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乡驻村调研报告[1]

下乡驻村调研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我对桃红坡村进行了帮扶前期的工作调研,深入桃红坡村召开村干部座谈会,听取村两委对本村情况的汇报和发展经济的设想与建议;深入25户农民家中进行家庭状况、收支构成和增收思路的抽样调研。综合思考,该村的具体情况和帮扶思路如下:

一、开展驻村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高瞻远瞩、统揽全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历史任务。我县开展干部下乡住村帮扶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是以点带面、推动全局的客观需要,是引导农民创业致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新农村建设工作合力的重要举措。通过驻村帮扶这一载体,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快农村经济发展速度,提高农业发展水平,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干部受锻炼、农民得实惠。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帮扶村实现农民生活新提高,乡风民俗形成新风尚,村庄面貌呈现新变化,基层组织发挥新作用,因病致贫得到新保障,因此驻村帮扶工作受到广大群众拥护和欢迎。

二、桃红坡村基本情况

桃红坡村委座落在桃红坡镇的东南方向,是交口县的东大门,由桃 - 1 -

红坡、候家坪、张村三个自然村组成,东与孝义市西泉镇相接,南与本县双池镇店则沟村相连,西与本镇吉子沟村相接,北与本镇栾子头村委石圪塔村相接,全村委面积大约在20平方千米左右,省道孝石线,桃临线贯穿全村。全村总人口达2000多人,其中非农人口500人左右,有耕地1192.3亩,20xx年农业总产量260吨,人均收入4551元。建县以来,桃红坡驻扎着县级企事业机关数十个,百货、交电、食品加工、烟酒副食,应有尽有;行政机关有,工商、税务、公安、派出所、刑警队、邮电、电信、交警、变电站、供销公司等机关,所以被称之为“交口小香港”。

活动场所内办公、电视、电话、广播、远程教育网络和图书、象棋等设施配套齐全,各种规章制度上墙,选配了一名认真负责,有文化的村民担任代办员,直接属党支部、村委会领导,报酬落实。帮助村民办理包括退根还林、农机补贴、农村低保、两免一补、粮食直补、计划生育、医疗合作等20多项内容,受到了群众的普遍赞誉。特别是现代化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为村民学习、了解信息提供了便利。发挥了活动场所的功能,使村级活动真正成为农技咨询,技术指导,信息发布的中心,成为村民文化娱乐的场所,技术培训的阵地,凝集民心的载体和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平台。

近年来村两委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

设,全面实施“固本强基”战略,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力求日常工作有创新、重点工作有突破、整体工作有特色, - 2 -

不断开创村组织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新农村建设和小康社会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人才保证。下一步计划按照省委提出的“三个发展”中的转型发展要求,计划调整产业结构重点发展养殖业和第三产业经济。以改变过去单纯靠资源的单一产业结构,从而增加农民收入,加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三、当前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调研中干部群众对帮扶主要要求:盼送致富技术;

2、缺少农民经济技术合作组织,农户自我发展能力不足。在农业领域全村目前无任何专业协会组织,使农户在技术、销售、互助等方面缺乏依托,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3、农民怕担风险,不敢进行高效农牧业投资,投入能力也不足。如适合发展大规模养殖业,但农户怕搞不成赔进去,加上没人组织,不敢投资。除各户少量养鸡外,多数不敢养,怕赔不起。

4、帮扶村群众有较为严重的依赖思想,缺乏自我发展的主体意识,等、靠、要思想严重,借力发展、奋发自强的精神不足,期望值过高,有相互攀比现象。

5、一些困难户经济条件太差,去年住房因雨倒塌或成危房,与周围反差十分明显,需予以关注。

6、与驻村企业关系不是很协调,没有充分利用企业发展自己。

四、开展帮扶的目标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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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新形势下搞好驻村帮扶工作是加强社会义新农村建设,兴农富民的重要载体和抓手,针对驻村帮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和新问题,按照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总要求,高度重视,科学规划,严密组织,及时总结经验,探索规律,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新理念、创新载体、创新内容、创新方法,健全机制,多策并举,真抓实干,全面推动驻村帮扶工作。根据桃红坡村实际,如何开展帮扶工作?我认为应立足当前,抓住重点,确定目标,中长结合,分步实施。对该村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是:“改善农业基本条件,发挥潜在优势,做大做好做强主导产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经过三至五年努力把桃红坡村建设成为小康先进村。今明两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并为以后奠定基础。

1、结合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帮助村、组制定一个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目标和措施。要使这个规划家喻户晓,启发群众主动求发展的积极性。

2、鼓励开展劳务输出,包括短期务工,增加农民近期收入。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年内组织一批农村青年外出务工,帮助开眼界,换思想,学技术,长本领。同时大力倡导农闲时到县城和附近煤矿企业做短工。

3、联系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民作务水平。初步拟定年内邀请有关农业方面的专家,进行2-3次科技知识讲座。配合 - 4 -

县乡农技部门在该村分产业确定若干个农业科技示范点,为群众学科技、用科技创造一个好的推广载体。

4、引导农民建立专业协会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自我发展能力。重点建立养殖类、种植类专业协会组织,创建生产、技术、销售及农资服务载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5、加强与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联系,着手解决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一是积极与县有关部门联系,尽快完成桃红坡村通户道路的硬化问题。二是与有关部门联系,帮助部分贫困户解决危房修缮问题。

6、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民主进程。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切实保障农民民主权利,逐步建立健全村级管理新机制。引导党员干部学理论、学政策、学技能、学先进,争当政治上强、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的“双强”党员,争创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的“五好”党支部;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帮助农村党员干部转变观念、拓宽思路,增强基层党支部带领农民发展致富的能力;通过搭建舞台、正确引导、创业扶持,支持“大学生村官”干事创业,发挥作用;建立健全村民自治机制,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充分调动农民参政议事的积极性,共同决策村级大事,加快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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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旧村改造调研报告最终版[1]

旧村改造调研报告

一、旧村改造背景及意义

在宏观政策上,“科学发展观” 、“五个统筹”的提出都表明我国的发展目标已逐步从先前的经济效率至上,转向“和谐”、“平衡”式发展,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向更全面、更广泛、更综合的“经济社会全面进步”转变。反映到空间发展模式上,显然要改变当前土地要素依赖型的粗放增长方式,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走土地利用内涵式发展之路,旧村改造课题是各级政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快速推进,经济发达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增长呈明显加快趋势,以城镇建设用地短缺为表征的土地供需矛盾越来越成为城市化和工业化的瓶颈;另一方面在农村地区,“空心村”、闲置宅基地、空置住宅和“一户多宅”现象的出现导致了对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土地集约利用潜力巨大。 旧村改造政策有效解决了城乡间建设用地这一结构性矛盾,不仅拓展了城镇建设用地空间,又改善了农民住房条件。

在新一轮县域总体规划中,平阳县城市定位为浙南、闽北的重要工贸旅游城市、港口城市,温州鳌江流域的中心城市;规划确定20xx年中心城市人口发展规模为38万,而20xx年中心城市(含昆阳、鳌江两镇)现状人口规模约为26万;规划到2020 1

年中心城市用地规模为35平方公里,比现状城市用地增加约13平方公里(约2万亩),年均增加用地量约130公顷;规划至20xx年平阳县城市化水平达70%,而目前的城市化水平约为53%。针对规划拟定的中心城市目标,平阳县首先要解决人口集聚、用地指标、建设资金等关键性要素,围绕“人往哪里去,地从哪里来,钱从哪里筹,房在哪里建”等四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实施政策。而旧村改造政策是解决城镇建设用地刚性供给造成的供需矛盾的有力手段,同时也为城市人口集聚、资金筹措、改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了契机。

平阳县城市化已进入快速发展期,城市化发展模式亟需提升转型;而另一方面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城乡一体化进程缓慢,农村居民生活居住条件没得到明显改善,无法享受城市化带来的城市文明成果。这就迫切要求建立统筹城乡发展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机制。

不管是宏观政策的调整,或是新一轮规划的实施,还是城乡一体化的要求,都需要借助一系列的政策制度安排来贯彻和落实。旧村改造政策的推行,可以达到较好的政策预期。一是可打破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土地瓶颈,拓展建设用地空间,有了用地指标也同步解决了城市建设资金不足问题。二是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能使配套公共服务带来的便捷惠及更多的农民。三是引导农村人口向中心城区集聚,实现建设鳌江流域中心城市发展目标。四是提供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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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平阳县旧村改造现状、进展与困境

平阳县地处浙南沿海,陆地面积1051.68平方公里,土地呈“六山一水三分田”分布。20xx年底平阳县总人口86.3万人,辖16个镇,13个乡,600个行政村。经调查,在平阳县20xx年底土地更新调查数据中,城乡建设用地现状总规模为10.5万亩,其中城镇建设用地3.19万亩,村庄用地(农村居民点或农村宅基地)6.24万亩,独立工矿等其它用地为1.07万亩。现根据全国二次土地调查结果,平阳县20xx年底城乡建设用地现状总规模为12.33万亩,其中城镇建设用地4.04万亩,村庄用地7.80万亩,独立工矿等其它用地为0.49万亩。以上两次调查数据显示,在城镇用地增加0.85万亩的同时,村庄用地增加了1.56万亩,虽然因统计口径、调查方法的不同而导致村庄用地增加量偏大,但近期村庄用地规模外延扩大还是非常明显的。

从常住人口城乡分布情况来看,平阳县20xx年底常住总人口为74.3万人,其中西湾乡、南湖乡等13个乡农村常住人口为69354人,而13个乡农村宅基地有1.49万亩,13个乡农村人均宅基地面积为143平方米。另据有关资料统计,平阳县城镇人均用地面积为83平方米,农村人均用地规模比城镇人均用地规模高72%。以上数据比较结果表明,近年来随着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而农村常住人口逐渐减少,但村庄用地不减反增。以龙尾乡为例,龙尾乡20xx年底户籍人口有10198人,而常住人口仅有921人,村庄用地面积约550亩,实际农村宅基地空置率超70%。龙 3

尾乡的情况相对特殊,但根据农房改造村庄抽样调查结果,山区、半山区农村宅基地空置率大多数超过50%,一般平原地区农村宅基地空置率约为30%,经济发达城镇的城郊、近郊村庄农村宅基地空置率约为15%~20%。可见,我县农村居民点闲置、浪费现象十分严重,土地利用效率低下。

村庄建设规划落后,村民住宅分布散乱。平阳县大部分农村缺乏科学的规划,建房随意性很大。如一些平原乡镇的村庄,许多村民往往在自留地或水田中间建房,导致整个村庄的住房建设极为分散,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难以共享,村庄面貌也很不整齐。村庄“散、小、乱”,中心村的集聚功能不突出。村庄布点规划编制工作滞后,上一轮村庄撤扩的效果也不尽人意。全县村庄分布过于分散,部分宜搬宜撤的村庄,特别是山区一些边远小村虽已空无一人,但由于意图不明确,政策不到位,致使它们还在勉为其难地维持现状。而一些宜重点发展的中心村由于人口、资金集聚缓慢,建设进度也随之放慢,中心地位不够突出。

自20xx年以来,平阳县已经对旧村改造工作进行了探索,并相应成立指导机构,启动了昆阳镇后岙村、鳌江镇塘下村等5个村的旧村改造试点工作,为我县的农房改造、旧村改造政策夯实了基础。但由于早期阶段缺乏创新的制度政策指导,无法突破规划与土地的瓶颈,我县的旧村改造工作进展缓慢。

去年以来,我县大力开展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18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 4

员的平阳县城乡住房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1月,为适应旧村改造工程不断深入实施的需要,县里又专门成立了平阳县农村住房改造办公室,各乡镇也建立了相应的专门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并相应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极大地推进了旧村改造工作。

以梅源乡七星村为例,七星村是梅源乡最偏僻的山区村庄,七星村原有住户300多户,近年因搬迁或外出创业,90%居民已外迁,留在村里已不到40户,住房80%以上为危旧房,现居民以老残病弱居多,根本没有能力去平原地区购置房产,全村宅基地面积有107亩,空置闲置宅基地面积占85%。该村迟迟不能开展旧村改造,原因就是个别农民无法适当安置,弱势群体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农房改造政策的出台使他们可以在本村得到妥善的安置,并在建设资金上也给予了支持和补助,使旧村改造成为可能。由于农房改造政策的推行,平阳县已启动33个村庄的旧村改造工作,中心城区两轴沿线的11个城中村、县域总体规划中的中心村、已启动改造村的规划编制工作速度在加快。同时也促进了宅基地复垦整理工作,20xx年全县宅基地复垦项目立项11个,宅基地复垦整理面积达420亩,另有5个项目正在立项申报过程中,宅基地复垦整理面积约200亩。农房改造政策的推动作用是显而易见的。除此之外,还有浙江省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政策,也有效促进了旧村改造工作。但通过旧村改造的多年实践,我县农村旧村改造工作也遇到较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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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庄规划不完善。村庄建设用地呈日益增长态势,村庄规划编制滞后,农民建房随意性大,建房布局混乱,沿乡村公路“一字长蛇型”、村庄周围“摊大饼式”建新房现象普遍。之前编制的200来个村庄规划大多数是村庄整治规划,规划的理念与深度也有所欠缺,起不了引导规范农民建房的作用。由于上位规划的缺失和村庄整治规划的局限性,旧村改造工作受到限制,无法集中置换建设。

2、置换建房指标落地难。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偏重于城市建设,对新农村建设预留的用地空间明显不足,农村可建设的建设留用地和代置换地大多集中在城郊结合部和工业区里,还有少数分布于当时指定的中心村,但一般面积都不到20亩,较多的行政村几乎无建设留用地和代置换地,一些村庄农保率达到100%。很多村群众有开展旧村改造的意愿,但打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一对照,就知道新房子没办法着地,在本村根本找不到集中安置的建设留用地或代置换地。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对建房安置指标已有所考虑,但很多乡镇还是按村平均分摊用地指标,没有给中心村、改造村预留足够的用地空间。

3、资金缺乏,外部营利性机构渗透干扰大。由于很多改造村集体经济薄弱,又没有良好的资金筹措渠道,导致旧村改造建设工程受到了房开公司、建筑公司等其他外部势力的介入,使得旧村改造这一惠民工程变成了部分人从中谋取私利的商业活动,进而使农民对政策、对村干部、对政府工作产生了不信任,造成 6

十分不利的负面影响。据统计,在中心城区的城中村和已启动改造的村庄中,房开公司、建筑公司直接参与拆迁安置、利益分成的约占30%。个别房开公司、建筑公司以免费代建、拆迁户补零差价等条件吸引农民,其实都是以牺牲有限的土地资源或提高容积率为代价,扰乱了房地产市场,村干部参股、政策处理不平衡也产生了较多的群众信访。

4、缺失统一的搬迁安置政策制度。虽然我县已出台了一系列农房改造政策,但却缺乏相对统一的搬迁安置政策,全县各地搬迁安置政策五花八门,乡镇之间、重点项目之间很不平衡。旧村改造中有以宅基地占地面积的倍数安置的,如昆阳童桥村是按原有宅基地占地面积的3倍面积进行安置;也有以老房子建筑面积安置的,如昆阳后岙村;也有以新旧房屋的评估价进行置换。因为缺乏统一的搬迁安置政策,安置兑现的面积越来越大,拆迁户所补的差价越来越少,需要资金平衡的地块比例越来越高,土地利用效益降低。如项目带动性的顺溪水利枢钮工程的移民安置是以移民人均用地面积标准安置的,原库区范围内农村宅基地不到60亩,但安置地块面积却达到240亩,安置的土地面积高于原有的4倍。一些重点工程涉及的拆迁安置仍是以地基形式进行安置,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三、旧村改造对策与建议

1、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旧村改造要坚持规划先行,规划是龙头、是方向。一是明确规划定位。旧村改造应着眼于建设温州 7

鳌江流域的中心城市,统筹考虑城乡发展,构建编制“1+3+X”旧村改造布局规划。“1”即平阳县中心城区,包括两轴四片在内的昆阳、鳌江规划城区。“3”即水头、萧江、万全三大中心镇,“X”即若干个中心镇和中心村。二是突出做大做强“1”。尤其是两轴沿线的11个城中村或城郊村,要作为旧村改造的重中之重来抓,确保11个村建设规划的高起点、高质量和高水平,增强“1”对全县农村居民的吸引力,力争容纳县域50%以上的常住人口。三是着力做精做优“3”。 水头、萧江、万全三大中心镇分别作为平阳县西部、中部、东部的次中心,旧村改造应结合地域产业特点和辐射半径,打造若干个精品改造村,提升居住和基本生活功能。四是做稳做实“X”。对于一般中心镇和中心村,要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中心村培育建设为抓手,做到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稳步推进。五是要发挥规划的经济效益。规划是财富,规划是效益,在编制规划的同时要对旧村改造的投入产出进行经济分析和测算,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发挥规划的最大效益。六是注重衔接配套。把“1+3+X”旧村改造布局规划纳入县域总体规划,并加强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以及道路交通、供电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专项规划的互动衔接,力求“多规合一”。

2、拓展用地空间。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全县预留了2千亩的新农村建设机动指标,如预留方案能通过省政府的批准,将为下一步旧村改造的实施创造相对宽松的用地空间。但国土资源部门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政策,农 8

村建设用地规模与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进行等量置换,该政策的实施为旧村改造用地空间的拓展赋予了新的内容。对城中村、城郊村而言,一是在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开展旧村改造的,要通过合理规划,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节余土地用于资金平衡或公共设施建设;二是在新增建设用地上安置建设的,按照等量交换原则,原有宅基地由政府征收,政府安排一定的用地指标用于旧村改造;也可通过接收外村跨村安置的农户来解决用地指标,前提是跨村安置农户其原有农村宅基地先进行复垦,产生的宅基地复垦指标用于安置建设。对中心村、基层村而言,用地空间的拓展主要依赖于宅基地整理置换。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或农村宅基地复垦获取用地指标,在农村范围内建设用地规模进行等量置换,把分散的居民点集中起来,实施农民居住点缩减与人口集聚,集约节约用地。

3、 推行“三分三换”政策。平阳县在借鉴嘉兴地区的“两分两换”试点工作基础上,结合平阳县实际情况,创造性地提出了“三分三换”政策构想。所谓“三分三换”,是指将农户宅基地和承包地分开、农村居民住房和户籍分开、搬迁与土地流转分开,在依法、自愿基础上,以宅基地置换城镇房产(简称换房)、以征地返回地指标置换城镇公寓房指标(简称换指标)、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简称换保障)。其核心是农村宅基地置换城镇房产,在本质上属于土地流转和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重大变革。“三分三换”将以“1+3+X”旧村改造布局规划为引领, 9

理性引导人口梯度转移和搬迁,拓展用地空间。置换地点分为三类,平阳县中心城区的两轴四片范围和水头、萧江、万全三大中心镇规划区以及一般中心镇和中心村。中心城区、三大镇多层公寓房统一置换基准价为2000元/㎡;置换的小高层公寓房基准价为2800元/㎡;一般中心镇和中心村多层公寓房统一置换基准价为1000~1500元/㎡。换房方式为农村居民户以宅基地上房屋建筑占地面积的2倍系数置换城镇公寓房建筑面积。换指标方式为村集体被合法征收耕地1亩可置换城镇公寓房建筑面积80㎡。换保障可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医疗保障享受大病医疗统筹。

4、统一规范旧村改造搬迁安置政策。针对平阳县旧村改造搬迁安置政策不统一、不平衡的现象,县政府应出台《平阳县集体土地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用以规范我县集体土地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活动,保障我县旧村改造工作有序进行。在新的搬迁安置政策中,一是要提供搬迁补偿安置的几种模式以供选择。主要有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置换模式、被搬迁房屋建筑占地面积的倍数置换模式、被搬迁房屋建筑占地面积结合房屋前后余地面积置换模式、房地产评估价结算差额置换模式和货币补偿模式等。二是规定旧村改造搬迁安置政策的上下限。如以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置换的,应该界定安置建筑面积与原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的上限;如以被搬迁房屋建筑占地面积的倍数置换的,应该界定倍数的上限;如拆迁安置需找补房屋差价的,就应界定差价的 10

上下限。三是要保障搬迁当事人合法权益,特别是要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并在政策上满足其合理的利益诉求。四是要平衡规范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拆迁安置活动。

5、拓宽旧村改造融资渠道。一要加强金融支持。20xx年6月,平阳县出台了《平阳县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实施办法(暂行)》,加大了旧村改造金融支持力度。目前,温州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也正在积极开展旧村改造项目贷款业务试点。我县正在探索确权登记后的农民住房、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四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融资的有效途径。应积极稳妥地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在改造村设立小额贷款服务点,开展村民联保贷款等新业务。二要加大政府投入。统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专项安排旧村改造、农房改造、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资金,尤其是加大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投入,大幅度提高宅基地复垦补助标准。三要整合涉农资金用于旧村改造。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专账管理、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原则,把旧村改造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村庄整治、下山扶贫、农民饮用水、万里清水河道、农业综合开发、农村联网公路、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四是要建立宅基地复垦指标有偿使用机制。宅基地复垦指标在县域范围内有偿调剂使用,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使用宅基地复垦指标的乡镇在经济上对宅基地复垦主体作出补偿。所得收益应专项用于旧村改造,保障村庄宅 11

基地复垦、住房改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需要。也可探索指标与土地出让金挂钩制度。旧村改造中宅基地指标有节余的,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在县域范围内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新增耕地置换建设用地的,土地出让所得收益按一定比例用于旧村改造。五是要探索其它旧村改造投融资方式。如昆阳后岙村实行村民自愿出资入股本村的旧村改造项目模式,也是值得是借鉴推广的。另外也可实行企业化、项目化运作等,但须限制房开公司、建筑公司等营利性机构参与拆迁安置、村改利益分成等,推行旧村改造项目代建制。

20xx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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