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救助资金审批表

信访救助资金审批表

信访救助资金审批表

 

第二篇:信访救助基金

中共***镇委 ***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信访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

现将《***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年*月**日

信访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信访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妥善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快捷高效地处理群众反映的特殊信访事项,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信访条例》等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刘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访救助基金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专门用于信访救助的专项资金,旨在解决上访案件当事人实际生活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条 信访救助基金由镇财政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救助等多渠道筹集,主要来源有:

1、财政拨款;

2、信访救助基金形成的利息收入;

3、按规定可用于信访救助基金的社会捐赠等其他资金。

第四条 信访救助基金每年*万元,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滚存使用。每年不足部分,由镇财政核拨。

第五条 信访救助基金主要适用于:

1、对生活困难群众反映的“于法无据,于情有理”,通过实施信访救助,能够达到息诉罢访的信访事项;

2、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符合政策规定应当及时给予解决,但因责任单位无法确定或责任单位经济条件无法承担的事项;

3、特殊上访对象的临时用餐、交通、住宿、医疗费用等;

4、重大活动期间特殊信访事项;

5、其他需要由信访救助基金解决的问题。

信访救助对象仅限于自然人。

第六条 信访救助资金使用的基本程序包括申请、审查、批准和支付四个方面。

(一)申请。对于责任主体单位明确的信访事项,由责任主体单位写出信访基金救助审批报告,并向镇维稳中心提供被救助人的申请、身份证明、本人生活困难等证明,有赡养人、抚养人和特殊身份的一并提供相关证明;确属紧急救助情形需立即救助的,由责任主体单位提出特殊申请报告。

责任单位无法确定或责任单位经济条件无法承担等特殊情况的救助,由镇维稳中心直接提出。

(二)审查。维稳中心受理责任主体单位或被救助人申请材料后对信访案件事实及生活困难状况进行核查,对确实需要救助

的,填写《***乡镇信访救助基金审批表》。

(三)批准。由镇维稳中心根据信访事项决定是否救助并核定救助额度,由维稳中心主任签批。

(四)支付。镇维稳中心将救助基金发放给救助对象本人。发放时须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向救助对象告知款项性质、办理领款手续、制作息诉罢访笔录,并填写《***乡镇信访救助基金使用承诺协议书》、《***乡镇信访救助基金领用收据》等。领款收据、救助决定书等作为财务入账依据。

救助事项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结。

第七条 镇维稳中心每年向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报告一次信访救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报镇财政所备案。

第八条 实行信访救助基金专项档案管理。每年将信访救助基金使用的相关材料统一整理,并归档备查,同时接受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九条 信访事项责任单位不按规定申请和使用信访救助基金,造成资金流失或在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由镇党委政府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由***镇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20xx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