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奉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运作考察报告

关于赴开县奉节考察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情况的报告

国资公司及子公司自20xx年以来,为县上重点项目建设累计融资15.3亿元,有力的推动了县域经济发展。去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后,逐步规范了地方政府融资管理。国资公司是我县唯一保留的政府性融资平台公司,几年来,通过贷新还旧和财政多方筹集等方式,已偿还7.01亿元,尚有贷款余额 8.29亿元,现无还款来源,偿债压力较大。继续借新还旧,现存的平台公司达不到银监会和银行的要求,无法贷款融资,直接威逼着政府信用,财政风险逐渐增大。鉴于此,本着学习借鉴外地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运作经验,做实、做大、做强我县融资平台公司,推进我县融资平台公司运作,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xx年10月27日常务副县长刘诗权带领县财政局、建委、国土局、国资公司等部门领导赴开县、奉节进行了学习考察,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县奉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基本情况

1.开县开乾公司基本情况。在开县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为解决政府融资发展难题,20xx年4月,开县政府在对以前的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整合的基础上,成立了开县开乾公司,担负全县政府融资和建设任务。目前该公司有职 1

工37人,注册资本30亿元,储备土地10000余亩,资产规模120亿元,银行融资50亿元,在建融资项目37个,并通过独资、控股、参股等形式下辖7个子公司。

2.奉节宏安公司基本情况。该公司成立于20xx年,以西部新区(新城朱衣拓展区)为载体,担负全县主要融资和建设任务。通过政府注入,资本公积转增,目前该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储备土地5180亩,资产规模58.5亿元,银行融资25亿元,下辖四个子公司。

开县、奉节两地政府性融资平台公司都是通过土地储备、资产整合、企业股份制改造、财政注入、税费返还、项目资金打捆投入等运作模式已将公司做大、盘强。目前,两地公司运行平稳,政府融资已进入借、用、还的良性循环轨道。

二、开县奉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成功运作的经验

(一)领导高度重视,思想认识统一

两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通过融资提速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始终把政府融资平台建设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来抓,并清醒的认识到,在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文件后,再依靠政府承诺、人大批准、财政担保的政府行为去融资搞建设根本行不通。为此,两县政府进一步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建立了有实际经营、实实在在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并在人、财、物、政策等方面都给与了大力的支持。两家公司董事长都由政协副主席担任,开乾公司的总经 2

理还担任县金融办主任、县委委办副主任;一般工作人员在全县范围内通过借调、抽调、选调、公开招聘等方式充实。县委、政府每年召开两次关于融资平台公司发展的专题会,研究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还大胆帮平台公司承担责任,因为县级土地储备按上级政策规定很多方面行不通,违规、踩红线在所难免,很多事情只做不说,多做少说,只要结果,不问过程,一切服从服务于做实、做大、做强融资平台公司。

(二)资产总归集

开县、奉节两县通过不同方式把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特别是有经营收益的资产、改制后的企业全部资产、现有企业优良资产、政府全额投资形成的产权明晰的公益性资产归集后全部注入县融资平台公司,做实做大平台公司资产规模,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资产归集注入公司后不仅有利于全县经营性资产的统一经营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还可以增加融资平台公司的经营渠道和经营收入,提高公司的现金流。必要的时候县融资平台公司还可以资产抵押、置换等运作方式向金融机构融资,合理的调配资产,让资产发挥效率最大化。

(三)土地总储备

开县、奉节两县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都具有一级土地开发、整治储备权利,县政府授权国土部门,按照约定条款,遵循土地交易、储备程序由融资平台公司储备经政府批准的土地。在融资平台公司对储备土地进行整治后,根据融资贷款到期的时间要求,分批报经政府批准,按土地交易规定对 3

土地进行市场化运作,出让收入作为到期还款的主要来源。

两家公司储备的土地主要包括:新城拓展区、城市建设后规划区内空闲的边角土地、县内库岸治理堤岸整治新形成的土地、可调配的移民土地。

两家公司土地储备的指标来源主要有:全县每年计划内指标、移民控制指标政府统一调剂部分、县内已经取得的土地指标、县国土局向市争取的计划外指标、向市土地交易所购置的地票指标。

两家公司土地储备的模式主要有:真储备,实实在在储备的土地,可作为贷款抵押资产和现金流来源,到期通过出让取得的收入归还银行贷款;抵押物储备,仅仅完善贷款抵押物手续的储备土地,银行融资现金流测算,正常经营已能够全覆盖,贷款到期不用出让还款。

两家公司土地出让收入的分配方式是:开乾公司将储备的土地通过公开招、拍、挂取得的出让收入,全额上交财政。财政首先将土地整治成本全额返还公司,再按政策规定提取相关基金和费用,除上交市财政外,本级收入原则上安排给公司使用。宏安公司除执行开乾公司政策外,土地开发产生的税收县级留存部分全部返还公司。

(四)项目总业主

开县、奉节两县政府投资建设的所有项目,都实行项目业主和建设业主分开,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是全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总业主,建设业主根据实际情况由项目主管部门和子公司承担。融资平台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负责项目的立项申 4

请、可研报告、实施方案、项目预算、预算评审等进入招投标前的一切工作,招投标完成后由建设业主负责后续工作。为此,两家公司均拥有一批专门做项目包装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同项目分散在各主管部门都请中介公司做项目包装策划相比较要节约相当的物力、财力。项目实行总业主后,有利于提高项目的质量,减少项目的盲目性和重复性,更有利于全县项目资金的打捆使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项目资金的来源问题,上级专项和补助资金也可以顺理成章进入融资平公司,在增加公司现金流的同时,增大公司资本、资产,实实在在做大做强融资平台公司。

(五)投资总主体

开县、奉节两县政府授权融资平台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通过市场运作,应用灵活多样的融资方式解决政府项目建设的资金缺口,债权债务由融资平台公司承担,规避了政府财政风险。同时,实现了政企分开,由政府行使规划、监督和政策支持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承担项目策划、投融资、建设、管理和有收益项目营运,达到了“统一发展规划、统一土地储备、统一建设开发、统一资产经营”的目标。此外,开县开乾公司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还独资成立了担保公司,开县政府一切对外投资和合作都是以开乾公司为主体。

(六)融资总平台

开县、奉节两县政府投资建设所有项目均由融资平台公司统一包装,统一负责项目资金的融入、使用、偿还,保障 5

资金链的安全完整。在资金使用上用活流量、用好增量、用足存量,便捷灵活的调度,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在资金偿还上,改变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过分依赖银行贷款,融资渠道单一的现状,逐步建立起财政资金、民间资本、经营收益等相结合的债务清偿机制,从而建立起资金借、用、还的良性循环体制,确保了全县竣工项目保结算、在建项目保进度、新增项目保调度的长效机制。

开县、奉节两县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利用投资主体的身份,在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上,根据项目的特点灵活采用BT(建设—移交)、BOT(建设—经营—移交) 、PPP(公私合作制)等融资方式,积极运用公司融资,出售资产股权、组建投资基金、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等信托产品,扩充融资规模,较好发挥了资产的杠杆效益,促进了两县的经济社会繁荣发展。

三、对我县融资平台公司的几点建议

(一)做大做实一家平台公司。鉴于巫山实际,做大做实国资公司,将该公司从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退出,打造成一般类公司,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建议由一名有经验、精力的县领导担任公司董事长,加大公司统筹协调力度,同时,选调或聘用一批懂财务、懂金融、善经营、精于包装项目的专业人才充实到平台公司。把平台公司做成资产规模、注册资本、收入来源能满足银行要求的政府性实体公司。

(二)切实整合全县国有资产。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房 6

屋资产,其产权划归平台公司,特别是有经营收益的资产,其所有权和经营收益权必须无条件划转归平台公司;授权平台公司土地一级开发、建设权;政府特许经营权及国有资源分时注入到平台公司。

(三)建立融资借入、管理、偿还的良性循环机制。授予平台公司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的投资总主体和项目总业主职能,统一筹集、调度全县重点项目资金,监督融资使用过程,多渠道解决公司收入来源不足的问题,确保公司经营性收益对贷款本息全覆盖,使公司融资借入、管理、使用、偿还良性循环。

(四)出台支持平台公司发展的优惠政策。公司的土地出让净收益、经营和开发产生的税收县级留存部分,财政全额安排给公司用于偿债和建设。批准划转给公司的资产,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按规定应缴纳的“规费”,实行挂帐处理或按原渠道返还,公司用于偿债和建设。

参加考察人员:刘诗权、田远东、罗良谷、谢全辉、汪忠来、王新、曾武、袁钦容、罗品寿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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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DIGEST OF POLICY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部分 总说明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公益性项目债务的核算和报告,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生的公益性项目债务。

本办法所指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国发?2010?19号文件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相关规定的融资平台公司。

本办法所指的公益性项目,是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投资项目,如市政建设、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公共卫生、基础科研、义务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指的公益性项目债务,是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以下简称融资平台公司)因公益性项目建设发生的债务。

融资平台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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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EST OF POLICY 部经济业务和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就公益性项目债务相关的业务和事项设置辅助账簿体系,进行辅助核算和报告。

第三条 融资平台公司对公益性项目债务进行辅助核算,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设置和使用辅助账科目。发生公益性项目债务相关业务和事项时,应当援引相关原始凭证编号,编制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辅助账,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

第四条 融资平台公司公益性项目债务的辅助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第五条 融资平台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编制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公益性项目债务报表。融资平台公司公益性项目债务报表由债务增减变动表、公益性项目与非公益性项目债务一览表、逾期公益性项目债务明细表、担保情况表组成。

第二部分 辅助账科目及其使用说明

第六条 公益性项目债务辅助账科目名称及编号。

序号 名 称

一、偿债资金类

1 已收款项

一般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预算外

非财政性资金

2 应收款项

待分配

项目支出

转贷

2

DIGEST OF POLICY 应计利息

担保损失支出

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二、债务资金类

3 银行借款

未逾期

逾期

4 应付债券

5 应付利息

未逾期

逾期

6 应付款项

第七条 公益性项目债务辅助账科目使用说明。

一、“已收款项”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融资平台公司收到的、用于偿还公益性项目债务的财政性资金和非财政性资金。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外”、“非财政性资金”等明细科目,并按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明细科目下应设置“注入融资平台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因公益性项目建设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返还”、“ 车辆通行费”、“其他”等明细科目,“非财政性资金”明细科目下可根据需要设置明细科目。

(三)已收款项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收到用于偿还公益性项目债务的财政性资金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外),贷记“应收款项——财政性资金”科目。

收到用于偿还公益性项目债务的非财政性资金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非财政性资金),贷记“应收款项——非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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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EST OF POLICY 性资金”科目。

2.偿还公益性项目债务时,借记“银行借款”、“应付债券”、“应付利息”、“应付款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融资平台公司收到的、尚未用于偿还公益性项目债务的财政性资金和非财政性资金。

二、“应收款项”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融资平台公司经核实认定应当收取的、用于偿还公益性项目债务的财政性资金和非财政性资金。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待分配”、“项目支出”、“转贷”、“应计利息”、“担保损失支出”、“财政性资金”、“非财政性资金”等明细科目,并按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其中,“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可根据需要按照支出类型设置“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筑物购建”、“设备购置”、“其他”等明细科目,“财政性资金”明细科目下应当按照偿债资金来源设置“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外”等明细科目,“非财政性资金”明细科目下可根据需要设置明细科目。

(三)应收款项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收到公益性项目债务资金时,按照核实认定的公益性项目债务金额,借记本科目(待分配),贷记“银行借款”、“应付债券”等科目。

2.将公益性项目债务资金用于支付项目支出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项目支出),贷记本科目(待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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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EST OF POLICY 3.将公益性项目债务资金转贷时,按照实际转贷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转贷),贷记本科目(待分配)。

4.计提公益性项目债务利息时,按照核实认定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应计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

5.对外债转贷形成的公益性项目债务,应当于会计期末按照期末汇率计算调整本科目以及“银行借款”、“应付利息”等科目的期末余额,按照调整金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待分配、项目支出、转贷、应计利息),贷记或借记“银行借款”、“应付利息”等科目。

6.收到用于偿还公益性项目债务的财政性资金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已收款项——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外”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性资金)。

财政部门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偿还公益性项目债务的,按照财政直接支付的金额,借记“银行借款”、“应付债券”、“应付利息”、“应付款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性资金)。

收到用于偿还公益性项目债务的非财政性资金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已收款项——非财政性资金”科目,贷记本科目(非财政性资金)。

7.项目完成且对应的公益性项目债务偿还完毕,下年初对相关科目进行冲转,按照有关明细科目的余额,借记本科目(财政性资金、非财政性资金),贷记本科目(项目支出、转贷、应计利息)。

8.发生属于公益性项目的担保损失时,按照核实认定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担保损失支出),贷记“应付款项”科目。收到用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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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EST OF POLICY 担保损失的财政性资金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已收款项”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性资金)。收到用于支付担保损失的非财政性资金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已收款项”科目,贷记本科目(非财政性资金)。偿付担保损失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应付款项”科目,贷记“已收款项”科目。

担保损失偿付完毕,下年初进行冲转,借记本科目(财政性资金、非财政性资金),贷记本科目(担保损失支出)。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融资平台公司应收未收的、用于偿还公益性项目债务的财政性资金和非财政性资金。

三、“银行借款”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融资平台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借入的,经核实认定用于公益性项目的各种借款。

(二)本科目应当根据债务是否逾期设置“未逾期”和“逾期”明细科目,并按照债权人、项目、偿债资金来源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银行借款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收到银行借款资金时,按照核实认定的属于公益性项目债务的金额,借记“应收款项——待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未逾期)。

2.债务逾期时,按照逾期债务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未逾期),贷记本科目(逾期)。

3.偿还属于公益性项目债务银行借款本金时,按照实际偿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已收款项”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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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EST OF POLICY 财政部门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偿还银行借款本金的,按照财政直接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款项——财政性资金”科目。

4. 对外债转贷形成的属于公益性项目债务的银行借款本金,应当于会计期末按照期末汇率计算调整本科目以及“应收款项”科目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按照调整金额,借记或贷记“应收款项——待分配、项目支出、转贷”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偿还的属于公益性项目债务的银行借款本金。

四、“应付债券”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融资平台公司发行的、经核实认定用于公益性项目的债券本金。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债券编号、项目、偿债资金来源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债券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发行债券取得资金时,按照核实认定的属于公益性项目债务的金额,借记“应收款项——待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

2.偿还属于公益性项目债务的债券本金时,按照实际偿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已收款项”科目。

财政部门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偿还属于公益性项目债务的债券本金的,按照财政直接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款项——财政性资金”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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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EST OF POLICY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偿还的属于公益性项目债务的债券本金。

五、“应付利息”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融资平台公司公益性项目债务计提的应付利息。

(二)本科目应当根据债务是否逾期设置“未逾期”和“逾期”明细科目,并按照债权人或债券编号、项目、偿债资金来源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利息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计提公益性项目债务利息时,按照核实认定的金额,借记“应收款项——应计利息”科目,贷记本科目。

2. 债务逾期时,按照逾期债务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未逾期),贷记本科目(逾期)。

3.偿还公益性项目债务利息时,按照实际偿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已收款项”科目。

财政部门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偿还公益性项目债务利息的,按照财政直接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款项——财政性资金”科目。

4.对外债转贷形成的公益性项目债务利息,应当于会计期末按照期末汇率计算调整本科目以及“应收款项”科目有关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按照调整金额,借记或贷记“应收款项——应计利息”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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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EST OF POLICY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偿还的公益性项目债务利息。

六、“应付款项”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融资平台公司公益性项目债务中除银行借款、应付债券、应付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付款项,如担保损失支出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债权人、项目、偿债资金来源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款项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发生属于公益性项目的担保损失时,按照核实认定的金额,借记“应收款项——担保损失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用于支付担保损失的财政性资金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已收款项”科目,贷记“应收款项——财政性资金”科目。收到用于支付担保损失的非财政性资金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已收款项”科目,贷记“应收款项——非财政性资金”科目。偿付担保损失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已收款项”科目。

2. 发生除担保损失外的属于公益性项目债务的应付款项时,按照核实认定的债务金额,借记“应收款项——待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用于偿还应付款项的财政性资金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已收款项”科目,贷记“应收款项——财政性资金”科目。收到用于偿还应付款项的非财政性资金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已收款项”科目,贷记“应收款项——非财政性资金”科目。实际支付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已收款项”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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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EST OF POLICY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偿还的属于公益性项目债务的其他各种应付款项。

第三部分 报表及编制说明

第八条 公益性项目债务报表及编制说明。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一、债务增减变动表

(一)报表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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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EST OF POLICY

债 务 增 减 变 动 表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二)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融资平台公司某一会计期间债务的增减变动及余额情况。

2.本表“债务类型”栏应当按照债权人名称填列。

3.本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当根据上年年末本表“期末数”栏内数字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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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EST OF POLICY 4.本表“当期增加”栏数字,反映债务从年初到当期期末的增加情况。其中,“公益性项目”栏应当根据辅助账“银行借款”、“应付债券”、“应付利息”、“应付款项”等科目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非公益性项目”栏应当根据企业账簿有关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5. 本表“当期减少”栏数字,反映债务从年初到当期期末的偿还情况。其中,“公益性项目”栏应当根据辅助账“银行借款”、“应付债券”、“应付利息”、“应付款项”等科目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非公益性项目”栏应当根据企业账簿有关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6. 本表“期末数”栏数字,反映债务期末余额。其中,“公益性项目”栏应当根据辅助账“银行借款”、“应付债券”、“应付利息”、“应付款项”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分析填列,“非公益性项目”栏应当根据企业账簿有关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二、公益性项目与非公益性项目债务一览表

(一)报表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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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EST OF POLICY

公 益 性 项 目 与 非 公 益 性 项 目 债 务 一 览 表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二)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融资平台公司公益性项目及非公益性项目债务的增

减变动及余额情况。

2.本表“项目名称”栏反映各类项目的具体名称。融资平台公司

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项目或项目类别填报。

3.本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当根据上年年末本表“期末

数”栏内数字填列。

4.本表“当期增加”栏内“本金”栏数字,反映各项目或各项目

类别对应的债务本金从年初到当期期末的增加情况。其中,“公益性项目”应当根据辅助账“银行借款”、“应付债券”、“应付款项”等科目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非公益性项目”应当根据企业账簿有关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本表“当期增加”栏内“利息”栏数字,反映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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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EST OF POLICY 项目或各项目类别对应的债务利息从年初到当期期末的增加情况,其中,“公益性项目”应当根据辅助账“应付利息”科目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非公益性项目”应当根据企业账簿有关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5. 本表“当期减少”栏内“本金”栏数字,反映各项目或各项目类别对应的债务本金从年初到当期期末的偿还情况。其中,“公益性项目”应当根据辅助账“银行借款”、“应付债券”、“应付款项”等科目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非公益性项目”应当根据企业账簿有关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本表“当期减少”栏内“利息”栏数字,反映各项目或各项目类别对应的债务利息从年初到当期期末的偿还情况,其中,“公益性项目”应当根据辅助账“应付利息”科目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非公益性项目”应当根据企业账簿有关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6. 本表“期末数”栏内“本金”栏数字,反映各项目或各项目类别对应的债务本金期末余额。其中,“公益性项目”应当根据辅助账“银行借款”、“应付债券”、“应付款项”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分析填列,“非公益性项目”应当根据企业账簿有关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本表“期末数”栏内“利息”栏数字,反映各项目或各项目类别对应的债务利息期末余额,其中,“公益性项目”应当根据辅助账“应付利息”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分析填列,“非公益性项目”应当根据企业账簿有关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三、逾期公益性项目债务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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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EST OF POLICY

(一)报表样式

逾 期 公 益 性 项 目 债 务 明 细 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元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二)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融资平台公司当期逾期公益性项目债务增减变动及结余情况。

2.本表“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外”、“非财政性资金”栏内各“年初逾期”栏数字,应当根据上年年末本表“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外”、“非财政性资金”栏内各“期末逾期”栏内数字填列。

3.本表“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外”、“非财政性资金”栏内各“当期新增”栏数字,反映从年初到当期期末新增的逾期债务,应当根据辅助账“银行借款——逾期”、“应付利息——逾期”等科目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4.本表“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外”、“非财政性资金”栏内各“当期偿还”栏数字,反映从年初到当期期末偿还的逾期债务,应当根据辅助账“银行借款——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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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EST OF POLICY

期”、“应付利息——逾期”等科目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5.本表“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外”、“非财政性资金”栏内各“期末逾期”栏数字,反映逾期债务的期末余额,应当根据辅助账“银行借款——逾期”、“应付利息——逾期”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分析填列。

四、担保情况表 (一)报表样式

担 保 情 况 表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二)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融资平台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及经核实认定的担保损失的增减变动情况。

2.本表“担保项目”栏目,反映对外提供担保的项目的具体名称。本栏目应当根据辅助账簿及有关文件、合同的信息填列。

3.本表“担保金额”栏目,反映对外提供担保的金额。本栏目应当根据有关文件、合同的信息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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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EST OF POLICY 4.本表“已核实认定的担保损失年初余额”栏数字,应当根据上年年末本表“已核实认定的担保损失期末余额”栏内数字填列。

5.本表“当期核实认定的担保损失”栏目,反映从年初到当期期末核实认定的属于公益性项目的担保损失。本栏目应当根据辅助账“应付款项”科目有关明细科目本期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6.本表“当期实际赔偿金额”栏目,反映从年初到当期期末实际偿付的赔偿金额。本栏目应当根据辅助账“应付款项”科目有关明细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7.本表“期末核实认定的担保损失”栏目,反映已核实认定的属于公益性项目的担保损失期末余额。本栏目应当根据辅助账“应付款项”科目有关明细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分析填列。

第四部分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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