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少年犯罪的调查报告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调查报告

青少年正处在十几二十几岁这个令人羡慕的黄金年龄段,本应是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展现自身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段。然而,有的青少年却由于种种原因,却陷入了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历表上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笔者运用在电大所学法律知识,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写出了本调查报告。

20xx年至20xx年,陕西省西安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青少年(14至25周岁)犯罪嫌疑人1838人(其中14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505人),占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总数4878人的43.5%。青少年犯罪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重接近50%,且犯罪年龄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应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犯罪特征鲜明

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类型以侵财型犯罪为主,此类占批捕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65%,以抢劫和盗窃最突出,其次是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犯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较常见,三年共批捕杀人、伤害、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920人。赖某某等3人(年龄在14-17岁不等)为抢摩托车,以雇车为名将载客司机谢某某骗到偏僻路段,用西瓜刀将谢某某砍死后,骑着抢来的摩托车逃离现场,荒唐的是,作案前3人还模仿电影里的镜头,特地到城里买了一块手表,看杀一个人要花多长时间。黄某某仅仅因其父不肯给他200元“出门打工费”,便当场用水果刀将其父刺伤致死。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类型向多样化发展,出现一些新的类型,如绑架、投毒、妨害公务、非法拘禁、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特别是与网络有关的犯罪明显增加,如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等。姜某某通过玩网络游戏认识浙江的网友楼某某后,多次以做生意急需资金为由向楼某某“借”(实为诈骗)了70多万元用于挥霍。

青少年犯罪的手段向成人化、智能化发展。一些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明显增强,利用从报刊、影视上学到的反侦查手段实施犯罪。黄某某、刘某某、罗某某(均为17岁)等人疯狂盗窃作案14起,案值达5万余元,他们分工明确,事先踩点,选好作案目标,戴手套作案,作案不留痕迹,加大了侦查机关的破案难度。

在作案时,有的青少年往往不计后果,采取残忍手段。陈某某、黄某(两人均为18岁,已于20xx年10月被执行死刑)伙同郭某某、林某某、林某某经多次密谋,事先便踩点好埋尸地点,绑架了小学六年级学生连某,采取先“撕票”后勒索30万元现金的手法,用尼龙绳残忍地将连某活活勒死。周某某等九人受色情影片、书刊的影响,经预谋,在一周末晚上,由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将其初中女同学江某某等3人骗出喝酒,九犯罪嫌疑人对三少女轮番敬酒,后不顾江某某的苦苦哀求和反抗,对江某某实施了L##J。

青少年犯罪的方式以结伙或共同犯罪为主,出现了帮派苗头。主要表现在抢劫、抢夺、绑架、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中,基本上都是2个人以上共同作案,在批捕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占了62%。从结伙类型来看,社会青年易与有前科的人结伙,在校生易与辍学生结伙,他们之间相互影响、感染,互相提供信息、技术,作案的动因、能力、频度大大提高。17岁的胡某某和16岁的赖某某因不服其同伙被人欺负,邀集一伙人,携带马刀等凶器,对中学生谢某等十人恣意砍、打,致使谢某等7名学生不同程度被砍、打伤(其中一名重伤者达六级伤残)。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一些青少年模仿港澳台的黑社会组织,组成具有黑社会萌芽性质的犯罪团伙实施犯罪活动。20xx年查处的“蝎子帮”,就是由6名16至20岁的青少

年(其中一名为女性)组成,他们设立“帮主”、“堂主”,在当地发展成员43名,疯狂实施抢劫、盗窃、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

青少年犯罪的主体呈现男性化、低素质化,无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犯罪突出。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中90%以上为男性。因近年来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和维权活动主要是以学校为依托,在校生犯罪率较低,仅占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1.2%。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中一大部分为无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三年共批捕无业青少年犯罪嫌疑人323人、外来务工青少年犯罪嫌疑人256人。他们大多数文化水平不高,法制意识差,基本属于学校的流失生、辍学生或社会上的“问题青年”,为了满足私欲或追求剌激,走上了犯罪道路。

犯罪成因多样

青少年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有社会、家庭、学校及自身等各个方面的因素影响。

社会不良文化影响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一些地方“黑网吧”有抬头之势,超时营业、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网吧经营者以电脑学校、职业技术培训班等为名,“挂羊头卖狗肉”,极具隐蔽性。走私、盗版音像制品活动猖獗,其内容往往给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以青少年学生为读者对象的有害卡通画册和淫秽“口袋本”图书屡禁不止,违规经营歌舞厅、录像厅和淫秽色情表演在一些地方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青少年好奇心强,有强烈的模仿欲望,难以抵制不良诱惑,容易走向犯罪。 不良家庭环境也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师长,良好的家庭环境,会促进子女的健康成长,反之,则会造成子女的心理障碍,以致诱发违法犯罪。放任型家庭使青少年缺乏家庭必要的管束,容易受到不良诱惑。溺爱型家庭对孩子百般溺爱,易使孩子任性娇纵、我行我素。粗暴型家庭易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或自暴自弃,有的家长恨铁不成钢,不顾子女的内心感受,经常对子女大打出手。父母自身素质偏低型家庭忙于做生意或沉溺在酗酒、赌博、搓麻将上,对子女产生潜移默化的不良影响。还有的家庭对子女的性教育采取回避的方法,缺乏用科学方法加以正确引导,使孩子不能顺利度过青春期。另外,家庭的变故,如父母离异、死亡及父母犯罪等,都有可能会使子女失去家庭的温暖和精神支柱,产生孤傲冷漠、报复等病态心理,有的甚至过早辍学流入社会,与社会不良青年结群而误入歧途。

学校对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疏忽,也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许多学校在“应试教育”的指挥棒下,片面追求升学率,不重视德育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疏于管理、教育。有的教育方法不当,使“后进生”无人过问或受老师及同学的冷眼看待,产生逆反心理,对学习、前途丧失信心,出现厌学、辍学现象,最终脱离学校,走入社会。流入社会后,校外教育工作又没有跟上,无人管理,从而使这些青少年滑坡堕落的危险性大大增大。 青少年自身生理、心理成长因素也不容忽视。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正处于发育期,尚未形成完整的人格和正确的理想、道德观念,缺乏是非曲直的判断力,容易感情冲动而失去理智和控制,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以致产生犯罪动机。

犯罪预防任重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是多方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笔者认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也必须从多方面下手,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规划,进行立体的多方位治理,治标和治本相结合,以教育为本,预防为主,才能有效减少青少年犯罪。

第一,要从家庭入手,家长对子女必须真正承担起法定义务和社会道德义务。应恩威有节,循循善诱,使子女懂世事,有礼节,且坚强务实,会处理自己遇到的各种问题,会理智地对待生活中的各种人际关系。同时,家长要特别注意子女的不良倾向,及时加以诱导和释疑,使其明白发展下去的后果,教会子女正确思考和面对人生。

第二,要从社会入手,给青少年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应该为青少年提供健康向上的学习、生活环境。对于当前文化市场存在的“黄”、“赌”、“毒”泛滥之状况,应坚持不懈地进行整顿,加强监督检查。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应加大打击力度,不断净化我们的社会环境。

第三,要加强对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和控制教育。学校和家长应加强对青少年的人生观、世界观的教育,使他们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时刻把握住他们的思想脉搏,经常性地进行法制教育,以提高他们辨别“是”、“非”的能力。还要有意识地磨炼他们的心理素质,让他们进行健康有益的活动来充实自己。

第四,要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青少年犯罪后,无论是家庭还是社会都不能弃之不理,应结合他们具有的可塑性强、易改造的特点,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把着眼点放在对他们的感化、挽救上,使他们早日回归家庭,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一员。

第五,社会各部门应加强联系,建立起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体系。对青少年犯罪的控制与预防,单凭某一个部门的努力是难以奏效的。这个社会性的问题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形成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工作网络,使“花儿”不再过早凋零。

 

第二篇:关于网络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的调查报告

关于网络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的调查报告

时间:2011.1.20

班级:08应化1w

姓名:李春生

互联网将分散于世界各地的信息联结起来,成为吸纳、交换、传递、品味信息和分享文明进步的大平台,它增加了青少年吸收信息和知识的渠道,缩短了人际交往的时间和空间,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然而技术从来不是一个中立的力量,它往往是一把双刃剑,网络既有助于青少年开阔视野,接受前卫观念,关注世界前沿问题,又会传播一些颓废、黄色下流甚至反动的垃圾信息,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由此引发的青少年犯罪日益增多。

一、网络引发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1、消极的网络文化造成青少年道德观念的偏离

互联网色情信息的刺激和诱惑,容易导致青少年产生性罪错或性犯罪的病态心理。有关资料显示,目前互联网上大约有100万个黄色电脑软件,全球每天新增2万多个黄色网站。互联网上各种色情信息的泛滥,加上青少年生理、心理发育期的特殊情况,如果缺乏有力引导,很容易诱发青少年实施卖淫嫖娼、强奸等违法犯罪行为。互联网上的暴力内容,特别是网络暴力游戏,容易使青少年产生暴力犯罪心理。

消极网络文化的传播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青少年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也左右着青少年的日常行为准则,网上许多不健康、不文明的内容已经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致使青少年道德意识、法律意识淡化。

2、符号化的网络交往削弱了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

网络空间作为一种符号化的信息储存库,决定了人们在网络的交往本质上是一种符号化或以符号为中介的互动。通过网络,人们可以忽略所处的现实环境和

条件,而与另一个不知身份、职业、性别等属性的人安全地进行思想、心理上的交流。网络创造的这种“虚拟现实环境”不存在现实的拳脚之争和面对面的冲突,却有着世外桃源般的安全感。但过分的人机互动却会让青少年向往虚拟社会中的间接交往,逃避真实社会中的直接交往,若沉迷于网络交往,将严重地影响他们在现实社会中的自我表现,令他们只有在网络上才能得到自如感,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和自身潜能,从而出现青少年人际交往受阻的现象。。

在一人一机的环境下,青少年不需与其他人面对面地打交道,从而没有传统社会的熟人圈子去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同时,网络技术使人们的身份可以变成电脑上的一串字符,任何人都可以随便用不同的名字、性别、年龄与人交流而不会被人察觉。网络的隐蔽性特征使网上的犯罪层出不穷,使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大大削弱。

3、沉溺网络造成青少年的性格缺陷

网络容易令人孤独,青少年泡在网吧里,多数时间花在网上聊天或收发电子邮件上,参加日常社会交流的时间相对减少了,同亲友的交流也减少了,孤独感加剧,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发展。从情感角度讲,青少年处于情窦初期,对异性情感交往非常向往,网络给他们提供了一个能直抒胸臆的情感空间,因而有些人便把上网作为精神寄托或解脱。有的玩网上感情游戏,处于多角恋爱的状态;有的可能现实中遭受情感挫折后到网上寻求倾诉。这种半真半假,真真假假,亦真亦假的游戏只会导致青少年走向情感的误区,可以说,网络空间并不利于青少年的情感朝理性化、平稳化、积极化的方向发展。

二、网络引发青少年犯罪的表现

网络在青少年犯罪中的催化剂作用正在成为不争的事实。当前网络引发的青少年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利用“网吧”实施犯罪

地询问网友的财产情况以及联系方式等。等待时机成熟,便以见面交友为由将网友约出来,然后实施诈骗、抢劫、强奸等犯罪活动此类犯罪的滋生地均为“网吧”,那些青少年犯罪分子利用在网上聊天的机会,有目的。

2、利用网络结伙作案

青少年个人力量,智力等能力相对比较弱,要凭借个人能力实施暴力犯罪、诈骗犯罪,成功的可能性不大。所以寻找伙伴,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地实施犯罪是此类案件的显著特点。从而形成获取信息,约见网友,实施骗抢,接应销赃一条龙的犯罪流程。

3、实施侵财犯罪

热于上网冲浪聊天的绝大部分是青年人,随身配带手机、mp3等时尚的、价值不扉的财物,互相攀比,是青少年人的一大特点。这些吸引了青少年犯罪分子贪婪的目光。所以,青少年犯罪分子就利用上网聊天时进行摸底试探,选定目标作案。

4、通过网络利用色相作案

一些青少年犯罪分子在网上通常使用极其诱惑的“女性网名”,寻找男性网友聊天。寻找到目标认为可以成为犯罪对象时,犯罪组织里的女性犯罪分子便“闪亮登场”以娇媚的语气电话约男网友到某地见面,进一步交流。男网友警惕性不高就信以为真,准时赴约,被犯罪团伙骗抢。

三、针对网络负面影响的对策思考

纵然网络给青少年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网络并没有错,错在人类不当使用。正如爱因斯坦所说,科学是一种强有力的工具,怎样用它,究竟是给人类带来幸福还是灾难,全取决于人类自己,而不是取决于工具。在数字化时代,我们应该鼓励使用网络,充分发挥网络的优势,限制网络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这就要求正确引导青少年接触、利用网络。

1、从源头上构建健康绿色的互联网

给青少年提供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网站。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开辟和建设青少年网站,可以通过学习、就业、交友、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青少年感兴趣的、能切实为青少年服务的形式,开辟更多的为青少年所喜闻乐见的网站,服务青少年、凝聚青少年。

切实加强对网吧的管理,加大整治力度。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营业性网吧的规定,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绿色网络环境。要对“黑网吧”进行全面整顿,取缔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网吧,设立监督电话,聘请社会监督员,对群众举报问题严重的网吧,严加治理,使网吧业走上更加规范的道路。2、加快青少年的社会化进程,提高青少年适应现代社会的能力

针对部分青少年逃避现实的倾向,要教育青少年分清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的不同,向他们分析社会的复杂性和存在的某些不足,鼓励他们勇敢地直面现实世界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投入到改造社会的实践中去。网络组织基本游离于有效管理之外,网络组织既有健康的、利于青少年发展的,也有不健康的、带有反动色彩的不利于青少年成长的。我们要主动地去了解各类网络组织,与其加强联系,并以有效的方式介入他们的运作、管理,各种虚拟组织可以为我所用,也可以通过网络形成利于青少年成长的健康组织。

3、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开展青少年网络道德教育

鉴于网上青少年道德弱化的现象十分突出,必须加强网上的道德建设,这是一个崭新的和极其重要的课题。首先,网络是个新生事物,网络社会的伦理规则处于建设过程之中。我们应该建议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和探讨网络伦理规范,明确各种网络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网络道德的基本原则,形成网络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构建和规范网络伦理,为网络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道德环境。其次,必须加强对青少年的“网德”教育,要让青少年懂得,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一样,需要有一整套道德规范,网络才能够正常运转。要增强他们的道德判断能力,指导他们学会选择和识别,鼓励他们进行网络道德创新,把网络道德纳入到社会道德体系中。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