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未遂事故报告

未遂事故报告

               单位名称:井控装备管理中心

               编 制 人:初国庆

               审 核 人:吴伟利

               签 发 人:张效利

               文件编号:HSE/ZJ2/JK5.6-TX37

未遂事故登记报告

                                                    编号:HSE/ZJ2/JK5.6-37

注:本表为安全技术部门保管

 

第二篇:关于对生产未遂事故及时汇报的管理办法

关于对生产未遂事故及时汇报的管理办法

为避免因个别单位发生的未遂事故,其他单位不能及时知晓,不能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导致多个车间重复发生类似的未遂事故,甚至安全事故,特制订《生产未遂事故的汇报管理办法》,望各单位严格遵守:

1. 未遂事故定义:已经发生了事故,但是没有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2. 未遂事故和事故之间的关系:1:29:300,即300起未遂事故中要发生29起轻伤事故和1起重大伤亡事故。

3. 各单位要正确对待未遂事故,因为未遂事故通常是发生事故的前兆,经常发生未遂事故必然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4. 各单位在未遂事故发生后,在进行现场处理的30分钟内要汇报调度,调度及时通知安环出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现场查看。

5. 安环处根据实际情况通知车间及相关部门及时召开分析会,并下发到每个单位进行学习。

6. 对夜间发生的未遂事故,调度台接到汇报后要及时通知相关值班干部进行处理,安环处次日要对未遂事故召开分析会议。

7. 各车间要把安环处每次下发的通报作为班组安全教育的内容,组织员工进行学习,避免类似的事故在本车间再次发生。

8. 对发生未遂事故隐瞒不报的,经查出后对车间及相关人员按事故论处进行处罚。广大员工对未遂事故有举报的义务,对举报的人员进行奖励,每次200元,并对举报员工的个人信息绝对保密。

9. 对学习过的未遂事故,其他车间因防范不到位而发生类似未遂事故的,要对事发车间进行相应处罚。

10. 对同一车间连续发生类似未遂事故或连续发生未遂事故的,要对

车间及相关人员进行进行处罚。

11. 各单位对发生的未遂事故要严格按此办法执行。

12. 本办法自下发自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归安环处。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