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报告模版(分期非首次出资)

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次出资非首次验资

验 资 报 告

××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年×月×日止已登记的注册资本第2期实收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注册资本的第2期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应由全体股东分××期于××年×月×日之前缴足。本次出资为第2期,出资额为人民币××元,由××(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之前缴足。经我们审验,截至××年×月×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甲方、乙方缴纳的第2期出资,即本期实收注册资本人民币××元(大写),贵公司新增实收资本人民币××元(大写)。各股东以货币出资××元,实物出资××元,知识产权出资××元。

[如果存在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增加说明段]

……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股东出资前(变更前)的累计实收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人民币××元,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年×月×日出具××[文号]验资报告。截至××年×月×日止,贵公司股东本次出资连同第1期出资,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贵公司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本期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累计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3.验资事项说明

河南四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

(盖章) (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

电话:0371-65356221 (签名并盖章)

郑州市黄河路38号省国资委院内 年 月 日

附件1

本期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年 月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

验资报告模版分期非首次出资

货币单位:

附件2

累计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年 月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 货币单位:

验资报告模版分期非首次出资

附件 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取得××[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由全体股东分××期于××年×月×日之前缴足。本次变更前贵公司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元,系甲方和乙方的第 1 期出资,其中甲方以货币出资××元,乙方以实物出资××元,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验。本次出资为第 2 期,出资额为人民币××元,本次变更后实收资本增加至××元,注册资本不变。

二、本次新增实收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本次出资由甲方和乙方于××年×月×日之前缴足。其中:甲方认缴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元,实物(房屋)××元,知识产权(专利权)××元;乙方认缴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

三、本次出资的审验结果

截至××年×月×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甲方、乙方第 2 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元。

(一)甲方第 2 期缴纳的出资额人民币××元。其中:货币出资××元,于××年×月×日缴存××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账号内;于××年×月×日投入房屋××[名称、数量等],评估价值为××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元;于××年×月×日投入专利权××[名称、有效状况等],评估价值为××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元。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对甲方出资的房屋、专利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文号]资产评估报告。

甲方已与××公司于××年×月×日就出资的房屋办妥所有权过户手续,并于××年×月×日就出资的专利权办妥转让登记手续。

(二)乙方第 2 期缴纳的出资额人民币××元。以货币出资××元,于××年×月×日缴存××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账号内。

(三)本次变更后甲方出资为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的×%,占累计实收

资本的×%;乙方出资为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的×%,占累计实收资本的×%。变更后贵公司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的×%。

(四)全体股东的累计货币出资金额××元,占注册资本的×%。

四、其他事项

 

第二篇:分次出资非首次验资报告

XX市XXX有限公司

验 资 报 告 书

XX会验字[2007]第01号

XXXX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二00七年一月二日

XXXX市XXX有限公司: 验 资 报 告 XX会验(2007) 第01号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20xx年1月2日止已登记的注册资本第2期实收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注册资本的第2期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l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应由全体股东分2期于20xx年1月2日之前缴足。本次出资为第2期,出资额为人民币40万元,由张安斌(以下简称甲方)、刘发光(以下简称乙方)于20xx年1月2日之前缴足。经我们审验,截至20xx年1月2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甲方、乙方缴纳的第2次出资,即本期实收注册资本人民币肆拾万元整,贵公司新增实收资本人民币肆拾万元整。各股东以货币出资30万元,以实物出资5万元,知识产权出资5万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股东出资前(变更前)的累计实收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已经XXXXXXXXX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xx年1月1日出具XXXX会验字(2006)第2号验资报告。截至20xx年1月2日止,贵公司股东本次出资连同第1期出资,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贵公司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设立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本期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累计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3、验资事项说明

XXXXXXX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地址:中国XX市 20xx年1月2日

附件2

验 资 事 项 说 明

一、基本情况

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XXX(以下简称甲方)和XXX(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xx年1月1日取得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第00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由全体股东分2期于20xx年1月2日之前缴足。本次变更前贵公司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系甲方和乙方的第1期出资,其中甲方以货币出资5万元,乙方以实物出资5万元,已经XXXXXXXXX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验。本次出资为第2期,出资额为人民币40万元,本次变更后实收资本增加至50万元,注册资本不变。

二、本次新增实收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本次出资由甲方和乙方于20xx年1月2日之前缴足。其中:甲方认缴人民币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出资方式为货币10万元,实物(房屋)5万元,知识产权XX[名称、有效状况等]5万元;乙方认缴人民币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出资方式为货币。

三、审验结果

截至20xx年1月2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甲方、乙方第2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40万元。

(一) 甲方第2期缴纳的出资额人民币2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10万元,于20xx年1月2日缴存贵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XXXXX市支行大家洼办事处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1234567890账号内;于20xx年1月2日投入房屋[名称、数量等]评估价值5万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5万元;于20xx年1月2日投入专利权XX[名称、有效状况等],评估价值5万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5万元。

XXXX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已对甲方出资的房屋、专利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XXXX会评报字[2007]第1号评估报告。

甲方已与贵公司于20xx年1月2日就出资的房屋办妥了所有权过户手续,并于20xx年1月2日就出资的专利权办妥转让登记手续。

(二)乙方第2期缴纳的出资额人民币20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20万元,于20xx年1月2日缴存贵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XXXXX市支行大家洼办事处开立的人民币临时存款账户1234567890账号内。

(三)本次变更后甲方出资为人民币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占累计实收资本的40%;乙方出资为人民币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占累计实收资本的40%。变

更后贵公司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四)全体股东的累计货币出资金额35万元,占贵公司注册资本的70%。

四、其他事项说明

该验资报告只是说明截止验资报告日这一时点止,贵公司的首次实收资本到位数额,具有很强的时效性。经营期间如有抽逃资本或挪作他用,由投资者负责。验资报告不是对被审验单位在验资报告日以后的偿债能力作出的保证,也不是对被审验单位持续经营能力及其经营效率、效果作出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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