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负责对上传的科技报告

二、科技报告呈交渠道

省级科技计划非涉密项目科技报告一律通过“黑龙江省科技计划综合管理系统(http://219.147.168.104)呈交。

三、科技报告呈交流程

(一)撰写及上传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黑龙江省科技计划综合管理系统,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报告全文及承诺书。遵循《国家科技报告编写规则》(GB/7713.3—2014)及有关要求。

(二)初审报告。项目承担单位负责本单位承担的科技项目科技报告的初审(形式、内容、密级)工作。

(三)复审报告。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负责对上传的科技报告进行复审。

(四)颁发证书。复审合格的科技报告名单将在黑龙江科技报告服务系统收录证书栏目公布。科技报告作者在系统实名注册后,登录服务系统,并通过“报告确认”栏目完成确认工作。我们将向经确认的科技报告作者颁发收录证书,寄送给第一作者,其他作者由第一作者转交。

 

第二篇:福建省科学技术情报学科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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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学技术情报学科发展报告 作者:福建省科技情报学会

来源:《海峡科学》20xx年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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