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劳动合同续签有关事宜的请示

关于员工劳动合同续签有关事宜的请示

自20xx年2月份起,公司与部分员工的劳动合同将到期,面临是否续签、二次签定合同的年限为几年的情况。

现就有关合同签订情况作如下分析:

一、劳动合同签订年限按照有关规定共有以下几种情况:

1、合同年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 ;试用期:小于1个月;

2、合同年限:1年以上不满3年;试用期:小于2个月;

3、合同年限:3年以上不满5年;试用期:小于6个月;

4、合同年限:5年以上不满8年;试用期:小于6个月;

5、合同年限:8年以上不满10年;试用期:小于6个月;

(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合同年限:无固定期限,试用期:小于6个月;

7、连续二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公司员工目前合同签署情况及合同期限面临到期人员统计:

1、至20xx年1月8日统计,公司现有员工35人,首签合同时间20xx年1月1日,期限两年。

2、目前公司与员工签署的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20xx年合同即将到期人员共6人。分别为:

***20xx年2月26日;***20xx年1月1日;** 20xx年2月28日;** 20xx年1月1日;*** 20xx年3月18日;** 20xx年3月20日。

以上详见附件:《员工花名册暨劳动合同签署年限统计表》。

三、关于劳动合同签署年限的综合分析及建议:

考虑到本项目的开发周期(按照计划在20xx年6月收尾),首次签署合同期限建议为2年,首次后的续签期限建议为3年(前提是续签考核合格,双方意愿一致)。原因为:

1、首次签订年限关乎到该员工对公司的信任和安全感受等问题。2年期限相对来说正能体现一个员工是否适用于公司,对于优秀的员工来说,签订两年也可以对他们进行一定的约束,相对减少离职频率,降低公司招聘成本。

2、第一次签订2年劳动合同期限,对于公司来说,员工表现优秀的,即可考虑与其签订第二次劳动合同,员工表现不佳的,即可通知不续签劳动合同。

3、对于适用于公司、本人也有留任意向的老员工来说,第二次签订的时长关系到员工对在公司任职期限的安全感,因此,结合项目开发周期,采用第二次签订3年劳动合同期限较为适宜。并且,首次后续签3年,亦不会出现项目结束、大部分员工任处于劳动合同中的现象。

4、考虑到项目的开发计划及样板房管理期限等因素,目前物业方面相关人员合同为一年一签较为适宜。

基于以上分析,公司员工在首次合同到期前2个月,综合部将根据公司、部门对该员工的考核结果、留用意向等因素进行后续工作的安排。即:1、到期不留用人员即按照规定提前一个月发出《不续签合同通知书》,并按照规定作好离职薪资的结算;2、员工自身无意向续签的,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流程的处理。3、如公司、员工双方有意续签,则按照3年期限续签合同,即签署在本公司的第二次劳动合同。4、前面三条将另行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第二篇:关于员工领取劳动合同的申请

关于员工领取劳动合同的申请

公司领导:

人力资源部在20##年9-12月对公司员工劳动合同进行了整理,12月份对劳动合同版本进行了修订。在20##年1月开始了新版本劳动合同的签订。截止到20##年1月31日,劳动合同到期的员工和新入职转正员工已经完成了劳动合同的续签及签订工作(不含公出未归人员。。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文本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并且在劳动合同条款里也明确规定了此项内容。为了规范合法用工,保护双方合法权益,规避风险,现申请从20##年开始签订的新合同版本员工起,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即可在人力资源部登记领取一份劳动合同。

当否,请领导批示。

人力资源部

20##年2月6日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很多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将所签署的两份劳动合同全部收回用人单位保存,甚至只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日后一旦出现劳动纠纷时对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很不利。《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用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劳动合同文本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强调了用人单位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方面的义务,并将这些义务具体化。 第一,劳动合同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月内订立;第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第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五,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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