点小区和示范小区活动。亮点小区的打造针对的是城区老旧居民区和城乡结合部的“城中村”,不含新建小区。各地要努力打造一批亮点小区:翠屏区要打造4个亮点小区,南溪区要打造3个亮点小区,其他各县要在县城各打造2个亮点小区(屏山县因移民特殊情况,不参加本次专项治理行 —4—

动),以点带面、以点促面。要按照社区环境治理“净化、美化、亮化、绿化、文化”的工作要求,展示社区环境专项治理的成效,并充分发挥榜样和先进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扎实、持久开展。

(七)开展社区环境卫生清洁和全面提升整治活动。要通过专项治理工作解决社区内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等“五乱”现象,消灭社区内背街小巷的卫生死角,加强街巷道路、污水沟、下水道、旱厕、垃圾池的全面治理和建设,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社区环境专项治理带来的变化,使社区环境得到一次全面提高。

四、具体要求

(一)时间。各区县开展社区环境综合治理亮点小区打造具体时间要求见附件。

(二)亮点社区和亮点小区具体要求。1.积极推行居民垃圾分类收集,完善社区内的果皮箱、垃圾池、垃圾转运点、污水管网等环卫硬件设施;2.全面改造社区内旱厕,消除社区内公厕的脏乱差臭现象;3.加大对小区道路、庭院的硬化和环境的绿化;4.要定期开展义务大扫除、环境卫生日等活动,发动居民群众清扫住宅区房前屋后、绿化带内垃圾,清理楼道和楼顶垃圾,清除建筑物的牛皮癣、小广告,清理线网乱拉等现象,消灭城市背街小巷的卫生死角,治理好本社区管辖范围内脏、乱、差现象;5.社区要指导物业公司管理的居民小区建立小区卫生保洁的定期督查、检查、考核、评比制度。要着力解决单 —5—

位家属院、没有物业管理公司的居民楼院的环境卫生整治。要积极推行社区和院落居民自治制度,力争使每个社区都制定出符合本辖区实际的居民文明公约、居民卫生公约、居民行为规范等居规民约,引导社区居民树立公共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家庭和个人卫生习惯;6.做到“五个有”即:有具体负责人、有规章制度、有管理办法、有专项资金保障、有长效机制;7.社区要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巡查制度,开展对辖区内的违章建筑、环境卫生状况进行日常巡查、登记和上报。

(三)经费投入。为确保工作实效,各区县要加大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社区环境专项治理活动的投入,要求翠屏区投入不低于300万元,南溪区投入不低于250万元,其余各县投入不低于150万元,其中每个区县打造亮点小区投入按每个亮点小区平均不低于50万元标准执行。

(四)明确职责,分工协作。根据“属地为主、部门配合”的原则,各区县是打造亮点社区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区县民政局应切实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并与各区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推进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力度,区、县、市级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对口联系街道、城关镇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也要加强督导工作,共同抓好《实施意见》的落实。同时,社区环境治理涉及到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必须“一把手”负责,落实责任,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五)督促检查,考核问责。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责任分解制度和考核办法,采取多种形式督促检查,把自查、互查 —6—

与抽查结合起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重点加以解决。市城乡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和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督查和暗访,对行动不力、问题整改不及时的,进行通报或煤体报光,对行动迟缓,限期整改仍未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对区县社区环境治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任务考核,同时纳入对区县民政工作的目标考核。

(六)交叉检查,完善提高。继续实行“红旗引路、黄旗问责”工作机制,市城乡环境综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市民政局组成检查组适时开展社区环境专项治理检查评比,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和《考核标准》进行考核,确定流动红旗和黄旗。各地要及时总结推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社区环境专项治理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工作不断深入开展。要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先进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不断上台阶。

附件:20xx年各区县亮点小区打造目标任务表。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城乡环境 社区 实施意见

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2月1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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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xx年各区县亮点小区打造目标任务表

宜市治理办20xx22号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社区环境专项治理实施意见

备注:1、此次亮点小区的打造针对的是城区老旧居民区和城乡结合部的“城中村”,不含新建小区。2、屏山县因移民特殊情况,不参加本次社区环境专项治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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