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管理制度

沧州市通用机械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认真吸取教训,以便有效地采取消除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分类:

1、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损失,为生产事故。

2、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为设备事故。

3、产品或半成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材料或成品因保管、包装不良等造成经济损失为质量事故。

4、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火灾事故。

5、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爆炸事故。

6、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为交通事故。

7、在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为工作事故。

8、各级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错误指令或管理不到位,造成恶果的事故为管理工作事故。

二、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1、重大事故:造成产品损失费达一万元以上;或直接损失费达5000元以上事故;或经济损失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事故(火灾、爆炸等),造成人身肢体残废的事故,均属重大事故。

2、一般事故:造成产品直接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的事故;因工负伤休三个月以内的事故,属于一般事故。

3、微小事故:直接损失费在1000元以下的事故,属于微小事故。

4、职工的伤亡事故划分按国家或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5、火灾事故等级划分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6、事故损失计算按公司有关规定标准计算。

三、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1、各类事故的管理,由公司分管领导主管并做出处理意见上报,各职能部门负责在

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

①、生产、技术、设备、质量事故,由技术质检生产部负责;

②、交通事故,由综合办公室、技术质检生产部负责;

③、火灾事故由技术质检生产部、物夜公司负责;

④、事故的赔偿罚款工作,由财务部负责;

⑤、事故责任者的纪律处分,由公司决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执行。

2、凡发生一般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的领导报告。发生重大事故应以最快的方式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

3、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按规定的时间上报有关部室和分管领导。报告上交时间:一般事故不超过4小时,重大事故不超过2小时。

4、发生重大事故,由技术质检生产部写出"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书"按规定逐级上报。

5、不论事故大小,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召开事故分析讨论会,本着"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调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教育,吸取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签署意见后,上报有关部门。一般事故由子(分)公司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准。微小事故由子(分)公司部门处理,报技术质检生产部、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

6、事故发生后查不出责任人时,由事故单位责任人担负一半责任。查不出事故责任人不能结案。

7、发生事故后,视事故责任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及表现予以不同处理。对能主动承认错误,虚心检讨,领导批准,可以从轻处理,对隐蔽事故情节,推卸责任,嫁祸于人者,加重处分。

8、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制裁,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9、公司建立事故档案,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10、发生事故,各生产车间和各部门负责人不得隐瞒,并对事故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

11、各单位负责人要及时解决和向上反映各类事故 的隐患和苗头,若不予解决,或拖拉、迁就,有关人员将对后果负责。

四、 附则

1、本制度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2、本制度由技术质检生产部提出和起草。

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xx年1月10日

 

第二篇:06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MBSKY 中山思汇服饰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制度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0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2.0事故分类

2.1按事故性质分为:

2.1责任事故:由于人的失误、失职及管理原因造成的事故。

2.2自然灾害事故:人力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

2.3破环事故:有预谋的人为破坏事故、事件。

2.2按事故内容分为:

2.2.1重大险情事故:发生事故的条件已经具备,或者虽然发生了事故,但因某种原因侥幸或者因处理及时得当而未造成财物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事故。

2.2.2交通事故:所属车辆在因公驾驶过程中所造成的车辆损坏、物资损失及人员伤亡事故。

2.2.3设备事故:机械、工艺、动力、运输等设备、设施及仪器、仪表、工具的非正常性损坏,造成造成财产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2.2.4人身伤亡事故: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人身伤亡事故。

3.0事故处理程序

事故处理不论大小均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1事故紧急处理

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和现场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报告、抢救和保护现场等事项。

3.1.1一旦发生事故,当事人及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向事故发生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或有关领导报告(发生火灾,应先报火警);同时立即设法控制事故蔓延和抢救伤员。

3.1.2现场保护: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封锁保护现场,除抢救需要外,禁止无关人员入内,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破坏现场。因抢救急防止事故扩大,必须移动现场物品的,要做出

共3页/第1页

MBSKY 中山思汇服饰有限公司 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或进行现场录像拍照。未经安全管理部门或事故调查组现场勘查同意,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擅自清理现场。

3.1.3有关领导及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抢救,重大事故要迅速组成临时抢救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3.2事故报告

3.2.1当事人或现场人员应向事故单位报告,单位应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重大事故可直接报告给领导。

3.2.2一般事故应在发生事故后当日内报告到有关部门,重、特大事故应立即报告。

3.2.3需要向地方政府部门报告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报告。

3.2.4严禁谎报、瞒报事故。

3.3事故调查

3.3.1设备事故由技术部门负责调查,人员伤亡及其他事故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3.3.2一般及较大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调查安全管理部门可派人参加调查;重大事故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调查;特大事故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3.3.3事故调查组及调查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3.4调查组职责:负责搜集有关资料,证明材料,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性质、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分析事故责任,确定主要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编写事故调查报告。

3.3.5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事故经过,基本事实,原因分析,怎人分析,结论,处理意见,改进措施及其他相关附件。

3.3.6调查报告须经全体调查组人员签名,并提交事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

3.4责任追究

3.4.1下列情况造成的事故,首先追究直接领导者责任。

3.4.1.1该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制度,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程或标准,或者违反相关规定。

3.4.1.2制度不健全,缺乏安全操作规程,管理混乱。

3.4.1.3未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因员工缺乏安全知识发生的事故。

3.4.1.4设备有缺陷,不安规定检修,带病运行的。

3.4.1.5作业环境不安全,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有不采取保护措施。信号、标识、用具及个体防护用品缺乏或有缺陷。

共3页/第2页

MBSKY 中山思汇服饰有限公司

3.4.1.6施工中违反设计规定,消减安全设施。

3.4.1.7建设项目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产使用。

3.4.1.8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

3.4.1.9发生事故后为汲取教训,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3.4.1.10“三同时”不落实的。

3.4.2下列情况造成事故,追究当事者责任。

3.4.2.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违章驾驶

3.4.2.2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制度、违反劳动纪律。

3.4.2.3发现事故隐患、险情不立即报告、不采取有效措施。

3.4.2.4不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3.4.2.5擅自更改、拆卸、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3.4.2.6其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4.0事故统计分析

4.1安全管理部门要建立专门事故台帐,事故登记要在接报当天进行。登记基本内容包括:事故单位、时间、地点、大致情况、报告人、报告时登记人等。

4.2安全管理部门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

5.0事故档案

事故档案包括:

5.1事故登记表。

5.2现场调查纪录,图纸照片,物证、人证及事故责任者自述材料。

5.3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5.4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及设计资料。

5.5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5.6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名单、职务、单位资料。

5.7事故调查报告

5.8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事故通报、简报及文件。

6.0罚则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给与罚款、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刘用察看、辞退等处罚。

共3页/第3页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